一、水产品食品安全博弈模型假设
为排除其他因素干扰,本研究现作如下7条假设。
假设1:市场中存在两个局中人,即水产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政府。其中企业是水产品养殖户、养殖企业、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统称。
假设2:企业可采取的行动集合为{生产高质量安全水产品,生产低质量不安全水产品};相应的政府可实施的行动集合为{实施监管,不监管}。
假设3:企业的支付函数由产品销售收入及总成本决定;政府的支付函数同样取决于自身行为的收入与成本。
假设4:高质量水产品与低质量水产品以相同价格出售,但企业的成本因水产品质量高低而有所不同,高质量水产品将产生额外的成本;政府的收益不仅包括监管企业收取的罚金,还包括政治收益,如民众的信赖、赞扬和民众支持率等。
假设5:局中人在博弈过程中均采取混合战略,双方均追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即支付函数越大越好。
假设6:政府实施监管则不安全水产品一定会被查处,此处我们假设海水养殖产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完全有效的。
假设7:企业动机分析中剔除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的影响,如果企业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较高,即使政府不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该企业选择生产安全水产品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二、博弈模型中变量的选取及符号意义
C1:企业生产安全水产品的成本;
C2:企业生产不安全水产品的成本;
R:企业销售收入,R>C 1>C2;
C:政府实施监管的成本;
F:政府进行监管并查处不安全水产品时对企业实施的罚金;
H:政府确保水产品食品安全获得的政治收益,如公众对政府的信赖、赞扬和民众支持率等;
p:企业生产安全水产品的概率;
q:政府实施监管的概率;
U M1:企业生产安全水产品最终获得的支付;
U M2:企业生产不安全水产品最终获得的支付;
U G1:政府实施监管最终获得的支付;
U G2:政府不实施监管最终获得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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