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

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

时间:2022-0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权威、及时、有效的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不但可以保证各管理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共享,也是提高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管理和监控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地方电视台和电台应当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监督和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水产品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承担起食品安全信息纵向管理体系中相应的职能。

卫生部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2条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定义是“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知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以及进出口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完整意义上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包含信息收集与交流系统、食品标签制度、食品质量认证体系、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以及安全教育与培训机制。从本质上讲,食品安全信息包括三大类,即厂商主导信息、消费者主导信息和中性信息,其中政府提供的中性信息无疑在权威性和可信度方面最有发言权,本章的食品安全信息特指政府发布的、具有公共信息属性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利益的公开信息。因此,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就是一个政府发布水产品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对包括养殖阶段、加工阶段以及市场阶段的所有与水产品相关的产品、个人与企业信息进行权威的发布,该平台可以是政府网站、官方媒体、经过政府授权的权威媒体平台以及城市居委会和村委会等。

当然,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即澄清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食品安全是牵动亿万百姓的重大问题,如果没有权威、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以讹传讹的虚假信息就会通过网络快速传播,引起百姓不必要的恐慌,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吴林海等认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食品安全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建立权威、及时、有效的水产品安全信息平台不但可以保证各管理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共享,也是提高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管理和监控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

第一,政府网站。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发布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为卫生部)统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组成机构)、农业部和商务部也担负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发布。相关政府机构网站是政府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透露,截至2013年9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6.04亿,手机网民达到4.64亿,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8.2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在网络异常发达的今天,水产品安全信息自然首先应当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政府网站不同于普通网站,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政府网站是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的首选平台。

第二,官方媒体,其中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以及《人民日报》为代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为广电总局)直接领导的政府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作为我国国家电视台,拥有我国境内最多的收视人群,是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其中每晚固定时间播出的新闻联播更是全国观众普遍关注的节目,可以说新闻联播是进行重大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绝佳平台,同时中央电视台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则集电视平台和网络平台优势于一身,充分发挥双平台优势,有利于水产品安全信息的紧急发布与公告。在电视和网络媒体没有普及的年代,广播电台曾经是老百姓获得外界信息的重要途径,虽然如今网络和电视媒体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压缩了广播电台的生存空间,但广播电台依然有自己的用武之地,如在没有电视和网络的偏远地区、在公路上行驶的1.2亿余辆汽车中(根据公安部的发布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2亿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是国家广播电台,是我国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传媒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唯一覆盖全国的广播电台,听众超过7亿人,旗下以“中国广播网”和《中国广播报》为代表的新型节目则融合了网络与平面媒体的综合优势,因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是进行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人民日报》是我国第一大报,也是中国最具权威性、最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报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为世界十大报刊之一,日发行量达到了210余万份,同时人民日报社创办的“人民网”也是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每天24小时滚动发布新闻,是重要的新闻发布平台。

第三,经过政府授权的权威媒体平台。经过政府授权发布水产品安全信息的权威媒体平台可以分为各大门户网站、各地方电视台和电台、常用网络浏览器平台。以新浪网、搜狐网和腾讯网等为代表的大型主流门户网站和以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为代表的主流网络浏览器具有非常大的浏览人群,许多网民会使用此类网站和浏览器进行操作,而且这些门户网站和主流浏览器都具有新闻发布的功能,因此进行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离不开这些受众面非常广的网络平台,唯一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该安全信息的发布是真实有效的、具有权威性的。政府授权是最有效的方式,而且政府相关机构应当定期公示得到授权的网络平台名单,并加强对此类经过授权的网络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各地方电视台和电台应当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监督和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水产品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承担起食品安全信息纵向管理体系中相应的职能。

第四,城市居委会和村委会。城市居委会是我国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村委会是我国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都是群众性自治制度的执行单位。我国传统社会关系的纽带特点决定了二者是政府与老百姓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的关键,尤其是村委会在农村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发布的不会是重大、紧急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常是一些常识性的、非紧急的食品安全信息,对于这类食品安全信息可以利用居委会和村委会与老百姓的紧密关系进行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茶话会、走访等方式加大水产品安全信息的传播力度。

二、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82条对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内容进行了规定:“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对于其他食品安全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畴,需要有关行政机构“自由裁量”,这种模式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来讲并不十分科学,最合理的立法模式应当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法律法规中将不允许公开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列举说明,不在列举内的则应当进行公开。笔者认为,水产品安全信息发布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海水养殖饲料相关信息、海水养殖苗种信息、海水养殖药物相关信息、水产品加工产品和企业信息、水产品可追溯信息、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水产品召回信息、水产品风险分析信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水产品质量认证和标准信息以及水产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果信息等。

三、建立水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监督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相关行政机构的信息发布时限进行了限制,即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发布。问题出现了,对于这种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种类,如果行政机构不公布,老百姓如何知道该信息的形成时间,进而判断公布时间是否超过了20日的规定期限。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发布是建立水产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的最主要目的,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监督机制。该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在行政机构体制内设立监督部门,形成一种垂直领导、相对独立的监督管理机制,对行政机构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进行相对独立的监督;二是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职责的行政机构进行抽检;三是充分调动社会舆论监督,允许任何人提请政府安全信息公开,批准公布也好,不批准公布也好,最起码这样可以给行政机构设置了时间期限,有助于杜绝瞒而不报的现象发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