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的治疗,主要分成4个部分:
1. 外科治疗
一旦诊断为甲状腺癌,开刀切除是最佳的治疗方法。依照手术切除的范围,大概可分为“全甲状腺切除”“近全甲状腺切除或次全甲状腺切除”及“小部分甲状腺切除”等(当然也合并广泛颈部淋巴结的切除)。依照肿瘤恶性程度,并须于术后合并作放射性碘治疗。
手术治疗的并发症包括甲状腺旁腺功能低下症(导致血钙过低)及声带麻痹等;这些症状通常可能是暂时性的,但小部分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2. 放射性同位素碘(131I)治疗
吸收碘是甲状腺细胞特有功能,虽然甲状腺癌细胞的吸收能力不如正常甲状腺细胞,但肿瘤细胞仍保有此一功能,即使是分化不良性的甲状腺癌细胞仍然具有像正常甲状腺细胞的60%~ 80%。所以能有效地将放射性碘带入甲状腺细胞中,而由于放射性碘所释出的β射线在组织中射程仅约2 mm,因此对甲状腺旁正常组织影响不大,对身体其他部位细胞影响极微。放射性碘治疗前,要先停用甲状腺素并严格采取低碘饮食至少2个星期。一般而言,放射性碘治疗对乳突癌及滤泡癌较有效,可作为手术后及并发软组织转移的辅助疗法。但对骨骼转移或肺部大结节性转移的治疗效果较差,至于未分化癌、髓质癌及淋巴癌则对放射性碘治疗无反应。
放射性碘的不良反应不大,一般较常见的有食欲缺乏、恶心、头晕、皮肤瘙痒、前颈部疼痛(放射性甲状腺炎)、唾液腺或胃腺肿胀及骨髓抑制等。但通常这些症状为暂时性,于治疗结束后1 ~ 2星期消失。
3. 体外放射治疗
对于极恶性的未分化癌或并骨转移导致剧痛的甲状腺癌,由于对放射性碘反应不良或全无反应,可尝试使用“60CO”(钴—60)直线加速器所产生的放射线热量来破坏、杀伤癌组织,以减缓癌细胞的生长及减轻痛楚。
4. 药物及化学疗法
一般来说,化学疗法对甲状腺癌的治疗效果有限,故甚少采用。目前,对于放射性碘治疗无效的进行性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瘤,已有靶向药物Sorafenib(Nexavar)被核准使用。
5. 随访
在手术及放射性碘治疗后1年内,应每3个月检查一次血中甲状腺素(T4或游离T4)、HS-TSH(甲状腺刺激素)及甲状腺球蛋白(Human Thyroglobulin, h Tg)浓度。一年后每6个月检查一次,如果一切正常,2年后可以1年才检查1次。值得一提的是血中甲状腺球蛋白浓度可以作为分化良好型甲状腺癌是否复发的指标。如果它的值突然升高的话,应安排全身放射性碘扫描检查,以便察看复发部位及安排适当治疗。至于髓质癌患者则可追踪其血中抑钙素浓度以侦测其癌细胞是否复发及推测其预后。此外,所有患者每年应作一次胸部X线检查以测知其是否发生肺部转移。由于过量补充甲状腺素会造成骨质疏松症的不良反应,因此女性患者每年应检查一次骨质密度。
图9— 3 定期检查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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