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增多,颅脑外伤患者的发病率也逐年增加。而疾病谱的增多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使康复医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康复和健康的观念也不断变化。康复护理随着康复的产生而产生,是康复医学的基本内容之一。作为康复医学的基础,康复护理的发展史却只有十几年。它是为了适应康复治疗的需要,从基础护理发展起来的一门专科护理技术,不同于一般临床护理。康复护理的目的是减少疾病给患者带来的各种不适,减轻痛苦,促进其机体功能的恢复,最大限度恢复患者的生活能力,提高生存质量,使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及社会。
仅仅依靠医院,颅脑外伤患者不可能得到全面、全程、连续的康复护理和治疗。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首次提出社区康复。20世纪80年代,社区康复的理念和方法开始引入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社区卫生服务开始在我国起步,至今已在80%以上的城市普及。社区卫生服务自纳入卫生改革的重点行列后,社区护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颅脑外伤患者对社区康复及其护理需求的日益增长,使社区康复及护理得到较好发展,颅脑外伤患者的康复治疗和护理得到延续。
社区康复护理把整体护理与社区康复融为一体,将现代整体护理融入社区护理。即根据总的社区康复计划,围绕全面康复目标,在康复医师的指导下,在社区层次上,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的生命为全过程,社区护理人员依靠社区内各种力量(残疾者家属,义务工作者,所在社区的卫生、教育、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等部门)的合作,对社区残疾者进行护理。这是医学康复的基础。社区康复护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患者在家中得到长期的、系统的、合理的训练。它是21世纪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是护理人员更好地发挥职能的体现。良好的颅脑外伤社区康复护理不仅能有效促进患者康复,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而且充分体现护理人员的人生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高,社区康复护理将逐渐成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的重点。
颅脑外伤患者的社区康复护理是指充分动员和利用患者所在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资源,通过居家护理的方式,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对其进行护理的过程。颅脑外伤患者大多数合并身体其他部位的永久性功能障碍,经过及时的抢救后仍会留下一系列后遗症,如运动功能障碍、感觉功能障碍、言语功能障碍等。患者的预后除受年龄、伤情严重程度、损伤部位及性质等因素影响外,还受患者接受治疗时间、临床与康复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在社区对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康复护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患者
马斯洛的人类基本需要层次论提出,人具有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颅脑外伤患者由于患病后其他需要无法被充分满足,自尊心会变得比平时更加强烈,自我价值感降低,从而对自我产生无能、无用的感觉,同时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认可和赞赏。
社区护理人员在对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康复护理时,应结合患者的爱好、兴趣,充分尊重其意愿、习惯和风俗,不能强迫患者做某一项活动或违背其风俗,避免对其提出过分的要求。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如进行保留尿管护理时,应用屏风遮挡。避免过度治疗,选择符合其病情需要的护理措施。避免说话语气过重。此外,还应鼓励患者与他人多接触,鼓励其表达自己的感受,适当地对其行为给予赞赏和肯定,并引导患者客观正确地评价自我。居家护理时,家属可让患者承担一部分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让患者感受到家人的支持,以提高自我价值。
二、安全为主
人在生病时安全感会降低,如担心医务人员的技术、不熟悉社区环境等。颅脑外伤患者在疾病恢复期,由于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常出现意识障碍、肢体功能障碍、癫痫等,且易发生谵妄,自我保护能力差,对潜在危险的判断存在一定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如跌倒、误吸等。因此,社区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应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康复护理环境,随时对患者进行相关危险因素评估,并及时做好标识,以便其他医务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时做好防范处理。社区护理人员应定期对患者家居环境进行评估,对家属进行相关健康教育,尽量减少或排除可能引起患者安全事故的不良环境因素。
三、全面整体护理
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原有基础上,提出健康新概念:“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而且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道德健康。”现代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认为,护理服务对象是整体的人。因此,颅脑外伤社区康复护理不应该只停留在疾病上。社区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把患者看成一个有生理、心理及社会需求的整体,多与患者及其家属、主管医生、治疗师等沟通,更好地了解患者在康复过程中的需要和病情进展,根据患者的身体、心理、社会和文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全面的整体护理,并始终贯穿康复护理的全过程。
四、患者主动参与
传统护理模式中,护理人员除进行常规的护理活动外,还包揽患者住院期间所有的日常生活活动,如穿衣、洗脸、刷牙等,使患者处于被动状态,不利于疾病康复。
美国著名护理理论学家Orem于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自护理论。他在该理论中指出,护理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自护需要和自护能力而分别采取不同的护理措施。
患者主动参与原则,是社区康复护理的核心原则,强调颅脑外伤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功能状态,提出自己的要求,掌握正确的自我护理方法,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并主动完成各项日常生活活动。护理人员在整个护理过程中与患者是合作关系,起监督及指导作用,在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帮助。部分颅脑外伤患者由于受到家人或亲戚的特殊照顾,角色行为强化,从而依赖性加强,被动性加重。在社区康复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保证患者安全的情况下,鼓励患者用健侧肢体协助自我翻身、坐立等,促进患肢的功能恢复,激励患者独立完成活动,提高其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生活技能,逐渐完成由替代护理到自我护理的转变。
五、早期预防,早期介入
颅脑外伤患者术后1~3个月是功能恢复最快的阶段,因此,康复手段应早期介入,在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应介入康复治疗,与临床护理同步,使患者的残余功能和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持和恢复。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颅脑外伤患者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及护理,能明显缩短患者的康复时间,改善神经功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由于颅脑外伤患者常存在肢体功能障碍,因此社区医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不利于患者疾病康复的因素进行预防,如勤翻身、保持床单整洁以预防压疮等。
六、注重实用和功能重建
康复护理应与颅脑外伤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相结合,与患者的家庭、社区环境相结合,以促进其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如教会患者穿脱衣服、正确上下楼梯等。功能障碍发生后则应按照复原、代偿、适应的原则重建功能。除常规对患肢进行康复训练外,还应鼓励患者对健肢进行锻炼,以免发生失用综合征等。
七、个体化康复护理
传统生物医学模式见病不见人,人们习惯针对同一种疾病采取同样的治疗和护理措施。而现代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要求把患者看成一个有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需求的整体。科学研究结果表明,同样的治疗和护理措施会对不同的患者产生不同的作用。临床护理过程中,不同颅脑外伤患者的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这就要求社区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从每位患者的多个角度去考虑问题,有个体化护理的能力。
颅脑外伤患者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其需求就不同,因此提供的护理措施也应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八、持续性
社区康复护理应贯穿颅脑外伤患者康复的整个过程。从社区医院到家庭,颅脑外伤患者的康复护理都应贯穿始终。
良好的康复护理是患者回归家庭及社会的重要保障。社区护理人员在对颅脑外伤患者进行康复护理时应严格遵循以上原则,以更好地促进患者康复,早日回归家庭及社会,更好地实现“人人享有健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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