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睡眠障碍分类学中发作性睡病的诊断标准为:①患者有嗜睡或突然感觉无力的主诉。②每天白天频繁小睡或突然进入睡眠的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③在情绪亢奋的情况下出现双侧肌张力的突然消失(猝倒症)。④相关的症状还包括睡眠瘫痪、入睡前幻觉、不自主运动、夜间睡眠频繁觉醒。其发病机制尚未正确清楚,可能与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功能降低有关。
发作性睡病本身对生命并无大碍,一般不会引起其他器质性病变。但是猝倒发作会引起许多意外。另外,有些患者自卑感较重,性格孤僻,为避免别人看到自己发病的样子,尽量回避各种社交活动,加上嗜睡的影响,致使学业不佳或工作表现不尽如人意。
对于该类患者应进行生活、学习及就业指导。
(1)向患儿家长、老师及本人解释该病的性质,给予心理支持与增强治疗信心。
(2)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下午4点后尽量不服苯丙胺、哌甲酯、哌苯甲醇、苯甲酸钠、咖啡因、丙米嗪、甲氯芬酯等兴奋性治疗药物,以免影响夜间睡眠质量。
(3)鼓励多参加文体活动,做些有兴趣的工作,尽量避免从事单调的活动。
(4)保持乐观的情绪,避免忧郁、悲伤,但也不宜过于兴奋,因为兴奋失度可诱发“猝倒”发作。
(5)应避免参加危险性体育竞技活动,如登山、游泳、骑车等;成年后应避免从事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如高空、水下、驾驶和高压电器等危险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6)应尽量避免服用镇静类的药物,以免增加睡眠发作。
总之,此病患者一般预后尚好,有些患者症状持续多年后可缓解。疾病本身不直接引起严重后果,常由于意外事件导致不良后果,或由于发作性睡病而影响学习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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