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胎儿筛查是通过检测孕妇静脉血,查找出可能怀有严重先天畸形胎儿的孕妇个体,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提高整个国家的人口素质。
产前筛查是预防大多数先天缺陷儿出生的一种手段,通过化验孕妇血液中的某些特异指标,从外表正常的孕妇中查找出患有先天性缺陷的高危个体。
在妊娠15~20+6(30周再加6天)周的孕妇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抽取静脉血2毫升,筛查胎儿有无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18-三体、13-三体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该检查对孕妇和胎儿无任何影响,适用于所有孕妇,是比较经济、简便,对胎儿无损伤的检测方法。经过筛查有一部分孕妇会被归入高风险人群,高风险人群中不一定都是患儿,但是需进一步产前诊断。
爱心提示
高风险人群必须进一步诊断
高龄孕妇。35岁以上的孕妇卵巢排出的卵子可能老化,甚至异常,其胎儿先天性畸形、先天性痴呆发生率较高,应做胎儿出生前检查。
生过畸形胎儿的孕妇,特别是生过无脑儿、脊柱裂胎儿的孕妇,再生同样病胎的可能性为5%~10%,所以一定要做胎儿出生前检查。
生过患新生儿溶血症胎儿的女性,如果再次妊娠,胎儿的病情会更重,所以一定要做胎儿出生前检查。
多次流产或死胎的孕妇,若父母一方有染色体异常,应对胎儿进行出生前检查。
家族中有痛风症、蚕豆病、苯丙酮尿症者,母亲再次怀孕得同样病的可能性为25%,所以要做胎儿出生前检查。
妊娠早期,孕妇腹部接受过X线检查,或妊娠期服用过致畸药物或受病毒感染的孕妇,胎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较大,应对胎儿进行出生前检查。
出现上述情况的孕妇应定期做产前检查,以便给胎儿检查提供依据。通过羊膜囊穿刺术取胎儿血化验、超声波检查等技术可早期发现胎儿疾病。检查的时间在妊娠第14~20周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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