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的早期急救处理对预后至关重要。统计资料表明,急性心肌梗死在家中未到达医院而死亡者占45%,其中在各种工作现场死亡者占23%,在发病数分钟至1小时内死亡各占80%。由于转送而在救护车上死亡者占1.7%,到达医院急诊室死亡者占2.8%,在医院住院过程中死亡者占27%,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心律失常。目前,由于救治组织的普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救治的及时,死亡率有明显下降,但院前死亡仍然居首位。因此,一方面应对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危因素(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吸烟)的成年人进行教育。注意识别心肌梗死前驱症状,随身携带硝酸甘油等常用急救药,一旦发病,能进行自救并尽早就医;另一方面,完善急救处理系统,各级基层医院应建立急救站,各地区形成急救网。一般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就近就医,不得轻易搬动或转送患者。但对某些并发心脏停搏、反复发作室性心动过速、严重窦性心动过缓、休克等患者,就诊医院无抢救条件应由专人负责尽快将患者转送到有条件的医院,转送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如急救中心的直接电话、救护车无线电传呼、远距离转送时使用直升机等。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救援者如消防人员或公安人员,应具备初步的急救知识,进行适当的心肺复苏处理(如胸前叩击、胸外心脏按压,及口对口人工呼吸)的,待病情稳定后才转送到附近医院。转送工具应装备有除颤器、心电图机及必需的急救药品,以保证途中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如呼吸、心率、血压等稳定。边远地区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若当地医疗条件有限,应诊医院的负责医师没有处理急性心肌梗死的经验,可通过电话向附近医院的医师请教处理措施,经适当的处理(包括初步应用溶栓治疗)后再转送设备条件较好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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