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体中有一大类能调控细胞生长、增殖与分化的正常细胞基因,在致癌因素作用下会发生突变、激活或表达过度,使正常细胞易于癌变,这些基因称作原癌基因,反转录病毒基因片断或将基因嵌入正常细胞的基因或染色体DNA中的特定部位,特别是在致癌因素的影响下可使细胞向恶性转化,这种病毒所携带着的致转化基因就称之为病毒癌基因。正常细胞中还存在着一种能抑制癌症发生的基因称为抑癌基因,这种基因的缺失、变异或失活,就会失去抑癌功能。迄今已鉴别出多组近100个原癌基因,30种以上的病毒基因和约10个抑癌基因。
在人体的正常细胞内,存在着癌基因和抑癌基因。大多数人可以依靠自身免疫系统的监视功能及时清除这些变异细胞,即当机体的免疫功能正常时,变异细胞可以被具有免疫活性的细胞及相应的抗体所识别、杀伤或消灭,防止了肿瘤的进一步形成。而当免疫功能低下时,有的变异细胞便会在某些内因或外因的刺激下失去控制,过度增长而形成癌。
癌症的发生与发展是一个多因素、多步骤的复杂过程,虽然对引起癌症的原因众说纷纭,但都认为癌症的发生过程分为诱发、促进和演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诱发期(又称启动期),外界没有致癌活性的原致癌物进入人体内后,经过酶促活化成有活性的终致癌物,再与DNA及蛋白质加合使原癌基因突变或体细胞突变,这种突变难以转化并能传代。第一阶段的时间比较短,因为有些致癌物不需要活化,本身就可以致癌。
第二阶段为促进期,这是在促进剂的长期反复作用下促成癌的形成过程。
第三阶段为演变期,在促进期之中或之后,细胞表现为不可逆基因组,并在形态、功能代谢和行为等方面逐渐表现为癌的特征。此阶段可涉及遗传物质的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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