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从小学会遵守公共准则
小杰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从小在家“霸道”惯了,父母亲友都宠着他。有个学期父亲有机会去国外进修一段时间,母亲也跟着去了,把他托管在年迈的爷爷奶奶家。不再有爸爸车接车送,小杰有了许多独自活动的机会。
第一天小杰和一帮男生跑到一个社区花园里去踢球,踩坏了花草,还险些撞倒了婴儿车,最后被几个居委会的老太太骂走了。接下来小杰一直表现莽撞,过马路骑飞车闯红灯;拿着妈妈留给他的存折去取零用钱又不排队,乱挤乱骂,最后被保安请出了银行。
社会是由众多成员集合而成的,社会生活必须遵守共同规则。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各行其道,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例如在十字路口车杂人多,由于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有条不紊,道路畅通无阻。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通过。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公共准则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现代社会人的根本立足点就是对公共准则的遵从。北方人的随便和大大咧咧通常被称为是“大气”或者“不拘小节”,南方人普遍被认为比较“小气”。其实“小气”有时候本身是对规则和秩序的高度认同。据《全国首次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与教育调查》材料披露:“88.4%的独生子女具有攻击性倾向,表现为喜欢报复、易怒、好取笑别人等。”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起步阶段和道德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的教育对他们一生怎样做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且中学生逐渐增加了独自外出的机会,到公共场所活动就要遵守准则。
人们应该遵循的所谓准则,大致可分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基本准则有的是不成文的,通常被称作“道德”,是人们相处的法则;有的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中。不遵守公共准则的行为没有犯罪那么严重。最多是“不良行为”。但是不熟悉、不遵守公共准则,表明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会给社会、他人,最重要的是对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
因此要让孩子养成遵守公共准则的习惯,让孩子对公共标识形成本能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盲”下的新定义有三层:第一是不识字的人;第二是不认识公共标识的人;第三是不会用计算机的人。“禁行”、“勿吸烟”、“勿喧哗”等表示各种含义的公共标识充满着社会生活各个角落。使青少年明白社会公德代表社会的共同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对生活的共同要求。青少年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也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作为孩子,在正常的家庭教育下一般都已经具备基本的公共标识识别能力和自觉遵守的习惯。如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随地吐痰,在电影院里也知道不要喧哗。但青少年容易激动,自制能力差,家长要经常培养提醒孩子,使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成为他的本能反应,并培养孩子对一些较复杂的公共标识的识别能力,引导孩子遵守基本的公共生活规则。如对人尊重、平等,对他人的困难、疾苦和不幸遭遇富有恻隐和同情之心,热情、乐于助人、有人道主义精神,并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
在社会生活中要讲秩序、讲礼貌、讲卫生、遵守社会公德、扶正祛邪、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在家庭生活中也应该遵循相关行为准则,处理好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要保护动植物,不乱吃野生动物等。纠正小错,例如排队,在所有的公共场所,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就要做同样的事情——自觉地排成一队,人与人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加塞,遵守先来后到的原则。和孩子一起外出时,注意告诫他在银行要遵守“一米线”,不要挤到柜台前和正在办业务的人身边。到邮局寄东西,哪怕只有两个人,孩子如果抢先去寄,也要告诉他注意先来后到。人多人少都要有这个意识。还有如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践踏花草等行为,虽说不上大恶,但也绝不可等闲视之,要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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