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此,孩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学龄儿童辍学的主要责任人。让孩子接受教育是孩子生存、发展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法律上有保障、督促子女顺利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责任。孩子因病不能上学,应积极送医院治疗,以便早日恢复健康,继续学业。孩子有外在环境压力,如遭不良分子恐吓勒索,受同学欺负,应设法了解情况,并向学校反映,共同采取措施。
47.千万别让孩子辍学
初中生辍学现象当前比较严重,辍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有学生本人厌学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学生辍学首先家长负有责任。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据此,孩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学龄儿童辍学的主要责任人。
让孩子接受教育是孩子生存、发展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法律上有保障、督促子女顺利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责任。如果孩子有辍学情形时,父母可依下列各项措施处理:
孩子拒学、厌学,家长应与其详谈,了解真正原因,如果是因为学习有困难,应与任课教师共商对策,请教师辅导复学。孩子因病不能上学,应积极送医院治疗,以便早日恢复健康,继续学业。孩子有外在环境压力,如遭不良分子恐吓勒索,受同学欺负,应设法了解情况,并向学校反映,共同采取措施。如孩子交友不慎,受到同伴影响,追求享乐,不喜欢上学,应与校方合作,改变环境,帮助孩子过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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