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必须忠诚于统帅,这是义务。
——麦克阿瑟
杰克·伦敦在那本了不起的经典名著《白牙》中,说到一只半狼半狗的动物如何学会在旷野生存,后来更学会与人共处。其中有一段话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白牙喜欢吃鸡肉,袭击鸡舍,曾有猎杀50只母鸡的记录。它的主人维登·史葛——在它眼中高贵如神,是它“全心全意爱戴的对象”——斥责它后又把它带到养鸡场去。当白牙看见它最喜欢的食物在它面前走来走去时,便顺着本能的冲动,扑上前去攫住一只鸡。但主人这时发出制止的声音。他们在养鸡场中站了好一会儿,每次白牙有所行动,主人便会开口制止它。如此,它领会了主人的意思——它学会不去碰那些鸡。
维登·史葛的父亲坚持说:“习惯吃鸡肉的动物是无法改变的。”但维登挑战他的说法,整个下午把白牙与鸡关在一起。
“白牙被主人单独关在养鸡场内,便躺下来休息。曾有一次它起来到水槽里去喝水,它沉静地不去管那些鸡,就当它们根本不存在一样。四点钟,它奋力一跳,上了鸡舍的屋顶,然后落在外头的地上,由那里从容地走回到屋子。它学会了规矩”。
因着对主人的爱和顺从,白牙克服了与生俱来的欲望。它或许不懂为什么,但它选择了服从主人的意思,这就是忠诚。
人们最憎恶的就是背叛,所以就愈加珍惜忠诚,忠诚是对自己所坚守的信念的忠实和虔诚。忠诚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操守,忠诚是一种至为高贵的品格。
忠诚是相互的,如果缺乏对别人的忠诚,就别指望得到别人的忠诚。
一位马耳他王子在路过一间公寓时,看见他的一个仆人正紧紧地抱着主人的一双拖鞋睡觉,他上去试图把那双拖鞋拽出来,但因仆人抱得太紧而拽不出来。这件事给这位王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立即得出结论:对小事都如此小心的人一定很忠诚,可以委以重任,所以他便把那个仆人升为自己的贴身侍卫。结果证明这位王子的判断是正确的,在他升到事务处后,那个年轻人又一步一步当上了马耳他的军事司令,他的美名也传遍了整个西印度群岛。
所以,不要以为只有在大难来临,大是大非面前才能表现出一个人的忠诚。只有当一个人哪怕在很小的事情上都不忘自己的忠诚职责时,成功才可能离他更近一步。
在一次婚礼上有一个小情景,可以让人常常回味。新娘在一所高校任教,漂亮可人,又有好人缘。那天宾朋满座,代表来宾致辞的是在她学校交流的外籍女教师,她向大家了一个小故事:有一次她和这位新娘一起到机场送一个回国的日本教师,在行李检查处,有人从衣服的口袋里滚落一枚一角的硬币,可能是不在乎这区区一角钱,没有捡起。这样后面的人便踩了上去,这个新娘弯腰将一角硬币捡了起来,并用手轻轻地拂去上面的尘埃,快步向前,把这枚硬币交给那人,对方起初觉得尴尬,不肯接收,甚至面有愠色,她便对那人说道:“先生,你可以不在乎这一角钱,但在这上面有我们的国徽,不能践踏!”故事讲完了,这位外宾对在场的人说道,这个新娘对国家忠诚令人深感敬重,在个人感情上,我相信她也将忠诚如一,用真挚的爱心与她的先生共筑幸福的家园。
所以,忠诚是一笔财富,你拥有了忠诚,就会有责任感,就会有对信念的执著追求,在任何时候都会无往不胜。
不论人心与世风如何变化,忠诚这一优良的品质,永远都焕发着它的光芒。人们越加视之为珍宝。但愿在我们的一生里,都能永久地以这一可贵的品质去待人处事,且以此拓展自己的基业。那么,我们的生活、事业和爱情,都将因忠诚这一品质的滋养和支持,得以幸福、成功和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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