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同样的行为要做同样的惩罚。例如,禁止孩子用蜡笔在墙壁上涂画,但第二天仍发生同样的情形你却对孩子付之一笑,表示无可奈何,那么就永远无法改正孩子随便涂画的行为。
(2)立即处罚。处罚时间愈接近犯错时间,效果愈好。幼小儿童在心理生理两方面都不易接受“迟来的处罚”。今天犯错,你过了好长时间再处罚他,不但使孩子不明所以,反而会引起他的恐惧和反感。
(3)避免太长时间的处罚。例如,罚一个5岁的孩子一个月不准看电视是不合理的,孩子会因处罚的时间太长而失去因为想看电视而改善行为的念头,适当的时间大概是3~5天,这样孩子会为了想看电视而努力当乖孩子,并且不会冲淡处罚的意义。
(4)不要处罚得太残酷。不要以剥夺在孩子心中渴盼许久的事物作为处罚。例如,有的父母以停止生日庆会或者不带孩子前往向往已久的游乐园为处罚。这种处罚即属残酷范围,非但不能改变孩子的行为,相反,只会形成孩子心中的恨意与报复心。
(5)处罚事项应与犯错行为有关。例如,孩子若用蜡笔乱涂墙壁,最好的处罚方法是没收蜡笔。这样,孩子会了解被处罚的原因,能接受和服从处罚。
(6)告诉孩子应如何做,而不只是责备。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许多做母亲的给孩子说得最多的是“不可以如此做”。但与事实相反,母亲越说“不可以”,孩子就越想去做。因此,教训孩子时尽量不要使用“不可以如此做”,而要改为“要这样做”。例如,要禁止孩子用积木打人时,不要说:“不可以用积木打人”,而应该说:“积木是用来堆积房子的,不是用来打人的。”
(7)巧智处理危险情况。所谓“危险情况”,主要指孩子玩火、碰热汤、过马路、玩刀剪、接触毒品等。要减少危险情况的发生,一是控制好周围环境,例如,围好院子的篱笆,将有毒物品及刀剪妥善保管等;二是教给孩子应付危险的方法。在不超过某种危险程度的范围内,让孩子去体验危险的结果,即便吃点苦头,但会使孩子变得谨慎一些,并且会更听从你的劝告。例如,孩子都是爱玩火的,你可以在他能使用火柴时,让他擦火柴点火炉,以便了解火焰强弱的危险度。使用这种方法,比单独禁止他接触火柴更有效,因为你愈禁止他,他就愈好奇。
运用以上7个原则教导你的孩子,孩子一定会成为一个拥有良好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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