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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知识

时间:2023-0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社会性团体一般是指跨单位或地区所组成的团体组织,非社会性团体是指在本单位内部范围所组成的团体组织。学校的社团组织主要是由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以协会、学社、研究会等形式出现,属非社会性团体。一个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毫无疑问地应是无神论者。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第二章 社会安全知识

一、参加社团应了解哪些问题?

社团一般分为社会性团体和非社会性团体。所谓社会性团体一般是指跨单位或地区所组成的团体组织,非社会性团体是指在本单位内部范围所组成的团体组织。学校的社团组织主要是由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以协会、学社、研究会等形式出现,属非社会性团体。

(1)成立社会性团体,应当按照国务院1989年10月25日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各级民政部门。经过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这样就有了合法性。

(2)成立校内非社会性团体,应到学校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各个学校都相应制定了有关的校规,校纪,对社团的活动也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

二、什么是宗教?宗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意识形态,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产生的首要原因是原始社会中人们对自然现象不认识,尤其是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人们带来很大痛苦,引起人们心理上的恐惧,这些痛苦和恐惧使人们产生了神的观念,认为自然是由一种神的力量支配着。其次,由于原始社会的人们对做梦等人的生理现象无法做出科学解释,因而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原始人把支配自己生活的自然力加以人格化,变成超自然的神灵,于是形成了原始的多神信仰,产生了宗教的萌芽。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宗教逐渐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和舆论工具。统治阶级利用宗教,将自己的统治神化,表示自己的权力是天赐、是来自神的旨意。统治阶级还利用宗教宣传,要人民安于被统治,忍受苦难,积善成德为了死后升入天堂,以麻痹广大人民的斗志。马克思就曾尖锐地指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

三、我国都有哪些宗教教派?我国的宗教政策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源的国家,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东正教等。宗教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有相当多的群众信仰,特别是伊斯兰教和佛教中的喇嘛教派和小乘教派在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中,过去几乎是全民信仰的宗教。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在我国均有相当大的影响。

我国对于宗教的政策是: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四、在宗教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1)要深入了解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含义。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只要是正常的宗教活动和信仰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信仰宗教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我国的宗教政策是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即国家不采取行政办法干涉宗教,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允许进行宗教活动和建立教务组织;但宗教也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不推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宗教方针,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但并不排除同国外宗教团体进行正常的国际交往。

(2)作为信教的同学还需要特别注意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应当在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宗教活动和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特别是在我们的大学校园中,更不允许进行宗教活动(神学院除外)。

(3)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能不能信教?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一个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毫无疑问地应是无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在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在执行共产党员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时,可以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以利于联系群众,但在思想上要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学生党员和共青团员要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信教、不传教;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如果遇到正常的传教活动,可以按照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我们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坚持自己的信念。

(4)要警惕境内外反动宗教组织对我国的宗教渗透。对于披着宗教外衣的人进行犯法犯罪和反革命破坏活动,需要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曾经有一个学校的几位同学上街遇到一些人在散发宗教宣传品,并附有圣经讲习班的听课证,他们认为听听圣经,增加点知识也未尝不可,便报名参加了,没想到参加了非法宗教组织。同学们千万要提高警惕,切不可因为一时的好奇陷入反动宗教组织的陷阱。

你如果接到了散发或邮寄的宗教宣传品或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邀请信,切不可轻易参加或将宗教宣传品在同学、朋友中散发,而应主动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老师,并配合学校进行工作。

另外,我国原则上不允许教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如果有人邀请你参加家庭宗教聚会,你应该婉言谢绝。

五、什么是邪教?

什么是邪教,有许多种定义,简单的说,“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或者宗教的教名而建立的、不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谓宗教组织。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邪教组织”做了司法解释:“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以上两个重要法律文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特别是“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六、邪教会以什么手段来实现对信徒的控制?

(1)邪教教主会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诱导等方法,喋喋不休的灌输歪理邪说对教徒实行“洗脑”。

(2)主要方法是:“吹”、“骗”、“吓”。

七、为什么说“法轮功”就是邪教?

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练习者围聚中南海,制造了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1999年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彻底揭露了“法轮功”的本质。“法轮功”组织具有邪教的所有重要特征:

(1)教主崇拜,惟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2)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徒众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

(3)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修炼“法轮功”致死1400多人。

(4)敛取钱财。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同样攫取了信徒的大量钱财。

(5)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

(6)危害社会。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李洪志也不例外,同样野心勃勃。

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组织决不像李洪志说的“既不邪,也没教”。“法轮功”讲的是歪理邪说,行的是歪门邪道,聚集起来是邪教势力,既是彻头彻尾的非法组织,又是彻头彻尾的邪教。

八、在社会交往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明确最基本的交往关系。在校园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形成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就成为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只有正确的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友谊和正常的师生情谊这两种基本关系,才能促成我们顺利完成数年的学习任务。

其次,不要用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情感,是主体与客体的交流,是主观体验,也是对外界的反应,本身应该包含有合理的、理智的成分。我们有些大学生在交往中易受骗上当,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因此,在任何交往场合下,我们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对外界作出正确的反应。

九、酗酒有什么危害?

(1)伤害身体。酒精过量,会程度不同地造成心率加快,皮肤升温,神志不清,控制力减弱,动作不协调,或出现疲劳、恶心、头痛、呕吐,严重的还会出现酒精中毒现象。

(2)殃及四周。醉酒后,由于身不由己而行不知所往,处不知所持,食不知所味;一种原始的冲动使人变得野蛮、愚昧、粗暴;异常的兴奋,又能诱导人为所欲为,出现迷离恍惚而又洋洋自得的举止。人在这种失去理智的状态下很容易对周围的人破口谩骂,动手殴打,或者从事一些莫名其妙的破坏行动。

(3)荒废学业。很难想像一个醉汉还能潜心于钻研什么学业。醉洒的程度同智力恢复所需的时间大致成正比,在当今知识飞快更新的信息时代,不难推算出,一个经常醉酒的人在工作和学习上的损失到底有多大。

(4)惹是生非。醉酒的人动辄摔倒、撞伤,酒后开车酿成大祸一类案件屡见不鲜;酒后溺水身亡,自食恶果的一类悲剧也不乏其例;酒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伤害他人过铁窗生活的屡见不鲜,惨痛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为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醉酒的人违法犯罪,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因为饮酒有上述危害,为了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维护正常校园秩序,有关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一般是不允许喝白酒的,更不许酗酒。

十、怎样禁酒和预防酗酒?

国家教委明文规定校园里不准经营烈性酒,学生守则也有严禁酗酒的条文,但问题在于你是否真有诚意,是否真的认识到酗酒的危害,如果确有禁酒的诚意,深切体会到酗酒的危害,那么你不妨试一试如下一些方法:

(1)禁酒者。不要把不会喝酒当作一种遗憾,人群中,滴酒不沾者毕竟是大多数。要做好始终如一地禁酒,最难过关的是亲朋相聚、朋友相约的场合。不要被一些“难得的聚会”,“今天不同寻常”之类的言语所打动。这时最好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开席即声明自己不会喝酒;

②拒绝要有礼貌,但是态度要坚决,不要给人以“在讲客气”的错觉;

③主动倒上一杯饮料或茶水作陪;

④不喝酒是一种权力,态度要大方。

(2)饮洒者。无论自斟自饮还是群饮,都不要忘了“节制”、“适度”,同时要注意几个细节问题:

①饮酒之前先吃点东西,空腹酣饮是最容易醉倒的;

②“干杯”,本是礼节性的辞令,演化到“一饮而尽”,当是一种错觉。要尽量避免“干杯”,低斟浅饮并不失风雅;

③量力而行,适可而止,记住自己的酒量;

④喝酒已感到不适,产生反应,联想一下自己和他人醉酒时难看的情景。

(3)群饮者。多人在一起喝酒,是最容易发生酗酒和醉酒现象的。醉酒往往有一个过程,酒多话多,从语言看,大体经历如下四个阶段:直言快语、豪言壮语、胡言乱语、不言不语。应该指出的是,一个真诚的人是不忍看到自己的好友酒后出洋相的。同学之间应该相互关照,知己知彼,当止则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免失节、失当、失度,产生不应有的后果。

十一、青少年参与赌博有什么危害?

赌博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利用麻将、扑克牌等作为赌具,以钱财作为赌注,以占有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青少年一旦参与赌博,危害将是多方面的:

(1)荒废学业。赌博一般要占用大量时间,而且多是个人的休息时间,由于休息不好,睡眠不足很难保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去钻研学业,久而久之成绩自然下降。

(2)违反校规校纪。参与赌博很容易上瘾,既花费精力又浪费时间,从而不可能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可避免的要违反校规校纪。

(3)破坏同学关系,影响正常秩序。赌博是群体的违法犯罪活动,直接涉及人际关系,一旦参与赌博,赢了的不会满足,输了的总想“捞本”,这样往往会无休止的继续下去,势必影响同学关系,同学之间的互助、友爱之情将会被利害关系所代替。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其他不愿意参加赌博的同学,时间一长,不满意、不信任的气氛必然产生。

(4)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赌博需要赌资,当同学们把身上的现金输光后,势必要想方设法弄钱,有的说假话欺骗家长,有的到处告借,更有甚者走上了盗窃等犯罪道路。

案例:某校一王姓学生,经常参与以“斗金花”形式的赌博活动。2001年10月2日晚上11时,赌瘾大发,他叫来其他班的几位乡党,先“挑红四”,后又发展到“斗金花”。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王某输光了全部现金,连饭卡上的200余元也抵押成现金,全部输光。结束后,他气极败坏到学校食堂拿了一把菜刀找赢了钱的同学要钱,对方不给,形成斗殴,连伤该同学四刀,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学校也开除了他的学籍。

十二、如何抵制和拒绝参与赌博?

(1)违法往往从违纪开始,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2)充分认识赌博的危害,培养高尚的情操,多参与健康积极的文化活动,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

(3)要防微杜渐,分清娱乐和赌博的界限,很多赌博成性的人都是从“消遣”、“赢夜宵”、“带点刺激”等开始的,久而久之,胆子壮了,胃口也大了,陷入赌博的泥潭。

(4)思想上要警惕,不要因为顾及朋友、同学的面情而参与赌博。遇到他们相邀,要设法推脱。

(5)要从关心同学出发,制止他人参与赌博,必要时要向老师或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毒品有哪些危害?

(1)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吸食毒品成瘾后会产生强烈的病态反应:烦躁不安、失眠、疲乏、精神不振、腹痛、呕吐、性欲减退或丧失。

(2)摧残意志和精神,荒废学业。吸食毒品使人懒惰无力,意志减退,智力记忆力衰退。

(3)诱发犯罪、危害社会。有些吸毒者以贩养吸,从害己到害人。如某学生为解决毒资,在校园内贩毒,教唆他人吸食毒品,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十四、如何预防毒品的侵袭?

(1)充分认识毒品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和道德观念。

(2)提高对毒品的防御能力,不要结交有吸毒恶习的朋友。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集体观念,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

(4)不可因好奇而尝试毒品,防止上瘾而难以自拔。

(5)一旦染上毒品,要主动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自觉接受家庭以及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戒除及康复治疗。

十五、大学生涉足淫秽物品有何危害?

淫秽物品,是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传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图片等。这些淫秽物品被个别同学涉足后危害极大,如陷入泥潭,不可自拔,整天精神萎靡不振,心神不定,想入非非,毒害心灵,荒废学业,严重者还会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将自己彻底毁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者处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大中学生面对淫秽物品,一定要做到:不看、不传,更不能走私、制作及贩卖。要洁身自爱,读健康书,走健康道。多参加有益的、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青年。

十六、在外事交往中应注意哪些?

在对外交往中,怎样做才能即可与国际友人保持发展友谊,又不给心怀叵测者以可乘之机呢?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如《涉外人员守则》等,其中与同学们关系密切的有以下几条:

(1)未经外事部门允许,不准私自进入外国使领馆、公寓及外国人住宅。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流。不准拦截外国人及其车辆。

(2)要忠于祖国,站稳立场,坚持原则,不准向外国人散布不满言论或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言论。

(3)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同外国人谈论我内部情况,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4)不准与外国人勾结进行走私倒卖活动;不要托外国人套购市场短缺商品,捎带违反海关规定的物品,转递申诉信件和材料。

十七、在勤工俭学中要注意什么?

(1)要把勤工俭学与经商的界限严格区别开来。学校支持和提倡勤工俭学,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收入,同时学校反对和禁止学生经商。

(2)女大学生不要陪酒陪舞。勤工俭学的内容尽管广泛,但是决不能认为只要能赚钱什么事都可以干。女大学生陪酒陪舞就属于应当禁止的行为。

某校一位女学生家境贫寒,她利用晚上的课余时间到附近一家酒吧当上了女招待。不久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家伙看中,经常被叫过去陪酒,受尽侮辱。女学生受不了,辞职后,那几个流氓还经常跑到学校对她纠缠不休,最后,学校保卫部门出面,才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应当懂得自尊自爱,并应想到陪酒陪舞的过程中,一旦上当失足,将铸成终身遗憾。

(3)遵纪守法,依照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凭诚实劳动获得报酬,为确保劳动所得,在勤工俭学时最好要了解一下有关法规,熟悉一下校内有关规定,明确自身行为的依据,并运用这些依据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4)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根据组织的安排去进行活动,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5)勤工俭学要量力而行,避免风险。学生进行勤工俭学要找适合自己的事情做,如当家教、参加学校内部的劳务等,千万不要到社会找一些赚钱多但风险较大的工作,弄不好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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