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简述】
维生素A缺乏症是指由于摄入不足或吸收不良等原因导致体内因缺乏维生素A(vitamin A deficiency)而引起的以皮肤和眼睛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多见于婴幼儿。我国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已少见,但亚临床症状维生素A缺乏症仍然普遍存在,患病率达11.7%。本病临床主要表现有眼睛暗适应差、暗光下视力减弱、黄昏时视物不清等,眼结膜及角膜干燥、眼泪减少、角膜浑浊或软化等,严重者可发展成为眼角膜软化和夜盲甚至出现角膜溃疡、穿孔等,眼部检查时可以发现有毕脱斑和角膜溃疡或白斑,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虹膜脱出,甚至失明。早期皮肤有干燥脱屑,以后可以发生毛囊角化,皮肤粗糙呈“鸡皮状”;有的表现毛发干枯、易脱落,四肢指(趾)甲脆薄、多纹、易折断等、毛发枯黄。其他常同时伴有免疫力低下、体格和智力发育轻度落后、营养不良、贫血和牙釉质发育不良等,容易反复呼吸、消化或泌尿系统感染。血浆维生素A浓度<0.7μmol/L(200μg/L)。
【用药原则】
对于维生素A缺乏的治疗,在祛除病因的同时,应治疗并存的其他营养缺乏症,多给患儿食用含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丰富的动物及植物食品。
1.治疗对象 亚临床状态与轻症在门诊治疗,重症应住院治疗。原则上以食物合并口服维生素A及维生素E的药物,有腹泻者深部肌内注射维生素AD制剂,至血浆维生素A测定正常。
2.治疗目标
(1)眼部表现消失,无夜盲症等病态表现。
(2)皮肤干燥、角化增生表现消失。
(3)病因去除。
(4)生长发育渐趋良好。
3.治疗方案 轻度维生素A缺乏可口服维生素A;严重的维生素A缺乏症或者伴有消化系统疾病者,可选用维生素A注射剂或维生素AD注射剂深部肌内注射,3~5d后再改为口服。
【药物选择】
1.维生素A制剂 适用于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眼干燥症、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用于补充需要如妊娠、哺乳妇女和婴儿等。口服。
(1)预防用量:适用于轻症,<3岁的婴幼儿2 000U/d,4~6岁2 500U/d,7~10岁3 500U/d,分2或3次口服。
(2)治疗用量: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3岁的婴幼儿,0.5万~1万U/d,分2或3次口服,连用10d;4~6岁,7 500U/d,7~10岁,1万U/d,分2或3次口服,连用4~5d后改为预防用量直至痊愈;伴腹泻者深部肌内注射。
2.维生素AD 适用于夜盲症、眼干燥症、维生素D缺乏病、软骨症及其他缺乏维生素A、D的患儿。
(1)浓滴剂(含维生素A 50 000U/ml、维生素D 5 000U/ml):口服,<3岁,5滴/次,>3岁,5~15滴/次,每日1或2次。
(2)胶丸(每粒含维生素A 3000U、维生素D 300U):口服,每日1粒。
(3)注射剂(含维生素A 50 000U/ml、维生素D 5 000U/ml):<3岁,肌内注射,每次0.5ml,3~12岁,每次0.5~1ml,1/2d。
3.胡萝卜素 用于维生素A缺乏症,30~150mg/d,分2或3次口服,饭后服用。
【用药提示】
1.维生素A(维生素甲、抗干眼病醇、抗干眼病维生素、甲素、视黄醇、甲种维,Vitamin A、Arovit、Alphalin、Anti-Infective Vitamin、Aoral、Retinol、Vogan)
(1)不良反应: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长期应用大剂量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表现为食欲缺乏、皮肤瘙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2周后可消失。小儿1次摄入维生素A超过30万U可以引起急性中毒;婴儿口服维生素A 5万~10万U/d,连用3~6个月,可以发生慢性中毒。
(2)药物相互作用:与维生素E合用,可促进维生素A吸收,增加肝内存储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服用大量维生素E可耗尽维生素A在体内的储存;制酸药如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胆酸减少,影响维生素A吸收;大量维生素A与抗凝药如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同服,可导致凝血因子Ⅱ降低;考来烯胺、矿物油、新霉素、硫糖铝等能干扰维生素A吸收;与钙合用可引起高钙血症;与异维A酸合用增加毒性;胆酸减少时本药用量宜适当增加;口服避孕药可提高维生素A血浆浓度。
(3)禁用、慎用:维生素A过多症和肾衰竭者禁用;本药不可用于静脉注射。婴幼儿对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长期或大剂量使用维生素A可引起牙龈出血,唇干裂,应密切观察,谨慎使用。
(4)其他: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三酰甘油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下降,血沉增快,凝血因子Ⅱ时间缩短;肝功能不全及脂肪吸收障碍者本药吸收减少。
2.维生素AD[维生素AD胶丸、滴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贝特令(胶丸)、伊可新(胶丸)、贝贝哆(滴剂)、圣宏(胶丸),Vitamin AD]
(1)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大剂量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食欲缺乏、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等。
(2)药物相互作用:口服避孕药可提高血浆维生素A的浓度;与维生素E同用,可增加维生素A的吸收,增加其肝内贮存量,加速利用和降低毒性,但大量维生素E可消耗维生素A在体内的储存;大量维生素A与抗凝药(如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同服,可导致凝血因子Ⅱ降低;考来烯胺、矿物油、新霉素、硫糖铝能干扰本药中维生素A的吸收;抗酸药(如氢氧化铝)可影响本药中维生素A的吸收,故不应同服;不应与注射用钙剂或氧化镁、硫酸镁等药物合用,以免引起高镁、高钙血症。
(3)禁用、慎用:维生素A过多症和肾衰竭者禁用。婴幼儿对本药较敏感,应慎用。
(4)其他: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药可引起牙龈出血,唇干裂,应密切观察。
3.胡萝卜素(维生素A原,Carotene、Betacarotene、Provitamin A)
(1)不良反应:服药期间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黄染、稀便,个别患儿有瘀斑和关节痛,停药后均可自行消失。
(2)药物相互作用:服用本药期间不宜再服维生素A。
(3)禁用、慎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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