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一向活蹦乱跳的孩子背上书包就显得心事重重,天真烂漫的孩子一进学校就显得无精打采。这是为什么?只因为孩子们遭遇了纪律问题:他们感觉自己好像笼中的小鸟,被穿鼻的小牛,被安上马辔的小马……小学生们被囚于教室,定于课桌,囿于书本,孩子渐渐变得胆小怕事,唯唯诺诺;或者虚浮油滑……这是我们的教育存在的严重问题。如果你是一位对自己的孩子有信心的开明家长,你应该懂得:纪律必须通过自由来获得。教育,最大的成就应该是尽可能开发孩子的智力和情感品质中的潜能,而不是扼杀孩子的童真乐趣。
蒙台梭利发现,如果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纪律性,就能轻松地让所有孩子在同一个房间里进行有益而自觉的活动,他们能够开动脑筋、很好地合作,而没有粗野的举动。只有这样的房间才是一个真正有良好纪律的教室。可是这种纪律性又如何养成的?蒙氏教育法以儿童自由为基础,但是这种自由却又与散漫不可等同,它能够通过自由来获得纪律。奉行旧教育法的人也许不以为然,因为在一间孩子各行其是的教室,执行纪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大人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这里说的纪律概念与一般所说的纪律并不完全相同。因为纪律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所以纪律对孩子们来说是积极主动的。如果你认为当一个人一声不吭或者一动不动时才是守纪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此时的孩子只不过是一个失去了个性的人,而不是一个真正守纪律的人。只有当一个人是自己行为的主人时,他才会在需要遵从某些生活准则时,积极主动地去节制自己的行为。此时的人因为有了主动性,所以是一个真正守纪律的人。
这种积极的纪律概念,当然不易理解,而且很难形成。但是这种纪律性却与旧时代那种绝对的、不容讨论的、高压下的“不许动”的教育截然不同。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是一个唯唯诺诺的“木头人”,你一定不能用严酷的强制的纪律来扼杀他的童真。对一个成功的教育者来说,他必须具备引导孩子沿着这条纪律之路前进的特殊技能。在这种教育中,孩子是在通过学习活动来开发智力、培养能力,而不是一动不动地学习静坐;幼儿教育的最终目的,大人一定要清楚:它不是为上学做准备,而是为生活做准备,我们之所以教育孩子,是为了通过养成习惯和实践,让他们获得在社会或集体生活中轻松而正确地完成一些简单动作的能力。孩子们所习惯的纪律并不仅仅限于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它必须包括社会。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自由才是适当的而且可以形成纪律呢?这种自由就其限度而言,应在维护集体利益的范围之内;而就其行为方式而言,应该具备我们前面所说的、被大众所认可的良好教养。因此,这里的自由并不是一味地纵容,当你的孩子冒犯或扰乱他人,或者做出一些不礼貌或粗野行为,大人仍然应该立即制止。而其他的一切有益于儿童身心的各种表现,无论是什么行为,无论它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大人不仅要允许,还必须细心观察,这才是纪律培养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蒙氏教育体系中,教育者(包括家长和教师)更多的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主动的施加影响者。这种被动观察包含了对观察现象的绝对尊重。这是大人首先应该给自己的定位,大人必须理解和时时感觉到自己作为观察者的角色。
一位受旧式教育理念熏陶的教育者,一开始看到自己无法维持孩子的秩序也无法让孩子安静下来时,可能会不知所措。因为他长期以来所履行的职责,就是抑制孩子的自发活动和主动性。其实大人要知道,开始没有秩序是必然的,因为真正的纪律是需要孩子们逐渐自发地形成。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大人最好的做法就是看着孩子什么也不必做。不要认为这对一个教育者来说是非常失败非常空虚的,大人可以在孩子需要引导的时候提示孩子一下,更重要的是大人的工作是细心地去观察孩子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而为下一步教育方案的实施做好准备。其实,纪律不需外求而人人自得。大人要让孩子意识到纪律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同时告诉他们不守纪律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坏处。因为违反纪律不但妨碍了别人,也影响了自己。尤其对于有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的较大孩子来说,一个让他全身心投入的玩具可以让自律意识深入人心并将持久地发挥作用。重要的是,大人要找到这样的玩具,创造这样的氛围。相反,如果依赖于三令五申式的说教,对于年龄小的孩子可能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来说也只能枉费口舌甚至使他不厌其烦。
所以,为了让孩子愉快地遵守真正的纪律,大人需要尽力使每一项工作都显得富有趣味而具有挑战性。这样,才会使孩子在各项活动中不知不觉地守纪自律。要知道,真正的纪律是积极、主动、自由的,而不是消极、被动、屈从和强制。家庭不是军营,大人必须毫不迟疑地取消那些不近人性,不合人道的条文规矩。在这一点上,大人必须给予自己的孩子充分的自信,相信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的天性,每个孩子都能充分地发展并且主动自律,只要大人留给他足够的而又适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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