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时间:2014年1月6日,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3年10月18日,市少保中心接到河北省女子监狱教育科的一封求助信,该狱三监区服刑人员杨某,丈夫病故,11岁的儿子辍学在家,在一个远房亲戚家寄养,基本处于流浪的状态。接到这个信息后,中心立即和女子监狱联系,并把孩子接到中心。东东很快融入了中心的生活,半个月后,中心老师带领东东去女子监狱和妈妈见面。母子一见面,这个老师们眼中成熟稳重的11岁少年张开双臂扑向母亲的怀抱,母亲拥抱着孩子泪水夺眶而出。足足有十分钟,孩子一直在啜泣中,所有的委屈和心事在妈妈面前表露无遗。孩子哽咽着对妈妈说:“少保中心真的很好,我又可以上学了。但是,我不能没有你。”杨某激动得泣不成声,连连对孩子说:“要感谢政府、老师和监狱的警官们,她们是咱们的恩人啊”。亲情的力量弥漫,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在少保中心,有很多和东东一样经历的未成年孩子,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处于无人监护或监护缺失的状态。他们的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得不到保障,不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其父母安心服刑改造,进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2002年,市委、市政府出资成立少保中心,为这些弱势儿童撑起了一片明媚的蓝天。有了少保中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有了能吃好、穿好、住好的家园,有了能接受义务教育,学习职业技能,调整心理障碍的课堂。
市司法局作为少保中心的主管单位,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护儿童特别是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是司法局党组为中心制定的工作宗旨,创新、开拓、多样化是中心工作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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