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同一文化中人们对于儿童的认识也有差异。必须强调的一点是父母确实在思考怎样做父母:他们对于儿童的本性和父母在儿童成长中起的作用,有着某些先入为主的观点,通常是未成形的和没有明说的,这些观点因人而异。心理学家曾经完全从父母行为的角度研究父母——儿童之间的关系,现在人们认识到要想理解儿童的发展也必须要考虑父母的观念(Sigel和Mc Gillicudd-De Lisi,2002)。
一、观念体系的性质
任何对儿童负有责任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一套先入为主的观点——一种决定他们理解儿童发展,以及他们相应行为的“朴素的心理学”。我们已经看到,这些观念有着特定的时间和文化背景的特点,但是在特定的时间和文化范围内,人们在诸多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认识。例如,人们对以下问题的回答。
1.为什么有些孩子会更聪明?
2.什么原因导致情绪失调?
3.儿童是生来害羞还是后天养成害羞的性格?
4.男孩和女孩的培养方式应当一样吗?
5.父母应该在儿童的学习中起作用吗?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以揭示出父母对于儿童和他们的发展方式有着各种各样的看法,同时也揭示了他们的看法在一系列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即父母并非在新的基础上回答每一个问题,而是在一个一致的观念体系的基础上回答所有的问题。
人们设计出量表来对这些体系进行评估。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一个包含30个问题的量表,以下是问题之一。
问题:为什么儿童能够编故事?
1.幻想是儿童天性的一部分。
2.老师和家长鼓励培养儿童的想象力。
3.想象力在儿童的游戏和对物体的思考过程中得到发展。
第一个答案代表了对儿童成熟过程的重视:儿童必然会发展出这种能力,因为他们天性如此。第二个答案把责任放在成人身上:对待儿童的方式决定了儿童的发展。第三个答案强调儿童自身的作用:儿童对相关活动的参与导致新能力的出现。每个人选择的都是自己认为最有说服力的答案,又因为人们在选择不同问题的答案时的方式非常一致,可以大致了解每个人对儿童发展天性的设想。
对天生和教养作用的不同认识是观念体系变化的一种方式。处在一端的人们会一致地选择类似第一个答案的观点,他们认为儿童生来就会在不同的阶段发展出不同的特点,成人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因而,他们认为自己的作用在于为儿童创造出能够让儿童发展内在潜力的机会,除此之外,他们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积极的作用,并且在事情不能按预想发展时会显得毫无办法。在另一端的人们认为,儿童在最初的阶段只是等待成人雕塑成形的陶土,他们会选择上述第二个答案一类的观点,他们确信无论何种儿童的特征都是抚养方式和儿童经历的结果。因而在儿童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成功与失败,其原因都在于父母、老师、同伴和电视等外在因素。然而事实上,怀有任何一种上述极端想法的人相对来说是少数的,大多数人的观点处于中间位置,不管怎样,可以预见儿童抚养的方式会因父母的观念(如儿童发展取决于儿童内在基因还是外在因素)影响而不同。
二、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
观念体系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当中:它们是人们的心理建构,因而对儿童的影响不是直接的,而是影响人们对待儿童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间接的影响通过抚养儿童的行为而起作用,抚养儿童的方式影响了儿童的行为,事实上是影响了儿童将会发展出来的观念系统。
让我们以父母离异对儿童的影响为例(Holloway和Machda,1992)。不同的儿童对这种经历有着截然不同的反应,尽管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这些差异,其中之一是抚养儿童的一方在离婚后为儿童所提供的环境,而此种环境则反映出父母对于自己控制局面的能力的认识。这正是这个研究所发现的。一些母亲认为孩子的表现完全是母亲的责任,母亲有责任保护儿童并引导他们走向成熟。这些观念会相应地在行为中表现出来:这些母亲确保儿童遵守家里的规矩,儿童的行为要有日常规范的约束。这样的母亲培养出来的儿童适应能力强: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问题较少,自尊心强。另一类母亲认为自己对所处的环境无法控制,她们感到无助,觉得自己已成为局外人,因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免受父母离异的负面影响。她们的家里通常会很乱,日常生活没有章法,不难想象,她们的孩子很难适应父母离婚后的生活。母亲对于自己作为母亲的认识,会反映在她们对自己孩子的生活安排上,进而影响儿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事情的能力。
然而,图中所示的几个步骤之间的关系绝不简单。例如,人们关于童年的观念只是决定他们对儿童的行为方式的诸多因素之一:具体地说,任何时间做的决定同时正受到该情境下父母和儿童的作用,例如他们所面对的问题、儿童当时的行为、他人的在场,等等。当然,并不能仅仅因父母所表达的观念存在于他们培养儿童的行为之前,就能确定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图中这两者之间的箭头同样可以反过来画。然而,观念也可以反映某种主要的行为倾向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这一观念比任何具体的行为对儿童的发展更具预测性。例如,如果父母相信激发儿童对于周围世界的好奇心主要是父母的责任,这种观念并不会在某个具体的行为中体现出来,而且在父母和儿童之间长时间的交流积累中逐渐体现出来。反之,如果父母相信儿童有着内在好奇心的驱动,或者诸如教师一类的人员才是激发儿童兴趣的合适人选,他们所持有的态度将会有完全不同的效果,但是从长远来看也同样具有说服力。观念的影响正是在这个层面上起着作用。
三、“何谓儿童”
这一问题显然没有一个简单明了的回答,我们对于儿童的观念取决于一系列历史、文化和个人因素的影响。从历史的发展看,有着从以成人为中心向以儿童为中心的渐变的发展。在古代,儿童被看作是成人的缩影,他们没有自己特有的需求和特征。很少有人认为儿童需要保护和特殊的对待。儿童被看作是成人的财产因而很容易受到虐待。儿童有被尊重的权利是近代才产生的,我们今天关于儿童的观点也就和过去有许多差异。
即使是在今天,当我们比较世界各地的不同文化传统时,也会发现各种不同的关于童年的观念,在一个社会中的正常现象,在另一个社会中未必会被人们所接受,这些不同表现在与儿童交谈、游戏和拥抱儿童的方式等日常的行为中。每一个社会都会塑造出符合自身价值体系的儿童。
即使是在同一个社会内部,如西方社会,人们对儿童的观念也不同。大多数成年人都或多或少有着关于儿童天性的和父母在自己成长中的作用的观念体系,因此,有人会强调儿童自身潜力的影响,另一些人则会强调成年人抚养和教育的作用。观念影响着成年人对儿童的教养行为,而这种行为又决定了儿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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