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发展有共同的生理基础,但是它以后的发展受到各种社会经验的影响。因此,表现情绪的方式在每一个社会的差别非常大。看看下面的文化规范,把它们和西方的习惯比较一下。
一、西太平洋岛的伊菲鲁克(Ifaluk)人
西太平洋岛的伊菲鲁克(Ifaluk)人不允许表现出高兴,他们认为这是不道德的,会导致人们忽视责任。因此,他们在抚养孩子的时候会避免任何与表现这种情绪相关的兴奋,他们相信兴奋会带来行为不良和崩溃(Lutz,1987)。他们鼓励文雅、安静和沉着。
二、雅诺马莫人(Yanomamo)
雅诺马莫人(Yanomamo)是生活在委内瑞拉和巴西边境的印第安人,在人际关系中他们把凶猛看作是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之间以暴力解决一切争端。孩子在成长时很少有关爱,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被教育要在与其他孩子的交往中富有攻击性。
三、巴厘人(Balinese)
巴厘人(Balinese)相信任何形式的情绪爆发都是邪恶的, 因此必须要避免。比如,有例子说人们之所以睡觉,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恐惧。从最开始,抚养孩子就只有中等程度的外在情绪表现。每一个社会(包括我们自己的)都发展出一些为社会所接受的应对情绪的方法,它们独特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表达情绪时,社会成员被期待着行为要符合一系列规范,这些规范有的是潜在的,有的是外显的。向儿童传授这些规范就成为社会化的主要方面。
四、“永远不生气”: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方式
人类学家琼·布里格斯在生活于北极圈附近的奥特古的爱斯基摩人那里居住了17个月。她被一家人“收养”,住在他们的圆顶小房子里,可以近距离地观察这家人和他们的邻居。她的观察被记录在《永远不生气》一书中。
奥特古人的奇异之处在于,他们的人际关系中几乎完全没有攻击性的迹象。奥特古人反对任何形式的生气。对他们来说,理想的人应该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总是热情的、保护性的、脾气温和的,永远不会在外在行为中显示出敌意。最多只能表现出对他人冷淡,而只能在对付狗时才能够生气,而且也只能用于“教训”狗的时侯。生气之所以不被允许,是因为它与这个社会的最高价值不相符,最高价值即对他人的爱和养育。
如果某人表现出了这种情绪,他会被看作失去了理智,做得像个小孩子。
奥特古人甚至否认有生气的想法,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因为他们相信这种想法可能会杀死拥有它的人。因此,所有的争端都必须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他们似乎成功地实现了这个目标。
在出生后的两三年中,儿童允许有愤怒和生气的情绪,但是从那以后,父母就不断地表明这些情绪是不允许的。他们大部分为社会化所做的努力就是通过其他的渠道疏通孩子的消极情绪,以帮助他们获得耐心和自我顺从这些奥特古人的美德。父母不是靠吼叫或者威胁做这些的,而是用语言或者脸色平静地表现出他们的禁令。服从命令不是靠强制,虽然提倡顺从,父母却很少依靠它。孩子从来没有被体罚过,但是他们会一直被教育说任何发脾气、生气和敌意的表现都是不允许的。
当然,学习的过程是很艰难的。布里格斯生动地描述了她居住的那家的小女孩是如何应对由兄弟姐妹的竞争而引发的敌意的。最初,她悄悄地表达她的情绪:在大人的背后揪她的妹妹,或者在她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抢她的玩具。大多数时候,她以闷闷不乐回应大人的命令:服从命令时,要么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要么是转过脸去面对墙默默地哭。
因此,在回应大人的一些自己不愿意的要求时(比如,把玩具让给妹妹),她会无声地盯着前方,任由眼泪从脸上流淌,但是没有任何生气的外在迹象。这种处理方法的结果是,与西方儿童相比,奥特古儿童惊人地缺乏攻击性的表现,从很早开始,同伴间的敌意就很少见。
五、获得表现规则
表现规则这个概念是用来指管理既定社会中情绪的外在表现的习惯,不管是一个特定的文化,还是家庭或同龄人群,根据这些规则,人们可预测别人的行为,共享一套特定规则的群体中的任何人都知道一个特定的情绪表现代表了什么,因此促进了成员之间的交流。要理解这一点,人们只需要把自己当作一个游客,到上面提到的任何一个社会中去即可:无论你当地的语言说得多好,如果不了解当地文化道德社会规则,任何交流都注定要失败。因此,儿童需要尽早学习所在社会的表现规则,这样,他们才能知道在某个情境下该怎么合适地表达情绪。在某些场合中,“自然的”表现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在大多数情景中,即使小孩也应该掩饰自然流露的情绪,甚至要用不同的情绪来代替自己的真实感受。
让我来说明一下,一个基本的表现规则是“当一个人给你一件他认为你会喜欢的东西的时候(哪怕你不喜欢),你要看上去高兴”。卡罗琳·萨尼为了了解孩子学习这个规则的程度,观察了6~10岁的孩子。规则是,在某些情境中必须要掩饰自己的失望,假装很高兴。每个孩子都被要求去帮助一位大人评价一本教科书,完成后会得到一件漂亮的礼物作为感谢。几天后在第二个场合下,孩子们又被要求去帮助大人,但是这一次只送了他们一件普通的、适合婴儿玩的玩具。他们每一次拆开玩具时的面部表情、声音和其他的身体反应都被录像。
在回应第一个漂亮礼物时,孩子们表现出所有常见的高兴的神情;微笑,看着大人,真诚地说“谢谢你”,等等。当看到第二个普通的礼物时,大一点的孩子能够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失望,至少表现出一些明显高兴的迹象;可是小一点的孩子就远不能成功地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而是明显地表现出了失望。他们中的一些人,大多数是女孩,确实努力地想按照习惯装着很高兴。由此可见,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完全掌握了将外在表现与真实感受区别开来的要求,然而,小一点的儿童似乎刚刚开始学习这个表现规则。
表现规则分为四类。
(一)最小化(Minimization)规则
即这样一些场合:与真正的感受相比,情绪的表达在强度上减弱。上面提到的奥特古爱斯基摩人在体验生气时的行为就属于这个策略。
(二)最大化(Maximization)规则
它主要指积极情绪的表达方法。这类例子是萨尼实验中那些年龄大一点的孩子,他们在收到第一件礼物时,他们的笑比那件礼物应该得到的更热烈, 因为他们把这看作是高尚的。
(三)面具(Masking)规则
是指当一个中立的表情(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被认为是合适的时候。伊菲鲁克人的例子说明了这种行为。
(四)替代(Substitution)规则
指个体被期望用一种很不同的(通常是相反的)情绪代替另一种情绪。在收到给婴儿玩的玩具时,那些表现出明显的高兴而不是失望的孩子,明显地学会了这种规则。
最小化和最大化似乎是最容易学会的,它们比其他两个策略出现的时间多少要早点儿。当然,2岁大的孩子会为了得到妈妈的同情而夸张地哭。这个例子说明他已经掌握了后一个规则。但是,我们要区分开能够使用表现规则和知道自己在使用。保罗·哈里斯(Paul Harris)采访了那些把失望隐藏在高兴背后的孩子,询问他们是怎样理解替代策略的,结果显示很少有人意识到他们的真实感受和他们的表现事实上有所不同。儿童似乎可以在不懂得为什么会这样做的情况下按社会认同的方式行事。只有到了6岁的时候,真实和表象之间的区别才完全被掌握,因为只有从那个时候起,儿童才明显地体会到感情和行为可以不对应,为了社会习俗的原因而隐瞒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
六、父母的影响
儿童最先在家庭中学习情绪。他人与婴儿交往的方式可以传达以下信息,包括怎样表现情绪、可以表达情绪的场合、用来应对引发情绪的环境的行为等。因此,儿童与他人关系的类型可能会决定情绪社会化发生的方式和程度。对儿童情绪的社会化与依恋方式之间的关系研究似乎说明了这一点。
依恋通常被定义为一种情绪的联结,也就是儿童在最初几年遇到最强烈的情绪经历时的关系。父母传达这些经历的方式,以及父母回应儿童表现情绪的方式,对儿童今后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文章所讲的,母亲处理儿童情绪表达时的敏感性被认为是促进了依恋的安全性,而不敏感就会造成不安全的依恋。与父母是不敏感的、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相比,由敏感的父母带大的、形成了安全依恋的儿童可能会发展出不同的情绪调节策略。有证据显示,三种主要的依恋范畴与下面的类型有联系。
(一)安全型(Secure)
安全型(Secure)的孩子知道,无论是表现积极的情绪还是消极的,父母都能接受,所以,他们直接、公开地随意表现。比如,他们知道苦恼的迹象会提醒父母,提供帮助和安慰,所以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表现出焦虑和伤心。同样的,他们知道高兴和兴奋的表现能感染父母,所以他们会主动表现,相应地,儿童也会对他人的很多情绪做出回应。
(二)回避型(Avoidant)
回避型(Avoidant)的孩子总是有情绪表现不断被拒绝的经历。这尤其适用于消极情绪,这是母亲最少回应的情绪。其结果是,为了避免被遗忘或被断然拒绝,儿童形成一种隐藏任何苦恼的痕迹的策略,即使他们和其他的孩子体验了同样多的苦恼。积极的情绪也要克制,因为积极的情绪意味着孩子想要和他人交往,而他人可能并不愿意回应。
(三)反抗型(Resistant)
反抗型(Resistant)的孩子明白,他们的情绪表现得到的反应是不一致的,所以其结果是不可预料的。因此,他们形成了夸大表现(尤其是消极情绪)的策略,因为这样才能吸引父母的注意力。
因此情绪性受到父母与孩子关系类型的影响,因为不同类型的依恋和父母传达给孩子的有关情绪的独特信息相关。这样学习到的经验会传承到以后的岁月,总结推广到其他的关系中,成为个体情感模式的一部分。
父母和其他成人传达这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教育指导
这是指父母的直接指令:“男孩不能哭”“奶奶给你礼物的时候要笑”“不要害怕狗”。
(二)榜样学习
儿童会不可避免地去模仿父母和其他的角色模范,在观察中学习他们“正当的”行为方式。成人怎样表现(或者不表现)情绪是一个丰富的信息资源,可以影响孩子自己的表现模式。
(三)随机学习
这可能是社会影响中最有效的资源了。通过精确研究婴儿时期父母——儿童交流中特有的顺序,研究者发现,当面部的、姿势的和其他的情感信号相互交流时,不管有没有词语的伴随,情绪对话已经是很明显的了。在开始的时候,这些交流主要取决于母亲以非随意的方式回应儿童的情绪信号:就是说,在特定的表现之后通常会伴随着与之相适应的情绪。比如,母亲的高兴会随着孩子的高兴而来,相反,害怕之后跟着的是安抚。孩子因此学习到他人的行为是可预测的。比如,当一种情绪得到了关注,而且伴随而来的是某种积极的反应,孩子可能会重复那种表现;但是,当一种表现没有受到关注,或得到了消极的回应,孩子以后就不愿意有那种行为。这种消极关系的建立需要多久,可以从对面无表情母亲的研究中看出来。比如研究那些患有抑郁症的母亲,或者让母亲为了实验目的故意面无表情。
七、断情感交流
即使没有词语,对话也能进行。母亲和婴儿之间面对面的交流生动地说明了这点。除了不是用语言,而是用面部表情、姿势、眼神和声音之外,这种交流完全给人一种交谈的印象。之所以会有这种印象,是因为它的组成部分交织在一起,形成两个同伴之间你来我往的交流。一个人“说”的东西紧紧地跟随着另一个人“说”的东西。婴儿在这种交换中很快学习到,他的情绪信号使别人感兴趣,能得到随机的、可预测的回应。这样,小孩就有机会习得社会交往中的一些基本规则。他们也能够在表达情绪上依照他人的期望调节情绪以得到帮助。
在交往被有意打断之后,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这种学习机会的重要性。这可以通过“面无表情”范式进行实验:就是在实验室环境中,妈妈先和孩子像平常那样交往,确定下一个正常交流的期望。然后,妈妈连续保持沉默几分钟,不做任何反应。将婴儿的行为录下来,然后比较他们在两种情景中的行为,这样就可以看出打断的效果。从2个月开始效果很显著:孩子明显感到迷惑,对得不到妈妈应该给予的关注和回应越来越不安。开始他们积极地想去接触妈妈,微笑地看着妈妈。失败后他们就停止了笑,其他的情绪,如哭、皱眉、做怪样开始增多。看妈妈的时间逐渐减短,直到最后扭过脸去,好像看着妈妈是一种不能忍受的痛苦。接着孩子看上去像是有心事、 “受压抑”。这种状况会持续一会儿,直到妈妈又恢复了正常的行为。
这些观察清楚地表明,妈妈不回应的情绪是一个让孩子非常痛苦的事件。比较一下在面无表情的情境中和妈妈离开房间时孩子的表现,妈妈暂时的离开更让人痛苦。1岁的孩子已经大到可以明确地期待妈妈回应的类型,可还是太小,还不能独自完成和调节自己的情绪行为。妈妈需要在场提供视觉层面的刺激,调节孩子的兴奋水平,并通过自己回应孩子感情行为的方式来塑造孩子以后的情绪发展。假如妈妈不能如此(如果母亲患有抑郁症的话,这种情况很可能在长时间里出现),孩子情绪发展的过程可能会很危险。
无论父母对儿童情绪发展的影响有多大,其他人也会有一定作用。这里尤其值得提到的是同伴压力,特别是在保证男孩成为男孩,女孩成为女孩的时候。人们总是希望男孩坚强、女孩温柔。对男孩来说,这意味着要强调愤怒和攻击性,找到表现这些情绪的方法,同时要最大程度减少软弱的情绪;但是另一方面,女孩就是要减弱外在的冲突痕迹,看重合作和协调,对他人的情绪要敏感,善于表达自己的情绪。像所有的刻板印象一样,这样的概括并不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正确。但是,这能提醒我们,所有的同伴群体和家庭一样有情绪氛围,其成员被希望要服从规范以保持这个情绪氛围。这适用于要表现出多少情绪、什么情绪是可以容忍的、谁对谁可以有情绪表现。同伴群体中通常都有严格的等级次序,对地位很高的人发脾气只会给自己找麻烦。而且,我们在对同伴关系的讨论中看到,儿童的群体对在哪种场合中可以有什么情绪表现是有明确规定的:过于有攻击性的男孩可能会受到同伴排斥,但是完全没有攻击性的男孩也很难被同伴接受。因此,从学前期开始,儿童所接触的不同的交往类型促成了不同的情绪技能,成为家庭和同伴群体的一员也能帮助他们增加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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