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人民给的,手握权力的人要把权力用来为人民群众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手握权力的人有时也会受到一种原则和亲情上的情感挑战,如何应对这种挑战,应该是对他们的严峻考验。
原则,是为人做事的底线,是处理任何纠纷和挑战的有力武器。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意愿拟订颁布的所有政策和法规都是不可超越的原则。有些长期以来沿用的乡规民约也是具有相当约束力的。
亲情,是指家人和亲戚、朋友及其他有着一些密切关系的人,比如同学、战友、同事、老乡、邻居等等。这些跟有权人有着亲密关系和交情的人,理应是最关心和支持有权人的人,应该希望有权人把手中的权力用好,把工作搞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他的培养和期望。在许多有权人的亲人和朋友中,绝大多数也都是这样的明白人。
但是,也有一些有权人的身边存在极个别利欲熏心的糊涂虫或者心怀鬼胎的不义之徒。他们认为和有权人拉上关系有机可乘,毫不顾忌自己亲人的责任和规矩,采用花言巧语和巧施金钱、美女、字画、古玩等各种各样的诱惑,以达到他们的丑恶目的。从而也把他们自己的亲人无情地推到了罪恶的泥坑。
在跟有权人有着亲密关系的这个人际圈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权人自己的配偶及其他家人。有权人应该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主动把自己的权力范围、原则界线告诉他们,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让他们不要有一些让人为难的无理要求。还要对这些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疏导和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必要时还应该严肃地“敲打敲打”才行。
上司,是正在或曾经管过你的人。如果上司对你提出明显违反政策或违背原则的不恰当要求,的确是一件尴尬而难以应对的事情。不过,为了捍卫正义和彰显良知,也是为有知遇之恩于你的上司的前程和声誉着想,只能有理、有利、有节地予以抵制,别无良策。如果这样的上司得不到手就罢手,那是最体面的结局;如果他紧追硬逼不肯罢手,最后只能法庭上见。绝对不能同流合污,甘当历史的罪人。
父母把对孩子做人的教育和培养要放在首要位置。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孩子最直接的榜样。在培养和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始终要给孩子树立一个勤俭、清廉的形象。要教育孩子永远不能有丝毫的贪念之心。只有拒绝贪念,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这才是正确的金钱观。可以给孩子讲一些拾金不昧的故事和一些有关这方面的真人真事。教育孩子在外面没有父母的允许不能接受别人赠送的任何东西;在路边拾到财物,都要交给老师或警察。要教育孩子从小就要明确下面几个观念:
关于“所有权”。在家里看到爸爸、妈妈的钱包,不能打开。因为这是爸爸妈妈的钱包,这个钱包的所有权是爸爸妈妈的;自己的钱包也不能随意让别人打开,因为你的钱包所有权就是你自己的。自己的东西要保管好,不能让别人随便动用。同样,别人的东西(比如钱包)的所有权是别人的。未经别人允许,就不能动用别人的东西。
关于“拥有”和“故意拥有”。在学校或是其他任何地方也跟在家里一样,也不能随便动用别人的任何东西。比如,你的同学杰杰有一支好玩的电子玩具枪,这支枪的所有权就是杰杰的,也就是说只有杰杰才是这支枪的“拥有”者。如果你非常喜欢,可以和他商量借给你玩一下,但一定要征得他的同意后才能拿去玩,而且玩过后必须如期还给杰杰本人;如果别人“拥有”的东西,你也想拥有,那你就可以找爸爸妈妈到商场去给你买,千万不能不经别人允许就随便动用甚至私自拿回家中。不然那就叫“故意拥有”。好孩子不能故意拥有别人的东西。
父母在检查孩子书包时,如果发现有不是自己孩子的东西,一定要向孩子问清楚是什么来由,如果确实是孩子向别人借来的,还要肯定孩子做得对。如果是孩子没征得别人的同意就拿回来了,应该告诉孩子这种不经别人允许就拿了别人的东西是“故意拥有”的行为。这种“故意拥有”的行为是不对的。千万不要立马给自己的孩子贴上“偷窃”的标签,那样做对孩子的自尊心是严重的伤害。
第二,不要让孩子因为有个有权的爸爸(或妈妈)而产生任何特殊的优越感。父母的工作和从事其他行业的叔叔、阿姨一样,都是为人民服务,只不过是各自所在的单位和岗位不同而已。
最后,还要说到有权人本身,打铁还需本身硬,树正怕影子歪。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民族和人民利益而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义不容辞。在今天这样的和平年代,种种诱惑只不过是糖衣炮弹而已。真正立党为公的有权人不能也不该软弱退让到陷入泥坑。只要牢牢把握原则和良心的底线,哪怕常在河边站,也能做到不湿鞋。这才是大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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