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是基于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记忆提出的,“一带一路”上丰富的文化遗产在这一倡议的实施中必然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国际文化遗产学界认识到,通过国家之间共同享有的遗产的交流、合作、管理,形成长久的合作机制,将有效地增进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的互信,扩大共同利益,形成有特色的外交。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项目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就是生动的案例。与其他人文交流方式相比,这样的合作机制是长久的,可谓“润物细无声”。
“一带一路”丰富的文化遗产一旦激活,将触动人心,影响当下。前中东特使吴思科以中东的卡塔尔和阿曼为例,建议要重视丝绸之路的文化符号。他说,卡塔尔外交大臣访华期间曾经对王毅外长说:“‘一带一路’的提出最容易拨动我们两国人的心弦。”阿曼则提出要在郑和下西洋时曾经七次到过的塞拉莱港建立一座郑和纪念园区。
文化遗产学界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遗产界合作,促进沿线国家相亲相知:和丝路沿线国家的文化遗产界、博物馆界合作,举办丝路遗产的联合展览;邀请丝绸之路沿线国外交官举办“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论坛”等;联合沿线国家学者,挖掘丝绸之路背后不同文明友好交往的历史,叙述出文化遗产背后的遗产意义。因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对待不同文明,不能只满足于欣赏它们产生的精美物件,更应该去领略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
旅游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合作机制和平台。各省市地区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合理规划,以开放、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加强与沿线国的交流合作,形成合作联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众多、民族文化多元、自然资源独特,这都是很好的旅游资源。可以通过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促进多方旅游客源互送,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共赢发展;可以探索在陆上、海上旅游圈内便利简化签证手续;可以与东盟相关国家加强海上旅游合作,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精品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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