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语叫“品头论足”,本意是议论人的容貌体态,头和足,历来就是人们眼里“女性美”的重要标准。脸蛋的漂亮大多靠了遗传,谁也做不到“长得随心所欲”。不过,这脚的差别却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来争取一下的,所以,虽然说缠足是摧残妇女的现象,但是,自从广泛的普及开来,还真是有了点“愿打愿挨”的味道。
据记载,满清入关后,一开始也是极力反对汉族女子的缠足风俗的,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这时候,缠足的风气已是欲罢不能、难以停止了。
女人裹脚的风俗,大约产生在五代末年或北宋初年,而到了明清开始盛行。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来的伤筋动骨那么“夸张”。
最初的裹脚,是和舞蹈有关系的,据说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但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用白绸子裹起来,这样,脚就能够弯曲着立在上面了,大概和芭蕾舞的垫脚尖差不多吧。这样跳舞,因为重心需要不断调整,就显得更加婀娜多姿,结果,跳完舞也不解开缠脚的白绸,那走路也就跟着婀娜起来,宫里传到大臣家里,再接着传到民间,你学我,我学你,也就成了一种习俗,估计那时候,只求扭得好看,还没人考虑病态不病态的问题。还是那句话,女为悦己者容,至于别的副作用,也就顾不上在乎了。
什么事都容易少数服从多数,慢慢地,当缠足的人越来越多,不缠足的就显得“异类”了,所以,长大了连出嫁都会成问题,就算缠了,假如缠得不好看,也可能就影响了女人的一辈子。
到了后来,缠足就变成了一件很残酷的事,从女孩子几岁开始,就要忍受着折磨,用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妥帖地缠到靠在脚底为止。其实,这就是用人工造出的畸形美、病态美!
不过,男人们似乎并不在意女人的痛苦,而是对小脚颇有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看起来,这“小脚文化”真是博大精深,也真是惨无人道。
不过,“三寸金莲”并不是古时女子的“专利”,大老爷们缠小脚的,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在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中说,有个叫胡幺四的演员,扮演旦角,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也算一种为艺术献身的精神吧。
当然,怀有比较龌龊目的的例子也有。明朝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贪恋女色,为了寻找更多的机会,就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还专门学习了女红,然后混在美女堆里。可惜的是,最后还是露馅了,落了个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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