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未被承认的真相

未被承认的真相

时间:2023-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距离与UFO相逢,对于UFO的研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在近距离观测时,误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看来,CE-Ⅰ、CE-Ⅱ、CE-Ⅲ是最终解开UFO之谜的钥匙。最为奇特、并被详尽记录在案的UFO事件发生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西特,此次事件有多个证人,其中包括18岁的诺曼·马斯卡罗、尤金·伯特兰德和大卫·亨特两位警官。3时之前,他们赶到了出事地点。他们的证词已存档,这些证词必须给以充分的重视。

文_陈育和 安克非

艾伦·海尼克最早用“近距离遭遇”这个名词来为那些UFO报告分类,这里的“近距离”通常是指在150米的距离以内。之后,这种分类方式广为接受,特别是在电影《第三类近距离遭遇》(讲的是目击或接触到UFO乘客的事情)放映以后。

第一类近距离遭遇(简称CE-Ⅰ)是指近距离(通常在150米以内)发现UFO,但并没有发现它与周围做任何接触。智利斯-惠特得事件可以作为一个例证(发生在1948年7月24日,阿拉巴马的蒙哥马利上空),另一个例子发生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西特,时间是1965年9月3日。

第二类近距离遭遇(简称CE-Ⅱ)是指那些与周围事物有明显接触的UFO事件,但是无UFO乘客。CE-Ⅱ的例证有:巴西的乌巴士巴事件(1957年9月14日),澳大利亚昆士兰的吐利事件(1966年1月19日),加拿大安大略的法尔肯湖事件(1967年5月20日),衣阿华的加里森事件(1969年7月13日),堪萨斯的特尔菲斯事件(1971年9月2日)。

近距离与UFO相逢,对于UFO的研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在近距离观测时,误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我们在此讨论的是那些较为典型的事件,讨论这一问题时,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下:

第一,欺骗。即证人们或是在有意撒谎,或是其本身成了恶作剧的牺牲品。

第二,短暂的迷惑、幻觉或是精神失常。在有多个证人出现的情况下,属于群体精神变态或群体幻觉。

第三,真实的经验。证人们将其观察到的事物尽其所能地进行如实描述。

在亚瑟·C.克拉克看来,“我们只应该关注那些近距离遭遇到的UFO,只集中精力研究那些近距离观测的UFO报道,而放弃其他的,不管UFO究竟是否存在。假设真有UFO存在的话,那么这些近距离观测到的UFO报道是唯一有研究价值的”。

看来,CE-Ⅰ、CE-Ⅱ、CE-Ⅲ是最终解开UFO之谜的钥匙。但是,有一个问题局限着我们:即我们究竟能够找到多少科学证据,特别是如何找到证据区分UFO和反常物理现象。在20世纪,科学家们所掌握的技术尚不能证明目击者的说法正确与否。测谎仪和PSE(心理压力分析仪)不能分辨出近距离还是远距离、目击证人是否处于深度催眠状态等问题。这些技术都有其局限性,在新技术被发明出来、旧技术被淘汰之前,这种科学的局限性是无法超越的。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那些UFO学所能提供的最为明确的证据吧!

最为奇特、并被详尽记录在案的UFO事件发生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埃克西特,此次事件有多个证人,其中包括18岁的诺曼·马斯卡罗、尤金·伯特兰德和大卫·亨特两位警官。这些人在1965年9月3日凌晨时分近距离观测到一个巨大的椭圆状物体,直径为24米~27米,带有闪烁的红色亮光。这个不明飞行物摇摇晃晃地从目击者的上空飞过,它的奇异的红色亮光照亮了方圆200米的地方。

埃克西特事件还得从伯特兰德警官说起,当时他正开着21号巡逻车沿101公路巡逻。大约1时30分(美国东部夏令时间),他发现一辆车停在高速路旁,于是他停车检查。他发现那辆车里有一个激动得有些狂乱的女性,她说刚才有一个“带红灯的宇宙飞船”跟踪她;还说,那个物体在埃普星和埃克西特两地间跟踪了她20千米,并几次向她的汽车俯冲,只差几米就会撞到她的车。她指着天边那个像是星星的物体说,那就是刚才飞走的不明飞行物。伯特兰德说:“我觉得她肯定是一个疯子,因此没有向总站报告。”

此后,伯特兰德几乎忘了这件事情,直到1小时后,总站值班警官雷金纳德·托兰德命令他返回,并令其去调查一个类似事件。事件的当事人是18岁的少年诺曼·马斯卡罗。2时24分,这位少年几近震惊地闯进了警察总部。他说事情发生时,他正搭乘别人的汽车从马萨诸塞州的阿米斯布雷沿着150公路往家返。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明亮闪光的物体,那上面还有一排闪闪烁烁的红灯,正穿过两所房屋的中间地带向他这里飞来。他说那个东西像房子那么大,或许比房子还大,当它向他飞来时,寂静无声。少年担心它可能会撞上他,于是下了车一头冲向路旁的狭窄路面,而那个物体似乎正要退到那里。他赶紧冲向附近的一所房子(事后确认是克莱德·卢塞尔的住宅),并猛烈敲门,但卢塞尔夫妇以为是一个醉汉,没有理睬他。这个惊恐万状的少年又跑回公路,拦了一辆车,这辆车把他带到了镇中心的警察局。

有了马斯卡罗的叙述,那位路旁汽车中女士的叙述就有了一定的意义。尽管仍有些难以置信,伯特兰德警官还是把马斯卡罗带到了出事地点。3时之前,他们赶到了出事地点。开始时他们什么也没看见,那天天气晴朗,微风轻拂。伯特兰德开始用手电搜查现场。突然,马斯卡罗发出一声惊叫:“小心,它来了!”只见在两棵二十几米高的松树后面,升起一个他们俩平生从未见过的东西。就在此时,他们听到了附近的马嘶狗叫。伯特兰德事后回忆道:“那是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坚固的物体,通过光反射可以看到它的外形,有房子那么大……似乎被压缩成了圆状或卵状,无两翼、梯子或支架等的突起。”该物体有排成一排的五盏炫目的红色灯,它们以1—2—3—4—5—4—3—2—1的次序依次闪烁,每两秒一圈。整个物体像是一片落叶似的飘飘荡荡。

这个物体看起来距地面有30米高,距他们也有30米远,发出的血红色的亮光照耀着地面和附近的房子。这个景象太不可思议了,伯特兰德冲向他车上的无线电,并通过无线电请求立即援助——他是希望再有一个证人目睹此事。几分钟后,大卫·亨特警官驱车赶到,他来得还算及时,目睹了该物体向着汉普顿方向飞去的情景。整个过程持续了15分钟,亨特警官观察了五六分钟。

伯特兰德说,那个物体的灯光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最亮的灯光,几乎不能直接对视,即使是在该物体离去时。而亨特说那灯光比近距离看到的汽车大灯还要亮。回到警局后,他们从接线员那里得到一条消息:有一个人从汉普顿的公用电话亭打来电话,无比激动地报告说有一个飞碟正向他飞来。接线员还未来得及记下他的名字,电话就挂断了。当时刚过3时,与马斯卡罗、伯特兰德和亨特所说的时间正相吻合:他们三个在3时15分看到那个物体向着汉普顿方向飞去。

毋庸置疑,该景观十分罕见。五个目击证人中大多互不相识,特别是几处目击地点互不相同,而所描述的事情几乎如出一辙。他们的证词已存档,这些证词必须给以充分的重视。每个目击者都声称该物体呈椭圆状,有明亮的灯光(只有从汉普顿打来电话的那个目击者在匆忙中没提灯光的事),它从空中飞向目击者,但人的耳朵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马斯卡罗和伯特兰德描述的关于动物的种种反应,也颇值得注意,在许多其他UFO事件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但是在那些事件中,在场的人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在许多关于UFO的报道中,都谈到UFO的特点像是一片落叶。

这些UFO事件被报告给附近的和平空军基地,由他们转呈给“蓝皮书”计划。五角大楼对于埃克西特事件的解释十分荒谬,就是军界人员也颇感迷惑。第一种解释是“恒星和行星的闪光”。据说,逆温层导致了恒星和行星不断地“跳舞、眨眼”,这就使得那名路边汽车上的女士产生错觉,并因担心被这一飞来之物撞上而停车;使得伯特兰德警官不敢直视那种光亮,并惊恐地拔出手枪;使得受了惊吓的马斯卡罗冲到路旁寻求庇护。空军发言人也认为星体会因为前后摇动而有节奏地闪光。

当这一解释不能说服众人时,五角大楼又创造出另一种解释,即代号为“大爆炸”的一项高空战略演习。但事后证实,该行动在2时以前就结束了,更别说一架B47战斗机和不明飞行物在外形上是如何的不同。

更富想象力并同样牵强附会的是UFO怀疑论者菲利浦·克拉斯在他的书《确认UFO》中的说法,他认为马斯卡罗和两名警官看到的仅是迄今尚未被科学所知的自然界的一种反常现象,即它们是晴天时的空气等离子体。等离子体是由附近高压电线的放电效应产生的,这种等离子体脱离出来,发展成巨大的规模,并传播到郊外。克拉斯的“等离子理论”作为UFO理论的一家之说,还未得到认可,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们想对埃克西特事件或其他UFO事件进行合理解释,就必须用科学的已知去解释未知,而不能用神秘的东西甚至是某种推测(比如纯系假说的等离子体论)来解释另一种未知。无论是怀疑论者还是肯定论者都不要忽略了UFO中“U”的含义:未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