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无法落幕的追击案

无法落幕的追击案

时间:2023-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所记载的时间最长的警察追踪不明飞行物事件,发生在1966年4月17日清晨,当事人是美国俄亥俄州波西治县的副县长戴尔·斯波尔和骑警队副队长威尔伯·内弗。应该指出,斯波尔除了摄影、无线电操作等警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外,他还曾在空军服役3年,负责操作空中加油装置。当他们的车开至迪菲尔德水库时,这个物体的高度升至150米。现在,正在跟踪该物体的两辆巡逻车行驶在65号公路上。

文_陈育和 安克非

最长的时间

当前所记载的时间最长的警察追踪不明飞行物事件,发生在1966年4月17日清晨,当事人是美国俄亥俄州波西治县的副县长戴尔·斯波尔和骑警队副队长威尔伯·内弗。

该事件始于4月17日凌晨4时50分,发生在雷威那附近。当时,他们正坐在P-13巡警车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和旁边一名汽车修理人员说话。这时,有电话打进来通知他们,有一个不明飞行物正从西面的萨米特县低空飞来。两人遂向波西治县的西部驶去,中途发现一辆汽车闲置在路边,便停车查看。两人下了车(引擎发动着,灯亮着),斯波尔突然注意到,在他们的西边有一团强光从树上升起,并向他们靠近。于是,他指给内弗看。

他们正看着,那个物体变得更大了,并移到了他们的南边,接着又移向北方,继而又移到他们的头顶上方,将他们笼罩在一片亮光中。它调转着方向,盘旋在他们周围约30米远,发出轻微的嗡嗡声。他们立刻跳到了巡逻车上,并打电话给波西治县长办公室,副县长罗伯特· 威尔逊记下了当时的时间是5时07分。斯波尔在电话中描述了当时他们所看到的情况:

“它约15米宽。我只能依稀辨出它的上面有一个穹顶或者类似的东西,但非常暗。它的底部却非常明亮,现在正发射出一道强光束,整个物体看起来像是坐在这个光束上。刚才,它正处在我们的头顶上方,并将这里照得亮如白昼。我们的汽车大灯是不会那么亮的,就连直升机也不会发出如此的亮光。它在我们的上方静止不动,只发出嗡嗡声。”

应该指出,斯波尔除了摄影、无线电操作等警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外,他还曾在空军服役3年,负责操作空中加油装置。传统的飞行器和直升机对他来说,应该是轻而易举就能辨认出来的。

在他们通话期间,在场的人们还给当地的警长肖费尔特打电话。他告诉他们继续观察,同时派出一辆巡逻车带着摄影器材赶过来。当斯波尔将P-13巡逻车移到一个更好的观察位置时,该物体向东飞去,并开始攀升。肖费尔特告诉他们继续追踪。于是,斯波尔加快了速度,而那个物体也加快了速度。很快,它的速度就接近到每小时145千米。

斯波尔和内弗通过车窗时刻观察着。他们将巡逻车向南开到了224号公路上,这个物体继续向东;当224号公路转向东时,物体转向了南,在他们的前方穿越了公路;继而它又转向东,在车前方与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天已破晓,这一物体的顶部轮廓在晨曦中更加清晰了。在它顶部的后方,有一个约6米长的凸起。物体的底部十分明亮,并向下后方发出一道光束。这物体的宽度是厚度的两倍,当行进时,它稍微向前倾斜。当他们的车开至迪菲尔德水库时,这个物体的高度升至150米。它再一次横穿前面的公路,由南向北飞去。然后,它以145千米的时速,向着坎菲尔德方向继续与他们赛跑,最后向东飞离了波西治县。

斯波尔再次给县里打电话,肖费尔特告诉他们继续追踪直到摄影车赶到。但是不巧的是,当时斯波尔说他们在第14号公路,县长办公室的人误解为第14A号公路,结果摄影车和其他接到信息的警官走错了方向。在坎菲尔德,该物体再一次由北向南飞越公路,向着偏南方向飞去。他们的汽车好不容易追上,而那个物体又离开他们向东飞去;接着突然调转方向再一次向南,并又一次穿越前方的公路。

当他们的巡逻车开到宾夕法尼亚附近时,斯波尔和内弗开始变得越来越烦躁。他们不但看不清正在追踪的目标,而且好像在与该物体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斯波尔在事后的回忆中说,当时他们特别需要援助。他让威尔伯与有关部门联系一下,看是否可以让人乘飞机在天上进行观察。

这时,从无线电中得到信息的巡警杰克·海恩斯,装备好一架摄影机,火速驶向第14号公路,但是UFO和P-13巡逻车已经穿越市中心疾驰而过了。巡警维恩·哈斯顿也驶往14号公路,他等候在那里,看到一道强光从西北方向飞来。据他估计,那个物体的时速约为129千米,高度约为275米。他说,那个物体像一个倒伏的冰激凌锥,顶部是一个穹顶,底部很亮。

当波西治县的巡逻车呼啸而过时,哈斯顿跳上自己的巡逻车跟去。

“P-13,我是OV-1,我看到了你的目标物,我在你的正后方。”哈斯顿用无线电与斯波尔和内弗取得了联系。

接着,哈斯顿打电话给他自己的部门,通知他们,他已离开第14号公路上了宾夕法尼亚第51号路。哈斯顿让总部打电话给宾夕法尼亚州警局寻求支援。正在值班的特洛安东尼奥·托格里安提,打电话给大匹兹堡机场,但被告知雷达上没有发现不明飞行物的迹象。当哈斯顿试图调一辆宾夕法尼亚州警察巡逻车到该地区时,看到两辆俄亥俄巡逻车疾驰而过。这时斯波尔和内弗不但驶离了他们的县,还驶离了他们的州。

在比弗附近,那个物体径直停在了他们的正上方,离地面有几百米高。接着,它急升到几千米的高度,再一次停下来,然后开始向着罗切斯特方向移动。现在,正在跟踪该物体的两辆巡逻车行驶在65号公路上。65号公路是一条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斯波尔的汽油不够了,这时他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一个大西洋服务站,于是他开了进去,巡警哈斯顿紧跟其后。至此,他们已追踪了138千米的路程。

这三个俄亥俄警官跑向那名康威的巡警潘赞尼亚,问他:“你看见了吗?”

由于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潘赞尼亚犹豫着没有回答。后来他说,那个东西就像是一个劈成两半的足球,下面很亮,尾部有一个突起,就像是一枚一臂远的便士。

四个人正在观察着(只有两个互相认识),此物向东边移去。这时他们注意到月亮在该物体的右侧,而金星在月亮的右侧。不一会,这个物体升得更高了,一架商业飞机(美航454航班)在它的下面飞过。潘赞尼亚打电话给罗切斯特基地无线电站,请求工作人员约翰·比格与大匹兹堡机场的观察塔联络,问他们是否可以通过无线电让那架商业飞机追寻该物体,并询问是否该物体出现在了雷达上。同时,他还请求当地机场,是否可以调一架截击机。不一会,比格打回电话说,他们的雷达上发现了该物体,并已派了两架截击机。接着,四人就见那个物体急速升空并消失了。月亮和金星仍可见到,在东北方向的天空他们还可以看见两架喷气机。

同时,伊卡纳米镇巡警亨利·基尔坦诺斯基正站在康威东南4.8千米的地方。在此之前,他曾通过无线电与潘赞尼亚联络,以找到该物体的确切位置。这时,他看见东北有两架喷气式战斗机正向南飞,后面紧跟着一个明亮的足球状物体。

斯波尔和内弗开始向本州返回,但潘赞尼亚收到比格的电话,让他们与大匹兹堡机场的美国空军防御警官联络。潘赞尼亚在弗里德姆赶上他们。他们一起来到罗切斯特基地,在那里斯波尔回答了空军上校的几个问题,并被告知他们的报告将被送到“蓝皮书”。这之后,他们返回各自的县,很多记者已经等候在雷威那准备采访斯波尔和内弗。看来,警方在追踪UFO时的无线电通讯被新闻媒体发现了,又通过无线电波传遍了全国。

最短的调查

第二天,海科特·昆坦尼拉少校(“蓝皮书”的主要负责人)打电话给波西治县的县长办公室,并与斯波尔通了几分钟话。斯波尔告诉他,那个不明物体宽11米~14米,7.3米高。但是,昆坦尼拉少校似乎并不十分感兴趣。

1966年4月22日,昆坦尼拉少校向波西治县长罗斯·达斯特曼,解释了这一事件。他的这一解释也正式公布于众:警官开始追踪的是一颗从西北向东南运行的回波卫星,接着他们又是追踪金星一路到了宾夕法尼亚。

NICAP的调查员威廉·威泽尔对此事做了更加深入的调查。斯波尔告诉他:“我并没有追踪金星,或对金星进行观测,并为此疯狂地跑到郊外,我还没有那么无所事事。”“蓝皮书”发布的消息中,并没有提到其他三名警官的相关证明,只将斯波尔放在了公众瞩目之列,这是他所不情愿的。

迫于俄亥俄国会议员威廉·斯坦顿的压力,五角大楼派昆坦尼拉少校于1966年5月10日再次采访斯波尔本人。当议员问起昆坦尼拉以前是否采访过哈斯顿和潘赞尼亚时,昆坦尼拉的第一反应是:“他们是谁呀?”

空军官员也声明,在发生此次事件时,并无空军喷气式飞机紧急起飞,人们追踪的不过是由于大气的厚度变化而变了形的金星。

之后的几个月里,NICAP以及亚利桑纳大学的大气物理学家詹姆斯·迈克唐纳德博士共同努力,试图让“蓝皮书”改变其结论,由“卫星—金星”一说,改为“不明物体”。同年8月,就连“蓝皮书”自己的科学顾问(也是一位宇航员),也公开声明不同意“蓝皮书”的结论。而国会议员斯坦顿继续向五角大楼施加压力,空军于10月终于给了斯坦顿正式答复。法律联络处的哈弗顿·米姆兹上校写道:

“空军已仔细研究过他们的关于将波西治县事件定性为‘不明飞行物’的意见,但是,经过重审所有人的报告,我们认为最初的结论是成立的。”

米姆兹上校的主要理由是该事件缺乏雷达证明,因此不能确定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真正的飞行物体。他承认内弗的报告和斯波尔的报告十分吻合,并说:“空军将努力对所有的消息做一个诚实的鉴定。”NICAP的威泽尔试图做进一步努力使官方的结论有所改变,结果空军寄信通知他那样做是徒劳的。

最怪的结论

现在,我们必须努力对此事做一个理性解释。也就是说这种解释必须是基于一种合理的、符合逻辑的理性分析,而非主观臆测。

首先,欺骗的可能性必须摒弃。大多数目击此事的警官互不相识,而他们的报告内容也基本相同。另外,他们做这样的欺骗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倒是对此事给予关注的新闻媒体本身持有偏见。最后,斯波尔不得不辞去在县长办公室的职务,哈斯顿也辞了职,离开俄亥俄。

空军的解释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警官们可能认错了,他们最初追踪的是一颗卫星,然后是金星。众所周知,卫星在夜空中看起来不过是一个小亮点,它在几分钟内就能匀速地滑出人们的视线。那么,这些警官仅仅为了一颗卫星就傻傻地追踪了138千米,这样的解释合乎逻辑吗?况且,根据史密森廉天体物理天文台的记录,当时在波西治县根本看不到任何卫星的影子。

空军称,警官们后来追踪的是金星。但哈斯顿巡警看到该物体从他面前飞过去,后面跟着波西治县的巡逻车(若是一颗卫星,这段时间早就无影无踪了),将这样的运行方式解释为金星合理吗?而且最后,该物体被四名警官同时看到,与此同时,他们还看到了金星。如果我们保持理性的分析,就必须承认:那晚追踪的物体既非卫星也非金星。

近几年,UFO怀疑论者罗伯特·谢弗尔对此事进行了分析研究。他认为:

“这一警察追踪事件,提供了一个非常典型的关于人类认知错误的实例。它充分显示了暗示的力量。毫无疑问,所谓被追踪了那么远一段距离的UFO实际不过是金星而已。当时,金星是一颗很耀眼的‘晨星’。尽管见证人宣称,该不明飞行物的运动没有规律,但是他们实际上始终在向着南-东南方向追踪,这正是金星的行进方向。这段长距离追踪的结果是,警车在它原来位置以东79千米、以南40千米处停了下来,相当于117°的位置。在此期间,金星的平均移动方向几乎相当于115°。换言之,警官们的确是在追踪金星。根据他们的报告,在追踪期间除了UFO,他们并未发现有金星。这是很令人费解的,除非我们推断金星就是他们谓之的UFO。

“太阳升起的时候,警官们有几分钟失去了追踪目标,而这一时段正是金星难以分辨的时候。当他们再一次看到那个物体时,他们注意到它并不处于原来的位置了。来到康威时,警官们报告目标物的高度降低了一半。这就是说,当金星难以分辨时,他们仍寄希望于看到一个不明物体,而他们看到的不过是另一物体,即他们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另一物体上。由见证人的描述可知,这一物体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天气探测气球,它正反射着初升太阳的光芒。只有当UFO的高度降到一半时,见证人才报告说,同时发现了金星和不明飞行物。金星仅仅在几乎消失时才被注意到,而在40分钟前,当金星在天空耀眼夺目时却被忽视掉,这种说法令人难以置信。这就说明,警官们追踪的原本就是金星,当金星难以辨认时,他们就将注意力转到了另一物体上。”

在他的分析中,把空军的“卫星—金星”理论,发展到“金星—探测气球”理论,但是谢弗尔同样不能解释一个问题:金星能向着斯波尔和内弗飞来,并把他们沐浴在一片亮光中吗?金星可能在哈斯顿巡警的密切追踪下飞走吗?如果我们的分析仍保持理性的话,答案就是否定的。我们还不能忘了该物体的体积,不管它到底是什么,它被描述成房子大小,直径约15米,底面非常明亮,一道光束倾泻而下,将下面的所有事物笼罩在一片光亮中。那会是金星吗?

至于,另一个新的概念:探测气球。它也许可以解释物体迅速上升并消失的原因,因为探测气球在强风流中确实飘忽不定。但是我们要问,怎么就那么凑巧,当警官们结束了追踪金星后,就恰好出现一个天气探测气球呢?

读者必须自己判断,波西治县事件是否已经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我坚持认为:还没有,至于这一谜底何时揭开,我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