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又名角鹿,是生活在北半球最北部的寒带动物。雌雄都有角,角干向前弯曲,各枝有分杈。头长而直,耳较短似马耳,额凹;颈长,肩稍隆起,背腰平直;尾短;主蹄大而阔,中央裂线很深,悬蹄大,行走时能触及地面,因此适于在雪地和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行走。主要分布在北极圈内,我国大兴安岭西北部也有分布。
驯鹿每年都有一次长达数千米的大迁移。春天一到,它们便离开自己越冬的北极地区的森林和草原,沿着几百年不变的路线往北进发。而且总是由雌鹿打头,雄鹿紧随其后,秩序井然,长驱直入,边走边吃,日夜兼程,沿途脱掉厚厚的冬装,而生出新的薄薄的夏衣,脱下的绒毛掉在地上,正好成了路标,就这样年复一年,不知道已经走了多少个世纪。它们总是匀速前进,只有遇到狼群的惊扰或猎人的追赶,才会来一阵猛跑,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扬起满天的尘土,打破草原的宁静,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
幼小的驯鹿生长速度之快是任何动物也无法比拟的,母鹿在冬季受孕,在春季的迁移途中产仔。幼仔产下两三天即可跟着母鹿一起赶路,一个星期之后,它们就能像父母一样跑得飞快,时速可达每小时48公里。这也是生存需要,因为驯鹿无论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饥饿的狼群和贪婪的猎人的捕杀和追赶,如果不能飞快地奔跑,则只有死路一条。
驯鹿具有顽强的耐寒能力、从厚而坚实的雪下觅食以及在雪地、泥泞的沼泽地上行走奔跑自如的本领。驯鹿非常适应这冰雪荒原的环境,只要有苔藓一类的低级植物,就能健康地生活下去。它们的蹄子长得又圆又大,能自如的在冰雪上疾驰奔走。驯鹿的冬毛浓密且细,毛干充满空气,所以又长又脆;而绒毛间也饱含空气,因而既柔软又卷曲,这样,驯鹿好似身着“双层皮袄”。鹿毛厚密能抵御寒风的袭击,而毛里充足的空气,使它具有良好的浮力,因此,驯鹿能轻而易举地穿江渡河。驯鹿小腿以下的温度比身体其他部位要低,在10℃左右,这不仅减少了热量的散发,而且也适合站在冰雪的地面上。通常它们用鼻子拱开雪层觅食苔藓为生。而且一般都喝冰雪水,即使在夏天也宁愿啃冰块,而不愿喝融化的温和雪水。在寒冷漫长的夜里,驯鹿仿效南极企鹅的方式,紧紧挤在一起,越过寒冷的冬季,等待春天的到来。
驯鹿凭着在皑皑雪原上疾驰奔走的本领,成了当地人运货物、外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因此驯鹿得到了人们的赞誉,亲切地称它们为“冰雪之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