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大学或一些企业、研究单位里的“分时多工”电脑,可以同时执行多个程式。使用者可以在电脑上留下讯息给其他使用者,当“收信人”登入这台电脑时,就会看到这则留言。这是今日电子邮件的雏形。
1972年,在BBN任职的雷•汤姆林森撰写可在不同电脑间传输档案的软件时,突然想到,如果可以传输档案,为什么不能传输“讯息”?讯息其实也不过是另一个文字档案。
雷•汤姆林森很快把这个送信的小程式写好。令人遗憾的是,世界第一封E-mail到底写些什么,雷•汤姆林森已经想不起来。他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扬E-mail,但ARPANET的成员很快就发现:E-mail实在太方便了!大家爱不释手,就在原作者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时,这套软件已到处流传,成为网际网路上的杀手软体。事实上,E-mail软件只是当时雷•汤姆林森众多工作中微不足道的一项。
1973年,雷•汤姆林森采用“@”,作为电子邮件账号里分隔使用者名字跟主机名称之用。雷•汤姆林森表示,他认为没有人会拿“@”作为使用者名字或主机名称,所以拿来当作区隔的标记之用,“@”就成为网路时代最具代表性的符号。
在那个时候,必须先以Telnet方式,签入主机,用elm、pine之类的电子邮件软件写信与收信。那个时候的电子邮件账号是很稀有的资源,工作上有实际需要的人,才能取得它。
直到电子布告栏(BBS)兴起后,申请不到邮件服务器账号的网友,透过电子布告栏的信箱和网友通信。有了视窗图形界面后,才出现Eudora、Pegasus之类的电子邮件软件,透过POP3协议,直接把电子信件从邮件服务器下载到客户端的电脑里面,在分类、整理上就更为方便。
图39 电子邮件
网际网路流行后,有些工作必须依赖网路才能进行,需要随时接收或发出电子邮件。倘若电子邮件不能随着人移动,必然很不方便。真正方便带来带去的笔记本电脑是后来的事。因此,以网页为界面、把信件储存在网站上的Web mail兴起后,不管身在何方,只要能上网路,就可以到Web mail的网站收发信件。
Web mail的问题在于频宽不够大,传输速度慢,而且受限于网页程式语言,功能不够强大,无法与客户端的电子邮件软件匹拟。网站所提供的硬碟空间太小,摆几张图片、几分钟的声音文件就爆满。如果想把网站上的信件下载到电脑上,速度既慢又繁琐。
不过,ADSL、Cable Modem等宽频网路时代来临后,使用Web mail的效率,就不会比在自己电脑上慢太多。有些网路硬碟空间采取付费模式经营,让使用者拥有无限制的网络空间,由专业人士每天备份,避免电脑损毁、中毒或被窃。
雷•汤姆林森在研究档案传输时,“顺便”写出的电子信件软件清楚地说明:其实网路传输的原理是简单、一致的,就是把资讯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封包”,附上地址(IP address)丢出去,设法把这些资讯送达目的地,电子邮件、档案传输、远端模拟等的基本原理都是如此。
知识链接
@的起源
@符号是个古老的符号,关于它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理论。意大利《共和国报》重新翻出1536年的文献,据说能清晰地辨认出这个像猴耳形状的符号。美国手写体研究专家和古文字学家厄尔曼却认为,该字符起源于中世纪的文献,是两个字母的融合体:字母a和d的圆圈相互融合,d尾巴延长向上向左画出一道弧线。美国语言学家通过电子邮件研究该字符,总共得到了40种语言的115个答案,从塞尔维亚“发疯的a”到具有诗意的土耳其“玫瑰”,从荷兰的“猴子尾巴”到波兰的“猴子一词的简写”。英国人、法国人、以色列人和韩国人认为这是“蜗牛”。泰国人称它为“卷曲的蠕虫”。挪威人的说法更形象:“带有超级长尾巴的卷曲阿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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