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计学中,常把“实验因素、受试对象和实验效应”称为实验设计的三要素,之所以这样称呼他们,因为他们是任何一项实验研究所不可缺少的。现扼要分述如下:
其一,实验因素。所谓实验因素,就是在实验中,研究者希望着重考察的某些实验条件。如在某项化学实验中,温度是一个重要的实验条件,在不同的温度下做实验,其反应和最终的产物可能很不相同。在统计学上,习惯把温度称为此项实验的实验因素,而把温度在各次实验中的具体取值(如,20℃、40℃、60℃等)称为温度这个因素的不同水平。
为了尽可能减少各组受试对象的自身条件(称为非实验因素)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在实验设计时,常对重要的非实验因素(如体重或动物窝别等)作有计划的安排,便于在进行统计分析时,将其作用排除,以便更准确地评价实验因素取不同水平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大小,这样的因素称为区组因素,如选“窝”作为区组因素,则不同窝就是不同的水平。由于对实验因素和区组因素的安排和控制的方法不同,便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实验设计类型。
实验因素的性质、强度和施加方法等必须标准化,在实验全过程中不应随便改变。实验因素的性质可分为物理的(如针刺、射线、理疗等)、化学的(如药物、毒物等)和生物的(如细菌、病毒等)。
其二,受试对象。实验因素的承受者被称为受试对象。实验因素必须作用于受试对象,这就需要结合专业知识确定选用什么作为本次实验的受试对象。至于本次实验应当用多少受试对象,仍需结合专业知识和估计样本大小方面的统计知识来确定。
受试对象的同质性必须予以重视。用动物作为受试对象时,要注意种属、品系、年龄、性别、窝别、体重、营养和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用样品作为受试对象时,要注意品种、批号、有效期和用量等因素的影响;用人作为受试对象时,若选的是某病患者,则应注意正确诊断、正确分期和病情的正确判断;若选的是正常人,他们至少应该没有与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疾病。在设计实验时,还应特别注意不要违反伦理道德和设法提高受试者的“依从性”。
其三,实验效应。实验效应就是实验因素作用于受试对象后产生的效果,它是通过实验中所选用的指标来体现的。所选用的指标要与反映的问题之间应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判断指标取值大小时,应具有较高的客观性、特异性、灵敏性和精确性。因此,在选用指标时,应尽量多选定量指标或少数量化起来较为方便的定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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