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植物物证鉴定及开展侦查植物学研究的科学依据
在刑事案件侦查中,除了常用的技术手段,如指纹、足迹、体液、笔迹、血型、DNA等外,对于其他微量物证的提取和鉴别也已成为跟踪追查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中细小的植物和植物残片(或称碎片)就是微量物证的一个大类,它是侦查植物学研究的基础。
植物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是人们衣食住行用等生活必需品的来源,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在日常活动过程中,也毫不例外地与植物相联系。我们在案件侦查中常发现被害人的衣物上、遗留物品上甚至尸体内、肠胃中,留有其生活环境里、案发现场上、行走路线中的植物碎片;而犯罪嫌疑人也会在其衣物、作案工具、交通工具等上面黏附有反映与作案有关的植物碎片。
不同的植物种类经历了亿万年的进化,形成了各自固有的形态结构特征,不仅表现在肉眼可见的宏观形态上,如根、茎、叶、花、果等,更表现在借助于放大镜、显微镜和扫描电镜才能观察到的细微、显微和亚显微结构特征上。植物碎片虽失去了完整器官的宏观形态,但利用微形态或电镜扫描技术方法,对其局部组织结构进行识别,也能为它作出所属植物种类的准确鉴定。
植物碎片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宽泛,植物器官上的任何部位都有可能成为碎片,从理论上讲这些碎片都是能够鉴定出其所属的种类的;但事实上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日本京都府警察本部植物分类学顾问广江美之助将叶表皮细胞特征称为“植纹”,进行人为分类后用于侦查工作。我们根据多年的经验,刑侦部门送检的植物材料中以叶的碎片为常见,偶尔有完整的叶残片或花粉粒,所以我们除了应用叶表皮细胞微形态的观察外,增加了叶结构(叶形、脉序等)以及花粉形态的观察手段,本书将其归称为植物物证鉴定,充实侦查植物学研究的内容。
古植物学家在对叶化石的研究中,提出了用叶结构分析的方法鉴定叶片化石所属种类。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Hickey结合了现代植物叶和化石叶的研究,对叶结构分析的方法作了系统的总结和表述,指出叶结构分析是分析叶形、叶缘、叶齿、腺体和各级叶脉等组成叶片的要素的空间结构特征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植物种类中这样的结构特征和相互关系是稳定的,而且是可以识别的。植物叶碎片具有该种类完整叶片结构的局部特征,因此,我们借鉴了古植物学研究完整叶化石的方法,用于现代植物完整残片或局部碎片的鉴定上。
覆盖在叶片、果实和种子等表面的一般是一层表皮细胞,细胞壁由强纤维质组成,并常有角质层。细胞的平面观有一定的形状并紧密嵌合,气孔与表皮细胞常排列成具有特色的图案,有的植物叶表皮细胞外壁有毛状体、蜡质、角质等附属物。因表皮细胞具有不易腐烂、消化变形的组织结构特点,是古植物研究和现代植物系统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此外,叶表皮(尤其是下表皮)有众多气孔,气孔与周围的副卫细胞有着特定的相互关联的位置;气孔及其周围的表皮细胞共同控制气孔的开合,以调节植物体内的离子浓度,所以它们具有严格的遗传控制,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气孔器类型,可以用于植物残片的微量鉴定。
种子植物开花时,花粉借助鸟类、昆虫、风和水得到散布,人们与花接触时,花粉也会在不知不觉中黏附到人们的身体或衣物上。不同植物种类的花粉,其花粉粒大小、形状、萌发孔特征,以及花粉外壁纹饰的特征也都有各自的特点。外壁的主要成分是孢粉素,能耐高温、高压、抗酸、抗碱和抗微生物的分解,因而可使花粉长期保存。所以在现代植物和古植物的研究中被广泛地使用,作者也试图用鉴定花粉粒的方法来鉴定作为微量物证的花粉。
上面所述的几种方法是刑侦植物学的一些研究手段,其中以叶表皮细胞的微形态观察应用最广,而叶结构分析法也可以和表皮细胞观察结合起来,使宏观和微观互相配合,再结合植物的分布、生境、生长期、花果期等,较精确地鉴定出植物物证所属的种类,参与到案情分析中,以期达到及时破案、打击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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