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概念
一、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概述
生态学是德国生物学家伊·海克尔(E.Haeckel)于1866年创立的。他把生态学定义为研究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他指出:“我们可以把生态学理解为关于有机体与周围外部世界的关系的一般学科,外部世界是广义的生存条件。”[1]1875年,奥地利地质学家修斯提出了生命圈的概念,继而演进为生物圈。俄国科学家弗纳斯基(又译为维尔纳德斯基)早在1926年就编写了一本关于生物圈的书,并发展形成了世界公认的生物圈学说。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A.G. Tansley)在其所著《植物生态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认为:“我们所谓的生态系统,包括整个生物群落及其所在的环境物理化学因素(气候土壤因素等),它们是一个自然系统的整体。”[2]
生态学告诉我们,人的环境行为必须符合科学的生态观和生态规律,生态活动的目标应该是追求最好的“生态效益”。例如,据水利部《中国’98大洪水》统计资料,1998年长江洪水全国受灾面积22.3万平方公里,成灾面积13.8万平方公里,夏粮减产11%,受灾人口2.23亿,死亡人数4150人,倒塌房屋68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251亿,影响国民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人们曾从不同角度分析造成这次灾难的根源,分别将其归结于水灾、水土流失等原因。但据生态学家、环境学专家的分析,这次长江水灾是“中水量,高水位,大灾害”,造成这次特大损失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江流域整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表面上看起来是水灾,水是我们的命脉,但是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生命(生物),生物的基础则是森林、草原和植被。也就是说,这次长江大水灾是水、山、土、林、草所组成的生态系统之灾。
关于生态系统的定义,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认为,生态系统包括整个生物群落及其所在的环境物理化学因素(气候土壤因素等)。它们是一个自然系统的整体。[3]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条规定:“‘生态系统’是指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群落和它们的无生命环境交互作用形成的、作为一个功能单位的动态复合体。”
根据生态学家的生态理论和生态系统的祸福变幻,我们认为,生态系统应当是指一定地理空间范围内,具有一定机能的生态单元。它是由相互密切联系的生命有机体,譬如植物、动物及其他生物,以及这些有机体与其物理环境,譬如气候、土壤、水、地形等相互作用所组成的。
二、生态系统的特点
(一)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对人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生命资源的汇集和未来农业、林业、医药业发展的基础,为人类提供食物、能源、材料等基本需求。丰富多彩的生物与它们的物理环境共同构成了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生物支撑系统,为全人类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利益。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很大程度上起源于生物及其环境的多样性。人类是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类活动愈来愈强烈的大背景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日趋显著,人类的福祉将越来越依赖于健康的、生产力高的、可持续的生态系统。
(二)生态系统具有等级组织结构
每一个规划区都包含在一个更大的生态系统中,同时它又包含有更小的生态系统。所以在生态系统管理中应该充分考虑不同水平生态系统间的相互关系,充分考虑上、下级生态系统可能代表着生活在该区居民的不同利益目标,充分考虑超越行政的、地理的边界线的情况,以及上述问题对规划、决策过程产生的影响,从而对现实作出正确决策,对未来作出科学预测。
(三)生态系统是复杂的
生态系统中的生命组分和非生命组分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这就要求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正负效益对生态系统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影响。
(四)生态系统是动态的
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无论是决策或者预测,都必须考虑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产生的长期、短期影响。
(五)生态系统执行着重要的生命支持功能,所以在生态系统管理中应充分考虑人类活动是如何影响生态系统中维持所有生命支持功能的生物过程、化学过程和物理过程等问题。
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讲,是舶来品。其英文为Intergrated Ecosystem Management,简称IEM。对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生态系统管理涉及生态系统内部的结构和功能,再加输入与输出所进行的调控,以达到社会的理想状态”。有的学者则认为:“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管理方法,生态系统管理致力于保持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使之以一种与生态系统可持续能力相协调的方式,使当代和后代人连续不断地受益。”还有人认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一种比较新的资源管理理念和方法,但也有人认为它是一个既古老又有新意的概念。如美国耶鲁大学林学院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学教授卡瑞斯蒂娜·威格博士认为:生态系统管理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从人类对其周围环境开始施加影响以来,就一直在从事生态系统管理,他们蓄意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干扰和改变动植物群落的结构,使之服务于他们的利益。有时他们做得对,有时做得欠妥。所以,生态系统管理的原则牢固地扎根于人类的文明和世世代代的人民中。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几乎从人类历史一开始,人类就一直是生态系统的管理者。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这一概念由“生态系统”、“管理”和“综合”三个词组成。生态系统首先是指生物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当加上“管理”和“综合”这两个词时,它就包括社会和经济等方面。三个词综合起来,则涉及经济、社会、自然(包括环境、资源、生物)之间非常复杂的相互作用和关系。
目前国际环境资源法以及有关国际项目上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大都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规定有关。一般认为,《生物多样性公约》虽然没有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下明确的定义,但如下规定却与综合生态系统具有密切的联系:“‘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2条即“实现这项目标将包括一项长期的综合战略,同时在受影响地区重点提高土地生产力,恢复、保护并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土地和水资源,从而改善特别是社区一级的生活条件”中,所谓“长期的综合战略”和“可持续的方式”,实际上是指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式。在该公约附件中的不少规定,也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密切相关,例如《附件一:非洲地区执行附件》第6条关于“确保综合和可持续自然资源管理,包括:农业土地和牧场;植被覆盖和野生动物;森林;水资源;生物多样化”的规定;《附件二:亚洲区域执行附件》第4条关于“促进综合管理流域、保护土壤资源、改善并有效利用水资源”的规定;《附件三:拉丁美洲和加勒式区域执行附件》第3条关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特别是河流流域的合理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规定。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管理、保存和可持续开发的无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商一致意见权威性原则声明》(即《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强调,“森林资源和森林土地应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以满足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在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要”,“环境保护和社会与经济发展中所有与森林和林区有关的方面均应加以一体化和全面化,国家政策和方案应考虑到森林的保存、管理和可持续开发与生产、消费、再循环和森林产品所最终处置有关的一切方面之间的关系”。这也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具有密切的联系。
根据上述国际公约有关规定的精神,《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公约中的有关文件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及其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该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第V/6号决定《生态系统方式》认为:综合生态管理是有关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综合管理的策略,目的是采用一种公平的方法促进它们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2004年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生态系统方式决定》(UNEP/CBD/COP/7/21,VII/11生态系统方式)再次肯定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指出:“生态系统方式是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公平促进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生态系统方式的应用将有助于实现《公约》以下三个目标的平衡: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分享基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此外,生态系统方式已被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认可为加强可持续发展和减缓贫穷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全球环境基金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土地退化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简称为“中国—全球环境基金伙伴关系OP12项目”方案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IEM)的定义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强调生态系统各生态功能和服务之间的关联(比如碳的吸收和储存,气候稳定和流域保护,有益产品)、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和生产系统之间关联的一种综合管理的方法”。该项目对IEM的进一步解释是:“IEM承认人与自然资源的直接和间接的相互依赖性,比如土、水、森林是必然紧密联系的,而不是将自然资源独立看待。IEM选择综合方式管理生态系统因子并因此创造多元惠益。”据了解,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范围内,缔约方会议及有关工作组还在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进行完善和探索,也就是说有关综合生态系统的定义和概念还在进一步发展之中。
四、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定义不同,因而其包涵的内容也有所不同。至于各国有关政策、法律文件及管理实践中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具体内容,更是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异。本书所谓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内容,主要指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12项原则和5项导则,有关综合生态系统管理12项原则的详细内容,我们将在第二章中重点阐述。
(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方法
1.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全面的、科学的方法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全面、科学的方法,这是基于对以下方面的认识:
(1)每个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特征(气候、土壤、地形、水、动植物);
(2)健康的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功能和服务(如流域的保护、土壤肥力的保持、小气候的改善、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3)从健康生态系统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4)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能满足人类福利和生计的需要,如提供食物、医药、燃料、庇护所、娱乐和免受自然灾害(洪水、移动沙丘、山体滑坡)的影响,在可持续利用这些自然资源时需要识别其制约因素和存在的机遇。
2.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方法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通过综合考虑社会、经济、自然和生物的需要和价值,确保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健康。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承认人类及其所依赖的自然资源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必然联系。
为了获取多种生态和社会经济效益,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将生态系统的各组成成分综合来看待,而不是孤立地看待。
3.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需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需要用多学科的知识,如农学、畜牧学、森林培育学、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来解决问题。特别是采取适当的技术、政策、立法和制度,来贯彻、渗透、普及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使用。
4.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需要多部门的参与
没有一个机构能拥有多学科的专家来解决复杂的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因此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需要不同部门机构的协调和合作,特别是负责林业、农业、畜牧业、水利、环保、国土、科技、财政、规划以及立法机构的协作。
5.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提供了崭新的方式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提供了综合的规划方法,通过完善法律、政策、机构和社会经济体制来支持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为更加有效地、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提供了基础。
五、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特征、作用和意义
(一)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主要特征
1.综合性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注重综合运用现代自然技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方法,综合考虑生态、社会、经济、法律和政策多方面因素,从生态系统整体上考虑其功能和生产力,系统地分析生态系统内部和外部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综合采用行政的、市场的、社会的调整机制,寻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最佳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不是仅对单项环境介质、单个资源要素的单项管理,也不仅仅局限于单一的土地类型、保护区域、政治或行政单位,而是多种介质、多种目标的全过程管理。它是一种跨部门、跨区域、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管理,它涵盖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将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有效整合到管理目标中。
2.可持续性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着眼于生态系统中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照顾到生态系统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避免“竭泽而渔、毁林而猎”的短期行为,注意综合地权衡各种生态系统的功能、优势资源、生产能力以及生态系统中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效益,强调为了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利益。
3.科学性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客观规律,将管理建立在生态学、环境学、管理学等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它注意在生态系统功能和承载力的限度内对生态系统进行管理,管理措施力求科学和谨慎。例如,在一些物种陷入受威胁状态时要通过保护来恢复,在种群增长过量时则采取适当调节的措施以防止对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不利的影响。
4.和谐性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既关注人的利益,又关注生物和生态系统整体的内在价值;既重视人与人的关系,又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注重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根;强调以人为主导,以自然为基础。它服务于人类,把人类需求放在适当位置,承认并允许人类在不过分损害自然的基本原则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产能力。同时,一旦发现已超过生态系统允许的限度,就应立即改变自己的计划,将人类的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它强调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统筹实现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灵活性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适应性管理,是一种因时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管理方式。它强调充分考虑不同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特点,以及生态系统的区域差异性、复杂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要求管理计划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便管理策略能对出现的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发现的问题作出适当的修改与纠正。
(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既是一种新的理念、原则,又是一种新的管理策略、方式和方法。它不仅对整个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且对指导、促进和加强我国的环境资源管理工作、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特别是指导和促进中国西部防治土地退化的规划管理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具有长远的理论指导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作用。概括起来,它的意义和作用如下:
1.是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协调各相关国际环境资源公约的一种科学方法
首先,它是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公平促进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战略,它为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提供了综合框架。其次,它是一种便于相关国际公约协调发展,便于相关领域方法融合的科学方法。它有助于解决《生物多样性公约》所涉及各种问题,有利于该方法与其他方法的结合与互补。
2.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包括土地退化防治内容在内的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
生态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这样的新思想、新模式。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可以为人们应对资源的所有权问题、保护区管理问题、资源获取以及惠益共享等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框架,从而调动生态系统管理区域内所有利益关系人的积极性。它为规划、利用、管理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如土、水、植被、野生动物等)提供了新的方法,特别是科学的规划方法,为更加有效地、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奠定了基础,使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秩序井然地进行,从而实现经济与环保的双赢。
3.有利于促进和加强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是运用多学科知识、多种调整机制的综合方法框架,在这一框架内,可制定适用于特定情况的更具体办法。实施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可以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各项原则纳入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区域战略的设计与执行之中;也可以将其原则纳入政策工具、纳入规划进程的主流或纳入部门计划(如森林、渔业、农业计划)。为实施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各国和各级政府可以将其各项原则纳入适当的体制、法律和预算渠道,找出已有的与之相一致或相同的准则,从而促进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健全和深入发展。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可以为我国规划、利用、管理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如土、水、植被、野生动物等)提供新的方法和思路,促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完善法律、政策、机构和社会经济体制来支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为更加有效地、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奠定基础。
4.是行政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机制的综合反映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是体现良好治理思想、适合于公民社会和生态社区建设的方法,已被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认可为加强可持续发展和减缓贫穷的一个重要手段。
5.是对生态系统活动(包括管理、政策、法律等)进行规划、决定和评价的有效工具
掌握和实施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是本项目成效大小甚至成败的关键。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生物多样性公约》项目的行动原则,也是全球环境基金审批生物多样性项目的一个标准。我国有关《生物多样性公约》项目,特别是全球环境基金第12个业务领域即OP12项目(GEF-OP12)的准备、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这一方式,并应在项目全过程中贯彻。只有在理解和运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上下工夫、出经验,才能使本项目多出高质量的成果,才能圆满结题、胜利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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