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为何杀婴
动物都有护幼的天性,再凶残的动物似乎也不会去伤害同类的幼体。动物的母爱和舐犊之情常赢得人们的赞叹。相反,对动物社群中出现自相残杀或同类相食,人们由衷地反感厌恶;要是出现杀害幼体,更是将之视为罪孽。
生物学家当然不会光从人类的道德标准去评价一种动物行为,但即使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生物学家也承认,动物成年个体的护幼天性是保证种族繁衍的一种本能,而偶然出现的杀婴现象则是一种特殊条件下出现的反常行为。
但近几十年来动物学家们通过野外工作取得的资料表明,野生动物中杀婴现象十分普遍,从灵长类、食肉类、啮齿类,一直到鸟类、鱼类都有发生。动物杀婴的死亡率竟然远高于人类中的谋杀甚至加上战争造成的死亡率。因此,当近10年来有关杀婴的报告开始频繁地出现时,许多科学家都感到困惑,环绕杀婴的原因,动物学家、人类学家、社会生物学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以美国伯克利大学的人类学家多希诺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杀婴是由环境拥挤造成的一种压迫效应。证据是在种群密度很高的猴子中确有杀婴现象,实验室空间狭窄的鼠笼里饲养的小鼠也常咬死刚生下的幼鼠。而在野外条件下,一些较高等的社群动物如猩猩、狒狒和猴子中,当发生种内冲突时,幼体常遭杀戮。当种群密度升高,食物显得不足时,淘汰幼体是为了减少对食物的竞争,如黑猩猩会咬死并吃掉非亲身的幼体;姬鼠会咬死企图吃奶的病弱幼体;黑鹰会啄死第二只孵出的雏鸟。
因此,有些学者将这种杀婴比作一种残忍而不经济的节育措施,因为在动物社会内,还不可能有完善而有效的避孕方法,就是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杀婴也是比流产安全的一种措施,而且选择性的杀婴还有优生意义。
多希诺还指出,动物在受到惊扰威胁或嗅到特殊气味时,也会发生杀婴行为,如母兔在刚产下幼兔时,如受到外界惊扰就会吃掉幼兔。但纽约动物学会的汤姆·斯特鲁萨克等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他们曾在乌干达的基倍勒森林中亲眼观察到三种猴子在种群未受惊扰并且并不拥挤的情况下发生杀婴。
跟拥挤压迫效应不同的观点认为,杀婴是一种结偶生殖的需要。持这种观点的有日本京都大学的动物学家杉山、美国生物人类学家联合会的一些科学家以及卡里索克研究中心的生物学家迪安·福西等,他们提出了一种生殖优化假说。杉山曾长期研究灰长尾叶猴的野外生活。长尾叶猴历来被认为是一种温和的社群动物,种内成员会很好地集群合作,很少发生争斗。杉山发现,一般由l~3只成年雄猴为头领,带领25~30只个体猴群中,年轻雄猴在登上首领宝座,接管一个种群时会杀死几乎所有未断奶的幼猴。
用拥挤效应显然无法解释这种杀婴,因为整个猴群都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丰富的食物,外界环境也未对它们构成威胁。他们认为,接管种群的新雄体杀死未断奶的幼猴,是为了更快地得到自己的子孙。因为一般哺乳动物在授乳期不发情,杀死奶猴可促使母猴早发情,从而早生育新头领的子代。因此,这种表面看来有害的破坏行为,除了使新头领得到利益外,对整个种群可能仍是一种生殖上的进步。就是被杀婴的母兽也往往能从自己子代的死亡中受益,当被屠杀幼仔的场面惊扰后不久,通常它就与杀婴凶手结成配偶。这些在老的社群中地位较低的雌体,会通过与新头领结偶而获得较高的地位,得到较好的食物和较多的保护。它以后生下的幼猴是新头领的后代,会受到保护而不致被杀。通常这类杀婴仅在短时间内进行,如杀婴雄鼠在交配后大约15天即停止暴行,据估计这是为了防止误伤自己的子代。一旦自己的幼鼠出世后,雄鼠一反前时的残暴,对幼鼠爱护备至。
但持不同观点的学者指出,生殖优性假说也证据不足。因为有些动物如兔、绒鼠、袋鼠、黄麂等产后即会发情;而上述基倍勒森林的三种猴子在新头领接管种群后杀婴也仍不停止;对于雌体杀婴以及鸟类、鱼类中的杀婴,生殖优性原则更无法解释。因此生殖优性假说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动物杀婴的原因究竟何在还是个待揭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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