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荣誉高于个人荣誉
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荣辱标准本身,把个人荣誉同集体荣誉结合起来,强调集体荣誉高于个人荣誉,体现了无产阶级荣辱观的集体主义实质。
荣誉既有个人荣誉,有他人荣誉,也有集体、人民、国家荣誉。如何正确对待个人荣誉与他人荣誉、集体荣誉的关系,这是无产阶级荣辱观的一个重要问题。
毛泽东的荣辱观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毛泽东在鼓励人们珍惜个人荣誉的同时,特别强调要为集体、为人民、为祖国、为党争光,强调“人民的光荣”,“祖国的光荣”,“党的光荣”,强调荣誉属于人民,人民荣誉高于个人荣誉,并对个人英雄主义,风头主义,小团体主义,专门为个人争名争利的人提出尖锐批评。
首先,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保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是社会的一成员。个人离不开集体,离不开人民,也离不开社会。国家荣,人民荣,个人也荣;反之,国家辱,人民辱,个人也辱。个人的荣辱与集体、人民、国家的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解放前,旧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任人宰割,没有任何尊严,中国人在世界上就倍受欺凌,没有任何民主,自由和说话的权利;建国后,社会主义的中国傲然立于世界之林,每个爱国者都感到扬眉吐气,在国际上受到尊重,有了自己的地位,感到中国的光荣。事实说明,个人荣誉是以集体、人民、国家的荣誉为保证的。没有集体、人民、国家的荣誉,也就没有个人的荣誉。
其次,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基础和归宿。毛泽东运用唯物史观,揭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理,认为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的集体事业,“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13]不是哪个英雄豪杰包办得了的。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离开人民群众,个人的力量不仅是微不足道的,而且不可能有所作为。个人荣誉固然与自己的主观努力和贡献分不开,但这种贡献是在党和人民提供的客观条件基础上做出来的。没有党和人民的支持,没有集体和同志们的帮助和协作,个人就一事无成。毛泽东说:“一个好汉也要三个帮,一个篱笆也要三个桩。荷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任何一个人都要人支持”。毛泽东还多次说他的著作,是集中党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写成的。雷锋说得好:“荣誉从集体中来”。这就告诉人们,个人的荣誉不仅仅是个人努力奋斗的结果,而是广泛地包含着群众和集体奋斗的结晶,是人民群众和集体的荣誉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因此,一个人献身于无产阶级事业,具有无产阶级人生观和道德觉悟的人,应当把自己的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看作是社会和集体对自己继续前进的鼓励和更高要求。
当然,人民群众和集体的荣誉也是由其中每个人所建立的功绩组成的,也可以由某些先进分子的个人荣誉所代表的,1946年11月毛泽东的题词写道:“朱德同志六十大寿,人民的光荣”[14],他还说:吴玉章对于革命的坚持性,“这是党的光荣,这是中国革命的光荣”[15]。
毛泽东的荣辱观在强调集体、人民荣誉的同时,并不否定个人荣誉,而是鼓励个人有荣誉感,鼓励每个人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集体、人民、国家多尽义务,多做贡献。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关心个人荣誉,本质上是关心自己履行了社会义务的道德评价,是关心自己的劳动和工作成果,是正常的,合理的。那种毫无进取之心,荣誉之感,对荣誉与耻辱的道德评价漠不关心的虚无主义态度,是十分错误的。因此,人人都要有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荣誉感和自尊心,社会集体应当鼓励个人建立功勋,争取荣誉,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正当荣誉和自尊心。
再次,个人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荣誉属于谁?不同的荣辱观历来有不同的回答。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荣辱观,专为个人争名争利,沽名钓誉,贪天之功为己有,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甚至嫉妒人家,造谣中伤,为了追求个人虚荣而不惜损害他人荣誉和集体荣誉;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荣辱观,把自己的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对他人的荣誉为之庆贺、赞扬,自觉地、虚心地向他人学习。
毛泽东一贯提倡“诚心为人民服务”,个人应当把荣誉归于人民。在他看来,最高荣誉,应属于人民,属于党,而不应属于个人,最大功劳应归于人民,归于党,而不应归于个人。在这方面,毛泽东是全党、全国人民的表率。例如,1954年8月4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给中央的电报中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给予毛泽东以最高荣誉的提案,该大会是否可以通过提案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毛泽东在8月6日就作了关于不要通过给毛泽东以最高荣誉勋章的批语。再如,1954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印送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三个文件,毛泽东在审阅中将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草案)时,删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的革命战争”句中“和毛泽东主席”六个字,表现出了无产阶级领袖在荣誉面前的高风亮节,为全党全国人民做出了榜样。
毛泽东认为,在荣誉面前,应当有真诚的谦逊,有“盛名之下,其实难付”的自知之明,而绝不能沽名钓誉,不能弄虚作假以骗取虚荣,不能贬低他人抬高自己。他对丧失为人民服务精神而专门为个人争名争利,贪图虚荣的人,提出尖锐批评。他说:有些人“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较薪水高低,争名争利”,“闹得不象样子,痛哭流涕”。还说:“打蒋介石的时候,抗美援朝的时候,土地改革的时候,镇压反革命的时候,他一滴眼泪也不出,搞社会主义他一滴眼泪也不出。一触动他个人的利益,就双泪长流”。这种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人民和国家利益之上,在荣誉面前斤斤计较的追名逐利的人,是十分可鄙的,应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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