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及恩典——小说《基列》
文/吴京宁
这是1956年的基列(Gilead),一个远离尘嚣的爱阿华小镇。一位76岁的老牧师,站在人生的尽头,用充满眷恋的目光俯视自己的幼子,以舒缓、沉思的笔触,为他写下一封长信,回顾自家祖孙三代的经历、小镇基列的历史,阐述自己对于人生、哲学、信仰的思考与理解。与回忆相并行的,则是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父亲与浪子”的故事。这就是玛丽琳·罗宾逊(Marilynne Robinson)获2005年普利策文学奖的书信体小说 《基列》。
这部小说在叙事结构上独具特色。它不分章节,既没有一个贯穿全书的故事主线,也没有跌宕的情节、悬念,完全是以老牧师的视角、节奏将家世款款道来,同时夹入对时人、时事的叙述与评论。书中有大量对圣经及神学、哲学名著的引用,但都贴切自然,全无说教之感。
老牧师和他的父亲、祖父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约翰·阿密斯(John Ames),并且都是持加尔文传统的公理会牧师。贯穿祖孙三代,是难以割舍的父子之爱和信仰上的激烈冲突。为相区分,本文将三者分称为“约翰”、“父亲”和“祖父”。回忆是从约翰12岁时,随父亲前往堪萨斯寻找离家出走的祖父的坟墓开始。
祖父以激进的废奴主张和特立独行而著称。他年轻时在梦中感受来自耶稣的异象,从缅因来到堪萨斯,建立教会和定居点,为黑奴逃亡提供物质上的支援。与传统观念中的牧师形象不同,他身上充满了烈火般的爱恨,甚至亲自参加约翰·布朗领导的游击战。内战爆发后,他穿着带血的衬衫、腰挎手枪登上主日讲坛,鼓动全镇一起投入战争。虽然战争让他失去了右眼,会众也死伤过半,他和余众却是信仰火热。
十多年后,祖父退休来到儿子牧会的基列,与儿孙同住。虽然祖、父二人都非常敬虔且互相尊重,在神学、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却日渐激化。祖父愤懑于战后种族问题的一无进展,而父亲在亲历了战争的血腥后,成为和平主义者。他不像祖父那样传讲公义与审判,而是强调喜乐平安。一个主日,父亲刚开始讲道(“看那百合如何成长”,参见马太福音6:28),祖父即起身离去,到附近的黑人教堂听道。当晚,就启示与思想、战争与和平,两人对立的观点激烈交锋。父亲质疑祖父所受的神启,而强调自己的理性思维。不久,祖父留下一张纸条,前往堪萨斯巡游布道,并在那里去世。纸条上写的是:
“善没有到来,恶没有结束。
这就是你的平安。
没有异象,民就放肆。(注:见箴言29:18)
愿神祝福、保守你。”
祖父去世后,父亲在信仰上受到了真正的挑战——自哥廷根归来的长子爱德华(Edward),一个博学的无神论者。爱德华劝弟弟约翰离开小镇,并给他寄来各种哲学书籍,包括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实质》。对于这些书及其中观点,父亲先是禁止、试图反驳,后来是禁不住去读,最后则是接受,终于在安息年离开教会一去不返。
虽然同为加尔文派牧师,祖、父两代的分歧不仅是在个性上,而更多的是在信仰深处、神学理念上,即当时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冲突。对于祖父,这信仰是直接来自圣灵的。他生活在一个剧烈冲突的时代。面对社会上的贫困、不公,他看到了来自神的异象,但又缺乏耐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不公,也因此少了份平安。当自己的社会理想不能实现时,他虽然内心痛苦,却依然通过祷告向神寻找答案,也为此重新踏上布道之旅。去世时,身边的主要遗物,是伴他一生的那本希腊文圣经。作者笔下的祖父,宛如旧约中炽热如火的先知以利亚。
而对于父亲,这信仰更多来自传承。他一方面感到护教的责任,另一方面却否认异象(vision)、启示(revelation)的意义。在他看来,理性思维是万能的,自己的神学见解也不必服从于新约使徒书笺的权威。他把信仰当作一种学说来求证,试图从人的经验、常识,来推证无限的神存在。其实,在后人总结的加尔文主义救赎论五要点中,第一点,即“人类全然地败坏”(Total Depravity),就早已宣告了在神学上此路不通。
父亲离去后,应会众之邀,约翰接过了牧会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他更像是祖父的儿子。针对一战时的战争狂热和肆虐的西班牙流感,他曾写了篇布道稿,直指瘟疫是神对不义战争的责罚。但是,面对讲台下的病弱妇孺,他没有祖父那样的勇气,只有默默地将讲稿烧掉。传道人(preacher)一词,法语词源本意为先知。如果不能从灾难中领会并传讲神的信息,那又算什么先 知?
牧会不久,约翰即遭丧妻失女。在漫长的40年里,他每天晚上望着他人明亮的窗口,想念失去的亲人,靠读书与祷告度过漫漫长夜。那份苦痛,只有当后来的妻子丽拉走进他的生活时,才得解脱。丽拉宽厚、坚忍,是一个饱经风雨的外来年轻女子,在一个主日走进他的教会,并受洗归主。正因为这一结合,才会有那心爱的幼子和这封信。他知道,自己去世后母子两人的生活将会很艰难。但他也相信,神自有充足供应,就像对旷野中的夏甲母子一样(创世记21:9-21)。
就在他写这封长信的时候,另一个约翰·阿密斯进入读者的视野。这就是已经20年杳无音讯的杰克——他的挚友、长老会(Presbyterian)牧师伯顿的儿子,也是他的教子。
对于杰克归来的消息后,约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极端的反感。为什么会这样?他并没有详细解释,只是隐隐透露出:杰克是伯顿家的不肖之子,是这个幸福家庭痛苦的根源。归来后的杰克经常往约翰家跑,带孩子玩,甚得母子两人好感。似乎想问什么,却欲言又止。但约翰却是益发紧张。这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来自于对杰克往昔恶行的了解,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嫉妒、猜疑:正当壮年的杰克,凸显自己的老迈;杰克与儿子的亲密、与妻子间透露出的某种默契,也让他心中充满不快。当初,看到别人的幸福家庭,思念妻女的他总感到一种抑制不住的嫉妒。他坦承,自己没有能力遵守那第十诫,即不可贪羡他人(Thou shalt not covet)。同时,他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常讲的“神必看顾”,而只希望杰克赶快离开。
约翰终于在信中道出那道深深的伤痕:尽管有严格的家教,杰克却从小就是镇里出名的浪子。大学期间,他使一个贫家少女怀孕,却又将那母女遗弃,自己浪迹天涯。尽管老伯顿家人竭力帮助,小女孩还是在三岁时夭折。作为事件的目击者、一个痛丧爱女的父亲,对于这样的恶行,宽恕该从何处开始?终于,杰克向约翰袒露了自己的秘密:他有个爱他的妻子,有个儿子;而且她是个黑人牧师的女儿!八年来他努力去尽丈夫和父亲的义务,但是过去的、种族的阴影始终相伴。经济上没有保障,岳父家不接受,更不为密苏里的种族隔离法规所容。他不知道,自己一个罪人是否配得恩典。他这次回来,实际是想看看在基列能否找到一家的容身之所,能否为父亲接受。
约翰震惊了。他为自己的偏见而羞愧,也为没有尽到先知的责任而内疚、沮丧:人们早已忘记小镇建立的初衷,这里已容不下杰克一家了。但他更为杰克感到欣喜,因为在杰克身上他看到了恩典。他从心底宽恕了杰克。他感到,自己就是圣经里那个从未离开父家、自以为义的长子,而父亲最深的爱、最大的恩典,却将属于这找回的浪子。但这又有何妨?恩典之中,并无所谓公平可 言。
老伯顿已近弥留。为避开即将回来的兄弟姊妹们,杰克决定再次离去。约翰伴他到长途汽车站,并为他抚顶祝福。虽然他的问题依然无解,杰克是带着这祝福离去。
深夜里,约翰来到好友的病榻前,轻声转达杰克的问候,就像向雅各传达找到约瑟的消息。凝望基列草原,他看到了黎明的美丽,也记起这里曾代表的痊愈和希望。
这是1956年。在南方的蒙哥玛利,涌动的是声援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的示威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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