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旅行传奇
文/宝树
不可旅行的时间
历史上第一个时间旅行者,是一位现在罕有人阅读的俄国作家亚历山大·维尔特曼(Alexander Veltman)。他在1836年出版了一本幻想小说《卡里梅罗萨的先驱:亚历山大》,在书中他告诉读者,他乘着一匹神奇的飞马前往古希腊,见到了公元前四世纪的亚历山大大帝以及亚里士多德等名人。经过比较,发现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不无相似,感慨了一番古今何相似,时势造英雄的道理,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时代。
当然,维尔特曼只是一个作家,在自己的头脑中进行了这一次旅行。但在他之前,几乎从未有过这样的奇想。在《神曲》之类的作品里也常常描绘和古人的相见,但见到的是他们的灵魂。既然灵魂永存,要见到古人只要到天堂——或者地狱——去就好了,不需要穿越时间。除了见到古人之外,人们偶尔也希望回到那些过去的美好时代。王安石有一句著名的诗:“愿为五陵轻薄儿,生当开元天宝时。”主要的阻碍是,古人根本没有今天的时间概念。
在前现代时期,时间主要被理解为事物出现和变化的节律,而不是某种独立的存在。中国的“天时”指的是时令变化,时间与日升月落,四时更替本为一体。《旧约·传道书》中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事务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有时……”(3:1-2)“时”是规律中又有变动的“时机”,内在于万物的性质与变化中。只有当人们从昼夜交替,四季轮回的生活中抬起头来,望向这个漫长序列的尽头,才会偶尔浮现出迷惘,一切有开始吗?又在哪里结束?这里萌生出了关于时间的最初想象,古希腊人相信世界的永恒存在,一切都在循环中,哲学家赫拉克利特通过对星辰运动的研究提出,有一种10800年的“大年”。大限一至,一切回到原点。但古代世界对于时间最狂野的想象来自于印度人。印度的思想家以一种“指数式”的方式去描绘“无限时间”的概念,在《法华经》中,佛陀告诉他的追随者,他在无尽时光之前就已经成佛,那时代的古远,只能如此形容:将五百千万亿兆个“三千大千世界”磨成粉末,当一个人走过同样数量的土地时投下其中的一颗微尘,只有当这五百千万亿兆个三千大千世界所蕴含的一切微尘全部都洒尽,这段时间才算是过完。这个时间阶段有多长呢?粗略算来,以人的步行速度,今天知道的宇宙到现在为止的年龄(137亿年),大概还不到落下一颗微尘的时间。
但是如许漫长得不可思议的岁月,看上去又是极为平淡乏味的。佛陀有着不知多少万亿个前世,其中也有贵族人民,也有佛和弟子,也有万物生灵……亿亿万万个大劫之前,世界就在那里,和现在也许略有不同,但也没有多大差异,人和动物就在这个每劫都不断生灭的世界中轮回不休。所以古代世界之所以匮乏时间旅行的意识,也是因为这没有太大吸引力,虽有黄金时代白银时代,但世界总体来说是一成不变的。“以前有的,后必再有,以前行的,后必再行。阳光底下,并无新事。”(《旧约·传道书》)。如果还有一个和现在不同的美好世界,那么它不是在时间中,而是在时间之外,在永恒的理念,或者神的天国中。
第一批时间旅行者
在前现代时期,基督教对于时间的理解多多少少有些不同:时间并不是一个圆环,而是一条直线。它严格地诞生自上帝开天辟地的那一刻,经由人类诞生和堕落、耶稣的赎罪,最后通往至福的千年王国,而绝不循环。时间的历程是一出抑扬顿挫的史诗,将在未来迎来光明的大结局。根据《圣经》记载,这一时间长度无论怎么算都大约只有五六千年,比起佛教的宇宙时间来短暂得不值一提,但却充满了伟大的意义。向人们预示了大结局的《启示录》堪称基督教中最神秘的文献,许多人皓首穷经地研究其中的奥秘。
基督教的世界观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近代科学,在18世纪的欧洲,即维尔特曼的“时间旅行”产生前夜,对于时间概念的理解已经完全不同了。牛顿的时空观是一次彻底的思想革命。时间不再是内在于万物的节律,而变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可度量的框架。时间从万物禁锢中的解放也意味着,未来并不必然会按固定的节奏重复着过去。自那以后,至少在西方,人们明显感受到了,一个叫做“现代(Modern Age)”的新时期产生了,社会在以人们可以感受到的节奏剧烈转变着,并且显然随着时间的前进而变得越来越不同。此时,在启蒙浪潮的席卷下,末世论的宗教已经去魅,没有人知道未来究竟会怎样。在这一背景下,从18世纪开始,陆续诞生了多部描写未来的作品。英国人萨缪尔·马登(Samuel Madden)在1733写了一部《20世纪回忆录》,预测了未来耶稣会将统治世界。法国人更为大胆,1771年,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Louis-Sébatien. Mercier)出版了《2440年:一个假如有过的梦》,记载了他在梦中来到2440年的场景,那是一个宗教被废除,由科学管理的乌托邦,受到狂热的欢迎,一连印了25版,对法国大革命颇有影响。如果他不是将其假托为梦境的话,无疑是一次伟大的时间旅行。
对遥远未来的想象并不都是如此美好。“末日”丧失了基督教中的美好保证,那么也可能展现出《启示录》中的黑暗一面,导向最后灭亡。19世纪初,法国作家格兰维尔(Grainville)写了一部奇书《最后的人》(1805),他笔下的未来宛如核战后的地球,文明毁灭、大地荒芜,人类也失去了繁殖能力。受其影响,近代科幻小说的鼻祖玛丽·雪莱也写过一部同名之作(1826),描写世界在21世纪末被一场大瘟疫所毁灭。面对这样可怖的前景,维尔特曼要飞向古代寻求安慰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些对于时间的想象或多或少还是在文明史的架构内展开的,但这堵铁壁也正在倒塌,露出了背后令人窒息的洪荒岁月。在这一时期,地质学上“远古(Deep time)”的确立将对时间的理解推进到一个之前难以想象的层面。通过对岩石和化石的研究,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科学家提出,地球的年龄至少有几百万岁,甚至上亿年。这为进化论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在《物种起源》(1859)中,达尔文推断,如此丰硕的生物多样性至少需要三亿年才能进化出来,而《圣经》记载的时间只相当于其中的五万分之一。这样的时间规模,虽然比起佛教想象的百千万亿劫来还有所不如,但这些人们新“发现”的远古时代不仅是确凿的,而且是完全陌生化的,或者是没有生命的荒芜,或者是巨兽横行的怪异丛林,与人类世界没有任何关系。时间和历史这两个似乎重合的范畴被拉开了距离,人类历史被证明只是时间长河中微不足道的一瞬间。
因此到了19世纪,西方人发现了两重异质的时间,一重是历史性的:与现代世界迥异的古代生活,或者未来的乌托邦;另一重是更广阔的、非人类的远古和遥远未来。这种时间的“异质化”是时间旅行作品兴起的重要由头。人类不仅在空间上被驱赶到宇宙的某个微末角落,在时间上同样如此,只能在想象中去抓住这些已经不属于自己的时 间。
重塑历史的古今之争
1889年,马克·吐温出版了广为人知的《亚瑟王宫廷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佬》一书,讲述一个美国人在树下睡着,莫名穿越到了传说中亚瑟王时代(约公元500年)的英格兰。与半个世纪前维尔克曼的故事不同,这个故事完全摈弃了思古之幽情,展现出更尖锐的古今冲突。主人公回到骑士时代后大展拳脚,颠覆了从杰弗里到丁尼生的千年亚瑟王传奇,在骑士时代传播科学,开办学校和工厂,大搞发明创造和改革创新,甚至建立了共和国,可惜最后被梅林所害,功败垂成。这个意在讽刺当世的幻想故事有远远超出自身的意蕴:世界可以变得彻底不同,即使在悠远时光的深处。
遵循着马克·吐温开创的“穿越”传统,1939年,美国作家德·坎普(L. Sprague de Camp)推出了另一部影响深远的作品《恐黑暗降临》,在该书中,主人公派德威(Padway)被闪电劈中后送到了公元535年的意大利,此时的罗马帝国已经在野蛮人的入侵下土崩瓦解。派德威在历史的暴风雨中站稳了脚跟,不仅保存了古典文化,而且引入了现代文明,让嗣后几个世纪的黑暗时代不再来临。这部作品抚慰了西方文明史上最大的伤痛,因而广受欢迎,催生了几代人的穿越和或然历史(alternative history)创作。
不过也有人质疑这一切是否太理想化了。波尔·安德森(Poul Anderson)的短篇《来得太早的人》(1956)则是对这种风潮的反讽,同样是一个现代人被闪电击中后穿越回到中古的冰岛,也想凭借自己的知识有一番作为,但却因为文化差异处处碰壁,最后被杀死了。安德森告诉读者,现代人和古代人主要的差距不在于具体的知识和技术,而在于他们的整套概念就完全不同。
历史时间旅行故事中最有深度的一篇大概是穆尔考克(Michael Moorcock)的《瞧那个人》(1969),一个现代人利用先进技术回到公元初年的巴勒斯坦,为了见到传说中的耶稣基督一面,但却发现真正的耶稣是一个智能不足的白痴。后来他自己开始收徒讲道,被逮捕收监……最后发现,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耶稣,历史的荒谬与吊诡在此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时间机器与未来
1888年,就在马克·吐温出版《亚瑟王宫廷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佬》前一年,在英国,一个叫威尔斯(H.G.Wells)的22岁年轻人写了一个短篇故事《时间的阿尔戈英雄》,提到了一部时间机器,它“不像机器应有的那样是直立的,而是歪歪扭扭的,看上去随时要倒下,就像三斜晶系的晶体一样两面倾斜,就如同被压碎或弄曲的机器一样。它引起各种联想,却无法确定,如同来自一个错乱的梦”,给人极度怪异的感觉。
七年后,这部奇怪的机器出现在另一部更著名的作品中:《时间机器》。威尔斯更仔细地解释了机器的工作原理:时间是三维空间之外的第四个维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理量。其实这一原理并不复杂,基于牛顿的时空观念,但是他进一步推想,既然人们可以在空间三维中自由活动,那么也就会有某种方式让他们在时间中也自由活动起来——通过一部机器。这并非偶尔的奇想。十九世纪目睹了蒸汽船、铁路、汽车、潜水艇和飞艇的产生,不仅能令人以难以想象的高速移动,而且可以通向空间中本来无法企及的方向,如海底和天空。机器成为掌控空间的工具,一旦将这个概念应用于“第四维”时间,时间机器便在头脑中应运而生。
在《时间机器》里,主人公到达80万年后,目睹了人类分化为两个物种的争斗,然后又向着更远的未来进发,到了3000万年后,看到了人类消失后的世界,地球永远以同一面朝向太阳,巨大的太阳停留在海上不动,大地冰封,大海变成了红色,其中似乎还有某种神秘的活物……
《时间机器》的诞生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象征。他们感到自己充满了知识的力量,足以去探索一切未来世代,但又隐隐感到不安,这个繁荣富庶的文明时代,这个人类文明的巅峰,最终亦不过是时间长河中有限的瞬间,文明将被潜藏的社会矛盾撕裂,最终将被无尽的死寂时间所取代。威尔斯在若干后期作品中表现了更多的乐观:人类将成为神一般的种族,长久享有幸福,但却缺乏《时间机器》中震撼人的力量,那是来自沉默的无限时间本身的力量。
威尔斯从来没有真正解释过时间机器的原理,他对时间机器的描绘完全是19世纪式的,那是一个不大的机械装置,有金属杆和象牙棒,还要不时上机油,现在看来有些可笑。如果时间机器存在,那么它毫无疑问是未来的产物。即使在我们的时代,同样可能有从未来到来的时间旅行者,这是令人战栗不已的可能。杰克·威廉森(Jack Williamson)的《时间军团》系列(1938)可能是最早触及这一主题的作品:一个孩子的选择将决定历史的未来,而两大从不同未来回来的势力为了自己的存在在当代展开了殊死斗争。这类关于横跨漫长历史的斗争的故事很快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被称为“时间歌剧”(time opera,对应于“太空歌剧”)。在时间歌剧中,时间机器往往不再是个人的新颖发明,而是未来的时间统治者用来控制甚至塑造一切过去的利器,它不再是令人心驰神往的自由象征,反而变成了应该摆脱的枷锁。阿西莫夫的《永恒的终结》(1955)是这方面的巅峰之作:时间统治者将未来的亿万年变成了毫无希望的一潭死水,主人公不得不回到现代(20世纪中期)去消灭其存在的根源。时间机器的位置漂移不定:未来似乎已经存在,但又可以改变和重塑。这一问题集中了现代人关于未来的好奇、恐惧和焦虑。
时间大狂欢
在20世纪,随着物理学理论的新一轮革命,时间被揭示出更多奇异的特性:相对论表明了时间随着参照系的不同而会有快慢之分,量子力学的波粒二象性造成了结果导致原因的悖论,宇宙大爆炸理论提出了时间的起点,平行宇宙理论则展现出无数时间线不断开枝散叶的奇景……基本上,任何一种前沿发现都会被科幻小说家拿来当成制造时间机器的新原理。
同时,也有更丰富的时间运动的可能性被揭示出来:反复穿越时空造成了因果性的精妙网络(海因莱因《你们这些丧尸怪》,1959);坐在一艘光速飞船上,在短时间内抵达宇宙的终结(安德森《宇宙过河卒》,1970);或者相反,困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区间里无法逃脱,不得不返回某个原点,重复同样的历程(鲁波夫(Richard A. Lupoff)《12:01》,1973); 时间可能向相反的方向运动,让一个人从坟墓走向子宫(巴拉德(J.G.Ballard)《时光流逝》,1964);或者干脆停止不动,只有观察者才能行动(阿瑟·克拉克《世界上所有的时间》,1952)……每一个观念都催生了一系列伟大的科幻作品。
这些天才的想象并非纯是科学观念的产物,往往也融合了意识流、精神分析和存在主义,毋宁说它们是复杂深远的现代性运动的结果。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只有当古典的时间节律被打碎后,时间才能够被商品化,从而精确管理。因此最终人们发现,时间机器并没有整合时间,而将它击碎了,我们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时间碎片化的世界,无论在现实中还是想象 中。
有一个较少被写到,但笔者认为最为有趣的主题是,不同的时间区域被拼贴在一起,形成时间万花筒般的绚丽景观(莱恩斯特(Murray Leinster)《时间的一边》,1934)。试想你一早起来,发现城市的一半变成了未来的迷幻都市,飞行器在摩天大楼间穿行,另一半是古代的街市里坊,马车在青砖路上飞驰,城外的小山变成了百万年前的原始森林,猿人在一边觅食,而另一边则是恐龙盘踞的王国……宛如所有的时间都流汇到了一起,变成了浩瀚的汪洋大 海。
这不仅仅是幻想,而可能是宇宙最终的归宿。最新的宇宙学研究揭示,宇宙中曾发生过的一切活动,其信息都会以量子涨落的形式被存储在遥远未来的黑洞表面。要到达那样一个未来,真的需要有印度人概念中的近乎无限时光(超过1080年)。但如果在那样一个未来仍然有某种智慧体的存在,它或许能够让一切消逝的时间以某种方式复活。
如果有那么一天,这将是最伟大的时间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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