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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形飞碟内部

时间:2023-0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这些UFO事件是表现出智能飞行特征的那种飞碟现象,那就正好是“外星人在捣鬼”了!方舟子否定UFO可谓“彻底”。例如湖南长沙大托铺机场200余名空、地勤官兵目击UFO等案件,就是可靠的目击报告。众所周知,中国和国外都有一些可靠的UFO目击报告,目击者作为证人和他们的证言都是经得起检测和审查的,所反映的UFO事件是确有其事的。1998年10月19日中国空军追击UFO事件已在国内各大媒体公开,这是中国首次公开飞机追击飞碟的真实事件。

文_谢湘雄

UFO是“伪科学的又一品种”吗?

UFO学特别是飞碟学是一门内涵极广的综合性学科,它涉及天文、地质、物理、数学、工程、航天、材料、宇宙考古、宇宙起源、宇宙生物、信息学、动力学等方面。飞碟学的研究对象是超出人类现有科学知识范围的。曾任法国国内广播电台副总编、法国电视一台副总编的UFO作家让·克洛德·布雷说的好:“飞碟学的对象向地球人的科学发起了全方位的挑战。人类为了应战,就必须冲破现有科学、思想、文化的框框,用敢于破除现有物理法则的勇气去探索自然界本来就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未被认识的法则,开拓完全崭新的科学领域。”笔者以为,不仅飞碟本身的性能、构造和来历等问题的研究是一个有重大价值的研究课题,发达国家还根据UFO的性能所带来的启示,已经开始对UFO的垂直起飞、直角转弯、碟形构造等进行着相当深入的研究,在设计隐形飞机、人造飞碟等方面有不少进展。据报道,NASA设立了一个专门研究飞碟推进原理的专家组,潜心研究时空场共振理论。这些研究在21世纪一定会有所突破,将会带来革命性的科学新局面。

用美国物理学家A.温伯格的话来说,UFO是一门“超科学”。如前所述,UFO目前还是属于“潜科学”的范畴,是前瞻性很强的一门“潜科学”。但纵观科学发展的历程,似乎从潜科学到显科学已成为一种必然规律。所以,我认为UFO学特别是飞碟学研究的意义是深远的,绝不是什么歪门邪道的“伪科学的又一品种”。

科学常识解释不了部分UFO案件

方舟子(1967-,美籍华人,博士后)在《“不明飞行物”并非不明》一文中说道:“既然大部分UFO都被确认为捏造的或自然现象,那么少部分因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UFO也属于捏造的或自然现象的可能性,显然远远高于它们是天外来客的可能性。我们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必要证据,而不是因为外星人在捣鬼。”

从方先生的上述辩解看,方先生认为那“少部分”UFO案件还是有“是天外来客”的可能性的,这真是“不打自招”!只不过他认为 “是捏造的或自然现象的可能性显然远远高于是天外来客的可能性”而已。请问方先生,你那“显然远远高于”的结论根据是什么?

那些案件的目击资料没能给否定论者提供解释为“捏造的或自然现象”的“必要证据”是很遗憾的,但这不是正好说明它们有可能不是自然现象和人为事件吗?如果这些UFO事件是表现出智能飞行特征的那种飞碟现象,那就正好是“外星人在捣鬼”了!

所有目击报告都是非常不可靠的

方舟子在2005年12月8日《北京科技报》上发表的《“外星人”又到中国》一文中炮轰王思潮研究员道:“以王研究员潜心研究了24年的‘1981年7月24日不明飞行物’事件为例,他的全部证据是38份目击报告,连一张照片都没有。有一些心理学知识的人都知道,目击报告是非常不可靠的,往往有夸大、歪曲、捏造之处,时隔越久,出错率越高。王研究员将其结论完全建立在并不可靠的24年前的目击报告上,岂不是在建筑空中楼阁?”方舟子否定UFO可谓“彻底”。众所周知,目击报告是UFO现象存在的根据,他从这个“根”上加以否定,那还有什么UFO可言呢?方先生好不用心良苦也!但是他的上述“高论”貌似有理其实也是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的。

其错漏之一是以偏概全。须知,并不是所有的目击报告都不可靠。例如湖南长沙大托铺机场200余名空、地勤官兵目击UFO等案件,就是可靠的目击报告。又如1998年10月19日夜中国空军驾机追击不明飞行物更是可靠的目击报告了。

其错漏之二是说目击报告“时隔越久,出错率越高”。众所周知,目击报告并非蔬菜水果过几天就会发烂变坏,它的可靠程度决定于目击证人的思想素质、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目击环境以及目击人数等因素,并不与报告年代的久远有直接关系,“时隔越久,出错率越高”的说法是荒谬的。目击报告是否准确可信,当时就可做出判断;当时过得硬的一份目击报告绝不因过去多年就变得不可靠,更何况王研究员手中有38份之多呢!

目击报告不能作为UFO存在的证据

司马南先生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证据证明UFO的客观存在是事实。”笔者完全不能同意这种极端的否定言论。众所周知,中国和国外都有一些可靠的UFO目击报告,目击者作为证人和他们的证言都是经得起检测和审查的,所反映的UFO事件是确有其事的。

中国湖南境内就有长沙大托铺机场200余名空、地勤官兵同时目击UFO等4次群击典型UFO事件,可以证明真的UFO确实存在。

1998年10月19日中国空军追击UFO事件已在国内各大媒体公开,这是中国首次公开飞机追击飞碟的真实事件。

2005年3月5日墨西哥空军在墨西哥东部坎佩切州的东海岸上空用红外线拍到飞碟图像,这是由墨西哥最大的国家电视台Televisa在5月10日和11日的晚间新闻中连续播出的、由空军飞行员拍摄的最新UFO资料——长达15分钟的不明飞行物(UFO)录像。长期研究飞碟现象的记者加米·蒙桑在5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用红外线拍摄到的这些不明飞行物体确实存在,看上去很像“智能”物体,因为它们有时候可以改变飞行方向,或者将追逐它们的飞机包围起来。录像的其他部分内容是蒙桑对几名飞行员的采访。飞行员们表示,看到这些不明飞行物后,他们都很紧张,当他们驾机追它们时,它们竟然掉头飞过来,把飞机包围起来。

有人说,证明飞碟存在的科学证据不能以目击报告为基础。法国的皮·盖兰先生在《论飞碟的证据》一文中指出:这种说法只能表明,这些人的思想已混乱到了何等地步。须知,在任何理论出现之前如果不允许以观察为证据,那就不会有证明一个物体或现象存在的科学证据。无论是地震、类星射电源、彗星还是飞碟,都是这样。因为一切科学的新发现,往往首先来源于客观现象。一种与现有理论框架相悖而直接观察到的物体或现象,不需要别的证据,只要有可信的人证便够了,飞碟现象正是这样。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比如说,原子弹爆炸时能放出100万℃的高温,其威力相当于105~108 吨TNT的爆炸力。这对于19世纪的化学家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当时的化学经典理论认为,一切爆炸都应服从于放热化学反应。可事实证明他们错了!因为热核炸弹不是化学炸弹!其实原子能和化学能都是物质转换成能量的不同形式,只不过原子能是原子核释放的,化学能则是外层电子释放的而已。所以当一条自然法则似乎被无法解释的事物、现象所突破时,还请我们的科学家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拒绝、否定这些事物,更不要急于斥之为荒谬、伪科学等。我们应该不怀任何先验的观点,运用人证这条准则充分了解这些事物,然后再做出自己的正确判断。

大气透镜原理不可能解释智能型UFO

中国光学学会会员、上海激光学会会员陈跃先生说,UFO现象其实就是一种自然现象,运用大气透视镜原理就可以解释。寻找和证实UFO究竟是什么,无疑是研究中最有吸引力的事情。长期以来,科学家和研究者提出了种种假说,这里不妨用大气透镜的原理来解释UFO现象。大气能够透光和折射光线,这是一个公理。经过计算,在离地表42.33千米处有一大气团,其中间稍厚,这不就是一块大气透镜吗?根据光学原理,当光线经过大气透镜时,光线由于大气透镜作用会聚于一点,这个点在光学上称为焦点,焦点横向移动经过的面积为焦平面,这就是大气透镜原理。

笔者认为,首先,陈先生的大气透镜形成UFO之说,完全不能解释人们感兴趣的表现智能飞行特征的UFO现象;其次,陈先生用大气透镜光学原理来解释无机动飞行特征UFO的形成也是十分勉强的。因为在地球上空(包括陈先生所计算的42.33千米高度)形成大气透镜的可能性极小。如果发生透镜效应的气团是对流层的云块或云团的话,那么它们的透光性是很差的,地外光线(日光、月光或星光)遇到云块时,反射是最主要的现象,所以人们白天乘飞机在万米高空上看到舷窗下白云滚滚——大部分光线被反射了,而云下是一片阴影,大范围的云层造成阴天。散射是另一主要现象,所以我们看到的云块是那么柔和。云块有没有对光线的折射或透射?肯定有。不过借云块折射或透射而形成一个或多个明亮的焦点是困难的,因为形成云块的小水珠或悬浮物(海洋蒸发的盐粒等固体微粒)或大气污染形成的所谓“胶原粒子团”,更主要的是造成光线散射。更何况大多数情况下UFO并不是一个“亮点”,而是有一定大小、形状的光亮形体。大气透镜是云团以外的大气团吗?平流层的起点在万米左右的高空,即主干线客机飞行的那个高度上。平流层厚度在50千米左右,陈跃设定的大气团离地面42.33千米,正处在平流层顶部。平流层顶部能形成具有透镜效应的大气团吗?显然这个大气团不能是云团,因为云只是对流层的大气现象,高度最大的“高云”也达不到这个高度。如果这个大气团是指大气圈的气体,那么,在同一水平高度上的空气——即使是夹带有水汽或其他悬浮颗粒的密度是大致相同的,这就是说,平流层(包括42.33千米这个高度)形不成足以具有透镜效应的大气团。

至于陈先生用大气透镜来解释因地球自转导致UFO飞速移动,用土星和巨大的地外光线经过大气透镜汇聚来解释草帽状UFO的形成等则更是不能自圆其说了。令陈先生尴尬的还有:就算适应“陈跃假说”形成的UFO存在,则这类UFO也应出现在晚上,而按照光学理论,由于晚上可资聚集的光源很弱,故很难形成明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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