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以纯粹、严肃的科学态度对思维与认知已有认知成果进行批判,我们不针对任何人,也不针对任何理论,对于走在前面的行者和他们的研究成果,我们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另外,笔者只是概要领略了相关成果、学科的主要思想、理论,并没有做特别深刻、细致的研究,谬误或粗浅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笔者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并不是从“解决已有成果问题”出发的,而是从对世界本源的探索出发,而后再解决回头看已有成果的问题。在此之前笔者基本没有接触到心理学。这一点有什么方法论上的意义呢?
*问题思考:对事物认识过程中已有知识基础的作用
结合思维与认知模型、特征思维与认知方法,这个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思考一下。
*我们在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涉及到以下知识基础。
1)对世界的观想与体悟。
2)相关领域关于思维与认识的已有研究成果,包括:《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学习理论导论》《进化心理学》《高级认知研究》《心理定律论》《神经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实验原理与技术》等。
3)哲学。
主要是马克思注意哲学、中国古典哲学、自然辩证法等。近代哲学、自然辩证法是当今的主流哲学,这里就不用多说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要义包括世界本源与幻化学说;阴阳、五行、生克学说;造化过程学说;天人合一说;等等。中国传统哲学对我们形成世界本源、世界演化过程、万事万物之间联系方式、世界\事物的基本结构、事物的特性表达、时空观、人与世界的同一本源,是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层面等等基本世界观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东西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看思维与认知的角度、层次、格局和气象,某些内容还是思维与认知本身的重要特征,如生克、造化等等。
4)系统科学,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超循环理论等。
5)对人-对象系统的初步研究。
6)其他还有统计规律、逻辑学、特定行业的工作经验与方法等。
对于这些内容,在思维与认知的研究中需要不同的理解方式、理解水平,有详细研究的,如神经生物学、认知心理学等;有引用基本特征的,如哲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
这里所谓的理解,有不同的层面,从精读、详细内容的记忆、逻辑的推敲理解,到基本特征的把握,再到和其他事物的类比、特征连接。对于一本书,按实际需要,你可以精读,也可以泛读,也可以只浏览目录,甚至于这本书放在那里即可。
4. 1对已有成果继承与批判的内容、范围
在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过程中,我们从以下学科的研究、认识成果中提取、吸收了大量和思维与认知相关的特征,这些学科、成果如下。
1)近代哲学。
2)中国传统哲学。
3)自然辩证法。
4)笔者在自身总的认识-实践过程中对世界的一些普遍规律、基本规则的体会、感悟。
5)系统科学,主要有: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
6)统计规律。
7)对“人-对象”系统的初步研究。
8《)普通心理学》。
9《)认知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第24次印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
10《)认知神经科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1《)学习理论导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版)。
12《)进化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版)。
13《)高级认知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版)。
14《)心理定律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版)。
1《5)神经生物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版)。
16《)神经生物学实验原理与技术(》科学出版社2011版)。
17《)西方近代心理学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我们从近代哲学到“人-对象”系统,这些认识成果中摄取了大量概念、理论和特征,如:世界本源、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则、基本单位、层次与层面、本质、现象、主体、客体、造化、生克、对立统一、过程、状态、知觉、表象、反映、知识、系统、结构、要素、功能、整体与局部、模型、反馈、控制、控制系统、信息、信息系统、涨落、跃迁、不均衡性、个体与海量系统、统计规律、确定性等,不胜枚举。
这些概念、理论、特征的结构、关系我们先不去分析。从我们头脑中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内部思维活动与认知过程来看,它们带有这个世界较为普遍的一些特征,从而在这个思维活动中被激活,成为这个思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对最终的思维与认知活动成果产生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
从外部的、认知的层面来看,这些概念、理论、特征首先是构成我们世界观的特别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世界观是我们看待、认识世界的普遍的、基本的观念、方法,决定了我们从什么角度、什么层次、在这个世界的什么位置对思维与认知进行再认识与实践,决定了再认识与实践的内容、范围,决定了本书的构成、结构。
其次,这些概念、理论、特征包含这个世界的一些基本的规律,也是思维与认知所具有的基本属性,思维与认知的质也是在这个基础之上表现出来的。将这些这些概念、理论、特征直接引入到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中是必要的、必须的,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得以得到符合思维与认知本身存在的认识。这些概念、理论、特征对于形成认识结论有直接作用,同时也是认识结论的构成部分。
对思维与认知的再认识同时也修改、丰富了我们对这些概念、理论、特征的认识。
我们从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等学科中也摄取了大量的概念、理论和特征,如:大脑、大脑是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神经元、神经元结构、突触、递质与受体、神经元活动方式、突触的可塑性、神经胶质细胞、神经元的能量供应方式、神经通路、认知功能的脑机制(物理符号论、信息加工论、特征检测理论;联结理论、并行分布处理、群编码理论;模块论、基于环境的生态现实理论;机能定位论)、脑的功能分区、镜像神经元、镜像神经活动、神经回路、兴奋灶、思维、认知、知觉、表象、意识、行为、情感、认知活动的时序性、条件反射、注意、记忆、理解、认知结构、范式、概念、知识等,同样不胜枚举。
从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实践来源来看,我们原本是希望建立一个在神经元层面基础之上的“知识”的模型,以解决对“人-对象”系统的定义问题。在经过想象初步建立这个模型后,我们以解释相关的现象为驱动验证、丰富这个模型,随着这个过程的发展和模型的不断修改、变化、丰富我们的研究范围、研究对象逐步发展、定义为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或从这些概念、理论、特征吸收观点,或在形成一定结论后寻求支持,或解释相关现象最终形成了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当前结论。没有这些概念、理论、特征得到现有结论是难以想象的。
其他的常识、总的认识-实践经历形成的一些观念、方法也是产生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成果的重要基础,由于其对思维与认知的再认识不具有特别性这里不在论述。
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等是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同一层面的学科,有共同的研究对象,我们重点来分析这些学科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其中的结论进行重新分析,对相关的现象进行重新解释。
这些成果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作用如下。
1.确定了再认识之前对思维、认知的定义和研究范围
关于思维、认知不同的书籍有不同的定义,《认知认知神经科学》中的定义为:“经理解、判断和推理对事物进行信息加工,以表象或概念加以表征,在对表象或概念进行操作,完成高层次理性认识的过程就是思维”。《认知心理学《》高级认识研究》中并没有给出“认知”的定义,只是论述了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等等。
要理解上述定义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有一定困难,什么是理解、什么是判断、什么是推理、信息加工、表象、概念高层次理性认知等这些概念都要搞清楚。我们研究思维与认知的实践要求和出发点不同,对思维与认知的定义也不同。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定义是什么呢?我们先不执着于这个问题,在论述完思维与认知的生理模型后在对“思维与认识”做详细的定义。
2.为对思维与认知的再认识提供“思维与认知”的功能、现象、概念、生物结构等
这些功能、现象如:记忆、思维的逻辑性、脑电波、复杂思维过程大脑的活动现象、条件反射、兴奋灶、注意过程、知觉、表象、概念、脑的功能分区与结构等,不胜枚举。
在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过程中,上述内容是我们确定思维与认知的功能、推论思维与认知系统模型构成与结构的依据之一;在建立系统模型过程中不断地解释、容纳上述内容,验证、修改系统模型。
3.神经生物学提供了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建立思维与认知系统模型的基础层面
引入《神经生物学》中的相关内容,确定“在神经元、神经元系统的生理结构的基础层面上建立思维与认知的系统模型”是思维与认知系统模型得以建立的最后一个关键因素。引入《神经生物学》中相关内容后才得以确定思维与认知所存在与其中的完整事物;在内部构成与结构、外部功能与表现两个层面上论述思维与认知系统,建立思维与认知的系统模型。
4.2已有成果存在的基本问题
一、实践来源、实践背景
事物的起源和产生缘由对事物的发展动力、发展方向、存在样式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再认识发源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化”这个环境与需要,直接缘由是为了阐述、解释“人-对象”系统这个“信息化”的对象。我们从解释知识、知识产生、知识的选择等问题开始,逐渐蜕变为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
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既相对独立,同时又是对“人-对象”系统研究的构成部分,是人类当前发展阶段“信息化”这个过程的构成部分,我们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解决这些领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我们以此作为驱动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主要驱动之一。这对我们的研究的方法、内容、范围、结构、结论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过去的研究源自于对意识、思维、认知等问题自发的思考,没有直接的、需要迫切解决的人类认识-实践过程的问题,局限于已经对意识、思维、认知等问题、领域本身。
二、世界观
什么是世界观?世界观是对我们所在世界从源头到终结整个过程;从本源到原子、分子、我们知觉可以直接感受、到宇宙总体各个层面;从各个领域、局部到世界整体;从世界的基本规则到各个层面的规则和各个层面现象演化等整体的、规律性的认识、方法与非思辨的总体直观感受。
我们的一个基本是世界观是:在世界本源以来的某个阶段存在着原始事物和原始的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普遍的,是在世界本源以来的某个阶段以后的事物之间的最基本的关系;由于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从原始事物开始,产生一个一个新的事物存在的层面、事物存在的领域、事物存在的具象;事物的质是在其所存在基础层面之上的在其所处层面的质,事物在其所在层面的质由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基础层面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决定;这个世界从本源以来的整个过程、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是一个整体,事物的质是在这个整体中由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存在、而决定、而表现出来的;这个世界是从本源以来直到灭亡的一个发展过程。
对于像“做饭”这样的认识-实践活动,我们只要知道“放到火上米饭能做熟”就可以了。而对于思维与认知,我们则有必要放到这个世界演化的总体中去,在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基础层之上,从事物之间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去认识其所在层面的质。
我们从“思维与认知是我们目前能认识到的、这个世界演化过程中当前阶段的最高层面”这个角度去认识“思维与认识”,思维与认知这个世界的一个层面、一个领域、一个局部,我们现在的思维与认知是世界演化的一个阶段、过程中的一种存在方式。
由此出发才能感受思维与认知特定的质的位置;才能找到思维与认知的本源;才能有“从世界本源到现在的思维与认知”整体的、直观的感受、体悟与想象;才能自觉从意识本体内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活动、意识本体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认识思维与认知;才能自觉地引入诸如统计规律、系统性、不均衡性等思维与认知本身也具有的、这个世界各个层面一些普遍的规律;才能对和思维与认知相关的、包含的诸如控制、信息等这些概念做出普遍的、准确的定义;才能找到、认识思维与认知在其所在层面的质的产生的机制、结构,解释相关现象;才能自觉的对思维与认知下一个阶段发展、演化提出命题、想象、要求,自觉的建立与此相关的认识-实践体系。
已有的成果没有一个自觉的、明确的世界观。
心理学发端于对思维、认知、意识的现象的解释。从蒙昧时代开始,人类就开始思考意识、灵魂这些问题。在古希腊与先秦时期,即有学者对灵魂或心理现象提出不同的学说。
近代心理学诞生于16世纪,发展于17世纪,兴盛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在近代心理学诞生、发展时期,哲学仍陷于唯心与唯物、形而上学与辩证的讨论;人们刚刚开始能在细胞尺度观察事物;对宇宙的认知刚刚完成了日心说、地心说的争论,尺度不超出太阳系;更不用微观尺度和宇观尺度的统一;解剖学、神经科学也没有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发展;等等。当时的总体认识水平决定了只能从人类知觉可以直接观察的人、石头、树、山河湖海等;行为、语言、可以描述的思维过程、情绪等这个层面来认识思维与认知。
从19世纪末开始,人们能在原子结构乃至更微观的层面观察事物;能在星系的层面观察宇宙;在理论上找到微观层面和宇观层面的统一;有了系统科学、统计理论、生命科学及其实践应用、人工智能、神经科学不仅在解剖层面在细胞层面也彻底成熟等(知识的贮存、传播、索取方式的变化也是个人可以获得、处理更广泛的知识,当前人类有了形成新世界观的基础,正处在新的世界观的诞生前夜)。现代心理学研究已经将信息加工、神经科学学说、成果引入进来,并产生了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等这些新的研究成果,但已有的现代心理学研究还没有做到全面、系统、自觉现代科学成果,还没有超越历史延续而来的心理学研究的层面、范围、领域,没有一个自觉的、明确的世界观。不能直观的感受到思维、认知与这个世界关系。
三、没有将基础层面和整体层面分开
事物都有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基础层面和表现其特定的质的层面。基础层面是事物的构成、事物与构成事物之间的关系,从系统的观点看就是构成要素和系统结构,如金刚石的基础层面是其碳原子的元素构成和碳原子之间的晶体结构。其特定的质的层面是事物在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过程表达其整体的功能、性质的层面,如我们的知觉可以直接感知的金刚石外部形态层面。其中碳原子又有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层面和其表达特性的层面。
事物从世界本源开始一个层面、一个层面的构成,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与实践总是根据我们的需要或自觉或不自觉的选择事物表达其特性和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基础层面,这样才有实际意义,例如,我们如果希望用原子层面的构成与关系来解释人体的结构与活动规律这种命题其有实际意义的范围就很窄。同样,只在事物特定质层面性质、规律、现象之间相互解释虽然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如春种秋收、四季更替、朝生暮死等)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事物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原因,人们对世界适应、改造的能力也是受到很大限制的。
在我们看来,思维与认知也有其所存在的基础层面和其表现整体的功能、性质、特征的层面,其基础层面是由神经元、神经系统的解剖与功能结构、神经元之间的连接关系构成认知结构,其整体的、特定质的层面则是意识、情感、行为、性格、知识、思维与认知的功能(如记忆、注意、条件反射等)这个层面。
近代的心理学只在思维与认知整体的、特定质的层面来认识思维与认知;现代心理学如认知心理学虽然引进了现代的“信息加工”这个概念,但仍然同近代心理学一样还是只在这个层面来认识思维与如认知,高级认知研究、心理定律论等亦然;认知神经科学希望在神经活动层面来认知思维与认知,但并没有找到思维与认知准确的基础层面,也没有明确地、自觉地、系统地提出思维与认知的基础层面与思维与认知的功能、性质、现象之间关系这个命题。
四、没有找到真正的对象
对思维与认知认识、再认识的对象是什么?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对象为“思维与认知系统”,这几个字内涵比较丰富,对系统的理解有多深刻对这对象概念的理解就有多深刻。
我们确定这个系统的存在;定义这个系统的基础层面;研究这个系统的过程;研究这个系统的结构;研究这个系统功能;研究这个系统构成、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个系统所存在于其中的环境;研究这个系统个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研究这个系统在内部活动过程和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表现出来性质;等等。
已有的研究成果没有超越由感官所决定的眼界、视角,没有自觉、完整引入系统观,没有自觉从一般的系统观念出发、从一般到特殊逆向的寻找、定义对象,对对象的定义只是对已有经验、现象、研究成果的概括、总结、一般性的提取。对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来说,认识对象的定义应将上述两各方面结合起来。
已有的认知成果没有找到完整的、确切的对象,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思维与认知系统某个局部的研究。例如,认知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主要研究思维与认知的知觉、注意、记忆、表象等这些功能,从信息加工的角度分析、解释这些功能;而认知神经科学则希望从解剖层面的神经活动来分析、解释这些功能,等等。盲人摸象可以感知、研究大象的牙齿、尾巴、鼻子、身躯,但这都不是完整的、确切的大象。
五、研究方法的局限性与错误
什么是方法?从“人-对象”系统的范畴来看,方法是为达到、实现目的所采取、执行的行为、行为组。
方法总是和一定的对象、目的联系在一起的。在确定的“人-对象”系统、认识-实践体系中,方法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是对象和目的,一是“人-对象”系统、认识-实践体系的发展历史。
已有认识成果没有找到确切的研究对象,其研究方法也只是对过去研究历史的总结、归纳,而不是从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出发结合人类在本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认识-实践历史与现状对研究方法做自觉的、系统的设计与规划。以认知心理学为例,认知心理学简单地把自己的研究方法定义为由实验认知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计算论的认识科学组成;认知神经科学只是把自己的研究方法定义在无创性脑功能成像技术、清醒动物认知生理心理学研究方法这种工程方法的层面上,等等。
已有的认识成果从总体上还是归纳主义方法,总体是实验、现象观察、数据与材料积累\总结、归纳\做出结论\现象解释这样一个过程。归纳主义方法在对复杂事物、巨系统、超人类知觉层面等问题的研究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已有的认识成果出于归纳主义方法的限制虽然被迫做出一些假说如记忆的三级加工模型、鬼城模型等,然而这些模型在归纳主义的土壤上脱离了归纳主义,反而更像一种没有根据的臆想,也不能提出合理的确定验证要求、内容与方法。
在我们看来,已有成果的研究方法只是工程层面的方法。
已有的认识成果都没有从“基础层面的结构和外部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认识思维与认知。用认知层面的方式去直接认识生理层面的活动,用具体的、少量个体的、机械的方式去认识大系统的、识统计表现出来的活动规律在方法上本身也是是错误的。
思维与认知是一个意识本体的不同时长活动的表现,已有成果也没有能将其分开来。
六、缺乏对一些普遍规律的引入
思维与认知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是这个世界基本规则在某个层次的演化与显现,因此也具有这个世界与各种事物的一般规律、一般属性,如:相互作用、过程、单位、层次、大系统、统计规律、控制关系、信息关系、不均衡性等。这些规则、规律、属性是思维与认知在其基础层面以及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所固有的,这些规则、规律、属性的共同作用使思维与认知有了其整体层面特定的质。不引入这些规则、规律、属性或个别的、不完整、全面的引入这些规则、规律、属性就不能按照思维与认知本身的实际存在去认识思维与认知。这些规则、规律、属性的引入不仅在于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过程的整体,从特征思维方法来说,这些规则、规律、属性往往是具体思维过程中活跃的、要同时处理的特征。
已有的认识成果不能从基础层面与整体层面的关系来认识思维与认知,也就不能在基础层面自觉地引入这些规则、规律、属性,或不能完整地引入这些规则、规律、属性,如认知心理学,只片面的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认识思维与认知。
七、缺乏想象力
科学发现过程需要想象力,在经过实验验证之前思维与认知基础层面的模型就是想象出来的。
我们在头脑中对“思维与认知”做整体的观想;想象构成思维与认知的基本单位;想象基本单位产生、发展的过程、原理、机制;想象基本单位之间关系;想象基本单位由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的整体;想象基本单位和整体的活动过程等。在我们的头脑中,思维与认知是一个基于我们知觉而又超于我们目前所认识到的知觉的整体,是一个小世界,我们的思维徜徉在这个世界的整体与局部、在这个世界的各个层面、在这个世界和其所存在其中的更广袤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演化的时间与过程长河以及静止的瞬间,观察、推演、创造、描绘这个世界,在我们的意识本体内外由内而外地、尽可能地、必然存在偏差地、分析地把对这个小世界描绘转化成我们当前的文字、语言。
已有的认识成果没有找到确切研究对象;不能系统全面引入必要的一般规则、规律、属性,处理特征不全面;对思维与认知的认识包含、涉及数百个基本概念,归纳主义方法也难以同时容纳、处理如此多的概念;已有成果的研究人员不能自觉的运用特征思维方法;等等,这些因素使得已有的研究成果看起来如此的缺乏想象力。
*在我们看来,科学研究既是严肃的又是浪漫的,不描述或不能描述研究过程中的感性过程是势利的、不完整的、不自由的。
八、已有成果本身的不成熟性
首先,成熟的理论应直指研究对象的本体与本质。
已有成果的研究对象、内容、范围没有能直指思维与认知的本体与本质。已有成果的研究对象、内容、范围大多集中在思维与认知整体层面的局部功能与现象上,如知觉、注意、记忆、表象、概念、成瘾研究、病理研究等。其实验过程、理论推导的结论也停留在对现象的描述而不是真正反映思维与认知实际存在的基本原理。如开窗实验、人工概念形成实验、知觉加工学说等。
其次,成熟理论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应当收敛和稳定。
在整体功能层面,思维与认知的现象、功能何其之多,这就使已有成果新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学说、模型、要引入的前提条件、要引入的假说等层出不穷,不能使研究内容趋于稳定和收敛。
而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其基本原理、实验验证都可以归结到“认知结构的形成、发展与活动过程”上。
第三,成熟的理论应当具有与经验的一致性。
已有成果中存在太多未被验证的、难以验证的模型和学说,如知觉的加工学说、模式识别的模板说\原型说特征说注意的过滤模型和衰减模型、反映模型和知觉选择模型;记忆的三级加工模型;认知神经科学的物理符号论\信息加工说\特征检测理论、连接理论\并行分布处理和群编码、模块论或多功能理论、基于环境的生态现实理论、机能定位理论等。
另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过程虽然有一定数量的实验,但这些实验也多在整体功能层面描述思维与认知的个别的活动规律,和其学说之间关联并不紧密。
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假说建立神经生物学、条件反射理论等已经经过严密论证、验证的学说和实验成果之上,对假说的验证可以提出明确的实验要求与实验设想。
第四,在解释现象和预见上,成熟理论表现出普遍适用和收敛性的统一。
首先,成熟理论能应尽可能解释其研究领域、研究范围内所有的现象、规律;其次在解释相关现象、规律时所应用的基本原理是趋于收敛的,乃至归结在一条或有限的几条基本原理;概念定义应当能涵盖全部实例。
已有成果难以解释复杂思维与认知过程,难以将行为、情感、性格、能力等纳入到思维与认知的研究中来,也难以找到这些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或共同本源。已有成果中的概念定义很多难以涵盖其全部实例,如对思维的定义,其他动物是否有思维过程?具有人类全部思维功能、特征的“机器”的活动是否是思维活动?小孩子看见喜爱的食物要吃是否是思维活动?等等。
另外,已有成果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孤立、割裂地解释诸如知觉、记忆等功能、现象,但每一个功能、现象的解释都需要只应用于这个现象、功能解释的原理,都有大量专门的概念,已有成果中的原理、结论构成太繁杂了。很多现象的解释需要引入新的前提、假设、新的原理,已有成果的内容不能收敛。
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相关现象的解释也可以都归结到“认知结构的形成、发展与活动过程”上,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实验验证、现象解释是统一的。
第五,成熟理论的概念体系应简单、清晰
已有成果中的概念、原理、结论构成太繁杂了,其间联系性也比较差。如已有成果对思维的定义,其中什么是理解、判断、推理、信息加工、表象、概念、高层次理性认知等这些概念都要搞清楚。对理解、判断、推理、信息等这些概念的定义目前本身就是模糊的、困难的。这样一个个概念不断地定义下去要定义的概念越来越多。
我们的基本原理层次、结构清晰,每个层次的概念构成也比较简单,从认知结构到认知对象回路特征构成、时序结构、控制结构再到认知过程单元回路、单元回路间的连接;等等。
第六,成熟的理论应当和本领域、其他领域已经确证的理论、普遍存在的自然现象、规律有一致性。
各领域的一致性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各个领域的研究对象既是区别的又是同一的,其同一在于都是对这个世界的探索与研究,区别在于不同的层次与领域。由于研究对象的同一性,各个研究领域的成果都包含这个世界普遍的规则、规律、属性。各领域理论的一致性在认识深入、深刻到一定水平后就会触及、感觉到这些共同的\普遍的规则、规律、属性。另一方面:相关的、相邻近的领域的理论、应用或本领域内部的理论可以直接相互印证、相互支持。
第七,结论的错误或局限性
如认知心理学中对“信息”的定义域理解;物理符号论\信息加工说\特征检测理论、连接理论\并行分布处理和群编码、模块论或多功能理论、基于环境的生态现实理论、机能定位理论的片面性,等等。在后面的内容中我们将做一些具体分析。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说,已有成果还不是一个成熟、严整理论体系。
九、实践、应用意义的缺失
十、认识-实践体系的局限性
从我们的认识来看,“人-对象”系统是人个体、人类社会、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普遍的、具体的方式,人个体、各类组织、人类社会的目的、对象、行为等都存在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形态、具体的“人-对象”系统之中。认识-实践体系是“人-对象”系统在组织层面乃至社会层面在特定领域的具体形式。对思维与认知的研究是在“思维与认知认识-实践体系”中的,应包括:在人类总体认识-实践过程中的位置定义;研究目标;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结构;工程应用设计与规划;组织与分工;物理技术平台(如成果的载体与传播形式);等等。
这个认识-实践体系是动态的、发展的、在过程中逐渐丰富完善的。
这个认识-实践体系应当、也必须是对思维与认知认识、实践的对象,思维与认知本身直接对象,这个体系是高级对象。
已有成果意识到这个体系的存在,没有自觉的设计、规划这个认识实践体系。
总之,已有的认识成果是人类发展过程中16世纪到21世纪初叶前信息化时代的产物,由这个时代的哲学基础、世界观、方法论、实践与工程需要、认识-实践的具体方式;其他相关领域的发展进程、相关知识的传播\获取方法、对思维与认知的具体研究过程等所决定,其本身也处于经验总结、现象分析、局部的假说的水平。新的世界观、方法论、其他领域认识成果的全面引入;自觉的认识-实践体系的建立;信息化时代的实践与工程需要;新的载体形式;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成果等将使对思维与认知的认识-实践进入一个新时代,成为人类正在开启的新的发展、进化阶段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
4.3对相关学科已有成果的批评
前边论述已有成果的整体的、普遍的、基本的问题,这里选择一些具体观点、成果进行论述与批评。
4.3. 1近现代哲学
近现代哲学对意识、思维与认知的认识主要有3个部分:意识的本质与作用;认识与实践论;认识的辩证过程。
从现在的认识看来,对意识、思维、认知的研究、认识有4个层面,分别为:神经元与解剖层面;意识、思维与认知的外显的、整体功能层面;人类整体、社会层面表现的思维人认知表现出的一般规律;意识、思维与认知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本质、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对意识、思维、认知完整的认识应是这4个层面的分立、融合、统一,而近现代哲学对意识、思维、认知的认知主要在后两个层面,缺失两个层面,这是近现代哲学所处时代的局限性所决定的。
由于不完整和时代局限,近现代哲学对意识、思维与认知的认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与缺陷。
一、没有正确认识意识的本质,对物质和意识的同一性认识不彻底,没有彻底消除物质和意识的对立
人类很早就自觉地认识到了自身个体存在和自身个体与其他事物的分立;认识到意识、思维、认知的存在以及与包含自身个体肉体在内的其他事物的分立。在对意识和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与关系的认识过程中,在近代哲学形成了物质和意识谁先谁后、谁决定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争论。近现代哲学是近代哲学集大成者,而回答这个问题是近现代哲学的出发点之一。
在近现代哲学看来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这实际上是认为物质和意识既是分立的又是同一的。这些结论学在第四个层面确定了意识、思维与认知的一些基本特征,即便到今天仍然我们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的基本出发点。
但是,由于其所处历史时代没有对原子结构乃至更微观的粒子的认识;没有现代宇宙观;没有微观认识和宇观认识的统一;没有现代对神经元和神经系统解剖结构及活动规律的认识;等等,当时的人们做不到从世界本源到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细胞、组织结构、认知结构、思维的个体整体层面、人类社会整体层面直到宇观尺度整体存在、纷繁的事物个体存在与发展、进化过程直观的、整体的体悟、观想\个别的、具象的、具体的研究、认识。近现代哲学也没能超越所处时代。
另外,近现代哲学也没找到意识、思维、认知产生、存在确切的物质基础,找到思维、意识产生、存在其中的、表现其特征的事物,只是笼统的确定思维、意识是人脑的功能;没有找到意识、思维、认知确切的产生、发展、存在、活动的方式,找到物质基础和意识、思维之间确定的因果关系,在肯定意识、思维与认知确定的质的同时可以将意识思维还原为确定的物理、生物存在与活动。
因此,我们说近现代哲学对物质和意识的同一性的认识是不彻底的,是抽象的而非实证的,没有能彻底消除物质和意识的对立。
我们的观点是:从世界本源以来,从原始事物与其间相互作用的原始规则开始,事物之间相互作用,事物一层层的构成、存在、发展;事物由于其所存在于其上的基础层面的事物之间相互作用而有了其整体层面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质,事物的质在基础层面的构成事物的相互作用过程以及各个层面同其他事物相互作用过程中而显现;意识、思维与认知也是如此;意识、思维与认知存在于神经元及生理解剖结构基础之上而有其整体层面特定的质。
从这个角度看意识、思维、认知不是独立于物质的,不是我思故我在的,和其他事物的关系也不能简单的用第一性、第二性来定义,而是意识也是世界本源以来的发展、进化过程中一个阶段、一个层面、特定领域、区别于其他事物而存在质。
二、没有认识到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的同一性
近现代哲学没有认识到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内在的同一性。在我们看来,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等都是意识本体在不同层面、不同时间尺度的存在与活动表现,或说是人们对意识本体在不同层面、不同时间尺度的认识。思维活动以及由思维活动决定的情感、行为、意志等构成总体表现为意识,意识通过具体的思维、行为、情感等综合过程来表达,意识本体的认知结构的应时活动表现思维、思维过程,认知过程是由应时活动总体所决定认知结构的长时变化过程。这一点将决定在这个领域一个崭新的、完整的研究对象、研究视角——意识本体,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是意识本体不同层次、角度的构成、表现,是行对独立的研究对象。
三、关于认识与实践论
从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的同一性来看,分析近现代哲学对意识本质的研究和认识-实践论,这两部分实际上都是对“人”与环境的关系及相互作用过程、方式的认识,对意识本质的研究是在意识和物质最普遍、最基本的关系层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认识-实践论是在人类社会整体层面对这个问题一般规律的认识。由于没有认识到意识、思维、认知、认识过程的同一性,近现代哲学在意识和物质最普遍、最基本的关系和在人类社会整体这两个层面将这个问题割裂开了。
在我们看来,对“人”与环境的关系及相互作用过程、方式的认识不仅在上述两个层面,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现时代还应把这个问题放到“人-对象”系统这个“人”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中来认识。
这个方式既是普遍的又具体的。这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人类思维与认知特征的“机器”,是组织机构,是人类社会整体,等等;这个环境可以是抽象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一个具体的“人”所处的具体环境,等等。我们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范围来认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自然人、组织、社会等层面来认识“人-对象“系统。
在自然人层面,在具体的“人-对象”系统中,人的目的是这个系统产生、活动的方向与决定因素,人通过对对象、对环境的行为改变对象以达到目的;人的目的、行为都来自于认知结构、由认知结构决定;而认知结构是在原始机制的基础上由人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认知结构的内部活动与相互作用的过程总体总体所决定。在这个层面,人对世界、对环境的认识过程是认知结构的形成、发展过程。
在人类社会整体层面,“人”的认识过程以海量的自然人认识、活动过程为基础层面,其整体的结构、机制、产生发展过程、存在方式等还待进一步的研究。从整体直观感悟上,在这个层面“人”和环境和这个世界的相互作用关系则更表现出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生相克共同进化、发展的特征来。
在自然人层面,环境对认知结构的形成、发展是有一定决定作用,特别是认知结构形成、发展的早期;在具体的“人-对象”系统中,人的目的对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等。这都是“人”和这个世界、和环境相互作用过程、方式的一些特征。
近现代哲学认识-实践论对于“人”和世界、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方式认识的结论包括: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可知论、能动的反映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等。近现代哲学认识-实践论在其时代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到现在仍能有效地指导人类认识-实践活动。这里把我们对“人”和世界、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方式和近现代哲学认识-实践论相比较不是否定它,也不可能全盘否定它,而是继承它、扬弃它,而是让我们思考近现代哲学认识-实践论对我们认识-实践过程指导的适用层面、适用范围、使用领域,提示我们看待人与世界、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新角度、新结论、新观念,从多个角度全面的看人与世界、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四、关于认识的辩证过程
近现代哲学在认识的辩证过程的问题在于对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的定义。
当我们从人类整体、社会层面认识思维与认知过程表现的总体的、一般的规律时我们称之为认识过程。近现代哲学就是在这个层面研究认识的辩证过程。
对“认识的辩证过程”的认识应当基于对“自然人生理层面的思维与认知过程”。“认识“基于思维与认知过程而又不完全与之等同。
感觉、知觉、表象这类概念在自然人生理层面的思维与认知过程中的定义更准确、更具体、更接近于事物本身的存在;概念、判断、推理等则是认知结构的形成、活动过程。近现代在“认识”的层面定义这些概念是不准确、不恰当的。
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是描述自然人生理层面的思维与认知过程的部分概念,这些概念与其他概念以一定关系构成的总体才能完整地描述思维与认知过程,“认识”基于思维与认知过程,用这些概念直接定义认识过程是不完整、不正确的。
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的划分、认识的辩证过程在今天更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对思维、认知、认识过程认识的深刻,我们应当注意近现代哲学和生理层面的思维与认知过程研究的分工,应当以对生理层面的思维与认知的认识为基础对感性认识、理性认识进行重新定义。
4.3.2认知心理学
我们确立的思维与认知模型和认知心理学成果的关系是事物基础层面的本质和整体的、外部的现象的关系。我们对认知心理学的批评更接近于用基础层面的模型解释认知心理研究的现象与研究结论。对认知心理学的批评可以采取不完全归纳法,我们并不需要穷尽认知心理所有的研究现象与研究结论。以下抽取认识心理中一些重要、典型的现象、概念、模型、原理进行分析与批评,一方面验证我们对认知心理学总体评价;一方面看能否解释的通认知心理学研究的现象、结论,以验证我们对思维与认知的认知成果。对认知心理学全面、系统地批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完成。
过去的心理学如行为主义、功能主义、认知心理学等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能真正的对“人”“人的本质”进行认识,终将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或只作为人类认识方式、过程的一个佐证。对思维与认知的认识不是要开创一个心理学研究新的方法、方向,而是要覆盖传统的心理学,将传统的心理学吸收、纳入进来,终结传统心理学的时代。
一、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层面、内容、方法
我们首先来看认知心理学自己对其研究对象、内容、层面、方法的定义。
认知心理学是以信息加工观点为核心的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运用信息加工观点来研究认知活动,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感知觉、注意、表象、学习记忆、思维、语言等心理过程或认识过程,以及儿童的认知发展和人工智能。信息加工观点就是将人脑与计算机进行类比,将人脑看做类似计算机的信息加工系统。这种类比只是机能性质的,也就是在行为水平上的类比,而不管其物质构成的生物细胞和电子元件与结构的区别。同作为信息系统,人与计算机在功能和过程上有很多类似之处。计算机有信息的输入、可以将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存储、比较、检索、加工、可以输出处理后的信息等。人同样有类似的信息处理过程。信息加工观点围绕信息处理过程建立人的心理模型,以此对人的心理过程做出统一的解释,发现一般的信息加工原理。虽然人的心理活动是比较复杂的,但最终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加工这样的基本概念对其加以说明。
实际上,在和计算机做功能上的对比、抽离出“信息加工”这个概念后,认识心理学的研究就脱离了与计算机类比,只是用信息加工过程来解释思维与认知过程、解释思维与认知的现象、规律。
同我们前文定义的认识思维与认知的四个层面相比较,认知心理学只是在整体功能层面上研究思维与认知。认知心理学认为应当研究行为的内部机制,既研究意识的或内部心理活动,仍停留在整体功能的层面上、行为的层面上,只是把这个“行为”分解的更细了一些。认知把心理过程分解为获得、存储、编码、比较、选择、加工、应用等过程,但无法进一步回答怎样获得、怎样加工、怎么选择、怎样支配的行为等这些问题。
在研究范围、内容上,认知心理学也局限在整体层面的个别功能上,主要包括感知觉、注意、表象、学习记忆、思维、语言,等等,缺乏或说从方法上难以对情绪、情感、能力、动机、目的、行为、复杂思维与认知过程、具体的思维过程分析等进行研究。也无法在整体上把握上述心理过程、心理现象。
认知心理学认为心理过程可理解为信息的获得、存储、加工和使用等的过程。心理过程从其本质来说是思维与认知机构内部之间、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与结果,信息关系只是这个相互作用过程所具有的一种关系而不是全部关系。心理过程具有信息处理关系的特征,但信息关系特征只是心理过程的部分特征而不是全部特征,是心理过程过程表现出其具有信息处理过程的特征,而不是心理过程是信息处理的过程,要认清两者的本末关系。
认知心理学认为可以并应当建立心理过程的计算机模型(计算机程序)。但认知心理学提不出建立心理过程的计算机模型的一般的、具体的方法,可以是说绝大多数思维过程、心理过程难以在认知心理学的认识水平上建立相应的计算机模型。
希望用整体功能层面的一些规律来对心理过程做整体、全面的解释,而不是揭示心理过程的本质;只割裂的研究心理过程的几个功能,而希望用几个局部无内在联系的、简单的拼凑而得到对心理过程整体的、全面的、系统的认识,这些在根本方法上都是错误的。
二、信息
在前文,我们从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角度对“信息”做了定义。
认知心理学并没有对“信息”这个概念给出确切的定义,也不能准确的确定这个概念下所包含的实例。认知心理学希望从信息加工的角度阐明人的心理过程,却回避了对“信息”这个最基本的概念的定义。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信息并不只是“符号”,“符号”只是信息的其中一种具体形式。
三、知觉
在认知心理学兴起之前,心理学中常将知觉看做刺激在神经系统或脑中留下的烙印,将知觉当作一种只具有直接性质的心理现象,与人已有的知识、经验的作用无关。
在认知心理学中,知觉被看做一种主动的和富有选择性的构造过程。知觉过程就是对刺激的解释。感觉是对刺激的察觉,知觉是将现实刺激和已存储的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的结果。相对而言,感觉信息是具体的、特殊的;知觉信息是较抽象的、一般的。知觉既有直接性质,也有间接性质。
我们认为认知心理学对知觉添加多余的内容。我们对知觉的定义是:“知觉是意识本体在与生俱来生物-生理基础与原始机制下,感受器接受到刺激后知觉功能区产生的相应反应”,如视觉、听觉等。知觉和意识本体的知识、经验无关,同一物种的个体,接受的刺激相同时产生相同的知觉。我们对知觉的定义看似和认知心理学兴起之前的观点类似,但我们对知觉的定义是对思维与认知再认识之后的定义。知觉和表象、思维不是无关,而是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系统对环境的输出、作用以及环境发生相应活动、变化过程的关系。
相应于上述争论,我们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待“知觉”,一方面,知觉同思维与认知机构、感受器、效应器共同构成意识本体这个完整的系统,知觉处于完整的刺激-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之中,知觉的表现是在这个系统中的表现;另一方面,知觉作为这个系统的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系统,知觉有其自身系统结构、整体功能、活动机制与过程,有和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关系。
我们对知觉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内容。
1)知觉的功能分区。
从感受器接受刺激开始,知觉在相应的知觉功能区最终产生。每种知觉都有相应一个或多个的功能区,如视觉有一个视知觉功能区、听觉有一个听觉功能区、情绪知觉可能有相关的多个功能区。
2)知觉过程。
刺激-感受器神经元-知觉功能区神经元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感受器有不同的状态,对刺激的接受有一定的选择作用。在一个处理周期内,感受器整体的接收相应刺激,向相应的知觉功能区整体的发送信号,知觉功能区按一定的处理机制整体处理感受器发送来的信号产生一个知觉的单位。连续的知觉单位构成知觉过程。每个知觉功能区都有自身特定的处理机制。
3)完整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
在一个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单元内,知觉产生后,知觉功能区按知觉包含的特征向认知对象定义区和相应的知觉镜像区发送信号;思维与认知机构在自身历史活动过程和知觉功能区发送来的信号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当前活动,产生表象;知觉功能区、后知识处理机构向效应器发送信号,效应接受、处理信号产生相应的活动;有的效应器本身也是感受器,从而改变感受器的状态。连续的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单元构成知觉-思维-行为过程,表现出知觉与知觉变化过程、连续的表象过程与思维过程、行为过程。
从总体上来说,认知心理学没有将知觉过程与思维过程、行为过程分开,而是将知觉与表象、效应器活动混杂在一起研究。知觉过程、思维过程、行为过程一般都是同时进行的而且联系特别紧密,由于没能完整、准确的认识、思维、行为的本质,认知心理学不能将知觉从整体的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剥离出来。
从系统观念来看,准确地划分系统的边界、要素的边界是对系统有正确认识的基本条件。完整系统的特点之一就是系统的要素之间、系统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最简单”。在认识一个系统时,如果系统构成不完整内容、要素有缺失或有不属于这个系统的要素的话,这个系统的内部关系、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就会不合理的纷繁复杂,产生认识上的错误和困难。
在我们看来,“知觉”这个系统很简单,知觉只是由知觉功能区产生的,表象、知识、思维活动不是属于知觉系统,只是和知觉密切相关。表象、知识、思维活动是思维与认知机构的活动过程,有其自身的活动规律与过程,和知觉的关系是系统中要素之间的关系。在知觉的系统中研究、认识知识的活动规律给知觉的研究添加了不必要的内容,无法对知觉做出正确的认识。蛇就是蛇,添加了四个脚,画的反而不是蛇。
在我们看来,认知心理学对知觉的研究实际上并不是知觉本身,而是从整体功能层面对“知觉直接引起的表象”规律的研究,从知觉、思维、认知的基础层面来说是对刺激信息和由刺激信息直接引起的思维活动关系、规律的研究。
下面我们来分析认知心理学对知觉研究的一些主要结论,这些结论看似内容纷繁复杂实际上是没有认识到知觉-思维-行为过程本质,都可以合并到“由刺激信息直接引起的思维活动关系、规律的研究”中。
(一)知识经验在知觉中的作用
认知心理学用Warren等(1970)的因素恢复实验;Miller Isard (1963)的语句报告实验;Biederman ( 1972)的标靶指认等一些实验来说明知识经验在知觉中的作用。例举的这3个实验分别从已存储知识的复现、语义理解与记忆、判断几个方面的说明知识经验对知觉的作用。
实际上,决定上述3个实验所表现出来现象的主要因素不是知觉、知觉过程而是思维过程(思维与认知机构的活动过程)。
从这三个实验的实验样本可以看到,这些被实验者在参与实验前都已经形成了相应的认知结构。
第一个实验是思维与认知机构接受知觉信息后,由知觉信息所含的知觉特征激活相应的思维范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思维范式中所含的特征即便是知觉信息中没有,也由于思维范式的活动方式、活动过程被激活。在句子中夹杂的、代替一个音节的持续120ms的纯音有人听到有人没有听到,说明了个体之间在知觉处理周期、后知觉知识处理周期、神经元兴奋阙值等指标上的差异,较短时间、强度接近环境平均水平的刺激有的个体在思维与认知机构内足以形成有特异性的临时回路,有的个体则不能。
第二个实验是临时时序路径的形成、保存与过程。具有语义的句子包含更多的信息,认知结构中和其匹配的范式更多,也更相似。其刺激不仅使每个单词相应的单元范式被激活,其他类似“主谓宾”范式的范式也被激活或活动水平提高。这些范式之间形成了一定的临时的时序结构,这个结构中刚才读取的语句相应时序路径活动水平最高。一方面,更多的认知对象回路、范式参与形成临时的回路由于相互间的正反馈作用,保持较高活动水平的时间更长;一方面由于“主谓宾”范式中的时序关系强化水平很高和多层次的时序结构,刚才读取语句中每个单词相应的单元范式之间的时序关系也在这几个单元范式间本身临时时序路径的水上得到了加强。因此当接受“要求复述刚才读取的语句”这个刺激时,语句中单词相应的单元范式更容易被激活,这几个范式之间的临时时序路径更容被表达,从外部看语义水平更高的语句更容易被复述。第三个句子的语义水平最低,因而被准确地复述的概率更低。如果语义水平进一步降低,只是一些音节的组合,那就还需要形成复杂单元范式临时回路,被准确复述的概率就更低。
第三个实验涉及到视知觉的原始机制、视知觉的注意状态的变化过程、后知识处理机构思维活动、“一个”思维与认知过程的持续与终止、判断功能的实现过程等概念,是一个综合活动过程。
由注意、知觉、思维、行为相应机构的共同处理周期形成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基本单位。按一定数量、连续的基本单位形成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表现出意识本体外部功能与过程。按注意状态和思维过程状态的不同(统计上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分为连续的、不同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单元。每一个单元都有特定的注意知觉思维状态。
标靶指认也是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我们把这个过程可分为听到实验要求后看到图片前的单元、一个或多个寻找靶子未果的单元和找到靶子的单元(注意:寻找靶子未果的单元之间、找到靶子的单元的内部过程、机制是相同的,区别在于注意、知觉、思维、行为的具体状态)。
听到实验要求后看到图片前:靶子在思维与认知机构中相应的认知结构和与问题相关的行为过程的认知结构的活动水平显著提高。
寻找靶子未果:视知觉处于一定的注意状态,产生一定视知觉,视知觉功能区向思维与认知机构发送信号,和这些信号相应的认知结构活动水平提高;这些由视知觉激活的认知结构、靶子相关的认知结构、问题解决过程的认知结构、由视觉知觉区发送的信号共同作用,思维与认知机构产生“一个”思维活动的持续与终止过程;这个过程没有使问题解决过程的认知结构中“问题解决”这个范式、回路被激活,视知觉的注意状态发生改变,进入下一个寻找靶子过程的单元。
找到靶子:找到靶子和寻找靶子未果单元的机制相同,区别在于每个单元视知觉的注意状态、产生的视知觉、由视知觉激活的认知结构以及最后激活的范式、认知结构不同。在找到靶子单元,“问题解决”结尾范式被激活,整个寻找过程终止。
从整个过程来看,在观看正常场景的图片时,和图片语义内容相似的认知结构被激活,这个认知结构和“解决问题”范式、靶子相应的范式存在一定强化水平的连接,各个单元视知觉发送来的信号也能促进、保持和图片内容相关的认知结构的活跃水平,更多的相互之间存在有效的逻辑关联的范式、回路加快每个单元的结尾范式、回路的激活过程。而杂乱场景图片没有相应的认识结构被激活,每个单元都只是当前的视知觉发送来的信号和靶子、“解决问题”等认识结构共同活动、完成判断过程,单元的结尾范式被激活的时间要比正常场景图片的更长,从整个过程上准确指出靶子的概率也越低。增加线索后准确指出靶子的概率更高的原因与上相同,都是使更多的、有效连接的认知结构参与到每个单元的思维活动过程中。
这是我们从介于外显的、整体的功能层面和生理层面之间的层面来分析寻找靶子的过程,如果在生理层面、以处理周期为实践尺度我们怎样描述这个过程呢?另外,思考一个问题的所处领域、前提、范围、层面、尺度等永远是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前、思考过程中要解决、要随时注意的问题。
在上述论述中内部处理过程我们可以用思维与认知机构、认知结构的活动过程来解释,这里不再详细分析。这里有一个问题:几个单元之间注意状态的变化过程是如何实现的?
单元之间注意状态的变化是随机的还是从整体上表现出明确指向的,这需要实验。我们可以引申、扩展这个实验,可以增加以下这些内容:注意状态是否分为多个单元;焦点位置的变化是随机的还是有明确指向的;每个单元的持续时长等等。在实验之前,我们先假定是随机的,我们先只从注意-知觉-思维-行为单元的个数、时长来分析、解释不同条件的寻找靶子过程的差异。
认知结构在环境中形成、发展。如果让被实验者反复参加此类实验,面对杂乱的图片他们可能会形成从按一定的顺序阅读图片的范式,或从左到右、或从右到左、或从上到下等,因人而异,这种范式的形成会有效地提高解决类似问题的效率。这推论也可以通过实验来验证其真伪。
*随想
彻底的解释Biederman的标靶指认实验还是需要在处理周期尺度搞清主要视知觉注意状态和思维活动之间的关系的。
在思维与认知的生理模型中我们分析了处理周期之间思维状态变化过程,处理周期之间由思维状态的变化而引起的效应器、感受器状态变化总体机制我们也做了一定研究,但在进一步详细研究之前我们还不清楚在思维状态的变化如何使视觉感受器、听觉感受器等发生状态变化的具体机制和过程。
我们需要搞清楚各种知觉的、感受器和思维与认知机构之间在处理周期尺度的关系,在这个关系的基础上搞清、解释整体功能层面各种知觉的注意状态变化过程和思维过程的关系,分析注意状态变化过程的规律。
在此之前,我们有一些随想、假说如下:
1)原始机制中有“知觉特征越接近、匹配与思维与认知机构中活跃的特征,当前的注意状态越容易保持”的关系;
2)认知结构中有对感受器状态作用较强的范式、回路,往往同时有一定数量的范式、回路对;
3)在没有认知结构特别回路的特别作用时,注意状态的改变在每个处理周期之间是随机的;
4)原始机制、认知结构对感受器状态共同作用,使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可以表现出外部整体的、有意识的过程;
5)在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单元层面,在“一个”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中,每个单元之间注意状态的变化同时表现出有意识控制和随机变化的两种特性——“注意状态稳定在一定的状态空间内,在这个状态空间内注意状态可能随机变化”。
实际上“一个”思维活动的持续与终止过程是统计上,统计的范围确定的“一个”思维过程也不同,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从不同的范围统计也包含多个不同的子思维过程,注意状态稳定在一定的状态空间还是发生阶跃性变化也是从不同的统计范围定义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3个实验,实验对象的活动过程是注意-知觉-思维-行为的综合过程而不是知觉过程,决定这个过程的主要因素是思维活动而不是知觉。
(二)知觉的假设考验说与刺激物说
对于知觉的假设考验说,我们认为知觉的假设考验说还是如上文所述没有将知觉过程与思维过程、行为过程分开,这里不再论述。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刺激物说,认为知觉是神经系统的构造所决定的。但我们同时认为要将知觉放到完整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中考察。既要研究知觉本身的机制,也要研究知觉和思维活动的关系,即:知觉向后知识处理机构发送信号的详细方式;引起的后知觉知识处理活动;思维活动通过影响注意过程状态对知觉过程的影响。
(三)知觉加工
认知心理学认为知觉包含加工过程。认知心理学从两个角度认识所谓的“知觉加工过程”,分别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整体、局部的加工过程。
这里例举认知心理学的两个相关实验,一个是Tulving, Mandler和Baumal的字词识别实验(1964);一个是Navon的总体特征与局部特征区分实验。我们对这个两个实验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进行分析与解释。
这两个实验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过程仍然属于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范畴,是完整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在这两个实验中,实验对象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认知结构,思维活动是决定这两个实验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过程的决定因素而不是知觉。
从基础层面看,这些现象是大量的回路、范式共同活动的结果,是一定数量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单元连续活动的结果。从认知层面看,是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外部的、整体的结果与表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整体和局部”本身就是人类现有的认知方式下在认知层面对这个过程的认识与感受。
对于字词识别实验,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做分析与解释。
1)被接收的刺激。
被接收的刺激含各种特征,如字母的垂直线、水平线、斜线等,除此之外,还有字母的位置、单词的位置等。
2)处理刺激的基本单位。
接收器、知觉功能区对接收刺激的处理是一个周期、一个周期的,一个周期是处理刺激的基本单位。在处理周期内知觉功能区对刺激、特征的处理是整体的。
3)语句阅读顺序的实现。
在每个注意-知觉-思维-行为单元接受的刺激中含有字母、单词位置的特征;在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了“阅读顺序范式”;这个范式中的每个单元回路中含有字母、单词位置的特征,和“眼”这个效应器有一定水平的强化连接,对“眼”的活动有特定的控制作用;在知觉发送来的信号、认知结构的内部活动过程共同作用下,“阅读顺序范式”中的单元回路次第活动,使得“眼”这个效应器表现出一定的、有规律的、有意识的注意状态的过程。
“阅读顺序范式”有起始、中间过程和结尾范式。当开始阅读时,起始范式首先被激活,起始范式中含有单词位置特征,原始机制中有“知觉特征越接近、匹配与思维与认知机构中活跃的特征,当前的注意状态越容易保持”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在起始范式的活动过程中注意状态变化到对第一个单词的注意并保持,此后中间过程活动使得眼的注意状态向随后的单词依次变化。
实际上,阅读顺序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這里“阅读顺序范式”是被从整体的、复杂的认知结构与活动过程中简化、割离出来的。
4)后知识处理机构内的单元回路、范式与应时活动路径。
由注意状态的变化过程,思维与认知机构中形成和语句单词排列顺序相应的应时活动路径。如果这个语句符合语法、具有一定的语义,同时被激活或活动水平显著提高的还有“主谓宾”范式等和语义相关范式、回路。这些被激活或活动水平升高的范式、单元回路之间存在一定水平的连接,形成一个网路化的应时活动路径。
如果这个语句是单词随机组合的,那么应时活动路径所含的回路就较少,回路之间的连接水平也较低,应时回路的特异性就不显著,也更容易丧失。
5)靶子单词相应的回路、范式在应时活动路径中位置。
靶子单词相应的回路、范式按单词在语句的位置在应时活动的路径中处于相应位置,同时和应时活动路径中的其他回路、范式存在一定水平的连接。
6)靶子单词相应回路的活动水平。
靶子单词的相应回路的活动水平由一下几个方面决定:来自应时活动路径中其他回路发送至的能量;来自知觉功能区发送至的能量;周围的神经胶质细胞提供的能量。无上下文或语句由单词随机组合构成时来自应时活动路径中其他回路发送至的能量较少;适当长度、有一定语义的语句来自应时活动路径中其他回路发送至的能量较多;过长的语句由于能量竞争机制和自强化水平随时间的延长而降低活动水平反而降低;靶子单词较长时间的呈现由于知觉功能区持续向相应回路发送能量其相应回路的活动水平较高。
7)靶子单词的复述。
当复述靶子单词的要求提出时,原应时路径构成、参与的回路越多;回路之间的连接水平、时序结构越强;靶子单词相应的回路发育水平、活动水平越高,靶子单词相应的回路越容易被再次激活。
由特征到单词,由单词到语句,由语句到整体的语义,我们看到一种所谓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结构关系。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关系是我们在认知层面认识到的、感受到的,是在人类整体的认知方式中已经形成了层次、构成、级别等概念后在具体的认知过程中对具体事物的认知结论;在基础层面,不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所谓加工过程,他们的活动方式、过程是一致的,区别只是不同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具体状态。
对于总体特征与局部特征区分实验如下。
当我们看一幅画,我们的视觉焦点在整体与局部之间、各个部分之间交替变换。每次变换后都有其确定的注意状态。是整体后局部还是先几步后整体呢?我们认为在没有认知结构特别的作用下,注意状态的确定状态是随机的。“整体和局部”是认知层面的结论,“先整体后局部还是先局部后整体”涉及到具体的注意状态的变化,是基础层面的问题,在认知层面讨论“先整体后局部还是先局部后整体”的问题是错误的。整体加工还是局部加工是由注意状态不同而决定的不同知觉与表象过程。两者虽然有很强的关联,在认知层面上感觉可以感觉是一个过程,但在基础层面是同一水平的、不同的知觉与表象过程。
总体特征与局部特征区分实验所表现出来的现象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判断过程。
2)知觉特征和认知结构活跃特征匹配对注意状态转移的影响。
3)注意-知觉-思维-行为单元的时长。
总体特征与局部特征区分实验现象的分析与解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完成。
(四)模式识别
模式识别,从外部看,是通过一些特征对对象做是什么的判断;从基础层面看是刺激和相应的认知结构匹配的过程,是由刺激到相应的范式、回路的激活过程,特别是范式的核心单元回路的激活过程。
从基础层面解释这个过程主要有三个方面。
1)认知结构的空间网络结构和单元回路的内部结构。回路、单元回路之间存在多对多的连接关系,形成一个空间网络结构;每个单元回路由核心区到过渡区、边缘区有特定的特征构成,成为回路、范式的核心回路。
在这个空间网络结构中回路、单元回路的发育水平不同,有的回路、单元回路发育水平较高。
2)回路、单元回路的激活过程。
3)“一个”思维与认知过程的持续与终止过程。
在模式识别中,这个过程在认知层面表现出“判断”功能。这个过程中,发育水平较高的回路、单元回路的激活对“一个”思维与认知过程的持续与终止的作用更大。
对于模式识别过程如下。
1)首先,实验对象都已经形成了和模式识别相关的认知结构,如“判断”范式、和实验中刺激相应的回路等。
2)相应于被实验对象接受刺激、处理刺激的方式,刺激中含有一定的、确定的特征。此外,除了实验中确定给予的刺激,实验过程还包括其他的情景环境,如:实现的实验过程说明、要求等。
3)在实验的情景环境中,“判断”范式等认知结构活动水平升高。
4)当被实验对象接收刺激后,认知结构中和刺激所含特征相关的回路水平升高,这些回路可能是范式、回路的核心回路,也可能是和核心回路相关联的其他回路。
5)随着实验情景环境和具体刺激的持续存在,这些回路的活动水平进一步提高或被激活,可能是核心回路,也可能是其他回路;这些回路被激活时,其所含特征被表达,被表达的特征并不一定和刺激所含特征一致。
6)当认知结构中相关回路的活动过程达到激活“判断”范式的结尾范式的要求时,判断”范式的结尾范式被激活,整个模式识别过程结束。
模式识别过程仍然是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基础层面的详细过程这里不再分析。
模板说、原型说、特征说等也都是对模式识别过程的假说,这里也再做具体评论。
(五)结构优势效应
认知心理学对结构优势效应的定义为“整体的结构在模式识别中所起的有利作用,可统称为结构优势效应”。关于结构优势效应,认知心理学有字词优势效应、客体优势效应等几个案例和相关实验说。从基础层面来看,所谓结构优势效应实际上还是刺激和认知结构关系的表现,这个关系是:和接受刺激所含特征匹配的认知结构活动水平更高、更有效率。
接收的刺激和认知结构的匹配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确定时刻接受的刺激所含特征、特征组合和认知结构中某个、某些回路所含特征的匹配;一个是接收刺激的所含特征的变化过程和认知结构中的某些回路间强化连接所形成的结构的匹配。
产生结构优势效应的具体原因这里不再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完成。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认知心理学对知觉研究的并不是知觉本身,而是在认知层面对刺激和应时思维活动关系的研究。其在认知层面对刺激和应时思维活动关系的一些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并没有揭示出刺激和应时思维活动关系的本质。没有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只在现象层面研究现象表现出的规律,要解释的现象层出不穷,也总会出现解释现象的新规律、新原理,整个研究内容很难趋于收敛、稳定。对于刺激和思维活动的关系,应将其作用对人的本质研究的一个构成部分,而不应在认知层面割裂出来的、独立的研究。
四、注意
什么是注意?在基础层面,我们从两个方面来定义注意,一是注意状态,一是注意状态的变化过程。在一个确定的时刻,感受器处于确定的状态以接收刺激,我们称感受器某一时刻确定的状态为注意状态。在一个时段内注意状态可以保持特定状态或不断变化,以有一个对刺激的接受过程。注意是感受器确定的状态及变化过程。
“注意”是刺激-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一个构成部分、一个环节,“注意”和知觉、思维、行为相互作用、密切相关。
对注意的认识应从两个层面:在基础层面,注意和知觉、思维、行为的相互作用过程以及由此的变化过程;在认知层面,以注意为主要研究视角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表现出的现象、规律。这两个层面之间为“事物的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
认知心理学对注意的认识主要在认知层面,对注意在认知层面的功能、现象、规律做了一定研究。认知心理学对注意的认识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基础层面,或说没有认识到注意的本质。
认知心理学没有从系统的、内部机制与过程的角度认识注意、知觉、思维、行为之间的关系,没有将注意、知觉、思维、行为分来。
认知心理学对注意的机制做出了一些猜测和假说,如过滤器模型和衰减模型、反映选择模型和知觉选择模型、中枢能量理论、控制加工和自动加工等等。这些模型实质上还是对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认识,对注意、知觉、思维、行为之间关系的认识,但这些模型“试图在事物现象的层面分析事物的本质”、“在认知层面分析注意在基础层面的机制、过程”,在方法上是错误的,其结论也就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在这个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在基础层面对这些假说、理论的分析,以促进对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认识,这里不再详述。
五、记忆
前边在“记忆与遗忘”部分对记忆已经做了一些论述,这里只是对认知心理学关于记忆的一些认识成果做简单的分析与批评。
(一)两种记忆说
前面已经说过,从对“记忆”已有的认识来看,记忆是人脑对经验过事物的识记、保持、再现或再认。
从基础层面看,记忆是相应认知结构对特定的知觉、知觉过程所含特征以及思维过程的保存与激活后表象上的再现。记忆有两个环节,一是知觉与思维的特征保存,一是认知结构的激活与特征再现。
两种记忆说认为同时存在长时记忆和短时记忆。“两种”记忆是在认知层面表现出来的,在基础层面,两种记忆都是特定认知结构的产生与活动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现象。
决定两种记忆现象的原因在于“决定特定认知结构特异性得以保存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决定认知结构特异性得以保存的主要因素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由认知结构活动后的自强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知结构整体活动水平还较高、存在大量活动过程状态同步的神经元、初等认知对象定义区回路特异性还较强;一是认知对象回路神经元间的连接强化。
第一种情况,认知结构的特异性在较短的时间内(以分钟、小时、天为尺度的)迅速衰减,当相关刺激出现时(如复述要求)认知结构可能难以被激活从而在认知层面表现为遗忘。第二种情况,相应认知结构在刺激和思维过程结束很久后当相关刺激出现时也可能被激活,从而表现出长时间的记忆。
其他因素对记忆也有一定影响,如:参与的神经回路的多少与发育水平、刺激的强弱、刺激与思维过程的持续时长、后知识处理机构内认知对象回路之间的能量竞争机制、神经元与思维与认知机构活动的生理周期,等等。这些因素共同使“记忆”表现出认知层面的现象与规律。
我们还可以用这些因素解释两种记忆说的相关实验、现象,这里不再一一论述。
(二)记忆的三级加工模型
认知心理学的记忆三级加工模型这里不再复述。
不客气地说,在认知层面直接分析、定义基础层面的内在规律、过程在方法上是错误的,其结论也不会正确。
记忆是刺激-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表现出来的现象和功能而不是这个过程构成部分。在基础层面并不存在感觉登记、短时存储、长时存储,不存在什么快速消退的记忆库、不消退的自寻址记忆库,也不存在什么控制过程,这些都是在认知层面“人为”定义出来的。记忆是认知结构的产生、保存、发展、活动过程的现象,认知结构的活动过程即是记忆的保存过程、再现过程。
另外,记忆是对刺激-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的整体记忆,记忆的三级加工模型对没有外部刺激的、思维特别是复杂思维的记忆过程更加难以解释。
(三)短时记忆
笔者认为短时记忆的实验、现象主要关系到神经元的活动周期;感受器、知觉、后知识处理机构的处理机制、处理周期;一个周期内活动的可以神经元的数量、形成的临时回路可以包含的特征数量;认知结构对形成的回路的特征的辨别时长;形成的临时回路特异性的保存时长等。这些内容主要在基础层面的相关实验中测定,这里不再详述。
(四)长时记忆
1.长时记忆的类型。
1)情景记忆与语义记忆
认知心理学所定义的情景记忆与语义记忆实际上还都是特定认知结构的激活过程,区别在于“认知结构活动所表现出来的表象过程是否存在相应的思维范式”和具体激活过程。情景记忆的表象过程没有相应的、特定的范式,语义记忆的表现过程有相应的范式。
无论是情景记忆活动表象相应的认知对象回路还是语义记忆活动表象相应的认知对象回路,都连接着一定数量的其他回路,这些回路也包含自己特征。
如:情景记忆的“我昨晚看了一场电影”,这个表象过程并没有何其相应的、整体的范式,相连接的回路分别包含和“电影”“时间”“场景”等特征,在特征情景环境中这些回路和其他回路被激活,共同活动,最终使听觉镜像区的“我”“昨天”“看”“电影”等范式被次第激活。
而语义记忆的“电流=电压/电阻”,这个表象过程存在相应的、整体的范式,这个范式在一定的情景环境-思维过程中可以被直接激活,其相连接的回路分别包含“电压”“电流”“电阻”“运算关系”等特征,这些回路可以在和“电流=电压/电阻”相关的思维过程中被激活。
2)表象系统与语言系统。
认知心理学关于表象系统与语言系统的划分和争论是错误的。
表象是思维与认知机构在以一个处理周期内(或以此为时间尺度的较短的一个时段内)活动的整体表现,从外部看思维过程就是表象过程。无论是视觉表象、言语表象还是嗅觉、味觉等表象都是一种特定知觉的表象,他们之间联系在于认知对象回路在功能区层面的结构。
认知心理学没有能正确、准确的定义表象,对“视觉表象”“言语表象”等之间的内在关系也没有认识。
从逻辑上,“视觉表象”和“言语表象”等都属于同一概念下的“表象”,认知心理学把视觉、味觉等表象等当作一种概念下的表象,把“言语表象”当作另一种概念下的表象是错误的;另外,“表象”和“言语表象”是包含关系而非并列关系。
语义是认知层面表现出来的现象与问题,视觉表象、嗅觉表象等所包含事物的具体的特征是基础层面的现象、问题,将这两者直接在一个层面并列起来、研究两者之间关系是错误的。
在基础层面,不存在什么存储具体事件的表象系统,表象是思维与认知机构的一个时刻的活动结果;也不存在什么直接存储语义代码的东西,语义是思维活动在认知层面表现出来的现象、功能。
语义可以通过语言来表达、理解;聋哑人可以通过视觉、视觉表象来表达、理解语义;有些则主要通过嗅觉、嗅觉表象来表达、理解语义。不了解思维过程的本质,不能从本质和现象之间关系角度看问题,认知心理学的现有结论难以对这些做出一个普遍适用的解释。
(五)层次网络模型和激活扩散模型;集理论模型和特征比较模型;HAM ELINOR
这几个模型都是从特定角度在认知层面对认知结构活动现象规律的总结,是人类现有的社会层面的认知方式下训练、教育的结果与产物。
这几个模型所包含的认知对象的定义;认知对象的概念;认知对象所具有的特征、属性;基于认知对象所具有的特征、属性而确定的相互之间的包含关系;基于包含关系定义的认知对象之间的层次关系与结构;基于层次关系与结构而设计的认知对象所具有属性的保存与调用方式;基于认知对象层次关系和属性的保存于调用方式而做出的判断过程、判断结论等,都是在认知层面对“认知对象及认知对象之间关系”的认识过程与认识结论。
认知结构和这几个模型在本质现象上的具体关系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分析,这里不再详述。
需要指出的是,这几个模型所研究的现象是认知结构活动的部分现象,所定义的认知方式也只是人类总体的认知方式中的沧海一粟。
六、表象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批判认知心理学对表象的研究成果:过去对表象的定义;表象的实质、本质;我们对表象的定义;记忆表象、想象表象;表象与表象过程;表象和知觉的关系;表象与注意-思维过程的关系;我们认为的表象与知觉的关系;认知心理学对表象和知觉关系的研究内容仍然是对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现象的研究,但是脱离了完整的注意-知觉-思维-行为过程是错误的;信息表征的实质;表象表征与命题表征的关系定义错误;表象功能定义的错误;等等。
包括表象在内的其他内容不再一一批判。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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