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斯指出:在审美体验中,主体与对象处于共时空境遇,主体的情感运动特征与对象的感性形式形成了密切的结合体,对象成为主体的心灵标记,主体的心理活动成为对象的价值翻版。这既是一个价值共同体,又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现代审美心理学认为,审美主体主要是通过创造自我审美意象和虚拟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来体现自我的审美价值的。其间,审美主体需要经历三大审美认知过程:一是具身预演,主要是指主体在知识内化过程中虚拟再现与感受自己的内在创造产物及自我情态意绪的过程;二是意象映射,主要是指主体将自我意识、情感理想、人格意象等本体性智慧产物转化为内在的对象化形式,由此获得自我价值的内在实现;三是体象表征,主要是指主体借助身体意象、身体概象、身体表象和物体表象等系列方式转化自己的精神意象,借此实现自我的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
换言之,主体内心形成的多层级审美表征体,实际上同时含纳了主客观世界的双元价值特征;它们在重组、变形与时空整合的过程中涌现了全新的价值情境。
一、内在创新的认知契机与心智操作范式
审美主体所生成的自我审美意象,乃是表征主体的审美观念、创造性人格与审美表达行为特征的心理形式。它在主体完善自我时空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精神主导作用。同时,它也成为个性主体还原作品的审美价值及或艺术家形成自己的审美创作意象的内在参照系,更是审美主体据以建构深广全息的本体性智慧,化用主客观世界审美运动的本质规律,借助艺术行为与生活对象实现主体审美创造价值的认知操作范式。
(一)内在创新的认知契机
理查森说:“我们实际上通过建立一个对事物深层共变结构的内在表述而形成该物体的概念。当一切都在不断变化时,唯有共变结构才能保持稳定。在审美概念形成过程中,社会交流的内容促使概念在巨大的知识网中推广和升级,由此释放了人类巨大的认知力量。”可以说,契通主客体知性世界的审美概念,乃是审美主体建构审美知性逻辑的坐标,形成符号体验规范的框架要素,进行审美想象并产生主客体知识的核心基元。
进而言之,在各种类型的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都需要首先借助自己的本体性表象系统来实现对各种对象性感觉特征的形式整合(即视觉、味觉的物理特征与听觉、视觉的言语文字之符号特征相互匹配),继而借助自己的本体性概象系统来实现对外部世界之审美对象的知觉规则整合(即语法句法规则和对象情景的时空分布规律对应耦合),进而借助自己的本体意象系统来实现对主客观世界之规律、价值与真理的理性整合。
还可以说,主体借助审美意识系统进行自我调节的本质内容,乃是主体对自我的审美理念、自我的情感意象、世界意象等心理模型,以及本体符号、客体符号与中介符号系统进行认知操作,据此产生新的审美间体意象的系列过程。
对此,心理学家艾琳深刻地指出:在审美体验中,主体与对象处于共时空境遇,主体的情感运动特征与对象的感性形式形成了密切的结合体,对象成为主体的心灵标记、主体的心理活动成为对象所表征的意义内容。这既是一个价值共同体,又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因此可以认为,审美理解实际上是主体基于自己的体象世界来具身还原对象世界的符号系统,继而对本体体验的结果进行对象化移情和换位性想象,由此形成对象的感性价值。换言之,审美理解也是一种内在的二度创造行为,是主体借助具身方式、符号体验和理念运动而透视对象本质的一种发现式参与过程,是一种兼有对象化体验和本体性体验、含纳符号创造和身体创造的交互性价值增益情形。
具体而言,在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心脑结构与功能都发生了深隐而重要的根本变化:第一,在人的自我审美与本体认知过程中,主体首先需要将视觉性或听觉性对象的客观信息转化为自己的本体(身体感觉—运动皮层)性虚拟运动状态,这主要依托后顶叶、扣带回后部和前运动皮层;第二,主体继而需要借此激发自己对本体性虚拟运动状态的具身感受与符号体验,这主要依托杏仁核、丘脑和眶额皮层;第三,主体进而需要依托前额叶背外侧正中区,对自己模拟的对象化的情感价值及意象特征进行意识体验(或理念匹配、理想观照),同时依托前额叶的腹内侧正中区,对自己的情感和对象的意义进行价值判断,由此催化出三位一体的“情知意”高峰体验,形成了指向自我镜像的“美感—道德感—理智感—灵感”,进而推动自己的创造性意象厚积薄发。由此可见,主体对审美意象的具身预演和对象化映射环节实际上成为内在创新的根本标志。
其中,主体的想象活动和内隐判断发挥着时空转换与价值升级的决定性作用。因而可以认为,主体的本体性审美激情及其情景想象乃是其进行内在创新的认知契机。进而言之,正是借助非凡的想象能力,人类才得以超越验世界、进入符号世界,才能共享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借此把握内外世界的本质特点,理解对象和自我的深层意义。还可以说,正是在想象的世界中,审美主体才能与概象形态的“审美间体”展开深广自由的交互式价值投射和无限颖妙的意义映射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未能进入人的本体情感认知系统和自传体记忆库的客观知识,根本无法影响主体的情知意结构与功能,因而事实上成了孤立存放于主体心中的异在性“死知识”。
(二)内在创新的心智操作范式
黑格尔指出:“创见固然深刻,但还没有揭示出内在本质的源泉。同样,灵感虽闪烁着天才的光芒,但还未映亮最崇高的苍穹。”真正的思想和科学的洞见,唯有通过概念方面的劳作才能获得。只有概念才能产生知识的普遍性品格;而知识的普遍性乃是已经发展成为本来形式的真理,这种真理能够成为一切自觉理性的财产。因而可以说,无论是审美价值的内在生成还是科学理论的观念表征,都需要主体基于下列的符号认知范式操用自己的心智系统:
1.符号体验
所谓的符号体验,是指主体通过感受对象的符号形态来激发自己的某种情思与情意经验,进而实现某种内在价值。所谓的符号意识,则是指主体通过认识对象的符号特征、种类属性及运动规则等深层内容,继而领略对象世界的神奇变化之谜,满足内在的好奇与求知欲,进而理解对象世界的本质规律,感悟大千世界纷繁变化之背后的根本原理,以此满足自身对形而中层面和概念时空的认知需要,进而借此做出规范与法则层面的思想预见。
它不同于人对实体世界的情景体验,而是主要借助对各类文化符号的形式认知来把握相应的概念、关系、性质、意义等内容,并且能够对历时空和共时空的自我知识与他人的知识展开贯通性与整合性的间接体验——借助自身拥有的直接经验和内源知识进行情景还原和价值映射。
同时需要指出,感性体验不等于美感和道德感,知性体验不等于直觉灵感,理性体验不等于理智感。若要拥有美感、道德感、直觉灵感和理智感,则需要主体的感性体验经由表象层面抵达知性体验的概象层面,进而由此升达理性体验的意象层面,以此实现感性驱动与理性驱动的内在融通与整合,方能产生合情合理、有所发现和有所创新的全息性意识体验(美感、道德感、直觉灵感和理智感)和认知理念。
2.符号想象
主体围绕特定的审美目标或认知主题,对历时空和共时空的自我知识与他人的知识展开贯通性、整合性和创造性的具象构造与变形重组,从而产生崭新的虚拟经验。
3.符号推理
即主体运用演绎和归纳原则,对想象所产生的虚拟情景进行逻辑加工,从中产生新的概念、命题与判断结论,形成对主客观世界某个层面的规则性认识,为思想假说和理论模型提供理性素材。
4.符号预演
在审美活动中,主体的符号预演行为实际上以符号意识为主要内容;符号意识实际上是主体建构自己的创造性意识(即对主客体世界的意象表征能力)的思想中介,它具体体现在人的问题建构、心理表征和模型操作等认知映射方面。
最新的科学实验表明,对问题空间的情景表征、概象体验和想象性尝试搜索等系列素质,是青少年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和形成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基础之一。尤其是它们对于解决非良好定义的问题、建构问题空间和时间运动模型,探索问题解决途径,尝试整体性多元化策略等,具有重要的动力性作用;因而,它们对于青少年的认知心理能力发展及思维模式建构,具有早期的奠基性、动力性和定向性作用。
5.符号映射
总体而言,在审美活动中,主体的思维映射包括三大序列:第一步,主体通过经验性的镜像映射来获得感性思维的客观性信效度;第二步,主体通过概念性的镜像映射来获得知性思维的逻辑自洽性品格;第三步,主体通过理念性的镜像映射来实现理性思维的真理性品格、规律性表征、个性化价值和社会性效能。
上述活动均需要主体对多层级形态的“审美间体”进行再创造(即二度创造与欣赏):将自己的本体性审美想象、审美价值预期及审美理性意象投射至对象化的审美意象及“审美间体”上,从而致使其内的“审美符号表征体”嬗变为“审美智慧表征体”——蕴涵审美规律、审美意识、审美真理和审美理念的创造性思想集成体。
进而言之,主体基于经由符号体验而形成共时空的象征性情感,经由符号想象与推理所形成的共时空性质的认知方式,建构了超越有限自我并与他人、群体、人类之情知意相通的文化人格与多元意识结构,由此为个体形成和深化美感、道德感、理智感奠定了感性基础,也为其培养审美—道德—科学理性的三位一体意识与人格奠定了知识框架。
6.符号外化
即主体将内化的符号情感、符号思维、符号理想、符号人格等个性价值加以本体外显及对象化传达,譬如言语、表情、姿态、唱歌、演奏、写作、绘画、书法、舞蹈、养花、管理、社交、生产、服务等方式。
同时,我们应当区分人的本体符号之核心内容,有必要把作为工具符号的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同人的情感发展和思想发展有机协调,以扩展经验、丰富情感、完善人的感性品质作为审美教育的核心目标,借此促进学习者对知识、自然、社会、人类的由衷热爱与追求,进而催化他们那深广灵动自由奇妙的想象力,由此驱使他们自觉建构情知意和谐的人格框架和认知内外世界的意识体系。
二、审美间体的价值跃迁
黑格尔指出:“规律作为现象的真理或内在真理而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它消除了普遍与个别的对立,并成为知性的对象……这种关于他物或对象的意识无疑属于自我意识;只有自我意识才是对象意识的真理形态……事实上知性认识的只是它自己……事实上,自我意识是通过反思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的存在而形成的,且本质上是从他物的回归。”这是因为,“只有各种感觉的统一才能体现知识的真理品格,而知性的任务在于知道真理。”(黑格尔语)
进而言之,审美间体作为孕生人的自我意识、审美意识和对象意识的高阶心理表征体,实际上蕴涵着主客观世界的规律图式、真理品格和价值理想。
(一)审美间体实现价值跃迁的内在机制
主体在建构审美间体时需要基于内在的自我参照系。审美主体建构审美认知的自我参照系,需要借助以下方法:第一,善于借助外部世界的对象之镜来观照自我、体验自我、发现自我的独特新质、不断充实与提升本体经验,建构感性时空的镜像自我参照系;第二,善于借助概念世界的对象之镜,对自我的本质特点展开符号还原、镜像具身和概念认知,进而建构知性时空的镜像自我参照系;第三,善于借助意象世界的对象之镜来观照、体验、预演和投射自己的人格智慧,据此建构理性时空的镜像自我参照系。
由此可见,主体正是通过建构自我参照系的三级活动而奠定了审美间体实现价值跃迁的内在基础。同时,审美主体借助审美间体表征自我世界与对象世界价值的三大过程深刻体现了审美间体的价值跃迁机制:一是具身预演,主要是指主体在知识内化过程中虚拟再现与感受自己的内在创造产物及自我情态意绪的过程;二是意象映射,主要是指主体将自我意识、情感理想、人格意象等本体性智慧产物转化为内在的对象化形式,由此获得自我价值的内在实现;三是体象表征,主要是指主体借助身体意象、身体概象、身体表象和物体表象等系列方式转化自己的精神意象,借此实现自我的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主体唯有借助上述过程才能深切感受自我的情思之妙、审美与创造的智性之妙和价值物化的感性之妙。
同时需要指出,在审美主体的内心世界存在着感性形式、知性形式和理性形式的审美间体,前两种形态的“审美间体”固然能够导致主体对主客观世界之规则范式的诗意理解与思维体用,但是尚无法使主体发现与体用主客观世界的规律图式、真理品格和价值理想。因而,主体还需要将中级阶段和概象形态的“审美间体”提升至超时空、理性化和形而上的最高境界,进而借助全息俯瞰和完形扫描,从高级阶段和意象形态的“间体世界”之中发现、确认、欣赏、完善和实现间体对象—自我—客观对象的最高意义、完满价值和理想本质。其间,主体的意识体验、意象评价和理念创制均伴随着强烈深沉的美感、道德感、理智感和直觉灵感。可见,这是主体生成美感的价值源泉和实现自我的内在机关。
(二)自我认知与本体审美的间体形式
可以认为,审美间体的形成与涌现属于一种共轭性心脑事件。进而言之,只有当审美主体的审美判断与审美体验高度匹配之时,才会导致个性化的审美“间体意象”与“镜像时空”完形廓出,才能促使主体的美感—理智感—道德感—灵感的四位一体式厚积薄发、奔涌而出。换言之,只有当主体内心创造的意象世界完全吻合他的审美理想、彻底契通他的审美理念圆心时,其大脑中的情感体验区才能与审美判断区发生同步化的高频低幅脑电共振,其内心的情感律动才能与理性范式合拍。
具体而言,人的本体审美与自我情感认知活动需要依托元认知坐标,参照自己的“目标工作记忆”内容,借助主体的“自传体记忆”,动用“具身—抽象预演”模式和“离身内外映射”机制。
第一,人的自我认知与本体审美活动存在着“中介间体”,它与主客体处于共时空境遇、生成于主体的想象性体验与虚拟创构过程中,它是审美主体与客体相互融通、互补增益和协同孕生的第三时空——一个更为完美、全息、含纳了主客体价值特征与本质属性的审美象征统一体。可见,唯有主体在内心形成或创造了这种不同于主体及客体时空的“间体世界”,他方能借此观照自我,并与客体展开互动投射。
第二,主体的自我审美体验与本体认知境遇,可用“镜像时空场”模型及其价值映射原理来表征之。其中,“间体”是表征审美主客体之共时空全息关系的异质同构物态象,能够同时吸收与折射对象化的主体特征与客体属性,且能与主体自身及镜内外的客体发生互动映射而妙不可言。
第三,主体自我审美与本体认知的心理表征体乃是内在时空虚拟呈现的镜像自我。后者是一个多元内容的集合体内心的感性表象,其中包括本我、自我与超我,感性自我、知性自我与理性自我,道德自我、审美自我、科学自我、技术自我、爱情自我等等。
第四,主体自我审美与本体认知所经历的移情体验—想象判断—理解共鸣等过程,均需借助系列心理表征体来实现之,即历时空和形而下的表象重构—共时空和形而中的概象耦合—超时空和形而上的意象契通。上述的三级时空跃迁、三重形态嬗变和三种表征体的互动—叠加—变换—协同过程,不但蕴涵了主体自身感性力量的美的动态特征及美妙价值,也间接体现了主体的理性意识与人格智慧的深幽之美与自由之妙。
三、审美意义的具身体现——审美技术思维的教学原理
在个性主体的审美活动中,实际上存在着思维时空的频繁转换与审美价值的多元整合的情形。换言之,一个人会对自己的体象思维、符号思维、意象思维和技术思维之内容与形式进行灵活变换、巧妙贯通及叠合重构,以便实现审美认知的本体价值、对象性价值与社会意义。
(一)审美理念的技术转化工具与本体体现方式
审美主体的理念建构与行为意识的形成均需要借助意象体验来展开,即通过现有的意识内容与特定经验、主导情感的定向贯通与耦合,来获得对理性认识的感性检验与本体价值判断,进而使人在创生新意象的同时产生新理念、新思维和新行为。
同时,审美主体在输出新理念、新思维和新行为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本体具身转化方式及客体性离身转化方式。前者需要审美主体动用本体性的审美工具思维方式,后者则需要审美主体动用本体性的审美符号思维方式。
这是因为,人脑的前额叶具有两大输出通道:一是经由辅助运动区和前运动区抵达运动区这个身体运动出口端;二是经由扣带回和顶—枕—颞叶联合皮层抵达布罗卡区这个符号运动出口端。换言之,人对身体运动出口或身体行为方式的管理,需要借助本体性的工具思维来进行之;人对符号运动出口或符号行为方式的管理,需要借助本体性的符号思维来进行之。
所谓本体性的审美工具思维,是指主体借助自我意象来设计、发动、调节、完善和实现体象活动(身体符号、本体符号系统)的认知操作过程,其中既包括对主体的身体、动作、言语、歌唱、演奏、表情、姿态的本体性操作,也涉及主体对各种工具对象(包括乐器、文具、生产工具、餐具、厨具、科学仪器、画具、道具、配乐器材、模型、实验用品等)的对象性操作。
所谓本体性的审美符号思维,是指主体依托自我意象并借助符号规则来设计、发动、调节、完善和表达抽象价值的认知操作过程。这个过程涉及人类通用的文化符号系统,其中既包括主体借助自己的身体表演、言语、歌唱、绘画、演奏、和写作等本体性的符号表达活动的认知操作情形,也涉及主体对各种符号表达产物的对象性形式操作,其中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体操、文字、乐谱、数理公式、图表、图像、影视、戏曲、画作、书法、行为艺术、摄影、雕塑、广告作品、工艺、模型等类型。
总之,人的审美技术思维或价值工具思维需要动用主体的元记忆素材、元体验情景和元调节方式,还需要借助工作记忆来调动相应的本体性与对象性程序性记忆、陈述性记忆,以便使之成为主体重构情景经验、动作系统、情感价值、思维路线、创作意象和表达图式的操作性规范。
另外,主体用以表达本体动作的操作性知识主要涉及人的运动性声乐表象之心理与生理调节程序,后者包括对象性和本体性等多种形式。例如,对象性的运动性声乐表象是指学习者在感受声乐教学及声乐表演活动时,其内心形成的教师示范演唱及歌唱家表演时的一系列声乐动作表象,包括呼吸运动表象,言语运动表象,唇、齿、舌等器官的运动表象,演唱姿势及表演动作的运动表象,等等。
这些运动表象乃是学生学习声乐表演方法的身体操作之体象记忆与感性表达基础。本体性的声乐运动表象,则是指学习者所形成的自己表达声乐思想的身体表象、动作表象、言语表象、乐音表象、表情姿态表象、情感表象、情景体验表象等。可见,只有经过长期的技术训练,音乐学习者才能使自己的视觉声乐表象、听觉声乐表象、审美表达意象和身体运动表象协调一致,趋于完美,进而据此形成相对规范、稳定和个性化的本体动作操作性知识与体现程序性链式反应效能的技术思维方式。
(二)有关审美技术思维的教学原理
可以认为,指向审美与艺术创造的技术思维能够催生学习主体的镜像时空,能够重塑主体的心身世界,能够映射其主客观世界的本质特征与深层规律。它既是人们发展自我认知能力的最有效方式,又是主体传达自我经验、表达自我情感、实现自我理想和个性价值的最佳路径。
因而,为了有效地提高学习者的自我实现能力,切实促进他们的情知意发展,我们需要深入认识及掌握技术思维教育方面的科学原理,进而据此设计与实施具体的审美教学方法与操作对策。
1.审美技术理念教育的主客体价值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面向全体学生与公民的审美艺术教育,其根本目的并不是要培养未来的艺术家,而是培养每个人的审美情感素质、审美想象能力、审美意识和审美行为。其中,养成审美创造的技术思维能力不仅有助于审美主体重塑自己的情知意世界,而且有助于他们切实实现自我的审美价值。换言之,借助身体行为的创造性表达或社会文化产品的创造性传示来转化与体现其内心生成的审美价值。
进而言之,上述能力和素质不仅是未来的专业艺术家所必备的精神基础,也是每个人成为文明人所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因而,我们的审美艺术教育需要在培养学生的技术思维能力的过程中首先引导他们进行技术理念的创新尝试(包括确立技术动机、设计形成技术意象等关键内容),以便使之造益他们的技术价值创新和技术能力创新等系列活动。
譬如,历史上许多艺术大师对同一种作品所创造的有所不同、个性鲜明的演绎版本表明,艺术表现“似大师者死,适宜变通者生”。例如,著名钢琴演奏家郎朗就说过,他自己对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曼、肖邦、德彪西、柴可夫斯基、斯特拉文斯基等杰出作曲家和钢琴演奏家的代表性作品,都要进行适当的情感体验、思想梳理,进而据此形成自己的情感韵律、思想目标和表达意象,然后以此来重新调适原作的某些音高、节奏、节拍、调式和旋律模拟范式等,以便使之有效地匹配、融通与耦合自己的抒情特征(强度、力度、速度、正负效价、唤起度等),借此实现自己的表达目的及自我价值。
然而,国内外对涉及审美鉴赏—创作—表达的技术思维的教学活动缺少知识更新与方法创新,大多以抽象的人文阐述和具体的技能传示为主,尤其是教师缺乏对艺术教育的价值理念更新,依然强调忠于原作,以经典为本,不愿倡导“以学生为本”,不敢将创造性演绎经典作品视作提高学生的审美表现能力及实现自我价值的符号载体(而非绝对标准或根本目的),导致艺术教师偏重于向学生灌输抽象知识和进行单一的技能训练,致使大多数学生难以对艺术作品产生动情体验,遂制约了其情感发展、能力提升、个性完善,并培养创新思维素质的心理进程。
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深入把握技术理念创新的意识驱动原理,进而以此确立教师和学生的技术学习理念、技术建构方法、技术表达内容和技术操作原则,从而为后续的艺术构思、艺术表达和行为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审美技术理念教育的心脑原理
总体而言,技术理念创新的意识驱动原理在于,以前额叶新皮层为主的顶级调节性元结构,能够借助工作记忆来表征人的审美表达意识:目标工作记忆(形成表达自我/表达原作者的特定情感与思想);目录工作记忆(检索、提取自己的所有相关的心理资源);输出工作记忆(对提取的内源信息进行重组、变形、整合,经由前运动区—布罗卡区的相互作用,使之形成新的虚拟情境并加以内在预演,借此为人的真实的表达行为提供最佳的身体运动图式。
具体来说,大脑的前运动区在人的学习过程中发挥着异常重要的“审美价值预演—审美能力操练”的执行功能。它一面要接受前额叶的目标、策略和图式之引导,一面接受经过前脑加工并来自杏仁核的情感投射,同时还要基于前脑的工作记忆之信息检索、选择性地接受来自三大感觉皮层的表象资源和来自联合皮层的概念范式,以此作为实施“知识预演—能力操练”活动的基本构件。
这提示我们,前运动皮层的时空操作表象与真实的感觉知觉运动等效,其生成机制、加工(整合、分解、转换、派生)模式和信息(符号及语义)表征水平均体现了心理活动的本质方式:图式化的时空经验、情感状态、知识结构、思维流程、理念活化与人格动机。其中,目标工作记忆与人脑的眶额皮层(前额叶的结构之一)的活动具有密切关系;目录工作记忆与左右侧前额叶上部的功能活动密切关;输出工作记忆则与左右侧前额叶下部的功能活动具有密切关系。
同时,人脑前额叶的腹内侧正中区在主体从事情感性、审美性意识体验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前额叶的背外侧正中区在主体从事认知性、创造性和操作性的意识体验过程中发挥着主导功能。它们共同反映了人的元认知系统的基本特点,并为我们深入解读技术思维的理性内容(即本体认知操作系统与审美行为世界的活动规律)提供了理性化基础与规律性启示。
3.审美技术思维教育的基本方法示例
以对舒曼的《A小调钢琴协奏曲》这部经典作品的创新演绎为例,与之相关的演奏版本很多,几乎所有的知名钢琴家都弹奏过这部协奏曲。其中,当代演奏这部协奏曲的屈指可数的几个权威性版本分别是:拜伦·贾尼斯的演奏版本(由孟格斯指挥的伦敦交响乐团协奏);弗郎兹的演奏版本(由伯恩斯坦指挥的柏林爱乐乐团协奏);巴伦博伊姆的演奏版本(由切利比达克指挥的慕尼黑爱乐乐团协奏);玛尔塔·阿格里奇的演奏版本(由拉宾诺维奇·巴拉科夫斯基指挥的意大利斯维泽拉交响乐团协奏);阿劳的演奏版本(由乔治·霍斯特指挥的伦敦爱乐乐团协奏)。
通过对以上五个版本的比较,我们就能感受不同风格的钢琴演奏家对该作品的个性化诠释效果,并对相关的器乐教学和表演训练具有诸多启示。
(1)演奏的速度。不少钢琴演奏家都认为,其第一乐章展开部的行板部分的速度太快了,没有人按照谱面上标的速度来演奏,阿劳指出,“第一乐章的行板快得没有办法操作,舒曼的协奏曲当初是怎样构思的,我不知道,总不可能是我们对音乐的感觉全走样了吧?”人们都会发现,几乎没有一个演奏大师是按照该协奏曲所标注的速度演奏的,而是都根据自己对某个乐段的理解来确定自己的演奏速度。他们这样做并非出于能力或体力上的局限性,而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个性化的音乐理想。
(2)音色的控制。一般水平的演奏者所能胜任的,仅仅是对一个乐句、一个乐段的音色进行个别的调整而已。然而,那些杰出的钢琴家则是真正的与众不同:他们从第一个音符开始到最后一个音符结束,都将其间的音色变化安排得井井有条、和谐自然,既与原作的总体结构与情感思想相一致,又适度体现了演奏者的个性化情思意蕴与技术创新亮点。
(3)乐句的气息和活力。弗郎兹对舒曼的《A小调钢琴协奏曲》的演绎从容优雅、细腻柔婉,充满成熟气息和沉稳活力;拜伦·贾尼斯的演奏风格则是潇洒辉煌、诗意昂然,洋溢着浪漫主义的激情气息与奔放活力;巴伦博伊姆演奏极具个性色彩,其音色变化丰富、具有哲理韵味、自由气质和创新活力,他着力表现自己心中的舒曼,很多地方没有按谱面标注的规定演奏;玛尔塔·阿格里奇的演奏最具激情、速度最快,体现了华丽的技巧和柔美的情感,富于冲击力和感染力;阿劳的演奏体现了严谨、纯正、含蓄、热情的完美结合特点,充满自然亲切的人性温馨气息和坚毅果敢的活力。可见,即使是同一句话、同一首歌,如果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唱出来或弹奏出来,则都会体现出有所不同的个性气韵与活力特征。这就是艺术家孕育和表达的个性创造力与艺术魅力之所在!
总之,我们应当认识到,艺术文化是表达人类的优美情感、创新思想和文明行为的物化结晶,从而体现了人类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理想的本体重构与价值创新过程,借助研究、鉴赏、表演和体育艺术文化,我们即可创造、体验、评价、完善和实现自我的全新审美价值与认知价值。为此,我们的艺术教育应当大力减少模式化、标准化、机械性的技能训练内容与时间,努力强化学习者的技术创新能力,以便使学习者能够借此表达自己的独特情感、创新思想和个性特征,同时实现对经典作品的个性化演绎与完美阐释。
4.审美主体提高审美表达能力的基本方法
(1)提高主体对作品和自己的表达意象进行二度创作的个性化演绎水平。即是说,学习者需要创制内心的“审美镜像”这种思想模型——同时折射自我与作品的情知意特征和审美认知价值,使之成为二度创作的体验平台和思想坐标。
(2)对自己的身体活动、肢体运动、表情姿态、言语活动、歌唱活动进行精心设计、反复预演、不断调适,从而使之转化为精细、准确、敏捷、圆润的本体程序性运动记忆,再将本体程序性运动记忆转化为本体程序性思维操作范式。
(3)借助元认知系统调控自己的动情体验—激情表现的心身效果。换言之,学习者需要借助审美理念来调节自己的情感意象,使之与自己的表演意象、作品的符号意象和自己的审美意象彼相匹配协调,借此创造完美的个性化声乐行为。
四、培养审美智慧的思想之道
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因此,人的意识内容包括自身的存在、客观世界的存在、自身同客观世界的复杂关系,还可包括虚拟的自我情景、假定的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预期出现的客观事物等特殊内容。
总体而言,人的审美智慧由本体性审美智慧与客体性审美智慧构成,前者涉及人对自我的审美认知能力、自我审美意象、本体审美意识、本体审美创造及本体审美表达能力,后者涉及人对对象世界的审美认知能力、客体审美意象、客体审美意识、客体审美创造及对象化审美表达能力。其中,审美意识是人的审美智慧的内在呈现方式,审美意象是审美意识的认知操作形态,审美间体则是审美意识的心理表征方式。
进而言之,自我审美意识与主体的元认知能力、自我参照系及本体知识等重要模块密切相关。审美智慧是人的本体智慧的首要内容,培养审美智慧是审美教育的根本目标。有鉴于此,我们在审美教育过程中需要不断学习、充实、发展、改善、提高并创新用以培养人的审美智慧的思想之道。
(一)建立审美认知的自我参照系
埃伦茨韦格指出:“在创造性的头脑中,无意识的散漫意象以及梦幻似的弥散目光被用于构制高度技术性的内容,协助形成艺术形式的复杂秩序……对手法的探索与对自我的探索成为同一个过程,外在与内在合二为一……为了将现实世界融入理想世界的形式系统之中,我们必须借助想象打破两者的分明界线,以使其产生相互作用,在无数复杂的相互关系中形成变形与重构的完美形式。”他所说的艺术家对“手法”和“自我”的探索,其实就是指艺术形式及其所旨在传征的艺术理念、个性情感、价值理想和独特经验。
从表面观之,艺术审美与认知自我是两种各不相同的精神活动。然而从人类的认知本质及其心脑基础来看,两者都需要动用人的情感资源、具身装置、想象能力、意识预演系统和价值转化体系。同时,主体的自我参照系成为连接艺术创造行为与自我创造行为的心理转化器与精神纽带。
具体而言,在审美的自我实现方面,人不是单纯地、直接地、照相式地反映外部现实环境,相反,在人的自我世界中有一种复杂的主观机制对人的所有经验进行筛选和重组,最终在每个人的审美意识中形成不同于客观现实的一种“主观现实”或审美的间体世界与镜像时空。因而,它成为主体建构自我审美意识的核心内容之一,主体认知与实现自我的符号价值的基本方式,同时还是主体进行对象化的符号映射,进而借此实现对象的符号价值的主导方式。
例如,钢琴家霍洛维兹和安东·鲁宾斯坦在谈到演奏钢琴作品时面临的“忠实性”和“创造性”这个矛盾时指出,化解这种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演奏者要以全身心进入作品世界,在富含情感的体验过程中同时展开自由活跃的深广想象,借助创造独特的意象模型来深化理解,对原作的主题蕴涵和抒情风格进行个性化的“演绎”与拓展。否则,便会成为拘谨、机械、缺乏情智个性的“演奏匠”了,而不是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家。
譬如,他们各人拥有各自的“贝多芬”“肖邦”和“莫扎特”,在主要方面求同,在具体的技法操作和细节处理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表现风格和思想特征。可以说,他们所说的用以平衡艺术忠实性与审美创造性之力量的智慧之道,即在于艺术表演家需要基于个性化的自我参照系来重新构思自己的音乐表达意象及其符号形式结构。
由此可见,主体在认知自我的过程中所形成系列性的自我审美参照系不但是人们认知对象世界的内在坐标,更是主体实现自我审美能力与主体审美价值的思想基础。具体来说,它可以包括自我审美的经验参照系、情感参照系、思维参照系、身体参照系、动作参照系,或者说包括表象化的感性自我参照系、概象化的知性自我参照系、意象化的理性自我参照系、体象化的物性自我参照系。
(二)形成审美认知的本体知识和自我表象
为了发展自我审美意识及促进本体性智慧的客体性映射,我们需要掌握建构本体审美知识的思想路径:一是借助元知识—元体验—元调节活动形成元认知能力;二是借助自我知识—自我体验—自我管理(情感与思维管理)形成自我认知能力;三是运用元认知与自我认知能力,基于自我参照系来整合自我意识与世界意识,形成人格智慧能力。
本体性审美知识是对个性主体的审美特征、审美价值与审美认知能力的独特表征方式,因而成为支撑个性主体建构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之本体智慧的审美心理基础。它的基本构成包括六大方面:本体性审美经验、本体性审美概念、本体性审美人格(包括情感内容)、本体性审美体象(知识与技能)、本体性审美策略、本体性审美理念。
其间,主体经历了建构本体审美知识的四大认知阶段:一是经验变构;二是情感映射;三是想象性体验;四是意象建构。因而可以说,人的本体性审美知识主要体现为感性化—表象性、知性化—概象性、理性化—意象性、具身化—体象性和本体符号化—动作性等五种类型。
本体性审美知识主要包括个性化的审美元知识、自我情感审美知识、自我身体审美知识、自我动作审美知识、本体符号审美知识等系列内容。进而言之,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需要认识、掌握并操运本体性审美知识的建构程序:一是以寓身方式内化审美客体经验,形成本体性审美经验;二是借助审美的客体概念建构本体性审美概念及其符号系统;三是运用审美的客观规则建构本体性审美认知策略;四是运用审美的程序性知识建构本体审美的身体知识与本体符号表达性知识;五是借助审美的客观规律建构本体审美的理性知识。
(三)发展审美认知的自我管理能力
人生的烦恼、痛苦和矛盾,多半源于主体对自己的不满意、不认可、不欣赏、不珍惜。可见,自我体验、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实际上成为体验世界与他人、认知世界与他人、评价世界与他人的内在模板,它们对人的发展具有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强化自我管理能力遂成为每个人完善自我智慧,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基础,也是我们发展对象性智慧,实现创造、成功和幸福理想的首要条件。
审美层面的自我管理包括审美性情绪管理、审美性认知管理、审美性信息管理、审美性身体管理、审美性行为管理等多重内容。其中,处于源头始基地位、具有原动力效应的内容则是审美性情绪管理。具体而言,人的“审美情感管理”主要涉及对自我审美情感的对象化表征(包括科学、艺术、伦理、社会、自然、生命等多元内容),对自我审美情感的认知调节和对自我情感审美表达行为的图式设计等多重内容。因而,学生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了“审美认知管理”和“审美情感管理”的丰富知识和科学方法之后,才能提升对自我(包括情感特征和思维方式等)的审美认知水平。
基于章士嵘先生和鲁麦哈特等人的观点,主体借助自我审美的情感意识实现自我调节的效能,主要体现于其对自我审美信念、心理现实审美和行为审美图式的内在预演与认知操作方面。进而言之,人的自我管理需要借助主体的元认知审美系统。杜威在《艺术感受》中写道:“理智标志着本性与即时的处境相互作用的方式,意识是自我与世界在经验中的不断再调整。”
那么,人对自我的审美评价又是指什么内容呢?笔者认为,主体主要基于自己的审美元记忆、审美元体验来做出对自我情感活动、自我思维方式、自我人格价值、自我身体特质、自我行为意义的审美判断与正负性评价,从而为自己的情知意发展及完善行为实践活动提供思想蓝图。
可以说,主体对自我的审美评价不但是人们用以强化认知自我的心脑动力、优化自我情感决策能力的思想基础,还是人们用以提高对象性审美认知能力的内在参照系。
(四)营造孕育审美智慧的思想之宫——人格意象
卡西尔说:“正是通过美,人类心智的崭新功能才被揭示出来,从而使人类的心智可以超越个体性经验的范围,去追寻一种普遍的人性理想……艺术活动总是浸润着主体的人格和生命之整体。言语的节奏和分寸、声调、抑扬、节律,皆为这种人格生命的不可避免和清楚明白的暗示——均是我们的情感、想象、旨趣的暗示。”
1.审美价值的共同体、审美命运的共同体
萨特认为:艺术品是艺术家对其生命意象的物质模拟。所以,它最适于体现生命的最高向度、最深活力和最佳境态。因而可以认为,人格智慧是个性主体借以形成对象性审美智慧与创新能力的本体性框架。进而言之,只有在想象的境界中,审美对象才会被创生出来。
因而可以认为,艺术形式与艺术家的审美人格意象乃是对立统一的价值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正是借助审美的自然符号、生命符号和艺术符号这类“感性之镜”,我们才能见出它所折射与映现的主客观世界妙合契通的那种理想美、情态美、韵律美、力量美、气质美、人格美……
例如,人们常常会问道:艺术家的旋律思维(音乐意象)或创造性才能是从何而来的?拉赫玛尼诺夫认为:“我不是一个按照预先想好的理论作为模式而进行创作的作曲家。我始终认为,音乐应该是一个作曲家复杂个性的表现,应该是他全部经验的真实写照。”沃恩·威廉斯也颇有体验:“我们从伟大的音乐家那里能学到许多东西,其中最伟大的东西之一就是他的肯定性目的和内在意象。”
可以说,正是由于艺术家发现了自身和对象世界的完满本质与发展规律,他才能够于内心呈现出相应的情感理想,获得真善美兼备和主客观世界相统一的价值理念,进而将这些内在价值逐步转化为相应的独特新颖的知性形式与感性形式,最后将这种感性形式加以对象化的符号呈现和对象化的实体传载。因而可以认为,正是主客观世界的合而为一,才使得人的精神时空获得了内蕴的充实增益;使得人的本质力量实现了完美呈现;使得主体能够镜观自我和享受创造的神奇花果!
进而言之,音乐家的音乐意象实际上直接源发于那种个性化、全息性、具身性和意象性的价值体验时空。正是借助那种人格化的意象体验,他们才能将一切的自然印象、生命经验、文化知识、艺术积累等,一一转化为浸透美感、灵智和生命力品格的意象观念;这种生命化、人格化的意象世界之内容和运动,构成了艺术个性心理的显著特征,也蕴含着他对艺术真理和人类价值的智性思考。可以说,凭借这种本体化和具身性的意象世界,音乐家才能催生出高峰体验状态的审美价值意象。
2.人格意象的心理表征体
黑格尔指出:“只有通过反思中介的变化,对象的真实本质才可能呈现于意识面前。”因此,“人格意象”作为一个“双面折射镜”,既能呈现情感对象的本质特征,也能反射主体自身的本质力量。
大体来说,人格智慧又可包括人格审美智慧、人格思维智慧、人格行为智慧。这是因为个体的审美人格特征具体体现为他的自我情感审美意识、自我身体审美行为、自我思维审美体验等心理活动。人格审美意象形成于主体相应的自我表象、自我概象和自我意象。人格智慧主要体现为主体对自己的情知意行活动的创造性洞察、预见、把握、设计、调控与完善能力。其中,自我审美意识是主体提高审美创新能力的内在基础和实现审美创造价值的思想坐标,也是人的情感理想和人格审美智慧得以成熟的高阶动力。自我审美意象则是主体得以形成创造性审美思维的镜像模板。
可见,“人格意象”这个内在之镜和自我意识的具身代表,在主体重组经验、激发情感体验、实现自我认知、完善人格行为等方面具有奠定性和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人的自我调节与自我实现过程中,人格意象扮演了首席指挥官的头等重要的角色:第一,“人格意象”是主体实现自我的内在模板。第二,“人格意象”和自我意识决定了现实在个人心目中的存在方式。罗杰斯指出,人不是单纯地、直接地、照相式地反映外部现实环境,而是以一种复杂的主观机制形成不同于客观现实的一种“主观现实”。换句话说,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主观现实”感。因此,要理解人的行为及人格,关键在于理解人的自我意识中的主观现实图景。第三,人的经验能否进入意识,根本上取决于它们能否被自我的人格意象符号化。第四,“人格意象”是实现自我评价、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的理性坐标。
那么,审美的人格意象又是如何形成的呢?笔者认为,“审美人格表象”主要经由主体对自我的“情感表象”“思维表象”和“意志表象”的审美改造而得以形成;“审美人格概象”主要经由主体对自我的“情感概象”“思维概象”和“意志概象”的审美嬗变而得以形成;“审美人格意象”主要经由主体对自我的“情感意象”“思维意象”和“意志意象”的审美升华而得以形成。它们都是主体用以表征自我价值理想及本质力量的自我表征体。
(五)催生审美认知的自我意识
杰琳娜·乌兰诺娃说:“要求艺术家的技艺水平不断提高,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表演,而是在于艺术家把真诚的感情和深刻的思想融入芭蕾,只有这样,才能在舞台上塑造出感人的形象。”身体不啻是人心的高级符号系统。歌剧与芭蕾,乃是人通过最自由的身体运动实现最自由的价值理想的完美境界。它们印证了邓肯的名言:最自由的身躯里蕴藏着最高的智慧!
1.本体审美意识的多元价值认知功能
可以说,审美主体单有认知并表达审美对象的客观规律的理性智慧远远不够,还需要发展用于认知自我和表达自我的审美情感意识(或者说感性智慧),以便借此转化主客体的理性智慧,修炼具身品质,实现自我价值。
人的本体审美意识有助于主体提升其自我认知、自我完善和实现自我价值等本体审美能力,其中人对自我情感的审美想象乃是主体操用本体审美意识的主要方式。进而言之,人的本体审美意识还有助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深入发现对象世界的镜像自我特征及其审美价值。换言之,它能够促使主体及时转换视域维度与思想坐标、有效锐化感受能力,灵敏发现主客观世界的新象妙机。
这是因为,只有当审美对象进入主体的具身化体验的本体性时空之后,人才能从中发现或创造新的审美价值。以自然审美为例,自然事象在未进入人的审美视野之时,并不能体现出审美价值,当它们一旦被审美心光所映照时,就会顿然焕发迷人的诗意之美。因此“在这些东西上面,主体似乎能够见出自己所熟悉的思想方法,自己的意识活动类型,自己那根深蒂固的因果观念和终极观念,自己的几何观念、智慧、对秩序的需要以及突发的创造性直觉情景。”
由此可见,主体所创造的多元化的自我审美意识系统既能接受主体的情知意投射,又可向主体的客观审美经验、客观审美知觉和客观审美意识等对象世界等进行逆向投射,从而显著改善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审美认知能力,推动主体逐步从内在实现走向外在实现的审美境界。
2.形成自我审美意识的认知操作方式
在审美认知过程中,主体既需要运用具身模拟方式来内化审美信息,也需要运用镜像映射方式来虚拟外化审美价值,更需要运用综合性方式来建构指向自我的本体审美意识。进而言之,主体在建构、转化并实现自己的审美意识的过程中,需要动用一系列的认知操作方式。
例如,对象性的运动性声乐表象是指学习者在感受声乐教学及声乐表演活动时,其内心形成的教师示范演唱及歌唱家表演时的一系列声乐动作表象,包括呼吸运动表象,言语运动表象,唇、齿、舌等器官的运动表象,演唱姿势及表演动作的运动表象,等等。这些运动表象乃是学生形成声乐表演方法所必需的身体工作记忆之基本内容;身体工作记忆的另一种内容是人的本体性的声乐运动表象,它主要是指学习者所形成的自己表达声乐思想的身体表象、动作表象、言语表象、乐音表象、表情姿态表象、情感表象、情景体验表象等等。
上述活动都涉及了审美主体的本体审美意识的核心内容:审美经验的本体转化策略与方式,审美价值的本体动作表达范式,审美信息的本体符号表征模式等。
再以音乐家依托自我审美理想和本体审美意识而催生音乐创作意象的认知操作程序为例:其将滋生于审美意识之中并转化为声乐运动表象的音乐创作意象的认知操作原理在于,人对声乐表演的意象设计、意识体验、内在演练、理念调控和身体传达过程,分别涉及其大脑的前额叶新皮层(其功能在于执行人对作品和自我表演活动的情感体验、认知评价和创作意象,据此形成表演意象、规划表演图式、调节表演行为)、辅助运动区(转换表演意象、形成表演的初步程序)、运动前区(向身体器官分配运动任务、发布精准敏捷的运动指令)、布罗卡区(负责人对作品的符号内容理解、对主体内外表演活动进行音乐符号匹配与形式法则监控)、左侧运动区(执行运动指令,具体调控双侧发声器官、呼吸器官和肢体运动模式)和顶叶(其上部与身体表象的虚拟运动相关,下部与歌唱经验的迁移和成熟模式保存有关)。
在形成自我审美意识之后,审美主体还需要进一步实现审美理念的主客体转型,以便借此建构、提升与实现自己的客体审美理想,借此使自己从内在实现走向外在实现的审美境界。
进而言之,审美意识转型包括四大内容:一是将人格化的智慧意象转化为理性化的客体—身体意象(范式);二是将客体—身体意象转化为知性化的客体—身体概象(图式);三是将客体—身体概象图式转化为感性化的客体—身体表象(感觉—运动范式);四是将客体—身体表象转化为对象性与物化形态的知识增值体(即主体价值与人格智慧的客体表征形式或曰客体性智慧、对象化智慧、世界智慧)。
泰戈尔指出:“人类永久的幸福不在于获得任何东西,而在于把自己奉献给比自我更伟大的事物……心灵也一样,它不能永远生活在自己内在的感觉和想象中,而是需要外在的对象。这不仅是为了哺育内在的意识,而且为了将自我意识付诸行动,即不单要接受价值,而且还要回报价值……譬如,艺术家的艺术理念成熟时,内心涌现了无上的欢乐:他迫切需要将之具体化和对象化,以便实现自我价值。为了能更充分地观照它,主体与那种具体的对象保持了距离。这即是我们的自我价值与我们的身心相互分离之时而产生快乐的动因。为了使它比我们自己更完美,我们于是在充满爱意的创造过程中赋予它感性的对象化形式。”可见,智慧的本质在于创造,审美智慧的根本价值在于创造美的“第二自然”。
对此,黑格尔做了透彻的阐释:艺术家善于“在艺术作品里以这种样式完善自我,并使之获得完美的感性显现:在外在事物中进行自我创造(即创造自我与对象)”。因而,我们实际上乃是借助审美镜像来发现、体验、完善并实现其所折射的那最深刻、最强烈、最持久、最别致、最刻骨铭心和最富诗意的自我理想、自我潜能和自我价值的。归根到底,决定我们自身情感命运的乃是深藏不露的人格理念,决定其价值意义的乃是高高在上的审美观念,决定我们精神理想的乃是我们那厚积薄发的审美创造力!
回观现实,我们痛心地发现:我们的教育已经暴露出了很多严重的问题,从而严重制约着每个个体与民族群体的未来发展水平。因此,教育应当回归人性坐标、超越功利目标,以便真正有效地促进人的个性化、审美性、创造性发展。其中,审美教育恰恰是其中不可或缺、无以替代的必修课;个体幸福与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皆源于斯,艺术创造与人文研究的根本价值皆系于斯!
可以说,艺术与审美事关每个人的命运与幸福,而不仅仅是艺术家、思想家和专业人士的独有领地。其原因在于,性格是命运的内在模板,而审美活动有助于优化人的性情与品格;幸福主要源自人的主观感受,幸福感更多地来自人的自足意识、知足而乐:通过内在发现、内在完善、内在实现及内在体验而实现精神理想、获致心灵自由。进而言之,爱心—诗意—美妙感成就了感性价值,慧心—创意—理智感成就了知性价值,良心—善意—道德感成就了(本体—主观)理性价值;主观理性是主体实现客观理性的内在模板、本体价值是人认知客体价值的思想参照系,对价值的完满性具身体验即是幸福感。
因而,我们需要借助“审美之光”映亮自己的深广心灵,进而借助“内在的月光”体现自己的“人格智慧”,映亮未知时空的黑暗地带,发现—创造—享验主客观世界的真善美妙品与诗意,借此实现自己的本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人类奉献出新的思想花果与物质珠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