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 矢量形式的反射定律
如图5.42所示,若矢量A是空间任意的非单位矢量,则对其相关的数学表示形式与物理意义首先作如下规定:
(1)以光线传播方向的单位矢量表示该光线的方向。例如,以A°表示入射光线的单位矢量;以A°'表示反射或折射光线的单位矢量;
(2)以反射面或折射面在光线入射点处小面元的法线方向单位矢量N表示反射面或折射面的位置,其方向迎向入射光线;
(3)采用右手直角坐标系,沿三坐标轴ox、oy、oz方向的单位矢量分别为i、j、k,矢量A与三坐标轴夹角的方向余弦分别为:cosα、cosβ、cosγ。
则应有
A=Axi+Ayj+Azk (5.54)
式中Ax、Ay、Az为矢量A在ox、oy、oz三轴上的投影;由于A°为A的单位矢量,即│A°│=1,而α、β、γ为矢量的方向角,则应有
A°=cosαi+cosβj+cosγk (5.55)
因而
但应指出,在应用矢量计算方法研究物像空间变换问题时,为了计算的简化(便于验算),实际均取各矢量(即A、A'、N)为单位矢量进行计算。
图5.42 任意空间矢量的表示形式
图5.43 第一反射定律图示
1)反射定律的矢量表示形式之一
反射定律可以用一个矢量方程式来表示:(*1)
A×N=A'×N (5.56)
上面矢积的等式是矢量A、A'与N共面的条件。反射定律的这种矢量表示形式又称为第一反射定律,其物理意义是:矢量A×N(垂直于A和N所决定的平面——入射面)与矢量A'×N(垂直于A'和N所决定的平面——反射面)两者方向一致,因而A、N、A'三者共面;并且其大小相等(见图5.43)。
由式(5.56)的数量关系,应有:
│A×N│=│A││N│sin(A,N)=sin(180°-I)=sinI
│A'×N│=│A'││N│sin(A',N)=sinI'
两者相等,因而有 I=I'
上式中I与I'均为绝对值,而不表示方向。这就是反射定律的数量表示形式,又称为第二反射定律。
2)反射定律的矢量表示形式之二
式(5.56)表达了反射定律的基本概念,但不便于计算。由于希望解决根据已知的A、N,计算反射光线A',确定其具体的空间方位,即需导出以A、N表示的A'表达式。为此需运用如下三重矢积的一般展开公式
A×(B×C)=B(A·C)-C(A·B)
首先用N对第一反射定律式(5.56)两边作矢积运算并展开,依次应有
N×(A×N)=N×(A'×N)
A(N·N)-N(A·N)=A'(N·N)-N(A'·N)
A'=A+N(A'·N)-N(A·N) (5.57a)
然后,同样用A、A'对式(5.56)两边作矢积运算,分别得到N的如下两种结果表达式:
N=(A-A')(A·N)+N(A·A') (5.57b)
N=-(A-A')(A'·N)+N(A'·A) (5.57c)
比较式(5.57)(b)、(c)两式,得到
(A-A')(A·N)=-(A-A')(A'·N)
由于A-A'≠0,所以上式两端可约去(A-A'),因而有:
A'·N=-A·N (5.57d)
将式(d)代入式(a),得到
A'=A-2(A·N)N (5.58)
上式是反射定律的第二种矢量表示形式。由于数量积的运算形式简单,因而上式非常重要且便于计算:如果已知A、N,则可以方便地算出A';反之,若给定A、A',也可以方便地求出反射面的法线矢量N,即决定反射面的空间方位。若将式(5.58)的两边分别与矢量A作标积,则得到
A·A'=1-2(A·N)2
由上式可求得标积A·N,它也就是已知的矢量A和N之间夹角的余弦(由于该角大于90°,因而下式根号前应取“-”号):
*注(*)本节内的“×”均表示矢积的叉乘运算
将上式代入(5.58)式,则可求得法线矢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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