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染料及其代用品
德国政府1994年7月15日发布禁止使用20种芳香胺及相应的118种染料的规定。欧共体1997年通过了相应的立法,美国的纺织业和染料业也有这种倾向。这在染料、纺织品生产与出口重要地区的亚洲引起较大的震动,也引起我国纺织界和化工行业的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探讨对策,成立咨询、检测机构。
为什么这些染料会被禁用?其实这些染料本身并不对人体有害,而是因为在染料中含有20种致癌(或怀疑致癌)的芳香胺,以及在还原条件下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化合物。主要是偶氮染料。织物如果应用这些染料,长期与身体接触,被人体吸收并扩散。经过一系列生物化学反应,使人体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发生结构与功能的改变,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早在1895年就有一位德国医生报告过,品红制造厂的工人,得膀胱癌比较多。这118种染料中绝大部分是偶氮染料,也引起了一些混乱和误解。如上所说,染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那些致癌物芳香胺。偶氮染料约有1400种,占市场流通染料的70%。它们不仅用于纺织品的印染,如棉、麻、丝、毛、涤纶、尼龙等,还用来染皮革、纸张、食品等。所以,不能将禁用染料的范围扩大化。当然,也要注意到禁用的染料并不局限于偶氮染料,其他结构的染料,例如硫化染料及一些助剂中,也可能含有有害的芳香胺,因而在禁用之列。
列在名单上的致癌芳香胺有联苯胺、二甲基联苯胺等。以它们为原料合成的直接染料大约有72种,产量几乎占直接染料总产量的50%。我国生产的直接染料中属于禁用的有57种,占60%。例如,直接黑BN、直接红1、直接紫12、直接蓝等。
禁用染料的问题提出之后,人们开始面对禁用染料的代用品问题。芳香胺种类很多,除了20种被禁的之外,还有许多可用做原料的芳香胺,代用的研究工作集中在这些芳香胺和由它们制造的染料。主要集中于活性染料、分散染料、酸性染料、直接染料等。例如,直接黑N—BN、直接红NF等。
一些染料的禁用和换用其他染料,直接的影响是纺织品和染料的成本有所增加。德国纺织品行业曾作过统计,纺织业整体平均成本增加了3%,最高达60%,其中羊毛和丝绸行业平均成本增加12%。所以,代用染料的研制不仅要解决染料本身的性能问题,还要求价格不能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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