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生物质能对中国的重要意义
生物质是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在整个能源系统占有重要地位。生物质能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能源之一,就其能源当量而言,是仅次于煤、油、天然气而列第四位的能源,在世界能源消耗中,生物质能占总能耗的14%,但在发展中国家占40%以上。广义的生物质能包括一切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具有可再生性。据估计,全球每年水、陆生物质产量的热当量为3×1012焦左右,是全球目前总能耗量的10倍;据有关专家预测,生物质能在未来能源结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采用新技术生产的各种生物质替代燃料,主要用于生活、供热和发电等方面。我国生物质能资源相当丰富,仅各类农业废弃物(如秸秆等)的资源量每年即有3.08亿吨标煤,薪柴资源量为1.3亿吨标煤,加上粪便、城市垃圾等,资源总量估计可达6.5亿吨标煤以上,约相当于199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今天,人类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因而改变能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用现代技术开发利用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对于建立持续发展的能源系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近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1亿人口没有电力供应,1.7亿人口面临着沙漠化的威胁我国农村地区,传统的耗能方式仍然是以炊事为基本要求,作物秸秆和柴草为主要资源,大部分是炕灶直接燃烧,转换效率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用能方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见表),1995年农村商品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的70%,其余是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尽管如此,农村地区仍有1.1亿人没有电力供应,还有7000万人口面临炊事用柴严重缺乏的状态,1.7亿人面临沙漠化威胁。此外,环境代价亦不容忽视,一是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面积从50年代的150万平方公里扩展到367万平方公里,二是由于对生物质资源的无序和浪费使用导致大气污染加剧,三是伴随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加剧了环境质量恶化。
1979年和1996年农村地区能源消费变化(万吨标煤)
生物质能属于低碳能源,对于逐步改变我国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能源生产及消费结构的共同特点是:煤炭在能源结构中长期占绝对主导地位,一般占70%以上;石油、天然气、水电等优质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一直在25%左右,而且随着能源供应量的增长优质能源比重近年来还有所下降;从不同地区的能源消费结构来看,由于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且受运输和环境保护的制约,其能源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以广东省为例,1995年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和电力占43.6%,而煤炭只占56.4%;从不同能源品种消费情况来看,电力与液化石油气的增长很快,1995年与1990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倍和9.3倍,而煤炭消费只增长了1.4倍,但是这种能源结构仍是以化石燃料为主。能源危机以后,工业发达国家曾研究发展能源林来替代矿物燃料的技术。因为,生物质资源量丰富且可以再生,其含硫量和灰分都比煤低,而含氢量较高,因此比煤清洁。若把它变成气体或液体燃料,使用起来清洁、方便。此外,矿物燃料在燃烧过程中,排放出CO2气体,在大气层中不断积累,工业化前期大气中CO2浓度按体积比在空气中占0.028%,到1980年已增加到0.034%,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不断增加,导致气候变暖,而生物质既是低碳燃料,又由于其生产过程中吸收CO2成为温室气体的汇(Sink),因此,随着国际社会对温室气体减排联合行动付诸实施,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源资源,对于改善我国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特别是为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地提供清洁方便能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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