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萨达姆的“秘密武器”
国际公法不容的暴行——化学战
化学战,俗称“毒气战”,指现代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杀伤人畜、毁坏农作物、森林等的作战行动。所谓化学武器,是指以毒剂杀伤人畜的各种武器、器材的总称。包括各种毒剂、炮弹、航弹、火箭弹、导弹弹头、化学地雷、飞机布洒器、毒烟施放器材,以及装有毒剂前体的二元化学炮弹、航弹等[2]。
化学战,本是国际公法所不允许的,被称为暴行。但是,自从20世纪初叶化学武器问世以来,却时常被某些国家作为战争的手段或用作威慑敌手的工具。在90年代的海湾冲突中,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就曾多次声称可能使用他所拥有的“秘密武器”——化学武器。海湾战争爆发后,这一威胁曾像“达摩克利斯剑”一样,高悬在驻沙特的西方多国部队头上。每当伊拉克的“飞毛腿”导弹袭击沙特和以色列,警报响起后,人们第一件事便是赶紧戴上防毒面具。
人们对化学武器的恐惧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化学武器是一种大规模毁灭性杀伤武器。它能产生大量杀伤人畜和植物的有毒化合物,这些毒物能迅速使人致盲、致聋、致瘫,引起恶心、呕吐、窒息或严重烧伤皮肤、眼睛或肺部,甚至导致死亡。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化学武器就已被大规模用于实战。1915年4月,德军在伊普尔战役中首次对英法联军使用窒息性毒剂——氯气,使1.5万人中毒。1917年夏天,德军在比法边界上用炮弹发射芥子气,10天之内共发射了100万发这类炮弹,使协约国军队伤亡惨重。据统计,在这次世界大战中,交战双方共生产了15万吨毒气,中毒伤亡的士兵、无辜百姓达130万人。20世纪4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曾在我国东北、华北、华中等地多次使用化学武器。例如,1941年10月中旬,日军在湖北省宜昌战斗中使用毒气炮弹和毒剂炸弹,造成1600人中毒的惨案,其中600人死亡[3]。1996年11月,日本东京曾举办过一个旨在揭露当年日军在中国进行毒气战罪行的“毒气展”。据“毒气展”执委会人士介绍,在二战期间,日军曾使用毒气2000余次,致死致伤中国军民约9万人,并且将200多枚毒气弹遗弃在中国各地[4]。在欧洲,德国法西斯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用毒气杀害了上百万犹太人。此后,美军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都曾大量使用化学武器,造成成千上万人伤亡,并严重污染了环境,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难以估计。1995年3月20日,东京地铁发生了日本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毒气犯罪事件,犯罪分子施放毒剂“沙林”,造成了12人死亡,5500余人受伤的惨剧[5],并一度引起了日本全国的恐慌。
在80年代的两伊战争中,敌对双方也曾使用化学武器。伊拉克则堪称这方面的“老手”,它制造化学武器已有10多年的历史,有着6年240次化学战的经历。据报道,伊拉克储备的化学武器近万吨。
不过,化学武器也并非伊拉克一国所独有。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军队最先使用化学毒剂后,化学武器在世界上很快发展起来。70年代世界上有7个国家拥有化学武器,80年代有16个,到现在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已超过35个。美国和苏联都属于拥有化学武器最多的国家之列。据报道,美国拥有8种化学武器,如芥子气和神经性毒剂就达31000吨,其中立即可使用的有2700吨。据俄罗斯化学安全联盟主席费奥多罗夫对化学武器经过多年的研究后证实,苏联化学武器的贮存量远远超过了官方所承认的数量。1992年,在预期将签署化学武器公约之际,苏联化学武器的主要继承者俄罗斯宣布,它所贮存的化学武器为4万吨。
化学武器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忧虑。世界公众一直对于把化学武器作为战争手段进行着抗议和谴责。早在1925年,38个国家曾在日内瓦签订了一项《关于禁用毒气或类似毒品及细菌方法作战的协议书》,规定缔约国接受在战争中禁止使用毒气或类似毒品的原则。以后许多国家纷纷加入,到目前已有110个国家和地区在协议上签字。1969年底,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禁止使用一切包括对人、动物、植物有毒害的化学武器。1993年1月13日,《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公约》在法国巴黎签署。尽管有了书面的协议、公约,但在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的事件却禁而不止。“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只要人类社会有战争存在,要消除化学武器的阴霾,前景不容乐观。要将化学武器最终送回“潘多拉盒子”,爱好和平的人们还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化学战中的矛与盾
化学武器具有一些与常规武器不同的特点:①毒害途径多。如空气染毒后可通过吸入引起中毒;毒剂液滴和气雾可通过皮肤引起中毒;水或食物染毒后,会因误食中毒;伤口沾染毒剂也能引起中毒。②持续时间长。化学武器的杀伤作用可持续几分钟、十几分钟,有时可达几天以上。③杀伤范围广。化学炮弹比普通炮弹的杀伤威力要大几倍、十几倍,染毒空气还会随风扩散。
国际上根据化学武器对人体的不同生理作用将其分为六大类:
(1)神经性毒剂:主要有沙林(甲氟膦酸异丙酯)、梭曼(甲氟膦酸特己酯)、塔崩(二甲胺基氰膦酸乙酯)和维埃克斯(-二异丙胺基乙基甲基硫赶膦酸乙酯)等,它们都是含磷的化合物,通过破坏人的神经系统置人于死地,是已知化学武器中毒效最大的。它们毒性剧烈,人吸收微量的毒气即可致死。对人的致死剂量,光气为3.2毫克·分/升,而塔崩为0.4毫克·分/升,沙林只需0.1毫克·分/升。
(2)糜烂性毒剂:主要有芥子气(二氯二乙基硫醚)和路易氏气(-氯乙烯基二氯胂),引起皮肤或内脏糜烂造成人员伤亡。
(3)全身或血液中毒性毒剂:主要有氢氰酸、氯化氰,破坏人体血红细胞造成缺氧死亡。
(4)窒息性毒剂:主要有光气(二氯化碳酰),是一类损害呼吸器官的毒剂,使肺泡大量充水造成窒息死亡。
(5)失能性毒剂:主要是毕兹(二苯羟乙酸—3—喹咛环酯),由于对神经系统的作用致使局部躯体失能或神经错乱。
(6)刺激性毒剂:主要有西埃斯(邻—一氯苯亚甲基丙二腈)、苯氯乙酮、亚当氏气(氯化二苯胺胂),是一类以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为主要毒害作用的毒剂,对人体感官造成不可忍受的刺激。
化学武器根据装填和分散化学战剂[6]的方法不同,分为一元化学武器和二元化学武器。前者是装填并分散化学战剂本身的炸弹和弹头。后者装填的不是化学战剂,而是它们的“前体化学品”,在弹体发射后飞向目标的途中,两种“前体化学品”才能相互混合并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化学战剂。
化学武器虽然是一种杀伤性较强的武器,但只要经过训练,采取防护措施,是可以有效地加以防护的。如人员进入掩蔽部,穿戴防护器材(图5-1),进行全身防护等。当人员中毒后,可根据不同中毒症状进行急救治疗。如神经性毒剂中毒,可人工注射解磷针;糜烂性毒剂(如路易氏气)中毒,可用二硫基丙醇解毒;全身中毒性毒剂中毒,可吸入亚硝酸异戊酯;窒息性毒剂中毒,可口服或注射镇静剂;失能性毒剂和刺激性毒剂中毒,一般只需离开毒区,通风即可。
图5-1 战场上的防化兵
现在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化学武器的防护。美国正在研制一种新型的防毒面具,是用透明的硅橡胶面罩材料、新型阻水罩及柔软的全脸型镜片结构制成,其过滤系统可有效抵御神经性毒剂的野战浓度至少15次袭击。美、加、澳、英四国研究出一种含碳的能透气的防毒罩衣,可防毒剂6小时。美国研制的一种轻型掩蔽部,配有滤毒通风装置,能够容纳10人,便于更换防护器材。瑞士等国也构筑了各种防护化学战的民防工事。随着高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化学战的攻防对抗势必更加激烈,并将在未来战争中演化出新的篇章。
铲除祸国殃民的社会毒瘤——毒品
在国际社会对禁止使用化学武器已经达成共识的同时,在世界范围内,另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禁毒战,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毒品,如同战争、瘟疫、自然灾害,一直是对人类文明的一大威胁。从最早的鸦片到70年代的大麻,80年代的可卡因,毒品不知毁掉了多少意志薄弱的人!世界各国都把毒品视为祸国殃民的社会毒瘤,千方百计予以查禁。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反毒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明确宣布世界各国在毒品问题上负有“集体责任”,并一致通过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什么是毒品呢?毒品的品种很多,它的来源也很广:既有天然生长的植物,又有从天然植物中加工提炼的化学药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的毒品,可分为麻醉品和精神药物两大类,前者除鸦片类物质(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等,以及人工合成的药品,如杜冷丁等)之外,还有可卡因及大麻;后者包括镇静催眠药、中枢兴奋剂(如安非他明)和致幻剂。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查缴的毒品还有冰毒和“快克”。冰毒是从天然麻黄素中提炼出来的透明状结晶物质,其状像冰,所以叫冰毒。“快克”是从英文单词crack音译而来,它是一种合成的中枢神经兴奋剂,化学名称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即属此类毒品。
各种毒品的毒性虽各有不同,但都能使人成瘾,产生强烈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改变人的情绪,摧毁人的意志,降低人的品格,毒害人的身体。例如,吸食俗称“白粉”的海洛因,会导致呼吸抑制、便秘,影响内分泌和免疫功能,使吸毒者的心、脑、肺、肝、肾受到损害,使用者一旦停用,便会身体疲倦,精神抑郁,也有严重者会心搏加快、血压升高、情绪恶劣、动辄发怒、烦躁不安,甚至出现攻击性行为,吸毒过量而猝死者更是不胜枚举。所以,吸毒是一种自杀行为。一旦沾染上毒品,就等于在你的身后跟上了一个要置你于死地的阴险杀手,一个你难以摆脱的魔鬼和死神。
当今世界,“毒潮”泛滥,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毒品问题,几乎无一幸免。虽然禁毒工作已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并取得了一些突出成果,但整个国际社会毒品肆虐的形势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据报道,目前全世界吸毒人数高达5000万,每年有20万人因吸毒而死亡,国际毒品年交易额在5000亿美元以上,在消费毒品数量最多的美国,每年消费毒品的金额高达1600亿美元。
建国初期,我国曾是世界公认的无毒国家。近年来,毒品也像幽灵一样,进入我国。80年代初,吸毒、贩毒在我国一些地区死灰复燃并迅速发展蔓延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治理打击措施。但当今国际毒潮侵害的程度加剧,我国面临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出现了自50年代禁毒斗争之后从未有过的严峻局面。据统计,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5年已达52万人,而实际吸毒的人数还要多。吸毒者中35岁以下的占80%,其中70%以上的吸毒者都是因为好奇。一些偏僻地区的农民把种毒、贩毒当成了脱贫致富的发财之道。一些城乡青少年由于禁毒知识贫乏,又成为毒品危害最为严重的年龄层。毒品泛滥,吸毒人员增多,不仅严重危害身心健康,极大降低人口素质,而且扰乱了社会治安,影响了社会安定,并由此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加强禁毒工作,开展缉毒斗争,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亡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公安、卫生、海关等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民的积极参与。要打好禁毒这一仗,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采取强有力的禁毒措施,还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铲、吸毒必戒的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城镇乡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社会所有的人都明白吸毒违法的道理,使吸毒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以争取禁毒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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