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中有害化学物质对食品的污染
食物中化学物质的污染及中毒主要有农药、伽巴、激素等方面。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健康人经口摄入了正常数量,在感官上并无异常,但含有某种或某几种“化学性毒物”的食品,随这种食物而进入人体之内的毒物对机体组织器官发生异常作用,破坏了正常生理功能,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的急性中毒过程。
我国化学性食物中毒每年约占食物中毒总数的1/3左右。常见的主要有有机磷、有机氯(广谱杀虫剂)、有机汞(农用杀菌剂)、砷化物(砒霜、稻脚毒等)、铅化物及甲醇等。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主要发病特点为:
(1)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
(2)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率及死亡率高。
(3)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
(4)误食混有剧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
(5)散在性发病,偶然性较大。
一种或几种化学污染物持续不断地随食品进入人体,在体内蓄积,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显露出来的危害为慢性危害(如慢性汞中毒的水俣病等)。这些危害对人的影响主要是一些潜移默化的远期效应。
化学污染物的远期危害主要指“三致”作用,即:致癌、致突变和致畸。这些致癌物污染了空气、水、土壤并直接或间接地污染食物,进入人体,导致癌症的发生,人类的癌症中约有90%是由化学物质引起的,其中35%左右与饮食有关。某些化学污染物能引起生物体细胞的遗传信息和遗传物质发生突然改变,使分裂后的子细胞具有新的不同于母细胞的遗传特性,有的化学污染物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引起胎儿畸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