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种类多、数目多、分布广,昆虫纲在全动物界中应为最恰当的了。昆虫的种数比其余动物的种数多得多。动物学家说,我们所知道的昆虫至少已有25万种,并且还有很多未经发现。
一只典型的昆虫,其身体分三段——头、胸、腹,头上长有触须、复眼和三对口器,这些口器随昆虫所吃的东西的性质不同而不同。胸部长有三对腿和二对翅。长成后,后段即腹部常常不带节肢的迹痕。但在幼虫期里却常有。全身罩了一层没有生命的角素,成壳状,或外皮状。昆虫幼时迅速经过若干时期,这外皮就脱换几次。等到翅长出来,外皮便不再脱换。只有蜉蝣例外。昆虫都靠气管(Trachoe)呼吸,把空气带到周身各窍各隅。较高等的昆虫,像蜜蜂、蝴蝶、甲虫和双翅蝇等,一生的历史很复杂,包含幼虫和蛹等时期。
昆虫纲分许多目,有膜翅目(Hymcnoptera蚁、蜜蜂、黄蜂)、鳞翅目(Lepidoptera蝴蝶蛾)、鞘翅目(Coleoptera甲虫)、双翅目(Diptera双翅昆虫)等。
蜂窝里生气勃勃,终年不停。不过冬天蜜蜂几乎眠息不动,夏季最忙。天暖花香的时候,蜜蜂全力做工,窝外的营营声,就是里头忙碌的证据,而各房的门口满是蜜蜂。
蜜蜂往来不息,一只挨一只飞向园田去搜寻粮食——不是为它自己,而是为了它所隶属的团体。这些户外工作的蜜蜂是最强的蜜蜂,那些较幼较弱的为家务蜜蜂。工蜂从外采食回来,就有些家务蜜蜂迎接它们,并卸下它们的重担。它们所采得的粮食种类繁多。有些简直带回整袋的蜜,来添入库中。有些带回花粉,从淡黄色的,到深褐色的,都十分齐备。妥妥当当地装满在它们后腿上两个“筐”(Baskcts)里,还有些从池中带水回来。
蜜蜂采毒豹花(Leopard's Bane,Doronicum)的花粉
蜜蜂从有些花上采取蜜液,再制成蜜;从别的花上采取花粉,大都用来喂幼虫。有些花却能供给这两样食料。
家务蜂处理一切掠得物,贮藏在储库里。如果有工蜂回来,满身毛上披了花粉,家务蜂便替它刷下来,归在一堆。采集和贮藏当然是重要工作。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必要工作,可在蜂房门口看得见,有废物向外搬出,连死蜂的尸体等,因为房内必须收拾得极整洁。若有蛞蝓等侵入,太大搬不动,它们就用蜡把它掩盖。又考虑到通风,就有一列一列的蜂站立不动,鼓翅扇风,一直不停,驱出浊空气,而让新鲜空气流入。这样还可以扇干它们的蜜,使它变得浓厚些,一批疲乏了,有另外一批来替换。
蜂窝近处,常见群蜂在日光下飞来飞去,却并不带东西出入。这些是雄蜂,不做工,反向工蜂求食,但是它们并非绝对的懒货。房里还有第三种蜜蜂叫后蜂,是工蜂和雄蜂的生母。看看窝内,可见后蜂在那里挨房下卵,一间空房里下一个,这是它唯一的工作。它连续下卵,连续好多周不停,幼蜂也不断地诞生。
内务由别的工蜂分任。有些领导后蜂到各房去产卵,并喂它吃食;有些忙着饲养幼蜂;有些制蜡,或造新房;有些司扫除、修补;有些酿蜜,有些贮蜜;有些日夜巡逻,维持秩序。
蜜蜂这样群居有序,恐怕不容易算是自然现象,因为造房而居的蜜蜂已经是一半驯养的动物了——由人类历经实验配种而造成,并在许多方面,都听人指挥。不过初夏时,田野中有这样勃发的生气,的确是很惊人的现象。虽然养蜂的人仍有保持摇铃和敲壶等迷信习惯,可是蜂的群集对于人类的关系,并不因此减少。老法子用门钥敲平底锅,来引诱蜂群停集在便利的地方,好由主人收得。若蜂群飞进邻家园里,蜂主也有权跟过去。不过敲金属器做叮当声来召集它们,极难生效。有些昆虫学家不承认受惊的蜜蜂能听声音。
蜂群拥来是什么情形呢?大概讲起来,这是从住满了的蜂窝移出来的。不过也不尽然。初夏时最常见,尤其是晴天上午最多,后蜂不再产卵,在蜜排上往来爬行,使工蜂同它自己一样地感到不安,于是它们一拥而出,如惊惶的样子,后蜂殿后,工蜂必须要等后蜂来到,才可停下来。但后蜂怀了许多卵,飞不动,很容易坠地。余蜂看不见它,仍不肯停止。也许一会就回到原窝,另拥一个较幼的后蜂,重行迁移。
群迁的正常结果是成立新团体。若蜂主不捉它们回来,它们就会住到一棵空树里,或其他适宜的处所,不管对于蜂主方便不方便。英国有些地方有许多结社蜜蜂已经变得野性(Feral)。群迁蜂有时寻获极适宜的地点,不过很不像是先遣间谍去打探好地方。寄予厚望的人容易忘记它们有时拣到极不适宜的地点——只因后蜂飞不动了,不得不停下来。
群迁蜂拥出时,如潮水一般,在空中盘旋,像风卷尘埃。它们不一定是动怒,因为还要饱餐一顿才动身。不过的确已经是十分激昂。一群多到几千,发出的声音很特别。有些不挑剔的人耳或许也欢迎这嗡嗡营营声。这声音一部分由于翅振动得快而产生的,另一部分则由它们的气管窄口呼出空气,呼得快而产生的。
蜂的嗅觉增强到N次方,它们大约因为闻不着某种香气,就知道它们的蜂王没有了。只要蜂王还在窝里,便万事皆安。它们围成一堆,像足球场上合围抢球,可以密到百倍。它们拖拖挂挂地附在一枝上,聚成一个密团,有时有人头那么大。养蜂的人趁机很容易把它们整堆移进一个凉爽干净的窝里去。这恰是它们求之不得的。博物学家注意到的是它们临乱仍能合力同心。所以我们不能再援引前人说法,将人比作蜜蜂,如下面一首诗所说:
女王疾飞而降势如鹰隼,
跟随的群众就飞集在细枝上,
它们团团堆压像葡萄丛,
在那里求得一时暂憩。
以上是说原窝挤满后,分出正常的一次群,去另行组建新群。不过也有别的原因使蜂分群。也许窝里空气流通得不够,或雄蜂生得太多,或有其他不适,都会使它们狂热地结队迁居。
老后蜂率领的一次群和新蜂王率领的二次群有区别。老后蜂是它的一切随从者,工蜂和雄后的母亲。新后蜂是从分封后无后的老巢中一个“王室”里新发育长成的。这幼年童后知道王室蜂房里有未孵出的姐妹,就发出一种尖声,有人解释是在表示嫉恨。它如空闲,便要扯开那些襁褓,并刺它幼小的妹妹,不到力竭誓不罢休。不过工蜂不让它采取这样酷辣的手段。如此发出尖声后一二日,这幼年童后就领走一个二次群。也许仍留在窝里,等成婚时才飞出去,受孕成母后再回来,不再出去,除非率领一次群而去。这个故事虽为我们所熟知,却仍不失奇异风味。我们知道养蜂人必须设法防止自然群迁。因为这是很浪费的。至于所用的控制法,随着科学的养蜂术而更加进步。
蜂社入夏最旺盛,又活泼,又勤奋,又和谐,其余时间便各呈各状。入秋最苦恼,空气转冷,花渐稀少,疲乏的蜂离开窝,不再回去,窝里疏稀,外边的蜂会来抢蜜。雄蜂也到了末日,因为工蜂不能再容忍它们白吃不做工,就把它们一个个消灭干净,并不常取屠杀手段,一般多是长期的抛弃,也一样可治死它们。
入冬就停工,余下的蜂围着后过冬。并不是真的睡着,只是生活机能降低而已。它们在朦胧中传递预藏的蜜,好令大家果腹,还会轻轻地鼓动许多小翅,来取暖。
春花一开,窝里忙起来了。熬过寒冬未死的蜂就开始做春季扫除工作,并修造新房。有些飞出去觅水和食物。后蜂自醒,又去挨房产卵。
有些工蜂能过冬,靠它们自己,或它们的姊辈在夏天勤劳采得的粮食来生活。所以这种结社多少有些永久性。土蜂和黄蜂便不同了,它们的部落到秋天就分散,只有未来的母蜂过得了冬。它们躲在洞里,等到春暖时再出来,重组新部落。
蜜蜂极善嗅,能嗅出它们的后在不在。我们还知道,它们靠改变“嗡嗡”或“营营”等声,来表示它们的感觉。多亏了弗里希教授(Prof Frisch)仔细的实验,得以意外地发现“蜜蜂言语”,这个故事很奇怪。
蜜蜂寻得花蜜丰富的花,先尽力搬取,带回窝去,稍后便有几个同伙也来到这些花上,随后来来去去地越弄越多,直到花蜜取光为止。这时便没有再多的蜂来采,好像它们知道求过于供是不划算的。
我们看了这些事实,就要问两个问题:蜜蜂怎么能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该再添工去采某一处的花?先发现蜜的蜂怎么能教其余的蜂知道,并寻到那一处去?弗里希曾在蜂身上涂些记号,看它们怎样寻到有蜜和相似的食物的地方,他又观察出那些采蜜成功多少不等的蜂,回到窝后有什么事发生,他随后很合理地解答了前两个问题。
一只蜜蜂吸饱了蜜回到窝,就在房上回旋而舞,惹起附近休息的工蜂。它们也照样出去立功。一只蜜蜂若只吸了一点蜜回来,就不舞,别的工蜂也不会出发。所以这一舞就是报告有很多的蜜!
后出来的蜂怎样找到宝藏的呢?以前的说法以为先发现者率领余蜂前去,据实验而知是不正确的。余蜂自行拥出,奋力探索附近一带,会远到半英里外,它们并非瞎找,它们靠气味做线索。先发现蜜的蜂不但带回花蜜,并带回一种香。它跳舞的时候,邻蜂接触了它,因此感到那一处花的那种特别的香味。这才飞来飞去,找那些花儿。
但是蜜虽多而花无香,它们会怎样呢?那些后出的蜂或许不管花香,它们知道它们的姊妹们并不是从香花上采得蜜,就不向香花里去找。但是另有一说较妥善:蜜蜂身体后段有个可以突出的腺囊,产生一种特别的气息。就是人都嗅得出,蜜蜂更是一遇就认得。当发现蜜花的蜂在那里狂吸时,就伸出它们有气息的器官,散些泄漏秘密的气息在花上,不论花香不香,这种气息就替后来的蜂做线索。以上两种线索合起来极有效,和发现者亲自带路一般有效,甚至还要好些。后来的蜂跟随发现者所携有的花香而寻找,还会碰着别丛同种的植物,就可采用这些新富源。
花丛受风雨损坏,是常有的。那时来访的蜜蜂就稀疏了。等天气变好,花再次开得繁盛,就有探蜂回报,跳舞以示余蜂。若有曾经到过那边去的工蜂现在休息着,一得此报,不久又会飞向那方。
正在运花蜜回家的工蜂,和正在采集花粉的工蜂,原都一样。不过一只工蜂最后一对腿上的(筐)里盛满香的花粉回来时,发出的通告,更有力些,舞起来也不同。带花蜜回家的工蜂绕小圈跳舞,大约半分钟转12~20次,并不循一定的方向。带花粉回家的工蜂舞得更轻捷,先循半圆向右,又循半圆向左。摆的时候,按头前一条直线做轴。摇摆了4~12次,歇一歇。这样极能惹起旁观的工蜂。它们一拥而来,挤着看新闻。
我们再三援引弗里希教授的观察和经验,因为它们改正了以前非常盛行的意见——相信是由发现新花蜜的蜂率领余蜂前往的。同时并表白一种行为上曲折的深邃性。连分析下来,都还能感到惊异。
土蜂(Humble-bee)有很多可注意的地方。它们身上有很多毛,并有很多悦目的色彩。我们看来,大概是很愉快的,它们善于飞翔,它们的勤劳使人着迷,它们的翅膀振动得极其快,听起来很爽适,这和翅下四个气孔放出废气时,鼓动洞口紧膜而发出的“营营”声不同。土蜂不滥刺人,这一点我们希望家蜂也学它们。更有趣的是,它们一年中的经历形形色色,无奇不有。1912年,麦美伦公司出版了斯莱登(F. W. L. Sladen)《土蜂》(Humble-bee)一书,写得较为完备,为现代博物学杰作之一。现在试着用几句话叙述斯莱登和别人的研究成果。
夏末将近,一只幼年的后蜂被一只雄蜂身上像花一样的香气吸引,遂受了精。它立刻找块干地,或一堆苔藓或密草做产褥。欢快地选择向北的地点,目的是明春太阳不致出得太早从而惊醒它。麻痹无知觉地经过约九个月,然后它才醒过来,飞向柳絮和其他早春的花。有时未全醒,因为天气再变冷,它又休息了。一经醒透了,精神恢复了,它就去找个适宜的巢穴,像田鼠(Vole)的废窟等,垫些草、苔和别的软东西,作成个空球状,舒舒服服地躲在里头。曾经听说过有住到人家空房里的被窝里去的。后蜂头几次来回时,仔细认熟那块地的位置,以后回来,可循捷径飞行了。
在这干堆中央,它造个紧紧的腔穴,只有一粒大形石弹那么大,里面藏一块濡了蜜的花粉。又在腔穴顶上封一层蜡,成为一个圆壁。它就在这豌豆大的穴里产下第一批卵,约6~12个,产好了,盖上一层蜡。它彻夜伏在卵上。昼间大部分也如此。它要省去或减少出外采食的次数,就在内室门口相近处设下一个蜡制的小蜂蜜罐,约黑醋栗那么大。其中时常有新蜜添进去。这一切谨慎设备兼顾了将来和现在。这样好养的后嗣,达尔文最重视,以为物种得以存留下去大部分是靠子嗣成活长大,尤其是每次所产的子嗣不多时。
四天后,卵变成白色蛆状的幼虫,就吃下面垫的花粉糊。它们的母蜂按时注射液态食物给它们吃。全体一起喂,后来分开一个个喂,每喂一趟,它凿穿蜡层一次,并重封一次。卵生下第十一天,幼虫已经长大。它们造成坚韧像纸的茧,挤在一起,空出当中一条缝,让后躺在里头,好伸展肢体来保证它们温暖。卵生后约三周,每一个茧里钻出一只长成的银灰色土蜂,斯莱登说:“刚出来的土蜂腿软无力。一出来先行到蜜罐,慢慢地展开它的长吻,稍蘸一点养命的蜜液。然后,有了力气,回到产褥,再伏在母蜂的温暖的身体下。”过了两三天,新蜂也像老蜂有一样色彩了,只是没有老蜂大。这是一只工蜂,也是雌的,可不大会变成母蜂。
后蜂此后还继续产卵藏在小室里,附着在初产的茧旁。等它的儿辈增多,并能采回丰富的食物时,它自己便躲在家里,专管育雏等事。工蜂把蜜装在空茧里,也能另造蜜罐。它们也贮藏花粉。有几种土蜂藏粉在空茧里,有几种藏在特制蜡囊里。这里我们看出家蜂的贮蓄本能的遥远的暗示。等到蜂房增大,它们向外推蜂房原料,好多容纳一些东西,并加一层蜡幕。工蜂增多起来,它们虽只能活大约一个月,却终生勤劳。较幼的工蜂充当看护,较老的出外采食,连夜里都多少做些事,不是造房,就是修理、扫除、饲养幼蜂或不断地鼓翅通风。
几周之后,后蜂起首产卵,那卵发育成雄蜂和后蜂,未受过精的卵变成雄蜂,晚生而受过精的卵变成后蜂。不过成为工蜂的幼虫虽也从受过精的卵孵出,它所吃的东西大约和成为后蜂的幼虫所吃的有些不同。斯莱登曾见石蜂(Stone bumble-bee)窝里工蜂在一段时间里,继续竭力企图毁去含卵的各房,不让那些卵变成雄蜂或后。不过后蜂终会有它的挽救方法。幼雄蜂到会飞时就一去不回。它们在外面徘徊约三四周,寻找异性,并使得野外许多地方都带了香气。后老、头秃、力竭,不再产许多卵。那时往往有“产卵的工蜂”出来,是产雄蜂的处女母亲。这些雄蜂也像别的雄蜂,显然只有母没有父。
石蜂(Bombus lapida-rius)、大土蜂(Bombus terres-tris)或小土蜂(Bombus luco-rum)的窝,拥挤起来,会有二三百只工蜂、大约五十只幼后和一百只雄蜂。不过盛衰之间,大不相同,过了些时候一切都完了。库里的粮食全吃完了,没有增加,短命且过劳的工蜂会先死去。后蜂虽还能支持一些时间,不再产那么多的子女,因此又少壮些了,却终久也因脑力消耗过度,一眠不起。只有幼后躲在避寒处,依然活得下去,好延续种族。若遇到各种事都适宜,可活一年之久。
没有多少动物会对土蜂的后蜂发出恐吓声。可是红背伯劳(Red-backed shrike)的食库里会藏有工蜂,穿在棘上,准备下肚。还有大山雀(Great tits),像《仲夏夜之梦》剧中波坦(Bottom)一样,喜欢红臀蜂的蜜囊。不过土蜂一生中的弱点,就是在营巢时虽求严密,但当后离家时,山鼠或鼩鼱也许会袭入而吞吃初生的幼蜂。若有蚁侵入,万事全休。蜡螟(Wax-moth)的幼虫能在几天之内,扑灭一个大蜂窝连里头的东西。此外的暴客还有许多。最有趣的是,外观美丽的土蜂蚜蝇(Volucella bombylans蜂蚜蝇属)活像野蜂中工蜂,发声也像它,并同游那些花丛。雌的在土蜂的窝里下卵。斯莱登观察说:“它们哪怕被敌刺伤到死,仍能下完它们的卵。”幼虫住在房下渣滓堆里,不像寄生物,却像清道夫,这些纠结状况为生物界中的奇观。
但是土蜂的最厉害的死对头,却出在它们的本家之中,就是奇怪的篡蜂(Usurper-bee),学名叫Psythirus(意思是细语蜂 Whisperer)。从名字可知它的柔声和偷摸行为。有些土蜂,和有些篡蜂极相像,非专家不能分辨出来。有一种细语蜂住在石蜂的窝里,另一种和大土蜂在一起,它们只分雌雄,不分工蜂。雌的没有采粉器,它们的皮又厚又硬,它们的刺比土蜂的要粗较曲,自己觅食很缓拙,会偷偷进入土蜂窝里,刺死它们的后,强迫工蜂替它们采蜜,并育雏。斯莱登说,雌的好像和工蜂们交好,但正当的后却变得可怜之至。正当的后和篡位的首领争起来,双方开始还不开仗,等到篡蜂要产子才打起来,土蜂的后受不了,常常未等到开仗分出结果以前就死了。据斯氏说,这种战争的结果是无可逃避的,总是篡蜂战胜。别人观察发现有时双方和解,土蜂忍辱投降,替篡蜂服役。我们有证据证明,篡蜂乃从土蜂种分支演化而成,并且为时不久远。这样的新变异没有什么可称赞的。可见演化不一定是进步,我们也该进一步说雄篡蜂不参与这场恶斗,却逍遥自在地飞向花草堆里去寻偶。
土蜂一生最可重视的事实就在冬夏生活的差别上,夏天它们真忙,一窝里会多到二三百只。秋天全部死去,或被杀死,只剩些幼后过冬,明春重整旗鼓,再造新家族。
所谓昆虫社会,是每个社会分子分别做工,替全体谋些幸福。试着再以蚁垤(Ant-hill)举例。蚁巢生活很像蜂房生活,也有三种蚁:蚁后、雄蚁和工蚁。它们各有各的用途,都是蚁社会所不可或缺的成员,它们厉行分工制,每只蚁都得做些工作,遇到必要时,还得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救济全体。
蚁后只管产卵,工蚁担任掠食、治家和保护幼蚁。试着翻起一块平石,常见群蚁四下逃散,各自挟小粒白色物体。这些就是幼蚁,还在眠息期中,藏在自纺的白色茧里,专司保护的蚁搬它们到安全的地方。就是在原巢内,这些工蚁也常把它们从这间房搬到那间房,好教它们冷热适中。等幼蚁将要出来成长为成虫时,工蚁就咬破茧,放它们出来。
掠食的蚁在巢穴附近走来走去,走成许多条路,好像网状。它们回穴时,常带有东西。若有一蚁寻获的战利品,像一条虫之类,太大不能独自扛起来,就唤同伴来帮忙。大家用尽方法来对付这件大东西,终于搬进巢去。
蚁群中有各种习俗,其中一条是凡有饿蚁向饱蚁求食,饱蚁必须喂养它。据说饱蚁若不肯吐出一点食物来给饿蚁,别的工蚁竟会起来打死它!
蚁有许多种职业,像营造、掘隧道等。有些蚁栽培植物,并收获它们的种子。有的在特意准备好的苗林上种一种可口的菌,它们极爱吃这种菌。还有一种奇怪的习惯,就是爱豢养活动物做玩物。蚁垤里常常发现别的昆虫,有些是不速之客,为蚁所迁就容纳的,有些分明是受欢迎的。小蟋蟀躲在里头分吃蚁粮。若是向蚁乞食得不到的话,便会偷过来吃。还有小甲虫也常受蚁的恩赐,甲虫们善意地怜爱蚁,蚁也听从它们,同它们分享自己嗉囊里所带的一种甜物质。甲虫们带一种异香,是蚁所嗜好的。有些蚁身上背有小螨虫,给它们东西吃。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蚁得不着什么报酬,只好算是蚁喜欢它们而喂它们吃罢了!
巢里还有别的小昆虫,不过只是豢养驯熟的家畜,而非玩物。像蔷薇丛上最多的蚜虫(Aphides)分泌一种甜液,是蚁所极其嗜好的,所以蚁爱护并饲养它们,拿触须轻触它们并黏去它们体内渗出的甘液。甚至有些蚁替蚜虫收卵,藏卵,并覆蔽它们的卵过冬,好长时间以后才有甘液吃。有些蚁用土造的小“牛栏”来收容它们,从而便于吸取它们的蜜液,如我们榨取牛乳一般。
有几种蚁的工蚁分几类,有一种蚁的工蚁自充蜜罐,来供给大众。巢内辟有洞穴状的小室,这些工蚁在小室内的顶上挂着。这种蚁产自北美洲的干热地方。那里有一种很普通的树瘿,每年有几天瘿上分泌出甘液。这种蚁就采甘液回去,灌进那些被动的伙伴的体内,等“蜜罐”的嗉囊饱胀得腹部如球,腹外覆片都撑得离开了许多,“各片间薄皮里透出蜜的黄色,这种工蚁恰像挂在穹顶上的许多日本灯笼。”
蚁穴内的生活好像很和谐,大约没有别的昆虫比蚁更高明的了,它们竟然学会了互助。但是蚁打起仗来,也非常厉害。这些藐小丈夫虽然单身不敢侵犯其他动物,却常团结起来打仗。队伍分明,俨然成战阵。它们还有几种本能:有时两个不同的种混战,而夹杂在一起,从外面看好像全乱了,其实每只蚁都能认清它自己的同伴。
许多植物的小孔和缝隙里藏着蚁,有时这些寓客能使植物不生害菌,这也算付除了寄居的代价。若有切叶蚁(Leaf-cutting-ants)来袭,这些寄寓蚁奔出来抗战,十分卖力。切叶蚁不久就退兵。切叶蚁中有种工蚁长得伟躯、圆头、独眼、强颚,就是它们的战士,极会战斗。这些战士咬起东西来,死不放松。据说印第安人竟用它们来缝闭创口,他们让它们把破皮咬紧在一起,然后剪去它们的身体。它们虽死,而强颚仍牢牢钳住在皮上。
著名观察家毕比(Beebe)曾描写行军蚁(Army ants)的习惯。行军蚁战斗时会行动起来,联成一道墙,举起无数强颚,准备杀退敌军。毕比花费许多时间来观察它们的团体生活,并尝了几次如火般的刺痛。它们围成阵势,让出一个关口,由一堆蚁把守。这些蚁组成一座活的拱门,凡是出入的蚁都得从这门下经过。战士掠食回来,卸下赃物后,让几个工蚁把全身搜刮一遍,不让一滴食物留在身上。毕比后来在它们的团体里浇一些福尔马林(Formol),驱散蚁阵。它们互相撒手,带着幼蚁逃去。有些留在附近,待了一天的光景,照料那些正在变成蛹期的幼蚁,它们把木切成细片,来遮盖幼蚁,而幼蚁就此纺茧,过不多久它们全走掉了。
有时一种蚁结队攻占其他种较小的蚁的巢,去抢奴隶,专掳幼蚁回去,过些时候,这些俘虏变成工蚁,也加入团体工作。
各种蚁和它们的奴隶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有些蚁本来能自己动手做工,如果迫不得已的话,也常蓄奴来分担劳动。其他蚁偷了邻家儿女,就得付出代价。有些蚁依赖奴隶成性,导致忘掉了怎样自行照料自己,若是助手不肯喂它们吃,它们惟有束手待毙。
亚马逊蚁(Amazon ants)没有奴隶便活不了。它们好像一种工作都不会做,它们不会掘地,不会育儿,甚至不会自行掠食,它们只会打仗,它们的颚只用来咬杀敌人,没有其他用途。居家时,终日打扫自己的褐色身体,打磨得光亮亮的,再不然就向奴隶索食,奴隶好像情愿帮助它们,无时不准备把食物放在它们的嘴里。这是何等惬意的生活!可是一上战场,它们突然大变,表现得强毅,又猛烈,又骁勇,又精谨。它们天生极善于群战,联合进攻时,势如破竹。
埃默里教授(Prof Emery)从实验获悉本能是怎样发生效应的。他将一只亚马逊蚁的蚁后放在一群褐蚁中,它便立刻杀死褐蚁后,夺了它的位。过些时候,褐蚁群便含有两种蚁。亚马逊蚁从来不到巢外,褐蚁替它们当奴隶,褐蚁侍候亚马逊蚁,并一直把它们关在家里。只要有力气能这样做,就这样做,过些时候,亚马逊蚁渐形不安,有些终于逃出去探访。有个侦探遇着一窝褐蚁,立能攻破它,挟了个茧回去,茧里藏着一个幼稚奴隶。
等侦查了一些时间以后,它们就结队去总攻。60只亚马逊蚁合起来,突然出击邻近褐蚁群,直到掳了450只褐蚁才罢休。有一次,不到两个小时,掳了1000多只。像这样掳异种幼儿来供役使的习惯,我们固不敢恭维。可是亚马逊蚁做起这事来,的确十分拿手。
许多动物很善于建筑。有些建成没有人住的家,又建成一堵墙来防卫;有些造摇篮,给幼儿睡;有些建仓库,来贮食粮,同一屋宇可以做许多用途;澳洲花亭鸟(Bower-birds)造花亭,供它们自己娱乐;有些石蚕的幼虫(Caddis-worms)造就美丽的陷阱,准备捉小的水栖动物;蜘蛛的网也归在建筑名目之下。
暖地常有白蚁(Termites)的垤,当作动物建筑的例子最好不过。这种垤能收容一个大家族或大团体,数量达几千只之多。这些昆虫与蜻蚙较近,而与真蚁不近。其实白蚁和真蚁简直一点都不相同,只有结社而居这一点相同。白蚁社里拥有一对王和后,许多任务蚁,很多兵蚁和雌雄两性后备员,以备在位的王和后遭到意外时,由它们来替补。工蚁通常约长半英寸。
白蚁垤多用土和木造成,有时所用的土先经过白蚁的食道,有些土只经过咀嚼,和液体相混合,干了以后,常坚硬如石,有些木也被咀嚼过,再黏起来。南非洲许多地方,白蚁垤大到像鼹迹纵横的田里的鼹丘一般,往往高一码,可支撑一个人的重量而不崩,在荒野的地方还会高出许多。
白蚁中建筑技能最高的要算澳洲的“罗经蚁”(Compass ants),又叫指南蚁(Meriden ants)。它们常造10英尺高甚至20英尺高的丘,断面是三角形或楔形的。最怪的是这些丘全指一个方向,较长的面总向南北,三角形尖顶状的两侧却向东西方向。
1/5英寸长的工蚁竟能造16英尺高的堆。奥赛教授(Prot. Houssay)说巴黎埃菲尔铁塔(Eiffel tower)只有工人平均身长187倍那么高,但白蚁垤竟比做工的白蚁的高度高出1000倍。照此比例算来,埃菲尔铁塔须从1000英尺增高到5000英尺以上!
白蚁垤不但高大惊人,内部建筑也极有趣。奥赛所描写的垤螱(Warrior termite 学名Termes bellicosus)造起穹顶状的垤来,可高到10英尺,近地基的墙厚度达到2英尺。猎人常攀登其上,眺望四方。墙有若干通道,分别通到各层,又有梯绕到顶。通道就是它们日夜出入所经过的地方,梯子是为营造者搬土上去而准备的。地下有许多坑穴,像采石坑状。它们从穴里掘泥后,把穴留着做窖和营窟。
底层设皇宫,膨胀的后在里头连产许多卵,四周各室里住的是侍从和卫队,再远些还有储库,藏有零碎植物胶质和其他东西。第一层是一间大厅,由土柱支撑着,柱高3英尺。第二层是间大育儿室,内有嚼碎的木材所造成的许多鸽笼式小洞,幼垤螱就在里头长大,堂的四壁上长了一种光亮的菌,作粮食用。最高一层是个空敞的楼角。这整座楼房显然是设计得很完备的。
牙买加(Jamaica)等处有些白蚁把巢造在树上,和地下的主巢由一道走廊相连,另由隧道通到树顶。白蚁最讨厌白天的光。这树上的巢是用很细的木屑构成,用唾液黏牢,小的像人拳,大的像大酒桶,可以当作附室或别宫,外面一堵墙很坚固,内部分出许多隔间,这是个悬挂的房屋,从这方面我们可以谈到黄蜂的巢了。
有些黄蜂(Wasps)总在地底下造窝,如普通黄蜂(Vespa vulgaris)和赤峰(Vespa rufa);有些在枝上或空树身里造巢,如挪威黄蜂(Vespa norvegica);有些双方都动工,如锯螱(Vespa sylvestris);我们讲一讲常见的悬屋,这巢小起来像个丹橘(Tangerine),大起来像个帽笼。
这巢是由一种纸或木质所造成的,黄蜂从柱或栅和光树干上刮下这种材料,先固定一根中央支柱在枝上,悬起第一层来,其中有若干小间或摇篮,附着在向下的一面。这支柱穿透第一层的中心,更向下延,再悬第二层,更下延,还悬第三层,以此类推,此外另加旁的支柱,从一层垂直到其他一层上。在这全部分层外罩上许多伞状的盖,也用那种像纸的材料做成,上一个和下一个相掩叠,多起来达到十二个以上,既不透水又不怕风,并且整架都很轻,里边温度会比外边高出华氏三十度,下端开个门,这样的巢是个纸房子,是个悬挂的房子,多层的房子,不怕风雨的房子。黄蜂筑造它,当然有些好处。
巢里有些详情很值得注意,层数以七为最普通,是一层一层加上去的。等幼虫装多了,全巢加重,黄蜂就把顶上原支柱做得更牢些,或加粗些,母蜂即后蜂只管初步工程,因为它装好原始间架、第一房的一部分和几个伞状的盖后,已经养出工蜂,够接着做下去了,一层四周加上新的小间,就变阔,里头的盖就得割去,而另加一个最外的新盖。这种工程一直在那里头进行。黄蜂要添纸浆到盖上,去加大它的时候,站在已经造成的部分上沿边后退,从而不踏损刚添上的软材料。
说到户口,像法国博物学家珍尼特(Charles Janet)曾数过日耳曼黄蜂(Vespa Germaniea)的地下巢七层房里,小间竟多达11500个。其中11000多间曾经用过两次,约5000间用过三次。1904年,拉特(Oswald H. Latter)刊行一本有价值的书,叫《普通动物》(Common Animals),它计算一个10~11排房的大巢可容5~6万只黄蜂,可是只有幼后们过得了冬。这就是这家里的悲剧!
蚁所造的巢穴比不上黄蜂所造的悬家或白蚁所造的大塔。不过降格而论,蚁巢也有些有趣的成绩。蚁巢常由许多颚合力掘成,像个矿井,矿井的口有时为尖顶或穹顶所盖,使地下的住处较温暖些。有一种奇特的印第安巢有个瓶状尖顶,外面绕6~8个圆壁垒,最外的直径达几英尺。
地窖像个城市,不只像个家。福勒尔教授(Prof. Forel)在阿尔及尔(Algiers)研究过一个。它有六处孔口,像火山喷口状,相隔约3~10码。这些口全有隧道相通,约通到五英尺深处。它估计那整座穴的长度可延到50~100万码以上。每一个火山口下面通着一个地下库。不过全体联为一个大巢,住了一个团体。蚁用颚含了砂粒出来,丢弃它们,或让嘴旁特别的毛夹带它们出来。
许多有地下巢的蚁常躲在干树皮下或干朽木椿里,它们也许用木屑做成走廊和房间,有时它们在树上设廐,豢养蚜虫,当它们的“奶牛”。到秋天,它们常把幼蚜虫搬到地下去过冬,并且替蚜虫照看卵。
有些树蚁(Tree-ants)凿通很讲究的隧道。先在树皮上开个小门,一条直路,一直穿过液材(Sapwood),并不毁坏那液材,再分出歧路,上下交错。有时凿穿的隧道太多,风一来竟把树给吹断了,木桥的柱或木屋的基也会因此折断。这些钻树的真蚁和白蚁不可混为一谈。
有些蚁用木屑做成纸质的巢,用唾液来黏固,有时还添些纤维等。巢里常长出一层绒状的黑霉,是蚁所爱吃的。纸巢大多长6英寸,有时到2英尺。福勒尔说,巴西森林里有极大的蚁巢,垂下像石钟乳。若是披上须繸等,更像林中巨人的长髯。
热带著名的缝蚁(Tailor-ants)结成小队去拉树叶来缝合,但是长成的蚁并没有代胶的东西,它们到底是怎样缝合或贴合树叶呢?原来几只蚁把叶放近,别的蚁就利用幼蚁嘴里的黏液。一只工蚁用颚咬住一只幼虫,就在树叶上刷,好像我们涂胶水一样,幼虫嘴里吐出黏丝,把叶贴合。这种幼虫是被动地帮助长成的蚁劳作的。这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例子。蚁的建筑,形形色色,如上所述!
蝴蝶(Butterflies)是最娇嫩的动物之一,它们身兼三美——体态窈窕、色彩绚烂、舞动蹁跹。长成的蝶一切以恋爱为前提,而不大愿意吃东西。它们往往是夏季来临的标志。这是花和叶对比的一个形式。有些蝶简直从来不吃,因为当它们做毛毛虫时,吃得有些过度,到了成熟时,可以不问食而专一求偶。莎士比亚说:“你的蝴蝶从前是个幼虫。”这个特殊对比不过是整个生物界里,处处表现出的一种轩轾行为中特别明显的一个例子而已。所谓轩轾行为,就是饥和爱,或营养和生殖,双方面的此消彼长。从一方面说,这应该算为己和为它两方面的轩轾行为。
通常把鳞翅目(Lepidoptera)分作蛾和蝶两群,这好像只是为了方便,并不怎么科学。不过大多数蝶的触须端有个结,而蛾很少有;多数蛾有一种特别的蛾毛,用来把后翅的前方到前翅的后缘底下钩住,这是蝶所没有的,但蝶的翅扇动起来,也是同侧两片一起动。常人以为多数蝶白天出来,多数蛾夜间出来,其实这并不怎么可信。
大多数昆虫的上颚(Mandible)即颚极有用——毛毛虫也极依赖它们,但大多数蝶的上颚不容易被分辨出来,间或只剩一些痕迹。但是第二对口器,即下颚(Maxilloe)的一部分,却异常发达,成为螺旋状的长吻。这个器官构造极其精良,处处都十分合用,但是这在许多蝶好像简直已没有什么用处。大约在古代,未靠毛毛虫蓄积滋养料,以供日后消耗成长的蝶也得自行采蜜,以维持生活。所以现今有些蝶几乎不采食,却仍长着很精致的长嘴。即使有些蝶在花间飞翔嬉戏,也并不吞吃什么蜜。肚子早吃饱了,现在只管求偶。我们并不否认长嘴有时的确是个极重要的吸上唧筒的一部分,但是我们要指明对许多蝶来说,吃食是十分不重要的。它们求到了偶,做到了父母,全仗儿时吃饱在先。总而言之,它们倚仗过去而生活。
这样讲说蝴蝶,太不尽情分了,因为它们兼具色彩、形体和运动三方面的无上美丽,一个人不能不相信它们让我们欢欢喜喜地窥透生命内部真相,和胶状体代谢作用的轩轾或消长行为一样深。我们替蝶命名时,多么高兴。难道不是窥见蝶有潜伏的人性吗?试看紫帝、红提督、传粉女、孔雀眼、绿贝母(Green fritillary)、林中女、燕尾、天青等名,多么堂皇,多么香艳!
彩女蝴蝶(Painted Lady Butterfly,Pyrameis Cardui)升到枝头准备飞行
它的颜色以橙带茶褐为主,但有极精美的花纹,从北美渡到英国,在英不多见,常在日暮时出来飞翔,那时其他的蝴蝶都去休息了。
英国所见的蝶约有66种,其中10种是外来的,像坎伯韦尔美人蝶(Camberwell beauty)就无永久立足之地,大约由于气候不适应,再不然就是由于缺乏适合的食料植物。
许多动物,像龙虾等的色彩是由于色质,其他像珠母贝之中并无色质,全由物理的结构所形成,试着敲碎一块,立刻就能明白。至于蝶和蜂雀的绚丽色彩,一半靠色质,一半靠表面雕琢得法。因为表面有了这些细线和薄层,就增加——或者简直可以说——转变色质固有的美观。蝶翅的鳞片上覆有极细的线条,因此引起虹色或晕色。许多蝶是蓝色的,不过它们并不带蓝色质,色质的色和物理构造上光波的色合起来,绚烂到极点。我们常幻想蝶为飞行的花朵。
雄蚊听到雌蚊在远处发出的尖声,就能找到它。有些雄蛾嗅到雌蛾所发出的一种异香,竟能跟踪到一英里外去找它。至于蝶,也有带香的,却常由雄蝶发出。据观察,这香是所求的对偶所嗜好的。这香从皮腺发出,常经细孔而渗出,或聚在小洼里。有人说看见过有些蝶有极小的可翻转的刷,刷上有极纤细的毛,用来扩散香气,这刷也许在尾端,而香腺在翅上,所以蝶须先扫它的翅。有些蝶在刷囊里藏着“尘丝”(Dust-filaments),尘丝很容易断,一断就成细的香粉,四散开去。1923年,牛津出版了埃尔特林厄姆博士(Dr. Eltringham)写的《蝶类学》(Butterfly lore),读起来真快乐。里面讲道:“这生物实在是个有生气的粉扑。”他劝爱好的人捉一只雄的“绿脉白”(Green veined white)去验它身上特别的香。这种蝶春天很多,它的香像柠檬马鞭草,即防臭木(Lemon-verbena)。不过雄蝶和雌蝶也常有恶臭,大概大多数是为御敌而设的。
蝶的感觉极其灵敏,对于许多种环境刺激,都会发生振颤。不过它们用感觉接受器,好像是为引起若干种动作,而不是为探听外界消息。唯有高等动物的感官才够得上重要地位,来沟通心的路径。
上文已经叙述过蝶的嗅觉和求婚相关。这嗅觉机关大概在顶端结状的触须上,触须和飞翔也有关,味觉器官靠近嘴处,“红提督”嗜吃甜物,它的味觉器官生在足部,触觉器官却分布在身上许多机要处。有些蛾能发出声音,蝶却极少能发声,即使有声——一种像器具轻触声——也难以证明别的蝶能够听得出。
所谓蝶的嗅觉等,断不可和人类的嗅觉等相提并论。试看视觉器官,就极易明白。蝶眼完全不像人眼,既呆瞪,又无睑,含有几千小眼,即称眼原子(Eye-clements),玳瑁蝶(Tortoiso shell)的眼含有5000个小眼,每个都有角膜,水晶体和纲膜,自成一个完全的眼。蝶眼极近视,只能看到一码左右,眼里所形成的像是正立的,不像我们的眼里所成的那样是倒立的。除了造成像外,蝶眼多少还能辨色,可是蝶不像我们这样看见外界!
许多种蝴蝶的卵极其美丽。蝴蝶在地球上已经经过了约300万年,已然演进成为完美的艺术品了。蝶卵就是蝶的一生中的单细胞相。不过蝴蝶的谜还多得很。雌蝶产卵多一个个产,产起来,总认定一种植物,为它的毛毛虫所能吃。这是过去的什么余力所致啊?像沉静的蛹重新发育起来,按照新建筑方案,使得原先入睡为毛毛虫,而现在醒来成蝶。它们到底靠的是什么方法呢?绝对是个巨大的谜。
初夏六月所常见有吹沫虫(Cuckoo-spit)。那时,田里、路旁和园里,许多种植物上长有一滩滩的白泡沫。以前的说法以为春天雌杜鹃(Cuckoo)外出找草地鹨(Meadow-pipit)或其他鸟的巢,来安置自己的卵时随处吐沬!但是只要实地观察就知道这沫和杜鹃毫不相干。
吹沫虫科中最常见的是沫蚻(Aphrophora spumasia),现在我们专门研究这一种。我们要明白其中的真相,如这昆虫哪里来的,怎样吹沫,沫有何用,过了夏天它会怎样?等到回答了这些问题后,再说吹沬虫可憎,才算公平。我们须记住圣彼得在山顶上所受的教训,不要太随便就说一样生物平常无奇或不洁净。
沫蚻一年中的生活史大概是这样的。在秋季的时候,雌沫蚻是一种活泼的昆虫,约近半英寸长,在柳树皮等深缝里产卵,随后自己就死去。次年春天,卵孵化成绿色小幼虫,下平而后尖,头弯到胸上,嘴尖锐,合于钻穿嫩叶,足也有三对,很适于紧攀在植物上。试着把它放在一张干净的叶上,再通过扩大镜观察,就可以看见它的嘴是个绿色管,里面藏了一些尖针。啄穿叶片,吸取甜液,这和它的近亲蚜虫相像。蚜虫体内有所谓“蜜液”,满了会溢出流在叶上,或滴到地上,沫蚻所多余的液,从食道溢出,成泡沫。
沫蚻身体的后段有条腹下沟道,可容空气。沫蚻上下抽动它,等里头闭着的空气和多余的甜液混匀了,甜液便经由食道带空气一同出来。厨夫把蛋白打成白沫,也是把液体和空气混搅而成,这昆虫就打甜液成沫,同时皮腺放些蜡,食道放些酵素进去,于是甜液、空气、蜡和酵素四物,混搅在一起,就成所谓“杜鹃沫”,仿佛像肥皂沫。若是沫只有水泡,晒了太阳,便要消失,但是像肥皂沫那样,乃能久存,使幼小昆虫常得以沾湿,并且很少有天敌动物会来碰这团沬,除去偶尔有黄蜂来侵犯。黄蜂是什么都不怕的,所以沫蚻用吹肥皂泡来救自己的命!
草上粮食十分充足,这些昆虫长大蜕皮,长了再蜕,最后进入了静态,成蛹,长出了翅,别的构造,也发生变化,然后钻出沫外,蜕了最后一次皮,就成完全带翅的沫蚻,叶上也就不再见沫了。人们都知道,初夏所多见的东西,后来会完全不见,像沬蚻在那时完全长成了,可是到了八月第一周,也曾有人在凯恩戈姆斯(Cairngorms)山几处谷里,看见很多“杜鹃沫”。
据说是在636年,塞维利亚(Seville)的主教伊西多尔(Isidore)最早想出“杜鹃沫”这一名字。他看见后来有只善鸣的昆虫,就是蝉,从那堆沬里出来,以为怪事。他以为小沫蚻真变成了蝉,这当然是大误,不过沫蚻和蝉的确是从表兄弟。他以为杜鹃和沫有关,是错的。他又以为沫能生虫,这错得更加厉害,因为其实是虫生沫。现在我们受赐于许多精于观察的人,知道沫蚻的情况比老主教所知的多得多了。不过我们虽然明白它的究竟,但是仍不能不赞它为奇物。它同时躲在水里,又住在空气里显露出来,又躲藏起来,晒在日光下,又不受热。这岂非一种可惊可异的办法吗?
有的动物身体上的附属工作就可以当作戏剧来看,现在试举夏夜所见的萤火虫(Glow-Worms)放光为例。它是种小甲虫,和萤(Firc-flies)、美洲萤(Americann Lightning-bugs)为近表亲。雌的虽然没有翅,可是发光最多。它约长0.6英寸,而有翅的雄萤火虫不到半英寸。夏夜时雌萤火虫放光,有时它们爬到草茎上,向各方发光,大约是要招雄萤火虫来。在河岸旁多苔藓处,有路绕在一座潮湿树林外,我们夏夜走过,会见几十颗“恒星”,那便是雌萤火虫在草堆里。
那些“行星”就是雄萤火虫,却不怎么惹人注目。白天,雌雄都藏伏着,也像许多长足的昆虫,它们为爱情而生活,不像专门为吃而生存。不过幼萤火虫却大不然,它们的食欲极强,善攻小蜗牛。它们对付蜗牛,另有专门的方法,好像是趁咬时,注射些麻醉性毒剂,把蜗牛的肉变得极软烂,等到吃起来,差不多等于吃液体。萤火虫的幼虫以小蜗牛为主粮,而小蜗牛又专住阴湿地,所以我们知道到那里去找长成的萤火虫。
雌萤火虫的发光器在身后两厨细胞那里,这些细胞也像昆虫所常有的“脂肪体”(Fatty body),即准备组织(Reserve-tissu),细胞上有气管的细分支经过,这些分支把空气带到昆虫身上各处的深藏组织。在大多数动物那里,血流到空气里去,如在肺里,但在昆虫那里,是由空气流到血里去。发光当然和氧化相关,没有疑义。曾有人把萤火虫放在瓶里,加些氧气,它果然发出更强的光。不过要说纯由氧化,又很难以信服。迪布瓦教授(Prof Raphael Dubois)和哈维教授(Prof. Newton Harvey)合作,曾发表一个理论,说是有一种酵素叫光酵素(Luciferase)在血里,等血流到萤火虫身体后段发光部分的细胞堆里,和细胞里一种发光物质叫光质(Luciferin)相遇,而发生作用。这理论有强有力的证据,光质受光酵素的作用,起急速的氧化,这是很可能的。
但是另外一说和前一说相反,认为有发光细菌,像死鱼身上所发现的一样,住在萤火虫的体内所致。这对于有些发光动物,恐怕是对的。不过据专家说,萤火虫和萤却不是这样的。动物的光并非由磷而生,这也用不着提了,所以“磷光”(Phosphorescence)一个名词不能用在这里。有一件需要注意的事,就是萤和萤火虫的发光,应算最完善的发光法,因为只有光没有热,这样的冷光不损耗化学能于虚炽。我们惊异这个“炽”字(Glow)用在萤火虫身上,是否妥当。
萤火虫到了冬天变成幼虫状,躲在深深的缝隙里。到了春天便又生机勃勃,外出猎取蜗牛。也像它的近属一般,它的身体形状极像木虱(Wood-louse)。不过木虱是甲壳动物,原栖水中,后来迁上陆地。幼虫的光很弱,并且向地而发,所以不容易看见幼虫大活动,大吃一阵,变成蛹,也只微微发光。这蛹不像大多数蛹那样安静,它还能在地上移行,这时变化正在进行,但在雌萤火虫一生中,这种变迁是看不大出的。它长足后,仍保留幼虫状——这是动物界的一个非常事件。
在初夏,有翅的雄虫和无翅的雌虫相偶,然后便有受过精的金黄色的卵产在苔藓或湿草堆里。不久,卵发育成幼虫,幼虫四出找蜗牛吃,贮好滋养料在体内,从而活过冬天。我们想起来,长成的萤火虫传下了下一代后,就自行死去。它们的卵幼虫,和蛹都微微发光,而英国所产的夜灯虫(Lampyris nootiluca),只有雌虫能充分地发光。这些事实好像告诉我们说,这种光只是它们的呆板例行生活中的一种化学物理的游戏而已。至少在幼年期,并无用处。至于长成的雌虫之所以必须具备这光,大约是因为要做个符号,来引动雄虫。萤火虫的许多近属里,雄虫发光较强,且生有较美的眼。意大利的舞萤中,差不多只有雄虫可以看得见,雌虫为数较多,它们坐在草里,射出一道一道的光。每个雌萤都能招来一队雄萤,它会从其中选择优秀者,与之交配。
有人曾见过长大的萤火虫吃绿植物的碎块和烂块,有时还吃糖。不过多数学者认为长大的萤火虫几乎不吃东西,这个观念大概是对的。至于幼虫却大不相同,它们吃小蜗牛。巴革酿教授(Prof Bugnion)和法布尔都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有种毒液从颚射进蜗牛体内,就会毒昏它们。据哈顿女士(Miss Katbloen Haddon)说,有种黑液从萤火虫的上齿里一条沟道射出。但是她不承认这液体能麻醉蜗牛。总之,关于萤火虫的谜底还有许多等待发现,可是从以前相传萤火虫是露水化成的到今天,博物学上确已有相当进步。
报死虫(Death-watches)是一种小甲虫,有很多特征,所以很引人注目。我们所最熟知的不是真报死虫,却是它的近亲,叫番死虫(Anobium domesticum),它也爱好钻进旧木器里。这虫不到0.17英寸长,暗褐色,体形像圆柱,好像专准备钻孔道用,触须长,尤其是在最后三节,腿可以折藏在身下,翅上有硬罩,盖在比较大的翅上,罩上陷有纵沟纹,并生有短毛像很旧的呢绒上的毳。最奇怪的是,它把头屈到胸部坚硬的第一节底下,这第一节像个装煤器的帽。我们以为它钻木头时,它是用颚咬,同时用装煤器状的胸节前逼,它是真报死虫的再表亲,这真报死虫长0.33英寸,从前也叫Anobium domesticum。此外还有许多别的亲属,如较小的桌虫(Furniture beetle),约长0.125英寸,它的幼虫专钻蚀桌椅等,吃出常见的那种隧道来。有一项职业竟因此得名,常有妇人到警署证明她的丈夫做“吃木虫”(Worm-eater),意思就说他受人雇佣,专在木器里穿孔,好冒充真的旧木器。这种孔大部分由幼虫所穿,所耗去的木材也大部分被幼虫吃掉。等幼虫长成甲虫后,便不再长大了。
报死虫有种有趣的特征。试着把它放在盘或板上,只要震一震这盘或板,立刻看见它装死,就是用根针轻拨它,也够使它全身僵直,如患癫痫一般。这样的下等动物固然谈不到和狐狸一般有意装死。从各方面来看,好像有种随报死虫种族而设定的癫痫倾向,只要一遇震撼,就开始活动,不用什么考虑。要是有啄木鸟等天敌来掠食,报死虫就使出这条安睡不醒的计策。
蜻蛉所隶的一目叫脉翅目(Neuroptera),这目里有书虱(Book-lice),这科里也有些报死虫,和上述完全不同,有一种无翅的小“白书生”(Atropos divinatoria),专在旧书堆和昆虫堆里跑。它是柔弱的动物,却好像能发出一种常常续响的滴答声,听了使人很迷惑,我们应该再考查。
钻木的番死虫的一生一直向前,从隧里所遗下的卵长出白色小幼虫,身软头硬,脚分三对。它们用颚啮木,好像吃淡而无味的木层,吃得很高兴。吃了就长,长了蜕壳,蜕了再吃,吃了再长,长了再蜕。它们总伏在深邃隐处,我们无论何时看见它们,它们总在那里掘孔,后来它们变成蛹,不动了。作茧自缚,茧上还织入些木屑。再等大的变化一来,就钻出只小甲虫,灰色而柔软,过一些时候就变硬,变成褐色,爬往各处。还有一种番死虫,学名叫Anobium paniceum,较短,较宽,较浅色,差不多无所不吃。它的小史也像前种一样。它虽好吃可食之物,但是最喜吃硬的,最好是船上的硬饼干,可是书片和干腊植物标本,它也不嫌弃。它又叫船长马里亚特的“象鼻虫”(Captain martyat's weevil),不过它并非象鼻虫(印象鼻虫),它也就是许多种书虫之一。
真正报死虫通常叫Anobium,但是最近的名录称它作Xestobtium tesselatu。它是番死虫的最近表亲,可是比它宽大强壮,几乎长出两倍,颜色为红褐,叩声比前一种响,晚上尤其响。它所诉说的并不是有关死亡,而是直指爱情。这些叩声就是两性间招呼的记号。仲夏生育时期来临,听到的最多。有时我们拿支铅笔敲敲墙板或木器,就可以听见它应答四五声。它耸起前腿,上下点动它的头。有人说它拿颚来叩木,有人说它用胸的前部叩木,我们以为当系用胸前为主。著名的荷兰博物学家斯瓦默丹(Swammerdam)在17世纪后期,替它起名叫响头虫(sonicephaius)。
至于俗传它的叩声是预报死亡一说,直到差不多斯瓦默丹同时,才有人能举出案例,来证明其不正确。巴特勒(Edward A. Butler)著的《家庭昆虫》(Household Inseects)一书,对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有很大帮助。他引用1698年《哲学会报》(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艾伦(Benjamin Allen)所描述的,内容如下:“我所观察的第二个动物是只报死虫。在这以前,我也曾研究过些报死虫,它发声极像一只表发出的声音。它和我在一起四天之久,始终叩出那样的声音。我拿了两只来看,有一只我记得好像是雌的。”“这个小甲虫不常能听得见,更没有人明白它的究竟。它已被人叫为报死虫,其实我知道,有许多人尽管听过它,却并不会死去,尤其是我自己,也听过两次,至今已七年,我还活着。”我们谈到这里也就够了!
近年对于报死虫的食物,研究出一些有趣的结果。它的幼虫也像番死虫的幼虫那样慢慢地长大,约三年之久,但始终肥满饱腹,并不以食物极少功效而减色。尤其是爱吃饼干的Anobium paniceum的幼虫所吃的东西,种类极多。食道一段里容有很多伙伴酿母菌(Partner Yoasts),至少能把几种吃下去的东西发酵。所以报死虫幼虫所吃的东西,并不像外表所见那样干燥。大多数有伙伴酿母菌的昆虫,很早就传染给它们的卵,好一代一代传下去,但报死虫却很不同,幼虫自己咬开一条路,穿过角素的卵壳时,就染得酿母菌。这些菌,当母甲虫产卵时,先覆着在卵的粗糙的外表上。
在结束本篇以前,必须要问怎样能扫除这些昆虫。最好的办法大约是用合适的消毒剂来浸木器,像升汞、石炭酸和甲醛液(Formalin)等都可用,或用石油精(Benzine)天天擦拭木器。待到甲虫死光;或用石蜡浸透布片,包扎木器四周,放在露天里过好些天,或常用硫来熏房内,不过不是人人有能力这样做的。
人的眼睛具备看透事物的观察能力。法布尔常说博学家学会窥看或细看,就能比常人多看见一倍多动物。
英国大约有20种蚊子(Gnats 或 Mosquitoes),连花翅蚊(Dapple Wing)在内。花翅蚊在意大利等国传播疟疾,苏格兰有几处从前也有这种蚊子作祟。可以从医院记事录里查出,那里所谓“Ague”就是疟疾(Malaria)的化名。如果有很多患疟疾的人到英国,像一战后就有过,这花翅蚊(Anopheles maculipennis)就能重行在英国肆虐。
我们喜欢谈论英国最常见的蚊子(Culex pipiens),又称灰蚊(Grey gnat),或家蚊(Houso gnat)。它的身材细弱,腿长,翅上无斑。身长约1/5寸。它的标志,头后第二环上方带红色,后段各部分带黄色。这两种色彩就是这种蚊和它的许多近属相异处。欧洲蚊爱飞绕人家的,只有这一种。
蚊子的嗡嗡声起于两源。比较深沉的声音是由于翅膀在那里疾振而发,可以快到每分钟好几百次。此外更有比较尖锐的声音,好像只有雌蚊才有。由身体前段呼吸管而发,管口紧张的膜在那里振动。很早就有人证明若用音叉照样发出音来,来引诱一只在附近的雄蚊,它竟然跟着抖它的蓬松触须。雄蚊自由时,能自动调整它的身体,使两只触须受同样的震动,就能找得到那只急得喊叫的雌蚊。如果飞出了线,也能重行调整过,仍然回归到正路上。但是至少在若干例子里,雌蚊自动地飞向一群一群争鸣的雄蚊。
蚊子平常的食物是花果的甘液,雄蚊就保守着这种老食法,只有雌蚊叮咬人畜。雌的家蚊极急切地要饱吸人和兽甚至鸟的血,这也许是后天学来的习惯,可是早已根深蒂固了。至于普通蚊产卵前,好像非吸些血来刺激不可。但是反过来讲,已经有了证明这吸血并非绝对必需的。蚊的利针插进皮肉,吸了血之后,就惹起痒感,其中原因颇微奥。二十年前,绍丁教授(Prof. Schaudinn)考察过这个问题。他发现蚊喉旁有三个小囊相连,里头住了一种作伴的菌,这菌好像帮助甜食物发酵,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当雌蚊叮人时,有些二氧化碳跟着到创口里去,使肌肉难受,而且会阻止血液凝结。还有菌所制成的酵素,也射进一点,就增高血压力,使人更感到痒,估计有些菌细胞也跟进血去。试刮破一点皮肤,按只蚊的食道在上面擦擦,便有像蚊虫叮咬过的症状,所以蚊叮比针刺讨厌。
各种蚊的生活史大不相同,现只论最普通的种。18世纪初,列文虎克(Reaumur)记得很好,普通雌蚊约到九月底就找荫庇的地方,如地窖等处,预备过冬,冷天里它们僵眠不动。雄蚊一过秋季最后一次交偶,全部死去。雌蚊到深秋仍健旺,体内添了些脂肪。这脂肪的来历不易明了,除非是由水栖幼虫期积存下来的余滓。爱丽丝(Alice)梦游仙境时,遇到大蚊子,约有鸡一般大。她从镜里窥见它,与它聊了半天,却忘了问它这件事。脂肪慢慢耗去,但春暖时醒来,雌蚊仍然强壮。五月雌蚊产下约200个卵,有点像小口径枪弹。她胶结它们成筏状,既不会沉,又不会翻。当浮在停潦或桶中积水面上。过两三天,幼虫出来,攻破弹子状或雪茄烟状的卵壳的宽大底部上的一面小门而钻出。
幼虫通称孑孓(Wriggler),无腿,好从水面膜层倒垂向下。这是因为它们身体的后段,就是腹部的第八环节上有条气管,靠它就好倒挂。它伸出水膜外面,分展五片瓣,就像通俗所画的五角星那样。这些瓣一收敛,孑孓就直溜而下到水底,不久又猛跳而起。尾端有10簇刚毛,帮着它奋击。又有四个端点小板,其中两个特大。小板内都藏空气管,好像是为了取氧气而用的,移行的用处少。初夏池沼里孑孓很多,试拿低度显微镜来窥视,就能看到很多奇趣。有一桩最要的事实,就是孑孓必须挂在水面膜之下才能生存。若在停潦上泼点石蜡或石油,这些孑孓无从悬挂,就会沉溺而死。这当然是预防疟疾的好方法。
普通蚊子的幼虫在水面捕小的生物和有机物颗粒来吃。它们摆动有刚毛的口器,把这些东西拂进口内。不像有些别的种类的蚊,它们能在非常混浊的水里照样生活。它们善于觅食,吃得饱,长得快。长大并脱皮,脱了4次后,一共过了二三周,它们变成大头的蛹。蛹和幼虫不同,有2条呼吸管,生在前部,并且不吃东西。它们比平常的蛹要活泼些,试触一下,立刻窜入水底。它利用尾端两片拍水器,浮力托它上升。在蛹壳内它就变成了有翅膀的蚊子。等到时机成熟时,外皮沿背部向上裂开,里面藏着的长成的昆虫就向外飞,不让翅膀濡湿。
雌雄在空中交尾,大多数人都羡慕一群一群轰鸣飞舞的雄蚊。雌蚊好像被大群吸引,也许被声音诱惑。普通的蚊子一夏可产二、三代,每代最多可以产三、四次。有种好问的人总要问:“这有何用,那有何用?”关于蚊子,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即蚊子是许多鸟类重要的食物。蚊和鸟重新合为一体,这是一种胜利。对蚊子一方而言,谁也不会不承认这是完全公道的。我们简直可以说蚊变为鸟!
夏末经常见许多大蚊,又叫鹤蝇(Cranc-flies或Daddy-longlegs)。从棒球场边飞起,遮人眼前,使人不痛快。这种昆虫伸展它的长腿飞来飞去,甚至爬到人脸上,教人捉摸不出它到底在哪里,这不免使人有点惊慌。除了秋天的晚上在割残的麦梗上跨来跨去的盲蜘(Harvest-men)外,差不多没有别的动物的腿比身体长出这么多了。
试想一只有翅的昆虫从地下扭出,这是件多么奇怪的事。但是再细看大蚊,确实是从软泥下面紧接处竖立的一个张开宽门的蛹壳里钻出来的。这已近一段长历史的终点了,我们稍后再谈这段长历史。
话虽如此,我们仍然贪看这一幅图画。其中大蚊从棒球场上蛹壳里爬出,还有一群一群黑头鸥盘桓不舍,要找寻这美味。黑头鸥一见昆虫露面,就赶快飞过去。吃掉的大蚊越多,明年草场就越修整。因为贪食的幼虫最伤草根,它们不但毁坏球场、牧场,并且毁谷类和其他几种农作物的根。它们害处这么大,以至于英国有些地方农人单叫它们“蛴螬”(The grub),好像除了它们之外更没有别的多少种幼虫了。
黑头鸥是抢占地盘好手的代表,如果有一只鸥发现一块肥美地段,如很多大蚊钻出的棒球场,它是不会让别的鸥降临的。要有别的鸥飞下,它立刻发出警告声,驱逐它离开。而后来者也总离开这里另寻去处。
人人都认得长成的会飞的大蚊。身长一英寸,翅膀极其大,肢体瘦长。感觉好像长得用不着那么长。常见的分两种,初夏所见的叫盆蟁(Tipula oleracea),身带灰色,翅膀完全展开为两英寸。七月到九月间所见的叫泽蟁(Tipula paludosa)。身红褐色,翅较短,谁也不会把大蚊和蚊混同。因蚊没有这么长的腿,虽然蚊的腿对它本身来说也不算短,大蚊和蚊都是两翅的。仔细观察它们,可以看见翅后有一对颤震的小短棒,棒端像针头。这些所谓“平衡器”(Poisers)只有双翅目和雄的介壳虫才有。它们相当于后翅,执掌哪些感觉官能,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平衡器”既是后翅的真正对照部分,我们自然期待在数千种不相同的两翅昆虫里,发现些过渡式,介在翅和平衡器中间。可是还没有找到这样的例子。
这些瘦长大蚊从地下挣出,若能躲过鸥和其他饥鸟的眼睛,就爬上草去飞走。雌大蚊遇着略小些的雄大蚊就配合,交媾完了,雄大蚊便会死去。雌大蚊产了卵后,也会死掉。雌大蚊快产卵时,先找一块湿地,再不然就在乱草堆和垃圾堆里产卵。
产卵的时候,它会竖起身体一直向上用最后也就是最长的腿站在地上,其余两对腿悬起来。尾端有个产卵器(Ovipositor),帮它产卵,一颗颗地产在孔或罅里。卵是小椭圆体,黑色,一只雌蚊子可以产卵300粒。
大蚊的长腿究竟有什么用,似乎不容易说明白。轻轻一触就会断,断了之后,大蚊也不在意,好像和有腿时一样自在。我们只能见到一点:就是长腿好像利于在丛芥乱草和篱落里挣扎,并利于产卵。
大约经过两周,卵中孵出幼虫,是一种地下的蛆。没有腿,和成虫完全是两个样子。但是能伸缩身体的肌肉,在泥下钻行。它的黑头收缩着,不明显,一直等到强有力的咀嚼用的颚向外伸长。有了这些利器,它会大肆伤毁植物的根。身后秃而且钝,生了六个小疣。圆柱形的身体的末节生有两个呼吸孔,土壤隙里的空气从此处进呼吸管。这些管通到内部—孔—窍—角—隅。大多数动物呼吸时,血流去接触空气(像在鳃上或肺里);昆虫呼吸时,空气流到血里去。
大蚊的幼虫在土里扭动,和蚊的幼虫在池里屈折游泳的样子不一样。但双方生活史上的主要点很相同。大蚊的幼虫也吃食,也长大,也蜕皮,仍然是那必需的老一套。最后变成长腿的幼虫,俗称“皮壳”(Leather-jacket),大约长一英寸。外皮粗韧(因此得俗名)一点都不好看,特别难弄死,这一点农民是都知道的。夏季的“皮壳”会变成秋天的大蚊。但秋天的“皮壳”垫伏地中,等到来年春天,才会再发育。若遇有霜,它会钻得深些。
大变化的时期快到时,“皮壳”就在紧接近地面处竖了起来,变成一个蛹,身上每节生出些刺,头上生出两角。蛹壳里发生异迹,新发育过程重新开始。旧家毁坏,再造新房,方案就和以往不同了,变成有翅膀的大蚊。蛹向上扭出蛹壳,由棘毛帮助,等到一半出土,外皮裂开,有翅膀的大蚊就从里面爬出来了。
要是自然界里没有动物来收拾大蚊,大蚊就成为农民的大灾害了。农夫无论怎样清除杂草,修剪篱落,耙掘田地,压紧土壤,引排积水,甚至用煤气石灰(Gas-lime,精制煤气时所用的石灰)和灭蚊药(Tipulin)来攻伐,不让它们繁殖,依然不能完全消灭它们。还好,天生有几种动物来收拾它们,使它们不至于成灾。因为白嘴鸦(Rooks)、欧椋鸟(Starlings)、田凫(Lap-wings)和鸥都啄食它们的幼虫。而鼹鼠更会咬碎它们的幼虫,至于白嘴鸦、黑头鸥和燕且捕食长成的大蚊,黄蜂也尽一部分的责任,所以我们不要光埋怨它。
如果有喙目(Rhynchota)里吸植物液的昆虫占据了优胜地位,不出几年,一切生物大概都要灭绝。这些虫中蚜虫(Green-fly)一科,危害很大。蔷薇上、黎树上、豆上、蛇麻上都出蚜虫,常常遍布茎和叶上。它们是一群无翅的昆虫,夏季的时候全是雌的,不需要雄性的配合就能急速地无性繁殖。
关于甘露(Honey-dew),有许多有趣的事实。不过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植物少了甘液,要有多大的损失;昆虫吃了甘液有很大的好处。蚜虫口内有个长吻,长吻内有四根尖针。这个利器用来刺入茎或叶内。有时深入,直到含糖和其他食料的那些组织里去。有些例子里,蚜虫的唾腺分泌一种液体,附在长吻四周,然后变成一条管道,让那刺探和吸收的器具在里头随便活动。我们看昆虫滋生的快慢,就知道它们吃得够不够。赫胥黎算过,如果有一只雌蚜虫产下幼蚜虫,全都活着,并照样再生殖,只要到夏末,已经聚了一大堆蚜虫,比中国人口还要多,但是这不可能实现。因为食料有限,生得多也不见得都能活。气候不好,又要逼死许多。还有如瓢虫(Ladybirds)、美丽的草蜻蛉(Lace-wing flies)和山雀(Titmice)等,都爱吃蚜虫。还有一桩趣事就是一种蚁和蚜虫结为伙伴,那些蚁利用蚜虫当它们的“奶牛”。它们保护蚜虫,并采取蚜虫的甜液,像我们捋取牛乳。蚁又搬蚜虫的冬卵到庇荫处所,好好地照料它们,初夏时还带幼蚜虫到叶上去吃东西。
初秋晴天,空中常挤了各种各样的许多小蚜虫,我们看见它们腾空落下,好像喷泉的小水点。它们靠着轻细透明的翅来飞,但还不能一气儿飞很远。有时它们不振翅,看起来好像浮在空中。它们数量特别多,近郊处蚜虫竟会遮暗天空。落在衣服上,就像冬天降下雪片。最近我们采到些带黑色的标本,照动物学讲,它们也叫“绿蝇”(Green-fly),此外还有各种别名,像植物虱(Plant-lice)、植物害虫(Blight)或蚜虫(Aphides)。它们的小史如何呢?
蚜虫的代表生命史如下:秋天产下的卵在缝隙里过冬。到了春天,孵化出没有翅膀的雌蚜虫。它们不需要和雄虫交配,就能繁殖。这是法国老博物学家博内(Bonnet)所发现的。它们所产的卵不经受精便自己发育。这些单性卵(Parthenogentic eggs)在母体内先发育成小的没有翅膀的雌蚜虫,所以在专门术语上叫作胎生。整个夏季里,一代接一代,都是没有翅膀的单性的胎生的雌蚜虫。它们专门危害蔷薇、棃、豆、蛇麻等植物。
幼雌蚜虫只需一周左右,就变成产母。代代相传,十分迅速。在代表性的例子里,在夏季只有雌无雄。据实验家试验所得,在温室里,单性生殖可继续四年时间。但是雄蚜虫虽然不常生于夏季,有时几代无翅蚜虫中间忽然产出一代有翅蚜虫。它们能迁到别的植物上去。我们偶然见有翅蚁飞行。就是两性的蚁都外出求偶,通常雌蚁总遇得着雄蚁,不过蚜虫并非如此。成团的小飞虫好像只有雌虫,虽然雄蚜虫到秋天出现,并常带翅,也许加入迁移之的行列中,我们须要认清。秋天受过精的雌蚜虫,就是产卵到明春孵出幼虫的那些雌是不带翅的,而它们的配偶也总是这样。
要把这事说得十分清晰明确,很不容易,因为变异经常会发生。不过上述梗概是可靠的——卵受了精,到春天孵化,整个夏季里,胎生的单性生殖的无翅雌蚜虫一代传一代,传了许多代,能迁移的有翅雌蚜虫也是胎生的,单性生殖的;有翅和无翅雄蚜虫授精给无翅雌蚜虫;它们再产卵,如此周而复始。迁移之后,常有雄蚜虫和能交媾的雌蚜虫生出来。
蚜虫非常贪食,若不受抑制,简直很快就吃完一切植物。像葡萄根瘤蚜(Phylloxera)就常侵害欧洲的葡萄园。它们吃许多种我们所爱的植物,常常会吃得狼藉不堪。产下的幼虫和流出的甘液,都会沾在上面,十分可恶。除了透明的翅膀外,没有其他讨人喜欢的地方。等它们葬身在别种昆虫腹中,转变了形态后,总会惹人爱。它们显然是我们的死敌,不过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它们还有自己值得称道的地方,想想它们吸了植物液后,怎样快速就生出新蚜虫,世代相传,如此神速。不靠雄性,而雌性自己就能生殖繁衍,无性胎生和有性卵生相辅相成。无论多么严峻的淘汰,都能持续下去。一只顷刻化出千万只,一小堆不久扩大为一大群。
以上所述,不过是园林中飞舞的蚜虫,对人类和在生物学上的关系的一瞥而已。除了我们人类紧紧地注视它们外,还有别的眼睛在那里监视它们。就是有自然在那里筛分并淘汰它们。说到这里,又不得不称赞自然界生态均衡的神妙了。假若没有这生态均衡的法则,蚜虫早就扑灭一切其他生物了!
蚁狮(Ant-lion)是一种普通的昆虫,却优秀得几乎不可置信。它不是英国独产,有几种在欧洲各部很多,巴黎附近常有。18世纪初,列文虎克就在巴黎研究它的奇特习性。长成的蚁狮有些像娇嫩的蜻蛉。它在夜里才出来,所以没有多少人认识它,只有幼虫成为许多人的研究资料。最近最精的研究家是弗莱堡(Freiburg)的陀夫来因教授。
我们这里所说的蚁狮是指它们的幼虫。它们多栖在干燥多阳光的松土荒地,接近森林或矮丛,以便猎食蚂蚁。长足了约有半寸长,后身拱起,有点像盾;头容易动,颚强劲有力,有点像剪枝用的钩。大部分色彩是淡黄,时常有砂粒附着,把身子遮住。身上各处的许多刚毛是暗褐色或黑色的。背上有一道宽纹,带红色,此外全身都有色素点。
蚁狮刚出卵就具有成虫的雏型。但对蚁而论,它生下来就习惯于应付它们。幼蚁狮只有0.08寸长,但是已经可以掘地。它掘漏斗状的坑,自己安坐坑底,只露出颚来,专等比自己还大的蚁来堕入陷阱!在适当的地方,如砂坑等,漏斗坑多到百十,大小不等,大到直径四寸。若是漏斗坑用着合适,蚁狮会连占几个月。所需要的条件是土壤不湿,不太硬,有阳光而没有风,邻近多蚁和别的小昆虫。
我们尽管喜欢用选择等字样,但久经实验出来,知道蚁狮是不能自行选择适宜地点的,就如字面所表示的。它们循着螺旋路线而行,后端总是向前,喜欢温暖和阳光,不喜欢潮湿,迟早能找到一个满意的地点。也像有些别的动物,它们总在自动地调整自己的身体(活像身内藏有回转仪Gyroscope),所以对环境的刺激,一样地接受。在暗处,或均匀散开的光里,它们不动,等到有明暗不匀时,它们受了刺激,就不得不迁地。不过光和热的散布有时各方都不均,至少在实验制约下如此。那么它们也只能迁就。陀夫来因教授说他在实验室里实验了许多年,从来未曾失落过一只蚁狮。因为要是有一只走开,他总能知道它往哪里去。蚁狮总向后退,真够奇怪。无论怎样试它,从无例外。这大约是因为它是个钻洞大家,钻起来总是尾先进去。
幼虫找着适宜地点,就循着圆圈向后退。用它后身末端一个圆锥来刨土,它从圆圈的内侧掘出碎土屑,移到头顶上,土屑像爆炸一样飞出外面。它前身有一节生得真好看,掷起土屑来真便利。还有身上刚毛排列得正好,差不多全指向前,也帮助它掷土,腿稍微帮助掘洞,但大部分工作由身体后段来做。
蚁狮继续循圆圈掘土,并掷出碎屑,直到漏斗够深为止。它就埋下自已的下段,只露出颚来,它的脸总是背着光,如果有蚂蚁跌入陷阱,它立刻闭合上下额来咬住,或许还射些毒液。上颚的下侧沿生一条槽,另有一部分口器在槽里前后移动,帮着吸入被围困的蚁的汁。这个槽导入口腔,因为口腔差不多是被压紧的。食道的前端极多肌肉,充当吸筒之用。等蚁狮吮干蚁体内的液,就抛出它的尸壳。蚁狮幼虫吃东西时的习惯有很多奇异之处,像胃不能再向外通,就是一件,凡是未消化的糟粕必须从口出!
除了掘陷阱和抛掷干蚁壳外,还有第三件事也需用抛掷工作。当一只蚁已经滑下斜坡一半,并企图立稳脚步时,蚁狮就用砂攻击它。差不多总能将这挣扎的蚁打到漏斗的底,而捕获它。乍看起来,这种攻击好像是千斟万酌的。但是陀夫来因教授另有解释,他的解释肯定正确。试仔细观察,就可以看见蚁狮掷土时,是向漏斗四周掷,并非瞄准蚁。其实只是滑下去的砂粒触动了它身上善感的刚毛,而牵动了那取司抛掷工作的机纽,它就照例重做一趟而已。事实大概是这样的:蚁狮本是低智力的昆虫,不过拥有许多天赋的现成的诡技。它的脑很不中用,但它从先天带来几种很完备的能力。这些能力一开始就生大效。这些作用就彷佛我们吞咽、咳嗽、喷嚏或手触热物而缩回等,这些叫作反射作用。蚁狮从头顶上抛出砂时,对于它来说容易得就像眨眼睛,用不着学的。这个动物是一部小型的自动机器,专精于做不多几种工作,做得又特别好。不过蚁狮虽然现在不用智力去捕蚁,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断定在以前多少万年里,蚁狮逐渐完成这些天生技巧时,也用不着心来帮助的。
1883年,法国昆虫学家阿曼斯(Amans)很早就提出蜻蛉(Dragon-flies)可以供人参照仿造电力飞机。后来法国首先制成的单叶飞机中有一种就叫“豆娘”(Demoiselle),也借用一种蜻蛉的名称。我们看见大蜻蛉掠水而飞,就不禁想到飞机。1917年,剑桥出版提尔亚德(TilIyard)著《蜻蛉生物学》(Biology of Dragon-flies)一书,他说:“我们研究角形的和圆形的后翼对于飞行上的各种效应,再研究蜻蛉翅上各部分所暗示的撑柱和横条的安置法,非常有希望改良我们的飞机形式。也许还能解决翱翔(Hovering)的最简易办法,比一切现在有的方法都省事些。”从1917年后,果然接二连三有人改良了许多地方。但是我们知道蜻蛉鼓翅拍击空气快到几乎难以置信,而飞机的翼并不拍击空气。
我们看见蜻蛉掠池面而过,或顺水面往来而飞,或环绕它们诞生的湖沼旁的湿地而飞,就想起丁尼生(Tennyson)的诗句:“一道活的闪光!”它们的翅薄如细纱永不折收起来,眼大而突出,身披金属光泽的甲,丁尼生所谓“灿烂的青玉般的钢甲”(Brightplates of sappphire mail)。身体后段又细又长,飞起来快得令人眼花缭乱,而且还飞得特别稳。飞绕人旁时,忽隐忽现,让人无从捉摸。因为这种种特点,它们特别引人注目,也特别赏心悦目。不过它们的俗名之一叫“鬼针”(Devilps darning needles)却不怎么为人欢迎;它们又有一个俗名叫“刺马虫”(Horse-stingers),其实它们并不刺别的动物。若从人类一方面看来,蜻蛉差不多只有益没有害,因为它们剿捕蝇蚊和别的昆虫。有时捉得一只,它嘴里塞满了蚊,简直闭不上嘴。“至少有一百只,全挤压成一黑团。”有人提议养些蜻蛉,来捕食园庭里池沼里的蚊。蜻蛉幼虫和成虫都爱吃蚊,这样可以防止蚊患。布里斯班(Brisbane)植物园里已养熟一种鲜红色的蜻蛉,给园中优美的环境增色不少。
蜻蛉的飞翔一定极近尽善尽美的境地。有时节节突进,像闪电般分段而来;有时按匀均的速度掠近水面;有时再三屈折,而绕升到高空;有时只随便飘飏“在多露的农田和牧场之上”。许多飞行肌肉和翼基之间相连得非常奇特,飞行速度可高达每小时60里。两对翼振动起来,各自为政,却能互相协调。蜻蛉能退飞一小段距离,像黄蜂。蜻蛉不常远离自己的常住地点,但有些善迁的蜻蛉竟会飞到几百里外。有一种澳洲蜻蛉叫Hemicodulia tau,曾会飞越过200里宽的海峡,而到塔斯马尼亚(Tasmania)岛上。近来已占据该岛作繁殖之地了。因为它们的飞行技术非常完美,所以养成随飞随捕食的习惯。还有它们的头非常爱动,眼力极强,也都能相助,这两点让我们想起了鸟。至于嗅觉,好像几乎没有,听觉大约改由平衡觉代替。味和触两觉也像许多别的昆虫那样。独有视觉,大约算无脊椎动物中最敏锐的了。每只复眼里所含小眼,水晶体其他眼原子,多到10000~28000个。蜻蛉能看见10~20码以外的东西,别的昆虫只到2码远。“试捉只蜻蛉在手里,看它的眼发出何等美丽的光。常带半金属状的缘或蓝色,有时红、褐或灰,这是由于眼内反射出来的光而成,叫作内光(lnternal light)。”
蜻蛉的脑非常发达,并且还聪明得够用。一只大蜻蛉偶尔掉了头,还能扇翼,甚至用腿爬上帷幔,这样两三天之久。这是因为腹下神经索的神经中心(或神经结)有特别独立能力并不与智力问题相干。也像如果大蜻蛉最后几节身体剪下来,放在头前,它会吃得好像津津有味,同样和智力不相干。如果想说蜻蛉知道自己在吃什么,这便是大大地看错了它们了!
讲到身上的色彩,蜻蛉堪称昆虫中的魁首。不过如果拿翅上色彩来论,它们要输给蝴蝶。蜻蛉的皮和外皮里积存许多色质小颗粒,各色俱备。有时色质渗到外表上,像熟果上的霜那样,这是蜻蛉即将长成时的现象。干涉色(Interference coloration),像肥皂泡上所见,在蜻蛉身上极普通,再和色质色杂在一起,常成异常绚丽的结果,绿、蓝、堇、紫、红、橙、黄和其他色彩都丰满,好像暗示说蜻蛉用不着拍自己广告。有些幼虫显然能慢慢变色,和环境协调。
英国人叫“飞龙”(Dragon-flies),别处人有的叫“少女”(Demoiselle),有的叫“水仙”(Wasset-jungfer)等,按照各处人的见地而别,这些都是因为蜻蛉绚丽婀娜而起的。不过除蜻蜒亚科(Erhinor)外,雌的不交配不产卵时,极难得飞掠水面。所谓的“少女”反而多是雄的,雌的躲在草丛里。它们求偶时,雄的在中意的雌的面前空中飞舞,炫出它们的几种优长。有一种蜻蛉,雄的摆动一对白带,来引雌的注意。两性未契合前,会先举行一种雏形双人舞。
它们也能产卵在鸢尾属(Iris)、苇上,或在杞柳(Osiers)的茎上剜出的小孔里,或在湿地石上苔根里,或在水中沉没的枝上,缠成一条条坚致胶性的绳。但大多数的雌蜻蛉飞掠静水或流水上,频频点水。同时就从身体的后梢放出一团一团的卵,卵里外有胶质。胶质溶解在水里,卵就分散到河底或池底上。从卵壳里钻出一个先期幼虫(Pronymph),头几秒或几分钟,长得极快。后来脱了外皮,变成一个屈折扭动自由游泳的幼虫。已经带好随身设备,可以出来谋食了。幼虫住在水中约一年,但有时长达五年。幼虫异常贪食,从原生动物以上的小动物,无所不吃,甚至连蝌蚪都要侵犯。提尔亚德曾经饿一只幼虫一周之久,然后给它蚊的幼虫吃,10分钟内,它竟然吃了60只。过后再拿东西引诱它,却诱不动了。蜻蛉幼虫吃同类的肉,有时偷偷捕食很近的同族,必须得到才能甘心。
幼虫有个最值得注意的特征,就是有个能伸出的捕食用的“面具”(Mark),因为遮掩别的口器,甚至全脸而得名。这假面含有第三对口器(唇Labium),固着在一段有节的空梗的一端上。若有食物到近处,幼虫突然射出这假面,上面两只利钩自行钩牢那食物。等被捕的动物挣扎得不大厉害了,幼虫收回假面,仍旧停放它在口旁,就用第一对口器(上颚Mandibles)来咀嚼。
水栖幼虫的呼吸作用也很有趣。水由食管末端流出流进,这食管末端常带一个很好看的“鳃篮”(Brnnchial basket)。水喷出时,幼虫被推向前。故呼吸和移行两种动作相辅发生。许多幼虫生有线状的或板状的气管鳃(Tracheal gills),像蜉蝣(May-flies)那样。水里的空气经由分枝的气管或空气管,达到全身每一隅每一隙,这些气管为一切昆虫所共有的特征。不过这些管的气孔(Stigmata)在长成的蜻蛉身上张开得很宽,而在幼虫身上却闭合或只微张,假使幼虫的气管孔大张,幼虫便要溺死。
在这长时间的幼虫生活期中发生许多变化。眼里的小眼加多;单眼发生;触须的节数加多;翅也初现;胸部随长随变。每过些时候,全身脱去外皮一层,共脱11~15次。丁尼生说“有个内冲动裂阴它的老躯壳的蒙巾。”其实它不只脱落身体外皮,还放弃空气管的衬里,和食道最前最后两段的衬里。
体内起了很长久的变化,向着成年蜻蛉的构造而去,然后有大变态发生。幼虫丧失精神和食欲,改换色彩,现出紧张肿胀。显然感觉得不舒服,它爬出水外,牢牢地附着在一茎苇或别的支持物上,驼起背来,让外皮顺着脊部中线裂开,探出头和胸在外,得以自由。再拔出腿和翅来,倒挂向下,而肢就变硬。自己摇摆,仍旧向上跳跃,再附着在支持物上,抽尾出壳外。又鼓血进陷瘪的囊状翅里,使翅展开。翅里有了血就呈现美丽的晕光,等几小时或几天后,翅干了,才褪去。累氏当1740年左右,将这变态的过程描写得非常详细。这变态发生时总在清晨或邻近清晨。
蜻蛉的世系一定长得很完美。在上石炭世(Upper carboniferous epoch)里已有许多很完美的代表,包括极壮丽的Megancura monyi,展翅约有27英寸宽,远超现存任何大昆虫。这个远古时代当然离蜻蛉历史的起源还很远。可是蜻蛉所隶属的一目从那时占据一个奇特孤立的地位,并无亲近的族类。蜻蛉飞翔力极弱,眼力极敏锐,能及远。吃肉成习。停下来时,不惹人和动物注目。还有别的特性,蜻蛉有很强的生活力,并且能长久生活下去。
蜻蛉分400多属,约得2500种,散布在全球,足以证明它们的成功!不过它们也有天敌,翠鸟最善捕蜻蛉,蜘蛛也捕它们,蜥蜴和蛇突然咬住它们,澳洲大毛毡苔(Giant sundew)吃得更多。水棲幼虫还被它们的近亲吞吃。一种水栖甲虫叫榜娘(Dytiscus)的幼虫和鳟也吃它们。
英国产的小膜翅目昆虫有一种叫穗蜻蛉(Polynema natans),能在水里鼓翅而游,并在睡莲叶上蜻蛉所置的卵里,产它自己的卵。它的幼虫从蜻蛉卵孵出,几天内把蜻蛉卵吃掉。提尔亚德的《蜻蛉生物学》对我们有帮助,他这书里说长成的蜻蛉最怕鳟。我们从这上窥出生命网的线索。自从英国人运英国产的鳟到塔斯马尼亚去移殖后,竟导致岛上蜻蛉科减少到极少。提尔亚德在麦夸里河(Macquarie)里钓得一尾鳟鱼,重二磅,胃里还存着食而未化的蜻蛉头35个。但是蜻蛉一少,甲壳虫等有害动物又要加多。
夏天河里的石头上或草丛间,常常会见到许多扭曲的扁的小动物。三对腿,尾梢上有两三根细长毛。长条身体的后段有两排小板片,就是呼吸器即气管鳃,这些小动物中有些便是幼蜉蝣(May-flies)。不过我们看见它们,并不容易想起,在五月底六月初静水里成团而起的纤弱长成的昆虫,和它们有什么相干。它们又叫“一日虫”(Day-flies),即蜉蝣科(Ephemerides),因为生了翅后活得极短,甚至不满一天。据有人观察,它在空中只飞行一小时之久,就死了!不过这全指有翅的成虫而言。不要误认蜉蝣的一生只有这么短,许多在水里活两三年之久才长成,所以它们也不算特别短命的。
从这上面我们得到一个有用的生物学观念——各种动物在一生各时期里所占的时间长短,各不相同。有些幼年期很短,壮年期很长,而死期很促;有些壮年期很短,而衰老期很长。人类的境况也是如此。蜉蝣在水下过极长的幼年期,长成生了翅后,在空气中过极短的壮年期,便方生方死。
蜉蝣幼虫身体的许多方面都比较适应它们的生活条件。在所谓“腹部”的前七节里,有几节或全部的背上,有娇嫩的气管鳃,用来吸取水里的氧。尾端长丝也可帮助这种呼吸。总之,氧漏进内部气管,跟着气管分达周身各处。气管鳃有时被一层盖盖着,或由旁边的刚毛互相纠结,来作保护,不让细泥污塞。有些动得快的幼虫的身体带“流线”(Stream-line)形,也像鱼等许多水栖动物那样。幼虫有了这样的身材,游泳起来,少受阻力。或逆流而停时,也可减少水的擎引。许多种还有攫拿用的钩,长在腿上,准备把持在石上。而且身体的扁平程度和水流速度相当。只有极扁平的蜉蝣幼虫才能活在湍急的河流里。有一种叫Rithrogenia,住在急湍里。专做几乎不可能的事,像动物常常做的。它的气管腮是扁平并向旁伸展的,贴在石头上,呈卵形的大吸盘状,很像帽贝(Limpet)。某位大博物学家常说:我们随便戳穿有机的自然界的某个地方,便看见好像生命带有目的似的。换句话说:一切生物全是一捆捆的适合性,放在一起。不过适应程度自有高低,像山间奔湍里的蜉蝣幼虫的吸着办法,就是最好的例子。试看美洲有种普通的蜉蝣,叫六颔蜉蝣(Hexagenia),钻在河湖的底里。它的习性和前种怎样不同?它的前腿平展成铲状,颚伸向外,呈极大的獠牙状。它交互用这两件工具,一掘一铲,就开出隧道,好比一种水下的鼹鼠!
许多种昆虫的水栖幼虫专靠吃水里浮游的极细小生物来活,它们捕食方法各有巧妙。有些种昆虫的水栖幼虫有急振的扇子,搅动口旁的水,使水成为漩涡,从中吸取细微食物。有些蛴螬(Caddis-Worms)用丝制成精妙的小网,捞取小生物而食。“产婆蜉蝣”(Howdy mayfly)的幼虫游泳几乎有鱼那么快。它用中足和后足紧贴在石上,“伸出前足,展开成对的缘边的长毛,像个筐子,来接受水中送来的食物。”许多别的种类蜉蝣幼虫却很平常地吃石面上附着的微生植物。还有的攀缘水中植物的茎而上升,一边爬一边吃。它们大多数吃素,或吃从腐烂的植物和动物体上的碎屑。
幼虫住在水里几周、几月或几年,接二连三地脱皮(前面已讲过,算是为生长而纳的税)。然后经过一场大变化,浮到水面,从破裂的壳里很快地扭了出来,已经长好了翅就此飞去。卢波克爵士(Sir John Lubock)论述过这变态的迅疾:“壳从开始到分裂,不到10秒钟,长成的蜉蝣已飞去。”要是能凑巧寻得一只刚才离开水上漂浮着的幼虫壳而开始试飞的蜉蝣,将它放在衣袖上,仔细观察它,那时便可见它身外还有一层皮,它挣扎着要拆去这层皮,好像急不可待。等它抛弃这层灰色薄外皮,才算真正长成。昆虫学家叫这最后一次蜕皮前的静止作“垂成静止期”(Subimaginal quiescence)。小蜉蝣的垂成静止期短得只有几分钟,较大的会延长一两天之久。不论快慢,结局总是一样——揭开序幕,引出一个外表光泽,色彩美丽,姿态婀娜的有翅昆虫。它努力挣脱后,就伏在我们的袖子上发抖。它是种眼大脆弱的动物;它的前腿向前伸,前翅成扇状,向上举起;后翅不显露,尾梢带两三根长丝;有小触须,偶剩口器的残迹。它此刻已经不需吃东西了,而是要急着飞去舞动求偶了。
一大群蜉蝣常同时或差不多同时出水,就停在草丛上,准备经过最后一次的蜕皮。“它们多起来能压弯河旁的柳树。”有些老博物学家将末次所脱的皮称为“鬼壳”(Ghost)。蜉蝣到晚上就脱去“鬼壳”飞升到空中。为数极多,竟像一团活动的黑雾。动物界中的奇观没有比这样再奇的了!尼达姆(Needham)和劳埃德(Lloyd)两位教授合著的《内陆水栖生物》(The Life of Inland Waters,1916年)里讲:“长成的雄蜉蝣成群结队而飞,每种自有它的惯有的动作行为,雌蜉蝣飞起来迎接它们。”吃东西的日子已过了,现在轮到求爱的日子了。伊顿牧师(Rev. A. E. Eaton)写过一本专论蜉蝣的书。他描写几种较显著的蜉蝣的行为,特别是关于雄的。它们振动翅膀,时作时辍,就此上下跳动。“几乎直上直下。先拍打着翅,而急速上升。随后让自己轻轻落下,如此继续多少次,成一种舞蹈状的运动。”当一大群蜉蝣这样在平静的河流上飞起降落,无数的翅扇动着,同一阵云一样,真是美观。它们互相追逐搂抱,忽而又分散,就在飞行中相交媾。等有些蜉蝣触到水面,水面就起漪涟小涡,同时卵也产好了,看起来好像随便下的。等一夜过去它们也许跟着死了,因为它们传了种,自己就得死去。有一种在空中活一小时就死,许多种到傍晚就死。有些种如果日间能好好休息,也能活几天。不过无论如何,它们飞舞求偶后,结果总是一死。只要卵下到河里,沉到底下,蜉蝣的种族的将来就安全了。
我们切莫认为蜉蝣自己有它的独特的生命史布局。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小时候专吃东西的蜉蝣,和后来长成的蜉蝣,是截然不同的。毛毛虫和蝴蝶间,也是这样。不过蜉蝣在水里吃东西且生长的幼年期竟然长达几年之久。而在空中配偶产子的壮年期竟会缩短到几小时。这真是奇怪,至于传了种,立即死去,更是触目惊心。诗人歌德说:“自然从恋爱的杯里留两口酒,当作一生辛劳的公平报酬。”这真的是太确切了。
最后,让我们考察一下蜉蝣对于自然界有什么贡献?它们幼时会替它们所最倚赖为生的微生植物与爱吃幼蜉蝣的许多肉食水栖动物像鳟等,做双方的“中间人”。它们可作为淡水鱼的大宗食料,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有许多种幼蜉蝣的身体颇大,一年到头又都活着。
尼达姆和劳埃德二位教授给我们很多关于蜉蝣的知识。他们特举一种叫Calliboetis的为例:“这是一种很活泼的幼虫,依靠尾部和腮的急拍游来游去。它在岸边植物上乱爬,极善于躲避别的动物。它身上又带有保护色彩。它专吃许多种植物质,不论死活。所以只要在多杂草的池里,就不会饿死。不过池里的肉食动物能捉它的,都近来吃它。许多动物赶得上它,许多埋伏着捕捉它,都成为它的大敌。所以旧池塘里尽管差不多总有它,却总不会十分多。”假若这一种很受人注意的蜉蝣没有这么多的天敌,就太容易繁殖了,就会累及其他的生物了。蜉蝣的生命循环只占六周,每个雌蜉蝣足可产1000只卵。过了六周,1000只卵便巳孵成1000只有翅成虫,约500只雄,500只雌。每一只雌又可产1000只卵,就有50万只。全部属于原先一对蜉蝣的后裔。按理论讲,传至第五代,应该有1250亿个玄孙。但在事实上,一定没有这么多。因为天敌四下杀害它们。不过我们想到一个办法,试用人工开一座池,放很多食物在池里,然后灭除蜉蝣的天敌,来保护蜉蝣。就应该能养出极多幼蜉蝣。然后倒到河里去饲养有用的鱼。我们散布蜉蝣在水里,过了许多天,一定可以看见一些鳟,也可以算是它们所变成!
螳螂(Mantis)大概是最怪诞的昆虫。不但表露虔诚态度为可怪,它们还要在身旁和肢旁膨胀出来成为叶状部分。它们又拥有犀利多齿的钳,用来攫食。它们动起来偷偷摸摸的;吃起来非常残暴狼藉。雌螳螂见到什么东西就吃什么东西,不问能不能吃。法布尔描写它们很妙,不过我们不必重新举他所记的螳螂的凶残事迹,只要说一句螳螂自相残食就够了。欧洲产著名的祈祷螳螂(Praying mantis),尤其残忍,雌螳螂竟吞吃自己的配偶。
可是螳螂的外表非常和善。半竖半斜地站着,静悄悄地垂头敛臂。因为前腿太大,所以站起来作竖直状。并不知不觉地呈出恭敬祈祷的形状,俨然一个伪君子。有人叫螳螂为“预言家”(Sooth-sayers)。相传经常有迷路的小孩见螳螂慨然指示了他途径,然后才得以回家!其实螳螂长期在那里伺候食物,等到对准了可食的昆虫,就伸开长臂。将一个有齿的部分合在另一个有齿的部分上,这件工具像剪高枝用的一种器具。就是一片利刃,一端贯在枢上,接在长竿的一端,用绳一牵,就可剪断树枝。螳螂举起它有齿的腿到口旁,用上颚咬下一块食物再放开腿去,看看那食物,才咬第二口。很像小学生吃苹果,吃一口看一看,看它逐渐缩小。
但是螳螂常常吃到一半便不吃了,又去捕别的东西。也像较高等的肉食动物如白鼬(Stoats)等,吃东西极浪费,不吃也要咬死。大约它们都是由于看见食物就起杀心,不能自遏。我们也许早就该说螳螂隶于直翅目(Orthoptera),和蟑螂、蟋蟀等同目,却变成专门肉食者。至于叶形虫(Leafinsects)和杖枝虫(Walking-stick insects),虽和螳螂相近,却绝对吃素。
多数螳螂运动得很慢,并不善于飞翔,所以为生存起见,就不得不和环境取同一形态色彩。试看那些住在叶堆或地衣或花朵里的螳螂,就显然可知。那些住在沙漠地方的,披上褐色袍,一样能遮掩它们,不大显露。普通螳螂分绿、褐两种。意大利博物学家查斯诺拉(Cesnola)经过严密地观察,得以证实保护色的效用。他用丝线系20只绿螳螂在绿草里,又系20只褐螳螂在枯草里。17天后,40只螳螂全都活着,未曾被天敌窥破。他又系25只绿螳螂在褐色枯草里,11天后完全死光。再系45只褐螳螂在绿草上,17天后只剩10只。大多数被鸟啄死,有几只绿的竟被蚁吃了。这个实验极为可靠,所以在砂地,当然要褐色种才能胜利;而在绿叶丛中,也非绿色种不行。
祈祷螳螂不产于英国,但可在多阳光的地方养活。欧洲大陆上自勒阿弗尔(Havre,法国北部)以南都有,好像是地中海区的原种,从三叠纪起就有的。渐向北侵,沿罗纳河(Rhone)等流域而进瑞士。马蒂尼(Martigny)临近瓦莱士(Valais)地方,与比利时普罗芬(Proven)等地都各有好多。它喜欢干燥阳光充足的地方。除法、瑞两国外,德、奥、意、俄以及北非一直东到中国全有。
南美洲有一种大螳螂,据有人看见,竟能捉小鸟。那人是个实验昆虫学家,正当虫鸟相争时,他便坐收渔人之利。欧洲螳螂只吃昆虫,幼时它吃蚜虫等小动物。过后就觊觑较大的,像青蝇(Blue bottles)和蝴蝶等,据说它永不碰触。从生下来会吃起,它们就自吃同族。
祈祷螳螂一生分三期。第一期是胚胎期,在卵里。卵藏在树枝或石上附着的卵筐(Egg-basket)里。在瑞士,这一期从秋季九月到十一月起,到第二年春天五月止;若移卵筐进暖室,到二月已有幼虫孵出。第二期是幼虫期,从孵化时起,到八月止。幼虫体外暂时披有一层鞘,鞘外生刺。靠刺就能从卵筐的分间里扭身而出。我们设想它们蒙在囊里,连头在内,而带着囊跑。它们一缩一伸,挤向卵筐的间架上。所有的刺(Spinosties)全指向后,这样它们就跑出来了。有些热带螳螂的幼虫身后末端有两条小附尾(Cerci),上面生两条丝。幼虫一出卵,就靠这些丝倒悬空中。
它们一挂可以挂好几个小时,或好几天,直到蜕了第一次皮。第三期是长成期,或成虫期。欧洲种的第三期从八月中起,到深秋止。八月份就是幼虫末次蜕壳时,雄螳螂长成后,可活一个月,雌的三四个月。
所谓卵筐又叫卵囊(Ootheca),是件很奇特的构造物,是用来保护卵和胚过冬用的。英国博物馆里藏了一个标本,约长1.5寸,色灰黄。向外的一面凸出,里面陷落成槽,以便附着在枝上。雌螳螂分泌沫状物来构成它,沫状物性近蚕的丝质,干了就坚韧,极富抵抗力。法布尔描写雌螳螂造卵囊时所经的繁复过程,比尼翁(Bugnion)后来又补了些笔。重要的事实是造成内部隔间,每间容一个卵,和加筑外绕的原带或厚墙,来包围这些卵。这一厚层就像凝厚的打过的蛋白沫。
比尼翁教授观察到:一只螳螂幼虫一开始躁动不安,大约20分钟后,就脱离旧躯壳而出。它出来时,还带一层鞘,鞘外附着突起的粗粒,指向后。这在扭动时很有用。不过一瞬间这鞘破裂了,小动物探出头来,并伸出半身在卵囊外了。这鞘近头处有个带黄色的、有阻力的、圆锥形的冠。螳螂引身而出时,这冠大有减少摩擦的作用。身后有两条丝,紧缚这鞘在原隔间的壁上。这丝长大约半寸,等螳螂升高到卵囊面,这两条丝就帮着释放新生的幼虫离开它的鞘。祈祷螳螂的幼虫好像不悬在空中,却立刻就在卵囊面上爬来爬去。虽然没有蜘蛛那种荡绳的技巧,但它们的种种适应性也够多的了。自然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
常见的蟑螂(Cockroaches)可以代表住在孔窍里的害羞动物。所谓害羞动物或躲在人造建筑物之下,或在自然的覆蔽之下。它们过的是隐居生活,受了刺激就马上躲藏起来。有些蟑螂总被人称为黑甲虫,其实它们虽带油光像被漆过似的,却且不很黑,而且它们的确不是甲虫。它们属直翅目,和蝗虫、蟋蟀、杖枝虫、叶形虫等同目,和鞘翅目大不相同。
普通的东方蟑螂学名叫Blatta orientalis,确实是深褐色。林奈替它题名时,说是Ferrugineofusca,就是铁锈般的褐色。英国本来没有,据说是16世纪通商时带进去的。至于从哪里带来,却不得而知。不过在克里米亚(Crimea)半岛石下和枯叶下,曾发现标本,使我们怀疑俄国南部是它的老家,现在世界各处都有了。它一定是从较暖的地方迁入英国无疑。因为再到更北的国内去,就非寄居人家里不行了。普通蟑螂有个近亲,叫作日耳曼蟑螂(German cockroach),学名Blattela germanica,色暗赭,或老黄。这又是一种外来而归化了的动物。在欧洲和亚洲的较中央和较北的部分,原有野生的。好谈政治的人也许爱听:这种贪食凶残又好舒适的动物,在俄国绰号叫“普鲁士人”,而在普鲁士又绰号叫“俄罗斯人”。这也不过一种譬喻而己。
英国人有了这两种“黑甲虫”已经够讨厌,可是英国不幸还有别的。像大型美洲蟑螂,就是蜚蠊(Periplaeta americana),在一些商埠经常见到。又有澳洲蟑螂,学名叫Periplaneta australasioe(澳洲蜚蠊),极善于毁物。大约由亚洲东南部或非洲中部传到英国的。这些品种里带的某某国某某地方等字样并不一定准。有些蟑螂原在各国露天而居,很贫穷的。一旦附上商船,跟到别的国家,竟然很快散布开来,成了温暖和有荫庇的地方的住户了。这点非常有科学上的价值。从这例子上可以看出人力影响到动物生活如何厉害。讲到英国,自从冰河期以后,动物种数虽然没有减少;但是得了兔和鼠,又失了驯鹿和溪狸,得了蟑螂和臭虫,又失了狼和壮美的爱尔兰麇(Elk)。在量上不损失,可是在质上大损失,算起来真是可惜。
卢卡斯(Lucas)讲到英国直翅目昆虫时说,凡是昆虫有两个本国名字的,一定是常见种。我们既说“黑甲虫”是个谬误名称,就该想到到英语Cockroach一名。据说这是西班牙语“Cucaracha”讹传而来的,大概本来指某种甲虫(Bug 西班牙语为Cuco)。如果真的话,那么我们要对另一名专门研究直翅目昆虫的名家谢尔福德(Shelford)表示同情。因为他说美国人硬割除Cockroach 字内前一有效缀音,单称蟑螂为Roach,占据了欧洲一种淡水鱼的名称,实在太不应该。
普通蟑螳和日耳曼蟑螂——不必讲别种——本来都不是英国土著,何以能活得这么成功?英国本来有的三种蟑螂(学名叫Ectobius属)住在户外,竟不如它们活得滋润,甚至几乎没有人提起。外来物种同化后之所以能生活得很好,有许多原因。它们夜出活动,跑得快,身体扁得多,容易钻进狭缝。等到住到人家里,更不怕自然的天敌了。还有食物范围很广,这性质也大有生存价值。1921年,出版了弗雷德里克·莱因(Frederiek Laing)著的《蟑螂》,由英国博物馆刊行小册。里头说:“它们不论碰着可吃不可吃的东西,一点也不放过。连墙上糊的纸、刷的粉、书籍、靴鞋、毛发等,对它们来讲都相当美味。”它们还极嗜好啤酒。迈阿尔(Miall)和丹尼(Denny)两位教授写了一本很有名的书,是专讲蟑螂的。他们说:“它们也要吃瓜,可是吃了肠胃受不了”,甚至试尝墨水和靴墨,吞吃自己蜕下的皮,自己的空卵衣(Egg-capsules),和同类的死尸!只要未曾长足以前,还有一样大便宜,就是偶尔长触须或瘦长腿断了,还能重生——只要还剩一小段桩或根,做新触须或新腿的起点就行。
在性别比例上,普通蟑螂雌多于雄约三倍,雌的有残余的翅。夏天它们交配,产卵时,每次约16枚,产在一个暗褐色的卵囊里。等幼者准备出来时,卵囊就裂开。库克莱因察得,大多数例里,16枚卵里只有10~11枚孵得出。幼蟑螂不该叫幼虫,因为已和父母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小些。初生出来,它们很娇弱,它们的色彩很淡,它们长得很慢,要五年才能长成。通常每年蜕皮一次。我们要谋科学的观察起见,用人工供给些制约。天生的动物到了这些制约下,恐怕就活动得没有在自然状况下时那样快。我们也并不愿意它们活动得更快。莱因注意到三只雌蟑螂,从四月关到九月,产了25个卵囊。“如果每一雌蟑螂平均产8个卵囊,每个卵囊平均产出10只幼虫,一只雌蟑螂便产80个子女。这就怪不得厨房里蟑螂那么多了。”
日耳曼蟑螂只有普通蟑螂一半大,色暗黄或浅褐,雌的也和雄的一样有翅,并且比雄的多得多。每一卵囊平均装40个卵,由母蟑螂带着卵胞走,直到2~4周后,幼者将要孵出为止。也像普通种,卵囊破裂,幼蟑螂钻出头来。不过母蟑螂仍旧关心,并帮助它们脱出。这点和普通种不同。初孵出的日耳曼蟑螂形如圆柱,色白,马上就能跑;不久就变扁,色也转深。长得很快,约过五个月后,就长成了。每月蜕皮一次,每蜕皮一次,色变白一次。
“黑甲虫”不见得有什么怪诞,不过因为它们身上的蜡腺和唾液发出恶劣的臭味让人讨厌。我们用“味”字,因为蟑螂吃暴露在外的食物,食物便不能再吃。但是没有成见的人绝不会嫌它们难看。我们在英国进口的香蕉上见过一只绿蟑螂,简直很美观。日耳曼蟑螂还微微显露出爱子的心。据谢尔福德(Shelford)说,他看见过另外一种,带着初生的幼子跑来跑去。
蟑螂太贪吃。常染污人类的食物,又带恶臭,所以人类非常厌恶它们。莱因在他的佳作里说:“人家里有了蟑螂,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住的人心理上,认为房屋不干净,住在里头不舒服。”他教人用笼来诱捕它们,用氮化钠和除虫菊粉的混合物,来杀死它们。但是我们又可以从一个较广的观察点上着想,须要自己怪自己太随便丢食物或其他碎屑,又让房屋器具各处多生不需要的缝隙。蟑螂善于盘据幽邃地方而繁殖,就像鼠一样。我们虽然还不能证实蟑螂传播何种病菌来害人,可是莱因说普通蟑螂做一种病源杆菌的第二寄主,而这杆菌进了鼠的身体,可以让鼠生癌。
除了说蟑螂捕食臭虫有功外,固然没有什么可称赞的。可是谈到蟑螂,我们有理由祝贺我们自己,就是蟑螂的极盛时代已经过去了。它们由来已久,当煤系构成时,它们正是极盛的时候。1920年,英国蕾氏学会(Ray Socicty)刊行英国直翅目昆虫专记。卢卡斯说:“自从古生代(Paloeozoic)以后,蟑螂好像大大减少,体形也缩小了些。现在所存在的算一个濒临灭绝的种族的余孽。勤慎的主妇们听了这话,各自去图安慰罢了。无论如何,她们知道石炭纪已过,总要快活的。因为她们不用再费尽心力,去攻击远古时热湿气候中那样繁多的大队蟑螂了。”
我们拿蠼螋(Earwigs)来代表老式的陆栖昆虫。蠼螋并不受人们欢迎,那是由于大部分人类缺乏知识,从而产生的偏见。其实蠼螋既整洁,又机敏。它们的世系很久远,并且也有些很可取的地方。世俗误认蠼螋会爬进睡眠人的耳朵,直钻到脑,长得鹅蛋大,就成不治之症。这种说法简直荒诞,却散播到广泛,因为法国人叫蠼螋作“穿耳虫”(Perce-oreille),德国人叫它作“耳虫”(Ohrwurm),这都由于蠼螋喜欢紧贴到暗角的缘故。大多蠼螋躲避白天,会在黄昏和晚间出来活动。有时我们掰开一株毒堇(Hemlock)的空干,就发现一大群。它们从缝里钻进去,享受黑暗中的幽福,不至被雨水濡湿,所以我们就有方法来捕它们,只需拣些老茎,抽出心材,封闭一端。这比用花盆装些干草,倒盖在天竺牡丹(Dahlia)等花的支柱上,好些、干净些。蠼螋又爱住在朽树桩里,浮置的平石片下和蚯蚓窟内。
常言道,蠼螋是花园的大害,经常会乱咬菊花、天竺牡丹、草夹竹桃(Phloxes)等花瓣,所以园丁也恨它们。常人又说,它们还吞吃蛇麻等的苞,并损坏果实。许多蠼螋诚然爱吃甜食,不过我们敢替它们辩护,说它们并不像常言所说的那样为害。我们相信异端,许多时候它们在植物身上搜寻,要找软体害虫,像总翅目昆虫(Thrips)和蚜虫等来吃。普通蠼螋(学名Forhcula auricularia)吃草和苜蓿的嫩苗,并侵犯天竺牡丹和蔷薇等花。不过就是这种蠼螋长足后,也还是爱吃昆虫。大多数蠼螋不爱水,但有一种住在海滨,以吞吃活动物和死动物而著称。它擅长捉沙上昆虫,见了死蟹或死鱼,会把它一扫而空。我们不是说蠼螋不为害,我们只是说它们有时吃肉,有时吃杂物。
蠼螋属于革翅亚目(Dermaptera),和直翅目里蟑螂、蟋蟀等相差不很远。它们的前翅即翅罩短而像革质,许多种蠼螋除了这些翅外,还有较大的膜翅,好好地折藏在前述的翅下。这些膜翅才能供飞翔,膜翅折得整齐如扇状,收在翅罩下,一点也不多占地方。普通蠼螋的这些翅发达得很,而且容易看见。蠼螋是英国最多的昆虫的一种,却很少人看见过它飞。在大多数例子里,这些折好的翅或竟从未展开过。有许多种蠼螋完全失掉翅,就回到昆虫老祖宗那样的纯粹陆栖生活,也像有些像甲虫一般。
许多蠼螋在表面上很像几种甲虫,或隐翅虫科(Staphylinids),但实在并不相关。这一点很有趣。两方面都有长身体,暴露的腹部,短腿,缩得很小的翅罩,都行动迅捷,怕光,好拾零碎废物吃。不过有一桩明显的差别。蠼螋的身体末端有钳,它们的功用有些费解。雄蠼螋的钳多半较大、较强、较弯曲,几种相近似的雄蠼螋的钳常各有特征,至于雌蠼螋的钳并无区别,有时同一种雄蠼螋的钳竟分两式(二形性Dimorphism),而钳上的两片刀有时也偶尔不相同。钳的功用不一:当兵器用,帮助交尾,帮助收翅和展翅。海滨产的蠼螋的钳能从人指上割出血来。它们是用来捉小动物的,捉的时候,蠼螋的身体向旁侧放,成一个奇怪的扭曲形状。
蠼螋会将卵产在地面上,或近地面处,成团状。一个夏天可以生产几次。母虫守候在卵堆旁,并继续照料已孵出的幼虫。幼者和长成的蠼螋一样,只是小些,没有翅膀。如果扰动它们,它们会跑近母亲身旁。各家观察母蠼螋护子的热忱程度不同,所得结论也有些不一。大概由于各家观察各种,最好再观察再定。老昆虫学家基尔(Do Geer)说得很确切:“六月初,我在石头下发现一个雌蠼螋,和幼者在一起。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砂匣里。匣里有一点新鲜泥土,幼蠼螋都跑到母体下,和钻到母腿下,母虫却静待它们来躲。它保护它的幼者,也像雌鸡羽蔽雏鸡那样,幼蠼螋有了保护,就伏在那里,几小时不出来。还有一次,我发现一堆卵。有个雌蠼螋伏在卵堆上,看护周至,丝毫不动。我放蠼螋和卵在盛了一半新鲜泥土的沙匣里。把卵四下分散。但是雌蠼螋一下工夫就用口来搬卵,过了几天它竟已搬运全数的卵重到土面上,安放得像从前一样,并且坐在卵上,好像覆蔽它们,动也不动”。许多人所谓的“可怕可憎的蠼螋”竟还有如此可爱之处!
衣鱼(Silver-flsh)这个怪名称是指若干种无翅小昆虫,为家庭和货栈里所常见的。有人要问为什么放着那些愉快的大动物不讲,而注意到这些藐小的昆虫身上?我们回答说是因要每样都得举例,所以细大不捐。衣鱼自有衣鱼的趣点,且胜过大象所有的。可是同时我们凭良心说,也不能说衣鱼对于人类有什么好处!
衣鱼是动物界里不重要的细目之一,是旧式的无翅昆虫,长到0.5英寸长,就算很大。它们常在厨房里乱跑。曾有一家厨房里,灶旁聚了一大堆,它们是远古留下的古董。
达尔文爵士(Sir Francis Darwin)写过一些饶有趣味的回忆录。他说他年幼时不信上帝,所以在教堂礼拜时,非常不耐烦,有时便异想天开,撕下他所穿的星期礼靴旁的宽紧带里的线,一条一条绷成小琴弦,偷偷地在圣地上轻弹,既高兴又害怕,不亦乐乎。他长大后不但成为有名的植物学教授,并且成为奇异的乐器的考据家。我们离开本题太远了。他说他还有一种消遣法,就是看祈祷书里或粗呢垫下爬来爬去的衣鱼。他说这样消遣,要比偷弹琴弦更值得原谅。我们也承认,我们曾经作这样的消遣,衣鱼实在有奇趣,我们相信衣鱼找旧书脊缝里所涂的浆糊的干屑来吃,可见它们吃一点东西,就能过很久,它们极爱吃碎糖屑,这也不是教堂里所绝无的。达尔文爵士讲到衣鱼,曾用一个很适当的比方,他说:“我五十年来不曾见到衣鱼了。我若相信衣鱼们像小鳁,驾着看不见的小轮来来去去,也许就错了。”其实这是对的。衣鱼的银色是由于细鳞上极细的线条使光曲折而成。普通衣鱼(Lepisma saccharina)和几种近亲的鳞可以用做测验物,来决定显微镜的优劣。衣鱼的鳞具有特别的美,可惜肉眼看不出,尝试放在显微镜下来观察,则能看见图案极细致。这些鳞各与各种不同,所以极便用于区别其他种的依据。凡是原始无翅昆虫一种有一种的鳞交,专家看见一片鳞,往往就能断定它属于什么昆虫。对于衣鱼也何独不然!
埃夫伯里勋爵(Lord Avebury)还是卢波克爵士(Sir John Lubbock)时,就最爱研究这些小动物。他替蕾氏学会刊行大专册,拿它们做详细分类。不像他平素所好在习惯、感觉、本能和智力等上所作的工作。他的贡献之一就是指明衣鱼分两目:一叫鬃尾目(Bristle-tails),即缨尾目(Thysanura),在黑暗干燥地方来往疾驰;一叫弹尾目(Spring-talis),即跳虫目(Collem-bola),喜好栖湿地。这目大多数不但能跑,还有一种奇特器官,用来把自己弹纵到空中。
有种小盲目鬃尾目虫叫长跳虫(Campodea),身体极脆弱,以致拿驼毛刷去拾它起来,都要破断。可是从地中海滨到庇里尼斯山(Pyrenees)顶,到处都有,欧洲、北美和印度也都有。又有一种叫石蚋(Machilis),鳞极美观,这种常在干堤上的石上跑,它有种近亲,在海岸石堆里过活。本篇开头所讲的那个衣鱼也是鬃尾目之一。这一目是众多的、广布的、适应的、由来已久的侏儒动物。一个人研究它们,产生兴趣后,便觉得它们极其引人入胜。
卢波克爵士称弹尾目(Spring tail)为Collembola。它们极善跳。比上述的暴躁得多了。从身末生出一条弹簧,弯折向前,正当腹下,前端有个机件扣住它,等这机件被拉向前,弹簧脱出,击在腹下的地面或它物上,把虫弹到空中。埃夫伯里勋爵曾证明有强健肌肉把弹簧扳向前,另有肌肉牵动这扣机,他把这种猛烈弹纵比作弓弦引满后弹回的力。不过这还未能把其中妙趣完全描述清楚。所谓扣机并不像很适合于做这种工作的,而且它有时竟不存在,所以我们应该重新研究这点。许多弹尾目另有一样构造物,和移行有关,是个小管,从身体中部腹下伸出,管里还藏一对纤管,可以听命外伸。纤管端上带腺,腺里泌出小胶滴,黏在垂直面上,使得虫容易停留在那里。卢波克爵士试着在桌上翻转一个弹尾虫,再拿玻璃片去碰它的足,它就伸出那两个带胶的触须状的纤管,而黏附自己在片上。
树林荫蔽的池里,有时有一群弹尾目昆虫浮着,这些是水跳虫(Podura aquatica)。它们的色彩和形状都极像浮着的铁屑。这一科还有别的,叫雪蚤(Snow-fleas)或冰川蚤(Glacior-fieas),常结大队在冰雪上旅行。大约是在那里搬家,从泥里的冬居,迁到池水中,准备度过夏天。据说构造大略相同的动物,越小的越不怕冷和热。不论如何,弹尾虫除了怕旱、怕阳光外,差不多什么都不怕。1912年,发洛特(M. Vallot)在夏蒙尼(Chamonix)冰海(Mer de glace)里冰上融成的小水洼里,看见一大群罕见的弹尾目昆虫,它们的学名叫Desoria nivalis。它们浮在一片20公尺宽2000公尺长的冰川上,数量足有4千万之多。
还有一种学名叫Anurida maritima,住在英国海滨水面上,它们也是成群结队,并对环境也有适应性。潮涨时,它们躲在石缝里,虽然浸了很久,也不要紧,它们几乎不会沾濡。因为当它们在水外时,全身细毛丛里藏了些空气,等它们进水,这空气能把水隔开很久。弹尾目和鬃尾目都靠自然赏赐碎屑给它们吃,由它们看来,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知道它们好吃植物碎屑,可惜我们了解的还不很多,它们没有多少“习惯’,不过我们也不要太把它们看做小鳁,驾着看不见的轮,四出找寻别的动物所找不着的碎屑来吃。它们自有它们的较细腻的行为。卢波克讲到一种圆跳虫(Smyn-thurus luteus),英国草地上常见的。他说:“雄圆跳虫极爱雌圆跳虫,并用触须环抱它们,异常亲昵。”可见自然界到处都充满着“食”与“色”!
博物学家为什么要如此注意这些无翅的狡黠的小动物?第一,因为它们美观。虽然不是明显地美观,而是奇特地美观,它们有自己的个性,与众不同。还有就是因我们了解它们还不深。第二,因为它们是原始旧式的动物,连一点翅的痕迹都没有,而生着古式的口器,腹上生肢,是别的应得名的长成昆虫所没有的,并且也没有经过一点变化,和别的昆虫大不相同,它们是远古的遗留者。第三,因为它们虽缺乏竞争的利器,而竟能活到今天,不但还活着,并且极成功。这完全得力于它们形体小,昼伏夜行,趋暗避明,进退迅捷,不嫌碎食,所以能求得生存机会。这叫做狡黠者的成功,是演化中一个现象,颇容易为人所忽略。
试着翻起路旁垃圾堆,或劈开霉烂树桩,常惊动一群奇特动物,其中就有百足虫(Hundred-footers),即蜈蚣(Centipedes)。蜈蚣多半单独行动,而一受扰,立刻逃窜。也有千足虫(Thousand-footers),即马陆(Millipedes),多成小群,动起来很从容。试着把手指按在蜈蚣身上,它就盘绕手指上,并会咬人。试着提起马陆,它便卷上来,成个圆盘,像钟表发条一样。
这些动物是极端善扭曲的动物,也许它们或许是蛇的雏形,因而受人憎恶。其实它们并不丑恶,动起来也不算不美。也许因为我们不喜欢同样的东西屡次重复,所以讨厌它们身上重复连接着许多同样的环节和脚,虽说百足千足等俗名言过其实,可是它们的环节可真够多,节节同样,数起来,一时也颇费力。这些环节上还各附节肢(Appendages)。也许因为蜈蚣有毒爪,有时伤人,让人疼痛,就使许多人憎恨它们。至于马陆,并无毒爪,但是人类既恨蜈蚣,自然而然也会恨马陆。英国产普通蜈蚣有时长1.5英寸,学名叫石蜈蚣(Lithobius),也有马陆,略小些,学名叫“Julus”。在热带地方,两样都会长到8英寸多,大蜈蚣外貌颇凶横,很怕人。
我们在安闲的时候观察蜈蚣和马陆,我们起初的印象是它们行动的便捷。蜈蚣走得极快,总像忙得不得开交,马陆要快走时,走得也不慢,它们都会凭空在地面掘洞。它们性喜狭道,扭曲它们的各环节,绕着方角而行,它们又像能倒行,尾在前面。我们所见是众腿齐撑地面,或地面下泥块上,每只节肢好比陆船的桨,多足虫像只地下的划船,普通马陆的腿小到路边上看不出,蜈蚣的腿替换着力。当一组向后撑地时,邻近别组就向前移,好踏定在前方地面,再来用力。这些都很容易验视,不过要说得详确,可就不容易。因为腿动得太快。连最著名的动物学家兰基斯特爵士(Sir Ray Lankester)都自认难以分析蜈蚣运腿的次序。我们听了,可以自慰。他最后说,假若蜈蚣要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它简直一步也走不动了。他引了几句诗,《蜈蚣的问题》:
一只蜈蚣本来很快乐,
忽然有一只蟾蜍戏问它;
“走起来哪只脚先,哪只脚后?”
于是它起了极大的疑惑,
一直倦到跌在沟中,
竟不知道怎样行走。
不过主要的事实是许多有节的腿充满了肌肉,当桨用,使蜈蚣向前划起来快得被人当作小火车,蜈蚣和马陆虽然都怕亮,都有多腿,都有多环节,都好钻地,我们细看仍可看出一些差别。蜈蚣的身体是从上向下扁平的,马陆的身体是圆柱形的;马陆每节生二对腿,蜈蚣每节生一对,马陆的每两个相邻环节活像已经联合为一;蜈蚣的触须较长,且分许多节,马陆的触须较短,且只分几节;蜈蚣的第一对腿变成毒爪,马陆没有毒爪,就是抓破人皮,也无害;至于口器更大不相同,雌蜈蚣产卵从身的后部,雌马陆的产卵孔在身的前部。
我们已经举出些差别,此外还有。从这里可以辟出有趣的新天地,而进一步观察动物界的一桩秘密。我们越多加研究蜈蚣和马陆(常总称多足动物Myriopods),看出的差别也越多。所谓秘密乃指两样动物分隶两目,并非近亲。它们的相似,学术上叫作趋同(Convergence)。有时两种或多种不相近的动物,因为对于相似的生活制约,都适应得相似,就呈现外表的相似。蜈蚣和马陆本来不是近亲,但双方相像得无可否认,这是因为两样动物都成了适于钻洞隙。海豚和鲛有些相似,都长得适于流水的形状,好供迅速游泳,可是前者是哺乳动物,后者是鱼。蜈蚣和马陆相隔当然不及兽和鱼那么远,但比褐雨燕(Swifts)和燕要远些。褐雨燕和燕分隶鸟纲里两个截乎不同的目里。
我们说过蜈蚣和马陆受扰时发出不同的行为,蜈蚣较激烈暴躁得多。你要是惹了它,它就横冲直撞,就来咬你,它是一个沉着勇猛的猎人。马陆比较昏迷些,它好装死,盘成一团而不动,只靠从身旁皮孔里放出一种恶臭的液体来报复。它的性很和平,专吃植物,常好群居。
现在讲到实际上,园丁有时滥杀蜈蚣和马陆,不分青红皂白,这是不对的。因为蜈蚣是肉食的,常捕吃许多害虫,而马陆是蔬食的,常为园圃之害。热的地方常有大马陆,不过没有大蜈蚣的可怕。总之,它们各行其是,并不相关。
我们还得谈谈多足动物的生活圈,怎样和高等两足动物的生活圈相关。大蜈蚣的第一对腿弄伤了人,就注射些毒进去,使皮肉肿痛,有时且使人头晕并头痛,可见这种毒对于神经系统一定会起作用。蜈蚣也像蠼螋,好钻进狭缝,身体的多方面受挤,这样特性也许驱使它们偶尔钻进人的鼻孔。有时我们不慎吃了蜈蚣和马陆下去,它们竟偶或能在食道里存活一段时间。
许多百万年前,蚯蚓的老祖宗发现了地底下的世界,于是得以享丰食,得以避危险,可谓到了黄金时代。不过它们不能长久独享,跟着就有蜈蚣也钻进地下,凶暴、残忍而又顽强,与蚯蚓为敌。直到今日,我们可在路旁看到蜈蚣攻击蚯蚓,用毒爪来捉住它,毒质有时麻醉了蚯蚓,蚯蚓僵卧不动了。但有时,蚯蚓会像痉挛般扭动,并且这环形动物会将蜈蚣抛开很远。
但蜈蚣仍回来再攻,有时射进第二次毒液,有时不射,更用大颚来咬蚯蚓。这些咬具只是利刃,而不含毒。它吃蚯蚓时,好像在嚼体壁,紧按它的口器在蚯蚓身上。有时它在蚯蚓身上一段地方咬上许多口,口口相近,把那段或那块咬下来,慢慢地吃。而蚯蚓的剩余部分仍然爬去,背着伤痛,也许危险地流着血,也许有蝇产卵在它的创口里,后一种情形比前者还要坏。不过有时蚯蚓创处会自愈,新尾生出来,补充了失掉的。
在生存竞争上,一种动物只要稍微再强一点,就许可以翻转全盘局势。像蜈蚣要是所含的毒再厉害些,就许可以更容易制服蚯蚓;蚯蚓要是有再强些的再生能力,就许可以遭更大的伤残而随即长起来。蜈蚣很伶俐,蚯蚓一进洞,它便跟进去,所以蜈蚣越伶俐越易于捕蚯蚓,但是蚯蚓虽一只足也没有,却有的是肌肉,而且感觉又非常灵敏,竟可以挡住或闪避蜈蚣的攻击。连蠕虫都会挺身而起,抛掷一只蜈蚣,或像蟒那样缠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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