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波意耳论元素
波意耳在《怀疑的化学家》中说,盐、硫磺、水银不能从黄金中提取出来。“我用升华法,不难把黄金碾成相当长的红色晶体;用许多其他办法也可以把黄金隐蔽起来,组成一些既与金子的本性极不相同而又彼此性质也大不相同的物体,但是这些物体以后都可以还原成它未成混合物前的、同一数量的、黄色的、固定的、有重量的、有延展性的黄金。”同样,对水银也是如此。所以“黄金和水银的颗粒,尽可以不是最小的物质粒子的初级结合体,而是明显的混合物体,它们能在几种极不相同的物体的组成中同时出现,而不丧失它们的本性或构造,它们的聚集也不由于与它们结合的组分或成分的分离出去而被破坏”。在硝酸铜中,铜也是被蒙蔽起来的,通过加热可以把硝酸赶出去,铜就可以沉淀出来。我们记得,范·海尔孟已经表示过这种想法。
波意耳把元素定义如下:
“我说的元素的意思和那些讲得最明白的化学家们说他们的要素的意思相同,是指某种原始的、简单的、一点也没有搀杂的物体。元素不能用任何其他物体造成,也不能彼此相互造成。元素是直接合成所谓完全混合物的成分,也是完全混合物最终分解成的要素。”所谓“完全混合物”,他是指与机械混合物不同的化合物。“元素及要素”的意思是指“那些原始的和简单的物体,混合的物体由它们组成并且最终分解成它们”。他相当冗长地论证:以前使火作用在物体上作为把它分解为元素的方法,实际上并不适于达到这个目的。
波意耳关于化学元素的讨论,没能像我们所希望的如他那个时代所能达到的那样清楚和确定。他似乎仍然认为各种元素是由某种原始物质造成,各种元素的性质差别是由原始物质的粒子的形状和运动的不同所造成的:
“物质的亲和力及由此而来的自然现象,绝大部分似乎依赖于物体的微小组分的运动和机构”,所以“造物主没有必要先有元素,然后再用这些元素造成我们所谓混合物的物体”,且“物体的差别仅仅依赖于它们共同的物质组织起来的方式……所以,按照物质的各微小组分彼此推拒,相互作用,就产生这种或那种名称的物体”。
假使波意耳把他认为符合他的元素定义的物体如金、银、硫磺用表开列出来,无疑会有一些化学家懂得他的意思,但是他却把事情说得太含糊,并且他从来也没有说过他认为那些东西是元素。
值得注意的是,波意耳相信原子学说。他还认为化合作用是在基本粒子之间发生,对化学亲和力也有一些不错的想法。他说:
“存在这样的粒子团,其中粒子并不是非常紧密地附着在一起,但这些粒子可以在另一种微粒中相遇,同其中一些微粒结合,比这些粒子彼此之间的结合更为紧密。”
波意耳重复范·海尔孟的证明水可转变为土的实验,他不用柳树,代之以长得更快的vegetable maltow,但是他得出的结论是它的物质大部分来自空气中漂浮的尘埃粒子。范·海尔孟认为气体不能收集在容器之中,而波意耳证明这能办到:只要用一个充满稀硫酸的瓶子倒置在盛着稀硫酸的盘子上,就可以从铁钉上把气体(氢)收集在瓶中。他说:“玻璃瓶中的空腔被空气所占据,因为空气有弹性,液体就不能再占有早先的位置。”他也用稀硝酸这样做,从而制得一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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