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时间与运动
既然亚里士多德认为时间并不是存在物内在而固有的特性,那么,他就转而认为,时间是存在物的外在特性,而这种外在的特性就是存在物的变化与运动:“如若没有运动和变化,也就不会有时间。”
但亚里士多德深知,时间是不同于变化与运动的,时间观念仅仅是我们通过感觉到变化与运动才产生的:“时间是运动的某种影响”。但“时间既不是运动,又不能没有运动。”所以,“时间要么是运动,要么是运动的什么;既然它不是运动、就必然是运动的什么。”
经过分析,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当我们感觉到先与后时,我们才能说有时间,从而,时间是就先后而言的运动的数目。“时间不是运动,而是运动得以计量的数目”。“时间是数目,不是作为既是起点又是终点的那种点,它更像是线段的两端,而不是作为线段的部分”。
可是,虽然亚里士多德认为时间的观念来源于人对于运动的表象,但时间的观念,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并不仅仅是一个为运动所决定而又用之于度量运动的中介性质的量。
时间,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性分析思想中有着比运动更为基本的意义:“时间同等地存在于一切地方,且同等地与万物在一起。其次,一切变化都有快慢,但时间却不是这样。因为快和慢都是由时间确定的:快就是在较少的时间中有较多的运动,而慢就是在较多的时间中有较少的运动”。
“既然时间是运动和被运动东西的尺度,而时间度量运动是通过确定某个能度量整个运动的运动来实现的(就像肘尺度量长度是通过规定某个能量出整个长度的积量单位来实现的一样),而且,运动存在于时间中就意味着,不仅运动本身,而且它的存在都是被时间所度量的,因为它同时既度量运动又度量运动的存在,并且,运动存在于时间中的含义也正是这样,即它的存在要被时间所度量,那么很明显,对于其他东西而言,它们存在于时间中的意思也是这样,即它们的存在也要用时间来度量”。
从而,时间在逻辑上获得了对于运动可分析性的先于地位:“一切变化和所有运动物都在时间之中。因为更快和更慢体现在一切变化的方面,在每一变化中都能看到这种现象。我所谓的运动得更快,是指它以匀速运动被运动着通过相同的距离时,先于另-变化而到达那个被设定的状况”。
亚里士多德虽然追随柏拉图,将时间同数和量加以对比。但是他对时间的度量方式作出了经验论的分析:“此外,如果天体的旋转运动是一切运动的尺度,那是因为只有它是连续的、均衡的和永恒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柏拉图定义时间的方式仅仅只是源自于美感和认识的简单性。这种对于时间的建立在经验之上的纯理性主义解释,驳斥了柏拉图将时间与永恒加以对比而对时间所下的定义,从而破除了永恒的超验性和时间的神秘性。
所以,总体而言,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在经验上在先于时间,而时间在逻辑上先于运动。作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我们不仅通过时间来度量运动,而且也通过运动来度量时间,因为它们是相互被规定的“也应当作如是的理解。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时间观的来源是客观的,而时间对于运动的分析则是主观的。亚里士多德的时间不是物,不是存在的绵延,而是对于绵延之所以存在的一种思维方式。
亚里士多德的这一思想是基于认识中的人所处的主导地位而来的:“如若灵魂不存在,时间是否会存在?有人或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如若计数者不能存在,某个可以被计数的数目也不能存在,因而显然就不会有数目存在;因为数目或者是已被计数的,或者是可能被计数的。但是,如果除了灵魂和灵魂的理智之外,再无其他东西有计数的资格,那么,假若没有灵魂,也就不能有时间,而只有以时间为其属性的那个东西,即运动存在了,如果没有灵魂运动也可能存在的话”。
这样,当亚里士多德确立了时间对于运动的逻辑上的优先性以后,时间就不仅仅是运动的量度,而且也可以是静止的量度:“既然时间是运动的尺度,它也会由于偶性而是静止的尺度;因为一切静止都在时间中。处于时间中的东西并非像处于运动中的存在那样必然地被运动着;因为时间不是运动,而是运动的数目;而且,静止的东西也可能存在于运动的数目中。因为并非一切不被运动的东西都是在静止着,而只有那种本性上能被运动,但实际上并没被运动的东西才是静止着的,就像我们在前面所说过的。所谓存在于数目中,就是说事物的存在有着某个数目,而且,它的存在要以它处于其中的那个数目来度量。所以,如果事物是在时间中,它就要被时间所度量。
但是,时间所度量的是作为运动的运动以及作为静止的静止;因为时间所度量的只是它们一定数量的运动和静止。所以,被运动物只是简单地作为有某一数量还不能被时间度量,而要作为它的运动有数量才行。因此,凡是没有运动和静止的东西都不会存在于时间中;因为,存在于时间中指的就是被时间所度量,而时间是运动和静止的尺度”。
由于在逻辑上而言,存在物要么运动,要么是处于静止状态,所以,时间就成为人的思维衡量存在的一种必然方式:“为什么时间被认为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因为时间作为运动的数目,它是运动的属性或状况,而所有的这些事物都能被运动(因为它们全都在地点中),所以,时间和运动不论是在潜能方面还是在实现方面都是同时并存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世界是通过主体的思考而成为作为存在者的世界的。确实,“科学知识的起源就是尽力按照物理对象,把事件的各种作用表示为感觉对象进入自然的主动条件”,因而,或许只有人的认识的主动性与存在作为对人而言的存在者的主动性的浑然一体,才能使人处于与自然的真正的、和谐的关系之中。因为正是在一种主动性的认识过程之中,才避免了由于被动性的认识所连带着的与感知事件的多重关系对于思维的扰乱,才能使人直面对象的简单性与同一性。事实上,“寻找科学对象的全部之点就是努力获得这种对事件特征的简单表达”。而存在者的真正意义,也只有为从自身出发的认识主体来赋予。所以,真正的存在是人之认识的使命。而理性,正是存在之为存在者之源。
时间的连续性与间断性
作为经验的时间,它是连续的;而作为逻辑的时间,它既是连续的又是间断的。亚里士多德向我们表明,要完整地把握时间的观念,必须要研究时间观念中所隐含的连续性与间断性。亚里士多德是用“时间”与“现在”的概念来表示时间的连续性与间断性之间的关系的。
亚里士多德不仅认为时间是运动的数目,而且也认为,就时间是对于运动的能分析而言,它是连续的:“时间乃是就先与后而言的运动的数目,并且是连续的(因为运动是属于连续性的东西)”。因为“既然一切运动都在时间中进行,而在一切时间中也都能有运动,既然一切被运动的东西都既能更快地也能更慢地被运动,而更快和更慢地被运动的东西又都能在一切时间中进行,那么,时间也必然是连续的。我所谓的连续,指可以分成总是可以分为部分的东西。如若把这作为连续性的定义,那么,时间必然是连续的”。
亚里士多德的连续时间显然不是自然本身的真实流变,而仅仅是从流变中产生的自然性质的简约化。因为作为对于自然状态分裂的“现在”已经失去了流变的性质,它仅仅是作为对于自然流变外在关系的保存而存在。从而,亚里士多德的连续时间也是可在理论上被“现在”所进行无限地精确分割的:“因为一切线段都永远可以被分割。所以,时间也如此;因为就数目而言,它的最小是一或二,但就积量却没有最小”。“所以很显然,没有任何连续物是无部分的”。
从而,亚里士多德的时间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能对于经验中的流变可进行测量的理论。但由于“最大绵延和最小绵延的缺失没有穷尽组成自然连续性的自然性质”,因而,具有连续性的时间总是理论性的,它对应于人对于自然认识的量的绝对性与认识对于自然性质的不可分辨性。这样一种观点一直延续到了经典物理学家那里,正像史蒂芬·霍金所说:“亚里士多德和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
亚里士多德的时间是从自然之中抽象而出的,但它又是可以用来描述自然的。亚里士多德在自然中发现了他的时间,而牛顿则在亚里士多德的时间中发现了他的自然。
由于时间是连续的,因而,时间也是可分的:“依据上述,显而易见,不论是线、面还是一般而言的连续物,都不是不可分的,不仅由于刚才的论述是如此,而且也在于被假定的那不可分的东西本身也是能被分的”。从而,作为对于运动可分析的时间也是有限的。这样,亚里士多德对于运动分析的确定性的理论就建立了起来:“同时很明显,一切大小都是连续的;因为在多次划分时,时间和大小被分的次数是相同的,比例是相等的。此外,从普通的论证也能表明,既然时间是连续的,大小也就会是连续的,因为在一半的时间中通过的是一半的大小,而且一般地讲,在较少的时间中通过的大小也较少;因为时间的划分和大小的划分是相同的”。
而作为同时的“现在”则是不连续的,间断的,它是不可分的,从而也是无限的:“如果它在另一个现在中,那么,两个现在之间就会有-段时间;因为两个现在不能接续。”
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现在是不可分的,因而“没有任何东西能在现在中被运动”。“也没有什么能静止”。“因此,被运动物的被运动以及静止物的静止都必然是在时间中进行”。这是一个多么精彩的结论啊!
亚里士多德在此通过对于时间的理论分析,已经向我们揭示了自然的一个重大秘密:所有关于自然运动的规律必须是在时间中的规律。所有关于物体的运动方程或动力学方程必须是时间性的,而不能是时刻性、“现在”性的,从而也就从理论上否定了虚空存在的可能性与超距作用的可能性。而在现代物理学中的所谓与时间无关的状态性方程,则是牛顿绝对时间观的必然结果,它实际上表达的是作用与运动对于绝对时间的无关性,因为在牛顿的时间观中,前后的时间完全同一。作用与运动的方式虽然在时间中进行、在时间的经验中流逝,但作用的内容保持不变。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所揭示出的是自然规律的时间性,而牛顿的物理学则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揭示出了自然规律的时间不变性。亚里士多德直观地认识到,物体的运动是有原因的,并且,这种原因与事物持续地运动的某种性质相关(当然,他也猜测与其他相关)。但只有到了牛顿,才使物体运动的原因单一地重归于物体的性质,即归因于不随时间而变的内在特质。因而,在牛顿看来,运动的原因不在于对存在的流逝性进行描述的时间中,而是必然地存在于对于时间能进行界定的事物中,即存在于时刻中,存在于不可分割的现在中,也即存在于原子中。因而,在牛顿看来,原子是必然存在的,不是在大小上(因为亚里士多德已经证明了在大小上不存在原子),而是在性质上存在。这就是两位巨人之间的穿过两千年时间的两个高贵灵魂之间的以反作用的形式的动力学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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