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透镜及其成像知识
古代中国虽然玻璃制造业不发达,但并不缺少有关透镜的光学知识。除了点火透镜外,冰透镜的发明并用于点火,放大镜的使用,都以中国人为最早。南唐谭峭掌握了四种透镜及其成像知识,他是中世纪时期知道最多透镜种类的学者。中国人还创制了一种特殊的复合透镜,即“青华酒杯”。
一、点火透镜
王充在《论衡·率性篇》中言及阳燧点火的同时,指出“道人消烁五石”、“隋侯以药作珠”。一些研究者曾指出,这意味着透镜对日取火可能在战国、至晚在汉代为中国人所知晓。汉晋时期,中国人确实已有透镜折射知识,并用透镜聚焦点火。张华在《博物志·戏术》中写道:
取火法,如用珠取火,多有说者,此末试。
山东诸城臧家庄战国墓中出土扁圆形水晶,嘉峪关西晋古墓群中也出土过水晶平凸透镜。这种能透光的制品是古代人当作宝贝的“珠”。张华的记述毫不夸张。
晋王嘉在其著《拾遗记》中记述了一件趣事:三国时蜀国糜竺府内“货财如山,不可算计,内以方诸盆瓶、设大珠如卵,散满于庭,谓之‘宝庭’,而外不得窥”。某日有青衣童子来告,要糜竺当心宝庭火灾。于是,“竺乃掘沟渠周绕其库”。谁料“旬日,火从库内起,烧其珠玉十分之一”。时人以为“皆是阳燧”导致起火。其实,是那些散满于庭的如卵之大珠(即双凸透镜)聚焦阳光而起的火灾。误将火珠为阳燧,不仅《拾遗记》此例,唐代王焘《外台秘要》中亦有类似记述。《外台秘要》在述及灸火“用阳燧之火”中说:“阳燧是以火珠向日下,以艾于下承之,便得火也。”甚至于宋代沈括还将聚焦点火的水晶珠称之为“水晶镜子”。由此可知,关于糜竺府内火灾原因,名为“阳燧”,实为“火珠”。
汉唐之际,西域各国商旅和使臣所贡点火透镜也一概称为“火珠”、“火齐珠”。《梁书·诸夷传》载:天监十八年(519年)扶南国遣使“献火齐珠、郁金、苏合等香”;中大通二年(530年),苏丹国王遣使“献火齐珠、古贝、杂香药等”。入唐以来,西域各国贡玻璃、火珠者尤多。武德二年(619年),罽宾国遣使“贡颇黎状若酸枣”。这大概是唐初最早从西域来的玻璃双凸透镜,说它“状若酸枣”富有含义,它可以为史志读者解“火珠”形状提供一个恰切的形象。或许,唐代商旅使臣所贡“火珠”大多如此形状。同年,劫者国也遣使献“宝带、玻璃、水精杯”。据《旧唐书》载,贞观四年(630年),林邑国王“范头黎遣使献火珠,大如鸡卵,圆白皎洁,光照数尺,状如水精,正午向日,以艾承之,即火燃”;随同林邑使来唐的还有婆利国使者,并献“方物”。《新唐书》则记为,林邑国“贞观时,王头黎献驯象、镠锁、五色带、朝霞布、火珠”等物;婆利国“多火珠,大者如鸡卵,圆白,照数尺,日中以艾藉珠,辄火出”。这些点火透镜的知识是随玻璃珠一起从西方传播到中国的。从这些记载可知,传进中国的“火珠”几乎都是“状若酸枣”或如“鸡卵”的双凸透镜。
迄明代,人们清楚阳燧与火珠是不同光学性质的两类取火工具,而且指出了火珠的光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
凡灸艾火者,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
进而,他又指出:
阳燧,火镜也。以铜铸成,其面凹,摩热向日,以艾承之,则得火。《周礼·司炬氏》以火燧取明火于日,是矣。火珠,见石部水精下。
而对火珠,他与逼:
火珠,《说文》谓之火齐珠。《汉书》谓之玫瑰。《唐书》云:东南海中有罗刹国,出火齐珠,大g-如鸡卵,状类水精,圆白,照数尺。日中以艾承之则得火,用灸艾炷不伤人。今占城国有之,名朝霞大火珠。又《续汉书》云,哀牢夷出火精、琉璃,则火齐乃火精之讹,正与水精对。
从李时珍的这段考释文字看,汉代人知道用以点火的火珠,它可能是水晶质,也可能是玻璃质。但是,李时珍在“琉璃”考释中,认为“火齐,与火珠同名”,并引《集韵》云:“琉璃,火齐珠也。”这些看法并不对。“火齐”,一般地判断为云母。云母有解理性,不能加工成“珠”,也不能用于点火。琉璃,虽可制成珠状,但其透明度比玻璃差,琉璃珠也不能用于对日取火。
除李时珍外,明代谢肇涮也写道:
至于阳燧、火珠,向日承之,皆可得火。
田艺蘅《留青日札》又写道:
以水精大珠,向日对照,以草纸承其下一点,透明,纸焦烟起,即得火燃。
田艺蘅的记述中,“以草纸承其下一点”,是说明在火珠不远处之焦点所在。“透明”是透过火珠可见之意。
除用透镜点火外,有关透镜成像及其光路的知识我们下面还要述及它。但总的说来,它不如反射镜成像知识丰富。明代,方以智在其著《物理小识》中引用其座师杨用宾所言,指出透镜光路变化:“凹者光交在前,凸者光交在后。”凹透镜是发散透镜,因而光线相交于镜前,其相交处即是虚焦点;凸透镜是会聚透镜,因而光线相交于镜后,其相交处为焦点,在此可以点火引燃。这知识可能是受西来传教士的启发后,杨用宾自己悟彻的道理。因为,此前德国耶稣会士汤若望的《远镜说》中所绘光路图全是错的,又无任何“光线相交”或“焦点”的概念。
二、冰透镜
早在汉代,中国人就发明了冰透镜并用它聚焦点火。这是中国古代独特的光学成就之一。《淮南万毕术》写道:
削冰令圆,举以向日,以艾承其影,则火生。
后来,张华《博物志》、苏轼《格物粗谈》都曾抄录《淮南万毕术》这段文字。
如何制造冰透镜?除了必须选用无气眼的冰块之外,清代郑复光在对其进行实验研究之后,特别指出了一种简易、巧妙的方法:将盛有热水的金属水壶底置冰块上旋转几回,冰透镜立即制成。因为水壶外底往往是凹形的,则受热而化开的冰块就成凸形了。在西方,直到17世纪,英国物理学家胡克才制造出冰透镜。李约瑟博士在这个问题上不太相信中国人的成就,他以为,这些记载很可能是西方玻璃透镜传到中国的证据。实际上,是李约瑟判断有误。
三、谭峭的四种透镜
谭峭在其著《化书》卷一《四镜》中写道:
小人常有四镜:一名圭,一名珠,一名砥,一名盂。圭,视者大;珠,视者小;砥,视者正;盂,视者倒。观彼之器,察我之形;由是无大小、无短长、无妍丑、无美恶。
对于这四种镜的类型,学术界曾一度争论颇烈。近年来的考察到处是透镜的意思。“圭”是以琬圭顶命名的平凸透镜;“珠”是双凸透镜;“砥”是类似曾用作磨刀的砺石那般形状盼平凹透镜;“盂”是以盂底命名的凹凸透镜。
今天我们知道,属于折射类透镜有平光、平凸、平凹、双凸、双凹、凹凸、凸凹透镜和棱镜,共8种。而具有弧面的透镜只有其中的6种。又,凹凸透镜与凸凹透镜只是其弧面的相对曲率不同而已,故可视其为一种形状。这样,在弧面透镜的五种主要类型中谭峭就有其中的四种,仅少一种双凹透镜。即使如此,谭峭的四镜仍然是中世纪文明史上值得夸耀的珍宝。在他生活的唐末、五代及其前,人们只知有“火珠”这种双凸透镜和平凸透镜,而不知道其他两种类型的透镜。西方也是如此。在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前384—前322)撰写的喜剧《云》的第二幕中,有一段关于人们“用透明度极好的石头点火”的对话,表明火珠已被使用。在此之后,一直到1593年意大利人波尔塔(1535—1615)出版《论折射》书之前,没有一本如同谭峭那样有系统地阐述透镜类型及其光学特性的著作。
谭峭记述“四镜”,不仅在文字上朗读押韵,而且其成像似有规律。前二镜,即圭与珠,皆成实像,并且,像与物分处于镜之两侧;后二镜,即砥与盂,皆成虚像:砥的像与物同处一侧,盂的像与物分处两侧。有关透镜成像的基本状况都涉及了。尚需指出的是,凡实像需用像屏才能看见,凡虚像需在与像相对的镜方才能看见。在谭峭“四镜”中,前二者手持像屏,后二者无需像屏。这或许正是谭峭安排的一种几何光学实验次序。在仅凭视觉观察的实验中,观察砥的像,人须站在与物相对的一方;观察盂的像,人又要站在与物相同的一方。乍听起来,似很复杂。其实,这是初学几何光学的实验者必须培训的探索精神。谭峭本人,无疑也是经过种种摸索过程,才在世界上最早有系统地发现并记下了他的“四镜”及其成像状况。
谭峭在其“四镜”成像的叙述中,还写道:“观彼之器,察我之形。”《说文解字》日:“形,象形也。”可见,形是指有形的东西:既可以是物体,也可以是人本身或身体某部分,诸如人的脸面或一个手指头。谭峭在其实验中,前二者,即对“圭”与“珠”的实验观察,显然以别的有形体作“物”,以便他本人手举像屏在镜的另一侧作观察;后二者,即对“砥”与“盂”的实验观察,既可以是别的物体(如“砥”的实验),也可以是自己的脸面或指头(如“盂”的实验)。在这些实验中,对于“四镜”中任一镜而言,当物距(u)变化时,成像状况自然也会发生改变。谭峭对此未多加文字描述,他只记述了其中一种成像状况。对此,我们是不能苛求古人的。
与谭峭述及的四种镜令人不易断其为何物一样,宋代储泳在其著《祛疑说》中述及道术之士在符咒中用的一种镜。他写道:
旧闻咒枣而烟起,或咒而枣焦者,心虽知其为术,不知其所以为术也。后因叩之道师,乃知枣之焦者藏镜于顶,感召阳精,举枣就顶,顷之自焦。
“藏镜于顶”的“镜”应当是凸透镜:或玻璃珠或水晶珠。在人手可及的高处装一凸透镜,在晴朗之日,将晒干的枣子举至该透镜下方焦点处,干枣顷之被烧焦,甚而起烟。烧焦的枣味极浓,易被人闻知。当然,凸透镜应放在受阳光照晒之处,例如道士头上所戴的斗笠边缘。“藏镜于顶”的“镜”也可以是凹面反射镜,如同阳燧。但是,镜凹面需朝上,举枣的手需弯向顶处。这不公操作不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也易让人觉察。因此,凹面反射镜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在前面曾述及道家以组合平面镜表演所谓“分身术”或“分形术”,这里又看到道士以凸透镜作咒法。道家、道士们对科学的兴趣并以此宣扬道法,可见一斑。
四、放大镜
放大镜,实质上就是一面凸透镜。北宋晚期刘跂(?-1117)在《暇日记》中写道:
杜二丈和叔说,往年史沆都下鞠狱,取水精数十种以入,初不喻,既出乃知案牍故,暗者以水精承日照之则见。
《暇日记》全书已佚,今仅存载于《说郛》中的数条。“杜二丈和叔”应是杜和叔,“二丈”为其字或号,他应当是刘跂的同时代人。提刑官史沆,有人误写为“史沅”,因“往年”二字可断其生活年代稍早于杜和叔和刘跛。“都下鞠狱”也就是在京城审讯囚犯。在他审讯前,查阅案牍时,往往身带数十种“水精”。它们中肯定有平凸透镜或凸透镜。初阅案牍时,有些案牍看不明白或者看不清,而后,他就知道内中缘由,关键在于“暗者以水精承日照之”。这个“暗者”应是指案牍中不清楚的页码,或其中关键词句有意写得小,或写得模糊不清,而不是指史沆审阅案牍的房间太黑。
现在我们知道,只要将小小一片水晶凸透镜放在极靠近案牍文件之处,将文件置阳光下或光线稍好的地方,就可以鉴别不清晰的文字。一般的凸透镜可放大4倍或几倍,最大的不超过三四十倍。对于史沆这样的刑讯官足够用了。史沆所用的放大镜正是欧洲人于13—14世纪期间所发明的眼镜的前身。
可以为刘跛的放大镜记述作证的是,常见古代微雕工艺品上刻写图画、涛词,甚至整卷的佛经经文。如无放大镜的使用,这种工艺品是不可想像的。宋代郭若虚在其著《图画见闻志》中写道:
唐德州刺史王倚家有笔一管,稍粗于常用笔管,两头各出半寸已来,中间刻《从军行》一铺,人马毛发、亭台远水,无不精绝。每一事刻《从军行》诗两句,若“庭前琪捌己堪攀,塞外征人殊末还”是也。似非人功,其画迹若粉描,向明方可辨之。云用鼠牙雕刻。故崔铤郎中文集有“王氏笔管记”。
郭若虚生平里籍不详,仅知其在宋熙宁年间(1068-1077)曾为朝官,他为其著作序于元丰(1078-1085)中。可见他生活于11世纪,或比刘踱稍长、或与刘跛同年。刘跂记述的史沆断案,郭若虚描写的微雕工艺,其时相若,表明放大镜至晚在11世纪已被广为使用。唐代王倚笔管,是放大镜在微雕工艺中的运用;宋代史沆断案,表明放大镜已用于鉴读文书档案。
其后,微雕工艺不绝,放大镜也当未曾失传。据元初陶宗仪《辍耕录》载,宋高宗朝(1127—1162),巧匠詹成“雕刻精绝”,他在制鸟笼的竹片上“刻成宫室人物、山水花木禽鸟,萁细若缕”;元代杨瑀在《山居新话》中记述他亲见某人的玉箭杆环上刻《心经》一卷,某人在细小的竹龟碑牌上刻《孝经》一卷。他认为,此“二物尤难于(王倚)笔管多矣,人皆以为鬼工”。直到清代,这种传统工艺似乎更为精致而不可思议。此时,儒生们从西方的眼镜中才蓦然悟出,历代微雕工艺师手中必定持有一种“助目明亮”的话大镜。
五、复合透镜
宋代何蘧曾记述一种奇异的鲫鱼杯:
徐州护戎陈卓供奉,行田间,遇开墓者,得玛瑙盂,圆净无雕镂纹,盂中容二合许,疑古酒卮也。陈用以贮水注砚,因闲视之,中有一鲫,长寸许,游泳可爱。意为偶汲池水得之,不以为异也。后或疑之,取置缶中,尽出余水验之,鱼不复见。复酌水满中,须臾一鱼泛然而起。以手取之,终无形体可拘,复不可知为何宝也。余视之数也。时水曹赵子立被旨开凿吕梁之险,辟陈督促,目睹斯异。
杯内鲫鱼因水满而泛然出现,水尽则无。这种杯令当时人惊异,以致何蘧“视之数”次,水曹赵子立也目睹其异。从墓中发掘此杯,到徐州护戎陈阜发现此杯的奇特性,文字描述也令人惊叹。
类似记载也见宋代一位佚名者所撰的《真率笔记》:
关关赠俞本明以青华酒杯,酌酒辄有异香在内,或有桂花或梅或兰,视之宛然,取之若影。酒干亦不见矣。俞宝之。
根据何蓬的记述,我们称它为“鲫鱼杯”;而《真率笔记》称其为“青华酒杯”。类似的杯产生于宋代是毫无疑问的了。明代郎瑛在渎了这些记载后,初不敢相信,“后杭医朱某家造坟,得土中二磁碗,偶注酒于中,则顷刻有绿苔浮满酒中。意其不洁所致,及涤净复注亦然,饮之又未尝有物也”。直到清代,还有类似记载。
实际上,这是一个在杯内底装有凸透镜的酒杯。在制造此酒杯时,于凸透镜下嵌一细小的鱼形或花形物。当杯内不盛酒水时,鱼、花成像是在人眼一侧的实像,人眼不易看清;盛酒水后,透明的白酒或水与凸透镜组成一个凹凸相接的复合透镜,鱼、花等物在这复合透镜的焦点之内,成像为杯底一侧放大的虚像。于是,见“一鲫,长寸许,游泳可爱”;当酒水倒尽,“鱼不复见”。这些记载表明,古代人在实践中已了解透镜成像的知识。
六、透射光的应用
当西方白色玻璃传入中国,中国人初用它做门窗或屏风时,曾为它透光性能感到惊奇。《西京杂记》卷一曾描述汉宫昭阳殿的富丽堂皇,那些玻璃窗,光“皆达照,毛发不得藏焉”。东吴孙亮继位后,“作琉璃屏风……使人坐屏风内,而外望之,如无隔,惟香气不通于外”。这些文字,都极好地描述了玻璃的透光性能。
然而,有色玻璃、彩色胶片、盛有彩色溶液的玻璃器皿等,对太阳光(白光)的不同波段具有选择吸收能力。如红色玻璃只能透过红光,其余色彩均被吸收。亦有人称此现象为滤光。中国古代人最早利用这种透射光和透射色作侦刑案件之方法。宋初皇甫牧《玉匣记》记载了以红油纸伞透过的红光来检验尸体伤痕,为法医学创立了一项重要的光学手段。皇甫牧写道: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庐州梁县,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或灰汤之类薄之,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乃邑之老书吏也。日:“知验伤不见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缴(伞)日中覆之,以水沃尸,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殴打伤痕,因皮下淤血而现青紫色。新赤油伞滤取红光,在其照耀下,反衬度增大。伤痕即可见。宋初太常博士为喜庆祭奠礼仪官,属太常寺,宋初设太常博士四人,四至七品不定,其上有太常监、太常丞。宋初礼仪尚少,博士无定,常被派出外地做官。因京官名声大,故而如李处厚已成知县,在其名前还冠以“太常博士”。“书吏”乃地方衙门书记官,实则为不上官阶的衙门当差。在衙门当差时间长了,丰富的经验使老书吏发现了红油雨伞的滤光效果,可惜未留其姓名。此后,经李处厚、皇甫牧等传播与报告,这一发现就为众人所知。沈括和郑克对此都有相同的记载。《玉匣记》成书当在公元978年之前,因该年成书的李防《太平广记》已引用了《玉匣记》的某些文字。
南宋时,著名的法医学家宋慈(1186—1249)曾任广东、江西、湖南等地提点刑狱。他根据多年的断案经验,撰写了《洗剜集录》一书。其中也写道:
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见,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见。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
将红油雨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
宋慈发展了前人的有关发现,他不仅用红油雨伞,而且用红油绢滤取红光;当无太阳光或阴天时,他又以炭火隔照,因为炽热的木炭火光多是红光。同时,他还具体地指出了观察伤痕的方向:“迎日隔伞看。”在法医学上,宋慈以此方法还可判断死者是生前被打伤还是死后被伤害。这一方法被许多人称为“红光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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