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地表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地下水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我国西北、华北地区主要以地下水作为生活、生产水源。
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受各种“屏障”(土壤及岩石层)的保护,基本上都能做到“洁身自好”,只有在矿体、矿化地层中某些矿物质的过量溶解后才会导致水质污染,这称为地下水的第一环境污染问题,它只在少数地区、特殊的条件下产生,影响有限。地下水的第二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而造成的地下水质发生恶化的现象,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问题。
有人将我国地下水污染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是地下淡水的过量开采导致沿海地区的海(咸)水入侵;二是地表污(废)水排放和农耕污染造成的硝酸盐污染;三是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污染;四是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其中,农耕污染具有量大面广的特征,未经利用的氮肥在经过地层时通过生物或化学转化成为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长期饮用这种污染的地下水将可能导致氰紫症、食道癌等疾病的发生,国内外都屡有此类环境疾病的报道。
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现状如何呢?据资料报道,我国浅层地下水大约有50%的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约有一半城市市区的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地下水水质呈逐年恶化趋势。那么我们该怎样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呢?首先,应立足于污染预防,因为地下水污染一般不容易发觉,一旦发现污染,则已经持续很长时间,污染范围已经扩大,治理难度很大。因此,要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宁可在预防上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而不要在事后加倍“付学费”。其次,应实行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例如怎样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有效处理?如何防止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怎样正确认识地下水的第一污染问题与第二污染问题、地表水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等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些都需要组织各方面专家与政府一起制定统一的规划,而不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这方面,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吸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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