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源泉是人的尊严,所以为了数据主体,我们需要促进它。因为如今大数据对待个人数据,没有与人的尊严协调一致;在法律上捍卫它,明确地向国家提出要求,国家对其法律上规范不要再浪费时间。不然大数据将造成事实,逆转将极为困难。
随着2014年3月欧洲联盟议会通过《欧盟数据保护准则》,要求的一部分已经得到满足。2014年5月,欧洲法院(EuGH)的“忘记权利”的判决是必须实施的一项要求。然而取而代之发生了什么?欧盟个别国家的政府一定会支持《欧盟数据保护准则》,但是这上面始终充满着分歧。此外,德国提出了封锁要求。这点难以理解,因为《欧盟数据保护准则》的统一完全必要、合理。只要《欧盟数据保护准则》没有在全欧洲生效,那么每个欧盟成员国就要遵循自己的地方法规。对于想在欧洲开展业务的企业来说,这意味着要遵循二十八种不同的数据保护法。这对于愿意参与全欧范围的IT基础设施建设的IT企业是明显的劣势。它又是来自第三方国家企业的优势,他们为了自己在欧洲的大数据服务在欧盟成员国中采取行动,向他们提供最大的优惠。
《欧盟数据保护准则》的统一将会在这里简化许多内容,将有助于澄清法律地位以及排除二十八种不同法律仍然有效的监管过度。
但是您的数据基本权利意味着什么?我们将总结如何保障您的人权以及保护您的自由权利与支配权利。
人的尊严延伸到他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不容侵犯。只有当法律、法官的决定或者协约授权,它们才允许被提取、存储、处理与公布。不仅是您被提取的合作性的第一手数据,还有通过被动传感器,例如“魔术眼镜”或者智能房屋控制系统获取的第二手数据,您的个性特征以及对您未来行为的预测都应该列入保护法考虑的内容。
您有权随时查阅个人数据。这种权利特别对于商业机构是有效的。比如个人数据在主权的任务范围内——警察侦讯、军事侦察——被提取与分析,此权利只有通过法律或者法官的决定才允许背离。
您有权要求删除个人数据。如果一家机构存储、处理或者发布有关您个人的、过时的和不恰当的数据与信息,您有权要求删除。这同样适合于您不同意数据分析的结果时,因此机构说明用何种方法得出分析结果是没有必要的。由于您个人数据的伦理价值,对您个人数据的支配权总是优先于任何一家商业机构的经济利益。
这里涉及您忘记的权利,该权利应当保证,因为遥远的过去追上了您,您要自己掌握命运,才不会对您的未来造成伤害。所以相关的内容是:个人数据的失效日期和在企业里的最大存储期限。存储期限和删除规定,像警察机构也必须遵循,可以作为企业数据删除的示范。“陈旧”数据的删除或者抑制反正是最优方法(best practice),数据科学家“经过证明的行动”。人们需要十八、二十、二十五年的旧数据用于大数据分析的理由,反正对需要做预测的数据科学家来说是不可信的。
禁止将您的个人数据转让给第三方。当您表示了明确的许可之后,才允许做。许可声明必须清楚明确,哪些数据可以转让。您个人数据的卖方必须告知您,谁是您个人数据的买方。买方必须说明,他需要与使用您的个人数据出于何种目的。
如果您同意销售,您应该获得撤销权。在您撤销申请之后,买方必须删除您的数据,同时必须证明做出了删除。
大数据企业凭借我们的个人数据实现了巨大的盈利。比如邮政局在国内外转让您的数据,多年来大概存在您不知道或者您并非有意识同意的情况,例如当您搬家后,邮政局必须通知您,您的数据,其中包括您的出生日期、家庭关系或者购买力,被高价转售。2
这是事关公正的问题。您个人数据的源泉是您自己。一项公正的要求是,首先是您有权获得您个人数据的购买价格;其次才是一个大数据商业模式。
因为所有这些听上去都是巨大的个人消费,自从引入自助餐馆和装配家具以来,消费者不断被当成商业与国家机构的“工作之中的客户”,为此应当建立一家信托机构(Treuhandstelle)。您启动信托机构,可以在这里继续不受监控地传输您的个人数据。该信托机构按照您的愿望跟踪您个人数据和所有由此产生的权利的延续。信托机构向您定期汇报您个人数据的使用情况——定期结算您个人数据的回报。
您有权要求为您个人数据的传输获得合理的回报。回报的权利直接由您个人数据主体得出。通过其主体特征,您的个人数据获得了价值。首先是一种伦理价值。人们通过向您提供您的数据回报,必须对该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这实际上应当是一笔款项(Geldbetrag)。对于让一切量化的环境,人们只能通过可量化的参数操纵性地产生影响。
迄今大数据商业模式由此得出,为了21世纪的原料,它几乎没有或者很少向数字化革命的“原油”和“黄金”付款。但是同时是事实:不是每家大数据企业都将成为第二家谷歌。许多商业观念遭到了失败,再度从市场上消失。与之相应,您曾经委托给他们的个人数据也在某处蒸发。要求个人数据的购买价格意味着:如果他们为了其最重要的生产手段,必须考虑您的个人数据的采购成本,充满疑问的大数据商业模式或者数据分析不持续的理念将直接无法盈利。
要求给您的数据以回报,因此也有了充足的理由,因为对您的数据进行了收取并进行了商业上的利用,如再销售、分析相关——眼下不是为了您,而是只为了大数据企业。您自身变成了利润,上面承载着您的“标签”,因此您应当参与数据分析、预测和数据销售的受益。而且您必须获取大数据果实的一部分——因为大数据企业自身需要利用您个人数据的专有权之时,也伤害了您的人的尊严,要求如此的专一性漠视了您的主体结构。
所以您别成为原料提供商就足够了,如同咖啡种植者或者棉农那样应该满足于“倾销价格”。就是在大数据那儿也涉及公平贸易,您要从原料提供商变成您个人数据的交易商。您要在商业上参与所有您个人数据获益者附近的活动,成为您自己商业活动的下游(Downstream),那么您就有可能实现一种类似的发展,如同我们在真正的原料市场上观察它们那样:生产者自己创造崭新的物流结构,成为交易商——从扩展的价值创造链中,他们希望得到公平的价格和合理的对待。
您的私人空间不容侵犯。您的私人空间,众人皆知它从您那儿开始为了家庭,必须——起码暂时——保留“无传感器的区域”。只要您的周围安装了传感器系统,那么传感器就被允许侵入您的私人空间,倘若您想强调这点。选择性加入(opt-in),“清晰的证明”,这种自称利用一份报价方法。
传感器,特别是被动传感器,必须具有一种切断功能。这种切断功能不会通过后门(Backdoors)收买。切断功能必须能够可靠地关闭,而不转换为一种备用模式(Stand-by-Modus),该模式现在未被注意,也许之后就掌握了您的数据。没必要一定取下您智能手机的电池,确保真正关机;或者把笔记本电脑或者平板电脑上的摄像头糊住,以便没有人能偷偷拍摄您;更没必要在召开一次信任会议之前,把您客户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者谷歌眼镜都收起来。
不同意收集、处理、公布个人信息的人与同意做的人是平等的。对此,您可能会不同意,但不会为此受到歧视。如果您想要摆脱大数据,第一,这对您来说完全有可能,因为国家有义务关注保护您的私人空间。第二,由于您拒绝您个人数据的传输,以免对您造成损失,正如理性地选择了不相信机器的判断,您同样有权利要求拥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医疗保险、机动车保险或者医生的诊断。
在一个全球化的数字世界里,国家对我们基本权利的保护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人们愿意相信,我们对人的尊严提出的思考普遍有效,不依赖于确定的国家形式或者政治意识形态,使基本权利的国际保护,比如通过《国际算法公约》完全处在可行范围内。但是事务形成比想象更为困难,不仅是因为普遍存在的大数据院外说客反抗任何形式的对其商业模式的限制。自由权利的范围与内容,正如它们从人的尊严得出的那样,显而易见非常具有说服能力,正像不同的处理表明,个别的西方国家用他们的监控伎俩苛求他们的公民。此外,自由将通过不同的意识形态的现实受到限制——诚如我们所见,各种资本主义体系完全共同决定,自由权利可以走多远。第三个问题随同对权力,最高统治权程度的问询提出来,它或多或少地要求一个国家相对于另外的国家贯彻其利益。
在与美国签署非间谍协议的问题上,“德国处在一种昏厥的状态”。国务理论家赫尔弗里德·蒙克勒(Herfried Münkler,1951—)面对《日报》(taz)时如是说。3只有当人们自己能够在技术上窃听美国时,才能严肃地要求美国放弃间谍活动。
尽管赫尔弗里德·蒙克勒应该合理保留他的意见,如同早在2014年就已表明的,大家也不要立马灰心丧气。1968年《限制核武器公约》或者1993年的《化学武器公约》就是多边协议的案例,由一百九十多个国家签署或者批准。多次取得成功的东西可以再度成功,前提是,公民社会要求并支持他们的国家权威。但是那些人必须放弃秘密谈判。统治者与公民必须确信,数字化的基本权利能走得足够远。围绕协议的神秘勾当,例如“公共—私人的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例如德国载重卡车通行费或者汉堡易北河爱乐乐团音乐厅,在民主体制中不应得到辩护。因为公民与议会不可能在“公共—私人的伙伴关系”中察觉其民主的形象权利,许多东西在这些项目中往往走偏了。
因此上述数字化权利应该属于《国际算法公约》的内容。此外还有其他协议:
只有当国内的法律、法官的判决或者协定允许后,外国机构才可以介入国内的个人数据。而且外国或者外国企业,设法控制、存储、分析和继续销售个人数据,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本国允许或者公民依照条约把他的个人数据传输给外国机构,这种违法行为也可以撤销。允许介入的原因可能是:公共的安全,挫败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人的法律与自由的保障。经济的原因不适用,它们正是主要的弊病,使人的主体特性被掏空。倘若经济成为辩护的原因,那么魔鬼会穿过后门进入数字化反抗权利的城堡。
对于介入国内个人数据的国外机构,国家的规定,尤其是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规定也适用。如果美国介入德国的个人数据主体,他们必须相应地遵守《德国基本法》以及尊重德国对人的尊严及自由权的理解。不允许美国在此按他们自己的尺度衡量。众所周知,数字化权利——也就是数据保护——在美国几乎没有登场,因此美国公民的私人空间比德国公民的差得远。
如果国外机构违反这些义务,涉及德国国内的人就应该向国际法庭投诉。
国外机构在他们的数据保护声明中的权利选择,在德国国内没有价值。大数据企业为了法律解释选择这种国家权利,国家让他们更轻松地贯彻自己的法律观点。这亏待了数据主体。有关人员只会艰难地在国外履行他的自由权利,最大的障碍是高额的法律跟踪成本。
禁止可能伤害国外公民尊严的软件出口。大数据的若干关键技术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的监控、分析和行为预测服务。作为基础技术,它们可能正好适用于现代化的武器系统。对适用于监控人或者让现代化武器成为可能的关键技术和软件,必须让一条包括许可保留的出口禁令生效。一个直接的例子是一家德国企业向集权国家销售价值上百万欧元的移动电话监控软件,可能会致使反政府人士被识别和“抵消”,无法安然逃脱。
我们早就听说,商业大数据巨头需要弱化国家,被限制在监督人角色上。权力转移是我们私人空间解体和放弃私人与公共的个人的二元性的直接结果,与缺乏对个人数据及其经济上的受益者监控相关联。在大数据巨头的计算中心,个人数据在其中不断地累积,不停地在嗡嗡作响的高效率计算机上完成数据的相遇与融合,不间断地把人标准化,权力与控制日趋集中。
就连技术的门外汉也能领会这点,但是专家们看到的则更多。数字化的权力巨石随着每次关键技术(Schlüsseltechnologien)的购买增强与生长。大量的企业收购引起了轰动,产生了较大的对外影响,它们将触发更多的东西。其效应是,有意或者无意地对整个大数据技术市场具有毁灭性。这种迅猛的速度导致大数据技术的垄断,凝集成团,正如我们在其他我们熟悉的复杂程度较低的工业领域几乎无法容忍的那样。因此这种正在形成的垄断仅仅是另外一种标志,一种不受约束的资本主义新时代开始了。在其他的工业领域早就可以产生竞争机构的调控措施,在数字化革命之中迄今尚未发生。当然,人们不得不说,迄今为止仍缺乏规则控制信息技术知识的累积。
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谷歌这个系统中凝集成团的典型案例。为了多传感器的数据融合,这家互联网巨头急需传感器。当这家技术集团收购了烟雾探测器制造商Nest Labs和各种机器人公司的同时,也就把必要的硬件和所属的专家知识收入囊中。从谷歌公司新的联网恒温器将要提供的海量数据中,一台智能房屋控制器必须学习,涉及加热性能的房屋动能。为此需要机器的学习方法,而且正确无疑,在谷歌采购清单上就包括机器学习(Machines Learning)与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德国科学家希普·豪赫莱特(Sepp Hochreiter,1967—)和尤尔根·施密特胡伯(Jürgen Schmidhuber,1963—)已经在数十年前发明了这种学习方法,其效率至今还遥遥领先。但是事实上他们的加拿大籍的英国同事和共同发明者杰弗里·辛顿(Geoffrey Hinton,1947—),2013年3月起就不时地替谷歌工作。2014年1月,谷歌公司用5亿美元高价收购了英国启动深度思考公司(Start-ups DeepMind),该公司致力于强化学习(Reinforcement Learning)领域。至此,谷歌公司在适应性房屋控制领域——自然控制策略的每种方式——都得到了最好的装备。
互联网巨头的收购之旅所到之处,大数据的关键技术被用极高的价格收购。收购价格很少与所收购技术的价值处在实际的比例上。弗劳恩霍夫研究所所长曾经把Boston Dynamics的机器人系统与自己开发的成果性能作了比较,粗略概算:假如可使用相应的预算,人们可以用谷歌付出购买价格的五分之一,在六个月内生产出类似Boston Dynamics的战斗机器人。假如有相应的预算可以使用——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
欧洲没有自己独立的信息基础设施可供使用,纯粹是因为缺乏资金。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存在应该当真的欧洲信息技术或者计算机电子工业,没有风险文化,也没有投资于信息关键技术的风险资本的文化。这样,欧洲的数字化自治便远远落后,虽然欧洲的政治家坚决要求信息的自给自足。与此相反,全球的高科技集团支配着几乎无限的金融手段,为技术企业支付购买价格,他们借此不仅能够获得一家单独的公司,而且马上就会把整个工业领域据为己有。
为什么收购价格缺乏节制呢?答案也许出乎意料。无限制的金融手段要求全球化技术巨头统治他们的市场。他们从众多的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中选择具有标志性影响的企业,为此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这样,从事同样关键技术的竞争者将来几乎找不到任何融资和投资者,因为从这种融资里退出(Exit)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互联网巨头筹措出来的覆盖交易市场的价格,都在上亿美元或者数十亿美元,谁考虑贸易销售式(Trade Sale)地把企业卖给一家战略投资者,他就几乎没有机会实现真正的销售。没有其他的工业投资者能够筹措到一笔类似的高昂购买价。除了这种战略式企业销售之外,程序还体现在股票市场——谁会认真地考虑购买一家技术企业的股票,其最大的竞争对手还是谷歌这样的技术巨头?
正如我们近来观察到的企业并购封闭了未来的信息市场。互联网巨头吸收关键技术,禁止竞争,同时他们充当青年才俊的强硬雇主。事实上,垄断的信息结构必须在《卡特尔法》的层面受到检查与分割,为此需要对《卡特尔法》展开事先的修订。在数字化时代大集团形成产生的作用有别于传统的工业。
谷歌公司涉及的业务,几乎无法促进美国在《卡特尔法》上积极的作为。但是认真对待欧洲信息化的自治要求,并为此准备提供必要金融手段的人,应当开始就注意到一个分布结构的建设。分布性始终在一个强有力的中央系统中占有优势。这里涉及的并非复制盎格鲁美洲人的行动,而是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一个真正现代化的选择方案,涉及下一步进入数字化未来,包括增长潜力在内——适用于欧洲,也适用于所有那些渴望真正不同于盎格鲁美洲人的市场垄断方案的人。
重新研究充当规章的税法似乎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建议,但是作为系统解决方案并没有错误。这项建议是贸易保护主义,涉及市场经济的保护。实际上在经济框架条件下如此定义,让社会市场经济的帕累托最优得到强化。
诚如我们所见,信息资本主义及其技术能力鼓励金融化。不同于信息资本主义,人们可以论证,在金融化当中实际涉及一种资本主义的独立特征,金融市场资本主义:在金融化中累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
谁支配着足够多的私人财产用于投资,谁就能从金融化中获利。相反,缺少投资资本的人,必须通过劳动确保他的生存。从投资者的观点来看,“钱也在劳动”。这里再度出现了经典的资本主义关于价值的错误。事实上,在资本投资之中涉及责任,只能由人的劳动和劳动收入提供,自然不是通过钱的劳动,而是通过人的劳动,劳动的主体、雇员和企业,他们准备负债,因为资本投资者在他们的营业观念中投资。
现行(德国的)税法受到这种错误的欺骗,刺激资本主义面对人的劳动。目前其制定,使劳动生产率承受较高的税务负担——对于必须归咎责任,同时确保生存的人来说是额外的负担。劳动报酬将被累进课税。与此同时,资本的收益却处于相对较低的总付征税。劳动者不仅必须为他们的投资者赚取可以廉价征税的收益,而且在不断增长的收入额上承受着不断增长的税负,包括税项负荷加重。
如果智能机器愈来愈频繁地让人的劳动自动化,那么劳动者的状况将日趋尖锐化。报酬不再作为承担义务者的劳动回报,部分地流入社会系统中,而是作为收益以许可费、订购费和使用费的形式流向智能机器的提供者,之后作为利息支付给其投资者——又是监控者获利。
免除负担也许带来征税的变更。资本收益应当累进征税,相反,工作报酬接受总付征税。为了理解征税变化可能产生的效益,适合做一个大型投资的模拟。因此要考虑到建模,利润最优处在帕累托最优之下,使得社会市场经济对利润最大化者保持优势。然而只要合法化,并且考虑其他人的利益,采用这种方式利润最大化者也可以实现其目标。
批评者提出反对意见,资本收益的累进征税将会把投资者赶出一个国家。对此应该给予反驳,仅仅在德国如今同样遭到批评的征税体系下,张开着一个年均750亿欧元的巨大投资缺口。欧洲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新公司创立反正绕道去了美国,欧洲不是他们投资地的选项。资本将只向利润最大化的地方流动吗?另外,我们真的想刺激利润最大化者的资本投资吗?与尊重人的尊严之生活条件、工作岗位和一种出得起价的生存之人的需求相比,他们向来更喜欢获取利润。
可惜在欧洲,人们观察到后者才是趋势:有钱者,不是付钱者——这意味着得到献媚,纳税。在德国与欧洲的企业集团的政策中,这点得到了充分表述。人似乎想打开美国之路:远离民主,趋向财阀统治、富人统治。因此人们必须对概率做出估价,征税系统发生变化,而不是数学家。它只有不多的机会变成现实。
在德国联邦议院“二十五种顶级职业”中,技术专家令人吃惊地未被代表。或者说,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代表。在2013年至2017年度的631位人民代表之中,有120人是公职人员,另外有80名行政管理人员;其余95名议员从事法律、经济和税务咨询职业,只有3名议员从事自由的技术与自然科学工作。4
因为议会工作按照其本质只是短暂或者临时性的设置,议员们在他们席位终止之后要再度回到他们各自的职业岗位继续工作。但是一种临时性的免除其职业工作而服务于议会的情形在今天也许并非所有职业群体都承受得起。对于一个来自研究领域的自然科学家议员的席位可能意味着他学术生涯的完全终结。由于多年免除职业工作,他可能很快丧失了与最新研究成果的联系。加上家庭产生的问题,如出版的压力和资本不足,表现在其中一名研究者必须长年等待教授职位,在此之前不得不在研究活动中只满足规定期限的合同。
对于眼下从事商业活动的工程师与科学家面临着类似的挑战。他们可能实际上支付不起,不得不错过量子跃迁,如今以最短的时间完成的技术进步。他们自然也非常清楚,为什么几乎没有女人在相关的信息化高技术场所玩耍:技术数学及其自然科学的兄弟们在研究与开发领域的时间上几乎不允许成为母亲。在更多的其他职业中,父母的时间(局限)有可能导致一种明显的职业前途的断裂。
自然科学的发现导致了工业革命,因此社会学迄今仍然在说,人们生活在一个技术社会(ineiner technischen Geselschaft)。因此我们世界的量化正在得到强力推动。在这里,我们再度与现代化的一个矛盾相关吗?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技术化的社会,但是我们的政治领袖却对技术一无所知?
人们不得不肯定由于上述原因而产生的问题,抱怨一名德国“互联网部长”不适合其职位,因为他没有定期以较短的时间间隔地在Facebook上发表意见,也就不理解数字化革命。这种实时的技术突破不是发生在屏幕前,而是屏幕后。监控社会即将来临,它将变成专家体制(1),理解其数学模型和智能算法,如同他们的眼球那样把它们保护在其计算中心的地下墓穴之中,为了没有任何东西限制他们的权力。
只有明白采用哪些限制——生活的数量化、综合的演变、后人类的建设能够多快与多广的进展,才能够有目的地采取可控措施,因此国家的职业化将是有必要的。国家必须在技术上快速组织,让实践的专家知识渗透。科研部门出于这种目的只关注资助大学科研还是不够的。国家支持国家的地方,我们虽然喜欢在结果上达到一种研究的出色状态,但是这早就不意味着也可以成功地把科学认知转换为商业产品。智能机器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试验台(Test Beds)上存在很久了,但是问题是大规模投资,怎样让智能机器在工业实践中出现,从基础研究的“玩具”打造成适合于实际操作企业的强力而有效的机器。欧洲需要具体的系统,不仅复制那些技术领先者,而是继续前行。为此,研究结果可以输入,但是研究的目标基本上无法提供市场成熟的产品。研究应当是结果公开的。
对于来自实践的知识转换到政策上,思考一下自然科学的团体,在其中技术专家伙伴式或者同志式地联合。他们的目标是研究与开发新技术,进行商业利用,为自己筹措经费,同时积极地转化技术的伦理层面。研究者与开发者,需要从事议会工作,将得到他们团体的有力支持。团体通过定期报告科研项目的状态,把其议员纳入日常业务中。技术上受过培训的议员也能把他更新的知识转化到政策与社会中。如果他把议员补偿费的一部分带入伙伴关系中,他可向他的团体(协会)有约束力地展示。在议席到期后,这名议员返回他的团体,继续他的职业——值得思考的是,未来的职业实施在形式上有些不同于从事议员工作之前,他通过议员工作获得了新能力。此人将会受到重视。
信息基础设施也属于未来的国家组织机构。但是诸如美国和中国这样的先驱已经完成了——尽管欧洲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信息研究成果——一个眼下似乎无法超越的信息技术和电子产品的飞跃。如今,欧洲既缺乏冒险文化也缺少资金,欧洲投资者发行创新基金2500万欧元,给创建者开始运转投资,以便孵化欧洲的谷歌,而在美国平均第一轮融资达到的数量便轻易达到了一家欧洲基金的总和。2000万美元对于美国的启动融资来说并不稀罕。但是德国本地来自银行和保险业的投资者出现在创业者圈子内:“我们参与启动的5%~20%,我们为此可以提供20万到30万欧元的融资使用。”这不是融资,而是厚脸皮,特别是每当年轻的企业家在其经营过程中可能遭到他们投资者的责备时:他们是无能的企业家,因为他们没有能够成功地建立欧洲的谷歌。对此,谷歌自己发表声明:“只有尿了一裤子才臭气熏天。”
马克·扎克伯格的Facebook上市时,该企业已经拥有自有资本高达9亿美元。5
欧洲只有个案才有可能在全球竞争中生存,民用飞机制造商“空中客车”的例子证明其是美国波音公司最强劲的竞争者,然而这些示范也已落伍。欧洲全球导航系统(GNS),伽利略卫星计划,毫无希望地落后于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nass,格罗那斯)、中国的北斗导航系统。在上述三国目前正在运营60、29和14颗卫星的同时,伽利略计划只把计划的36颗卫星中的4颗送入地球公转轨道。6只有其中的一颗每天两到三小时发射无线电信号给地球。其他的几颗未见报道。在发射无线电信号时出现中断就没有办法进行导航。在这里,竞争对手已经令欧洲望尘莫及。还有融资问题,欧洲航天局(ESA)参与了伽利略计划,他们的项目通过欧盟的参与国到处捐助,自行融资。这就必须持续一段时间才能积攒一小笔钱。让我们来说,凭着区区数亿欧元,像美国与中国那样推进载人宇宙航行那类雄心勃勃的宇航计划几乎是不可能的。
欧洲IT计划也出现了类似的投资不足。要求独立的欧洲IT基础设施是合理的,但是经验表明,谁想要建立巴别塔,首先应具备良好的金融基础,不考虑充分地按照喷水壶理论的支出无异于纯粹浪费钱财。
一个最后的思考:自己的IT基础设施——自己的计算机网络、关键技术、欧洲云——对未来而言是系统关键的。在过去系统关键的基础设施的私有化经证明并不始终具有优势,类似的东西也适合于公共—私人的伙伴关系。私有化的地方,商业利益占有优势。轨道网或者电网导致同型装配,私人股东的盈利由从前的国家的税收投资中抽取或者实实在在节省——让用户懊恼。在私营经济的企业集团中,经理人主义和经济主义可能会成为系统关键的基础设施的风险。因此适合于自己决定:把系统关键的网络置于国家的控制下或者这样分配到中产阶级身上,让基础设施强力地对付损失。谁依赖分布式系统或者分布式人工智能设计——同时关注谷歌和它的通过控制数据和智能机器的集权——这个问题将能轻易地自行解决。
人类接受机械化将达到何种程度?智能机器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人类?用3D打印机制作,来自细胞组织的优化耳朵我们已经有所闻。这里所涉及的问题,泛人文主义者自己清楚地回答了。后现代人(Posthumane),人和机器的混合物——电子人(Cyborg),已经远远超越了智人(Homo sapiens)和他的自然能力。
这种幻象听上去如此冒险,致使我们嘲讽地示意,因为这样的技术进步已经处于我们想象力的彼岸。我们不想为此辩论,哪些物种在本世纪结束时将居于统治地位:人或者一种新的人—机器—物种。自然界已经嵌入了自然的边界,我们思考、希望,因为迄今为止我们既没有成功地战胜真空中的光速——没有证据证明,真空中的粒子运动比光更快——也没有成功地完成克隆人。对于不久前在美国实验室才开发出来的胚胎细胞群,尚不清楚它们是否能够完全解决人类的克隆问题。7,8
实际上,知识精英们把具有威胁性的后现代人看作了21世纪社会最大的挑战。泛人类主义最知名的代表之一,雷·库茨维尔(Ray Kurzweil,1948—)是日趋强大的技术集团谷歌的技术总监。联系到谷歌在其秘密实验室的人工智能领域的频繁活动,让我们极为忧虑。数十亿的资金流入后人类的研究——那些电子人身上,他们应该会让自然的进化成为历史。为此,泛人类主义在我们的自尊陷入没有区分的自我优化的疯狂之地启动。我们非理性的技术信仰自愿地帮助,由此在医学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奥斯卡·皮斯托瑞斯的假肢,阅读想法的轮椅,中风患者的大脑起搏器等,这种泛人类主义是智人非常真实的威胁。可能我们今天讨论这些还为时尚早,这种争论会再度沉睡,但是技术的发展仍然不可抑止地进行下去。在热闹逐渐减弱的过程中,它有一天会再度出现,后现代人类,想要成为地球上的头号人物,大约如此,如同不久前刚刚生产出来的胚胎细胞群有可能成长为第一个克隆的人。
我们需要一个清楚的观点,不仅是法律的规章,而且要有社会范围的技术伦理——人的信息化装备到底能够走多远。在医学领域,我们准备让病人得到任何想到的技术帮助,使他们能够尽量过上没有障碍的生活。反之,我们应当非常约束地与提高效率的技术装备的任何其他形式打交道。如今属于穷人者,鲜有机会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贫富之间正在开裂的鸿沟只会继续扩大,因为只有技术精英才能支付得起自己的技术装备。
相反吗?好像的确如此,智能机器能够长时间地模仿人的情绪、创造性和本能。而长期保留在我们身上作为区别的特征,正是那些良知、责任意识和道德行动的能力等有棱有角的特征,它们才是作为“创造性的克隆”的人的原因与目标。长时间内不难认清,为什么机器需要如此智能与人性的表现,应该与创造的对象有别的不同,不再是工具的一个新保留剧目,虽然是完善和继续进步的,但仍是一个服务于人的工具间,人继续支配它。只是必须予以澄清。
(1)专家体制:一种专家拥有决定权限的社会系统,人们诙谐地称之为“专家体制”。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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