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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十二郎文》三考

时间:2023-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读韩愈名作《祭十二郎文》,读者也许会注意到下列问题:韩愈何时创作此文?在这个问题上,韩文提供了《祭文》作年的两个内证。所以,《祭文》作于贞元十九年,应为不易之论。这种模糊与十二郎辞世时间的不明朗相关。不仅是《祭文》,韩愈诗文中多次提及父亲,却从不提及母亲。韩会辞世之年,韩愈年仅十二。

《祭十二郎文》三考

读韩愈名作《祭十二郎文》(下称《祭文》),读者也许会注意到下列问题:韩愈何时创作此文?韩愈缘何“鞠于兄嫂”?韩愈如何“齿牙动摇”?这些问题,尽管无关宏旨,但对疏通字句,理解文意,认识韩愈,却也并非可完全忽略之事。本文提供一些看法,疏解三大疑点。

一、作时考

祭文起首,一般当书明年、月、日。韩愈此文,开篇留空,作时不明。文中的时间记载,亦存在明显矛盾。故此文写作时间的推断,遂成一个难点。方成珪《韩愈诗文年谱》系此文作于贞元十九年(803):“此文乃是年秋冬间作。十二月则公谪阳山矣。”也有不同看法。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唐文选》编者即认为:“本文作于贞元二十年(804)。”(该书第513页)后一说法不准确。

洪兴祖《韩子年谱》:“十九年(803)癸末。拜监察御史。冬,贬连州阳山令。”此次贬职原因,皇甫湜《韩文公神道碑》记之甚明:“十九年,关中饥旱,人死相枕藉,吏刻取怨。先生列言天下根本,民急如是。请宽缗民徭,而免田租之敝,专政者恶之,贬为连州阳山令。”《祭文》:“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升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体察韩文语气,作者作《祭文》之时必在京师长安,不应在贬地连州。

在这个问题上,韩文提供了《祭文》作年的两个内证。《祭文》:“汝之子始十岁,吾之子始五岁。”韩愈之子韩昶贞元十五年(799)生于符离,依中国传统算法,恰为五周岁。《祭文》:“去年,孟东野往。”贞元十七年(801),韩愈好友孟郊被任命为溧阳县尉。十八年(802),韩愈作《送孟东野序》,送孟郊至溧阳就职,对此,《祭文》中称“去年”,则《祭文》只可能作于撰《送孟东野序》这篇赠序之次年。所以,《祭文》作于贞元十九年,应为不易之论。

然《祭文》写作的具体时间依然模糊。这种模糊与十二郎辞世时间的不明朗相关。此文另一种版本《文苑英华》本云:“(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五月二十六日”这一日期显然不可靠。“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此后,韩愈还收到十二郎“六月十七日”发出的一封信,可见其时十二郎尚未辞世。另一日期亦见《祭文》:“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这一日期同样不可靠。《祭文》已予辩驳:“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孟郊从溧阳遣使宣州,使者竟“不知问家人以月日”,传给韩愈的讯息,时间上也是弄错了的。

十二郎病亡于江南西道宣城,韩氏有别墅在此,十二郎合家居此。“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韩愈对十二郎之死倍感意外,十二郎极大可能是急病而亡。“宣城去京国,里数逾三千”(韩愈《示爽》),十二郎家人向居留京城长安的韩愈报讯,最快也需半月之久。

以上诸多时间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试推断如下:“六月十七日”是一可靠的日期,这一天,十二郎发出了最后的书函。十二郎当卒于此后不久。既然“六月十七日”十二郎还活着,那么,东野报信人口称之“六月二日”,很可能是“七月二日”之误。如果十二郎七月二日殁,则远在三千里外京师的韩愈得到消息,大约要到七月中旬之后。韩愈闻十二郎丧之“七日”,决定使仆人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并作祭文以告十二郎之灵,日期应当与“七月二十六日”接近。如果以上推断不为无理,那么,《祭文》当作于贞元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文苑英华》的记载不是毫无根据,只是将“七月”误成了“五月”。

二、失恃考

《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失去父亲称“失怙”,失去母亲称“失恃”。《祭文》:“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学教材模糊注此句云:“所怙,指所依靠的父亲(其实也包括母亲)。”韩文明言“孤”、失“怙”,未说失“恃”。注释从“惟兄嫂是依”句推断韩愈“失恃”,节外生枝想当然耳。

不仅是《祭文》,韩愈诗文中多次提及父亲,却从不提及母亲。韩愈《祭郑夫人》云:“我生不辰,三岁而孤。蒙幼未知,鞠我者兄。在生而死,实维嫂恩。”“孤,无父也。”(《说文·子部》)“少而无父者谓之孤。”(《春秋繁露·治水五行》“存幼孤”,凌曙注)韩愈三岁失去父亲,却绝口不提母亲。不仅韩愈如此行文,同时代为韩愈作碑传行状的韩门弟子,也是只提父亡不云母殁。李翱《韩公行状》:“生三岁,父殁,养于兄会舍。”皇甫湜《韩文公神道碑》:“乳抱而孤,熊熊然角,嫂郑氏异而恩鞠之。”李汉《韩愈文集序》:“幼孤,随兄播迁韶岭,兄卒鞠于嫂氏。”这些文字没有一条可以证明,韩愈三岁之时,母亲已不在人世。如果三岁韩愈已然“失恃”,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上引文字尽可直言,不必讳莫如深。

大历五年(770),韩愈父韩仲卿辞世。韩愈乃由长兄韩会鞠养。韩会活了四十二岁。韩会之卒,在大历十四年(779),李翱《韩公行状》转述韩愈语:“某伯兄,德行高,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韩会辞世之年,韩愈年仅十二。这对兄弟年龄相差竟达三十岁之多,这说明韩会、韩愈实非一母所生。韩愈生母必为韩仲卿姬妾无疑。

韩仲卿辞世之后,韩愈“鞠于兄嫂”,可以说明两个问题。韩仲卿原配夫人,即韩会之生母、韩愈之谪母已先行故去;否则韩愈当由其抚养。而韩愈生母要么故去,要么因某种原因离开了韩家。生母年龄不大,前一可能很小。倘若生母已不幸故去,韩愈写诗作文完全不必回避。韩愈不谈年幼“失恃”,可见生母健在。生母健在而不抚养韩愈,只有一种可能:韩愈父亲韩仲卿辞世不久,作为韩仲卿姬妾的韩愈生母,因在韩氏家族中身份地位低下,又失去庇护,乃改适他人。于是,韩愈父丧母去,只有依靠兄嫂养育了。

韩愈之兄韩会为韩愈同父异母兄长。韩愈幼年不幸中之幸,是韩会夫妇善待韩愈,故韩愈视长兄如父,把对父母之爱倾注于兄嫂。“万里故乡,幼孤在前。相顾不归,泣血号天。微嫂之力,化为夷蛮。”(韩愈《祭郑夫人文》)至于韩愈生母,在韩愈孩提时即弃之而去,韩愈对此毫无印象,所以韩愈绝口不提。

有助于推测此中奥妙的,有一篇文章:《乳母墓铭》。韩愈对生母改嫁之事讳莫如深,对乳母却写下了空前的赞词。《乳母墓铭》:“乳母李,徐州人,号正真。入韩氏,乳其儿愈,愈未再周月孤,失怙恃,李怜不忍弃去,视保益谨,遂老韩氏。”此言“失怙恃”乃指韩愈失去父亲和谪母,韩仲卿原配夫人此时因韩愈为吏部侍郎而受朝廷封赠。文中依然免谈生母。“李怜不忍弃去”一句,正暗示生母弃孤而去。韩愈不忘乳母养育之恩。“时节庆贺,辄率妇孙,引拜进寿”。元和六年(811),乳母卒,“愈率妇孙视窆封,且刻其语于石纳诸墓为铭”。如此隆重对待乳母,正说明对生母毫无印象,韩愈没有享受过父母之爱,便将一片爱心倾注于兄嫂乳母了。

韩愈三岁父丧之时,嫡母早亡,生母改适,韩会夫妇没有歧视这个庶出的小兄弟而收养之,这就是韩愈“鞠于兄嫂”的原因,也是韩愈与韩会之子十二郎名为叔侄、情同兄弟的原因。可以说,在韩愈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的哭泣中,也蕴涵着对这一段鲜为人知的酸楚往事的痛苦回忆。

三、落齿考

韩愈作《祭文》之时,年仅三十六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然而读毕《祭文》,读者对祭者的印象却是一位“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的“长者衰者”。《祭文》:“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苍苍者欲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欲脱而落矣。”“齿之摇者日益脱”(韩愈《五箴》),是未老先衰迹象。“周诰殷盘,佶屈聱牙”(韩愈《进学解》),后来,韩愈在国子监讲先秦文章,“头童齿豁”口不关风,说的也是实在情形。可见,《祭文》中韩愈关于落齿的描写是一种实录。中年落齿应当说是人生的一种不幸,形诸诗文,由此亦可观照韩愈的人生态度。

据方成珪《韩愈诗文年谱》,韩愈的五言古诗《落齿》亦为贞元十九年(803)作。这首诗写落齿经过,可与《祭文》参读。“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俄然落六七,落势殊未已。余存皆动摇,尽落应始止。忆初落一时,但念豁可耻。及至落二三,始忧衰即死。每一将落时,懔懔恒在己。叉牙妨食物,颠倒怯漱水。终焉舍我落,意与崩山比。”诗中详写落齿过程,牙齿越落越多,产生恐惧心理。一个个牙齿无情地舍他而去,心境就像山崩一样。

不过,慢慢也就心境坦然:“今来落既熟,见落空相似。余存二十余,次第知落矣。倘常岁落一,自足支两纪。如其落并空,与渐亦同指。”牙齿完全残缺,照例生命就将走向尽头,可是在韩愈看来,牙齿脱落,悲愁无用,死生在天,命有定数。牙齿少了,说话不太方便,那就索性沉默,还可减少麻烦,硬物咬嚼不动,专吃软烂食物,味道更加鲜美。这些话,当然是韩愈的自我调侃。

有了这样的心境,落齿速度居然有所减缓。“我虽未耋老,发秃骨力羸,所余十九齿,飘飘尽浮危。”(韩愈《赠崔二十六立之》)元和七年(812),韩愈四十五岁时,残存的牙齿从二十四颗减到十九颗。这一年所作《赠刘师服》诗中依然保留着乐观的语调:“我今呀豁落者多,所存十余皆兀臲。匙抄烂饭稳送之,合口软嚼如牛呞。妻儿恐我生怅望,盘中不饤栗与梨。”残存牙齿摇摇欲坠,韩愈心境依然乐观。

韩愈关于落齿的诗歌白话文学色彩显著,清查慎行在《十二种诗评》中称其“曲折写来,只如白话”。以诙谐风趣的笔调,书写身边的琐事,连牙齿脱落也写成专题诗歌,“因歌遂成诗,持用诧妻子”(韩愈《落齿》),还要以此逗弄夫人和孩子。如此真率痛快,正是昌黎本色。

(原载《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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