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堂预设的科学处理——《财产留给谁》课例评析
“注重实践和体验”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重要理念之一,它要求我们从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相联系的高度来审视我们的课堂预设。课堂预设是教学规划实施的蓝本,对课堂生成起到导向标的作用。动态的生成需要良好的预设。所以,如何科学而艺术性地处理好课堂预设成为了教学环节中不容忽视的关键点。而初中法律课预设的重要一环是对案例的选择和运用。吴小波老师的《财产留给谁》课例,让我对法律课堂预设的科学处理,有了一些新的看法。
一、法律教学的案例选择上要体现真实性、德育性
对初中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学,其目的不是培养法律专家和律师,而是为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服务;是为了帮助学生学习做负责任的公民、过积极健康的生活;让学生主动去探求法律知识并逐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生活中能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案例是现实生活的反映,通过展示一些真实、准确、可靠的案例,让学生进入案情,身临其境,缩短课堂教学和实际生活的距离,以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实效。因此,真实、准确、可靠的案例是法律教学课的“支点”,我们在案例的引用时应尽量真实具体,不能随意添油加醋,把茶余饭后的谈资或道听途说的事情当案例。案例只有具有科学性、严肃性和真实性,学生才会信服,才能接受,教育才能收到成效。
案例作为整个教学的“支点”,除了真实性外,还应关注其德育教育意义。对于那些不适合课堂教学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案件,案情再怎么吸引“眼球”,都不宜入用。本课选用的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呈现过的案例,其真实性不容怀疑,而教育性也非常强。
二、法律课堂的教学预设上应符合认知规律
人的认知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是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反映客观事物特征与内在联系的心理活动。法律课对初中学生有一定难度,所以教学内容要以学生能够接受和乐于参与的方式呈现,将课程的价值引导意图转化为学生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自主选择。
《财产留给谁》这一课教学时,案例的选择和使用既考虑到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又设计了有适当的深度和难度的问题供学生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学生利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我为伍家分遗产”的探究活动设计很妙,通过讨论、辩论,学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有的希望将遗产划分成五份,大姐、小妹各得一份,二姐得三份,理由是二姐照顾得多,并有遗嘱性质的“协议”存在;有的希望遗产全给二姐,理由是二姐付出多,有遗嘱。还有第三类意见是平分遗产,因为大家都是亲人。通过这样的合作探究学习,突破了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既要尊重法律,同时又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发扬传统美德这一教学难点。这样的学习探究过程就是一个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完全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从课堂效果来看,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也积极参与,主动建构知识,是非常有成效的。
三、法律教学的内容组织上需具备吸引性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同一课教学内容,每个教师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势必导致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存在差异,包括内容的专题性、丰富性、动态性等,但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吸引学生听课,更好地完成教学计划。本节课中《伍氏三姐妹》争夺遗产的案例贯穿了课堂的始末,而且把真实案例的视频材料切割成五段,每一段凸现一个法律主题,逐步引领学生理解有关继承的法律知识。设置的悬念,引发学生的心理期待和深层次的学习欲望。这样的课堂预设牢牢把握住了学生的学习心理,既保证了教学情境的开放性,也尊重了法律教学的严谨性,使课堂的教学推进有序,学生的学习参与有趣。
(余姚子陵中学 杨立群)
附:课例4
财产留给谁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二框)
【课标要求】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学情分析】
对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财产继承问题,未成年人知之不多,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其懂得继承遗产既要依照法律规定,又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教学重难点】
重点:我国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难点: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既要依照法律规定又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教学过程】
导入:猜猜世界首富和中国首富。
【教师引导】就在3月10日,《福布斯》杂志公布了2011年度世界亿万富翁排行榜,让我们来猜测一下谁会是今年的全球首富和中国首富。
【学生表现】学生热烈猜测全球富豪及他们的财产。
【教师引导】我们来看一下两个排行榜。
福布斯2011全球富豪排行榜(TOP3)
福布斯2011中国富豪排名(TOP3)
【教师引导】500多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呢?如果全部换成面额1美元的钞票,把这些钞票连成一线,长度是地球到月球距离的13倍。他们的财富确实惊人,不过,大家再看一下这些富豪们的年龄,再精彩的人生也会有“谢幕”的一刻。那么将来他们的财产留给谁呢?
学生:给他们的孩子;捐给慈善机构。
教师: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财产留给谁”。
点评:
本课的导入部分运用“福布斯富豪排行榜”这一最新的案例和素材,很快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那么这些富豪过世后财产留给谁?很自然地将本课的主题引入了。
【教师引导】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关于财产留给谁的问题,往往会引发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请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的一个短片《伍氏三姐妹》(视频1播放略)。
环节一:遗产的概念
【设问】看了这个短片后你觉得谁会是最后的赢家?
【学生表现】有人说是大姐、小妹会打赢官司;有人说是二姐会打赢官司。
【教师引导】谁是最后的赢家我们现在先不讨论,等上完课后大家自然就明白了。老师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伍氏三姐妹是什么时候开始争夺父亲的房产的?刚才的短片中为什么把伍氏三姐妹父亲的房产叫作遗产呢?
【学生表现】学生理解财产与遗产的差别: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遗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的财产。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学生活动】哪一小组是我们今天的“寻找王”:根据遗产的概念,找出下列案例中的遗产。
环节二: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
【设问】理解了遗产的概念后,我们来探讨一下谁可以得到遗产呢?这些人又是如何确定的?
【学生自学】根据教材内容的学习,明白继承人范围及依据: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决定,由法律规定的。这些人叫做法定继承人。
【设问】假如伍氏三姐妹还有一个叔叔,那么他能得到遗产吗?理由是什么?
【教师引导】不能。法定继承是有顺序的,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伍氏三姐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伍氏三姐妹父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不能得到遗产。
点评:
问题的设计精心到位,环环相扣,层层深入。“谁是最后的赢家”、“为什么必须要等到父亲过世后来才能分房产”、“谁可以得到遗产”等等,使学生对要学的新知识产生认识上的需要。
【设问】既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伍氏三姐妹该如何分配遗产呢?
【教师引导】接下去我们分组来探讨一下,请根据伍氏三姐妹自己的理由再结合我们所学的知识帮助伍家解决这场纠纷。先通过一段视频来看看大姐和小妹她们想分遗产的理由是什么?大姐和小妹要求平分遗产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视频2】大姐和小妹的理由。
【学生探究】我为伍家分遗产
【学生汇报】大姐和小妹的理由是:子女都是平分遗产的。法律依据是: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遗产继承要遵循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平等原则)
【教师拓展】根据这条平等原则,分析以下几种分配遗产情况,看看是否合理:
1.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
2.血浓于水,不是亲生的养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3.私生子见不得光,更谈不上继承权了。
【学生表现】学生能根据平等原则,判定上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教师引导】所以根据平等原则,视频中提出的大姐和小妹的理由应该是站得住脚的。那么接下去我们再通过一段视频来看看二姐想分遗产的理由是什么?有没有法律根据?
【视频3】二姐的理由。
【学生表现】学生概括出二姐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有一个“协议”,二是一直在照顾父亲。
【教师引导】对于“协议”大姐和小妹不承认,我们暂且不说。照顾得多可以多得遗产这个结论有法律根据吗?
【学生回答】有。因为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者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多分遗产;有能力扶养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教师引导】所以,从这条原则来看,二姐的理由也是站得住脚的。
【教师拓展】假如伍氏三姐妹还有一个残疾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大哥,他也没有尽到照顾父亲的义务,那么可不可以不分他遗产?
【教师引导】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予以照顾。(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原则)
【教师引导】从以上情况分析,似乎双方都有得到遗产的权利。那么二姐这里还有一个大姐和小妹不承认的“协议”到底算不算理由呢?我们来听听专家对这个协议的解释。
环节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视频4】专家分析“协议”。
【设问】从专家的分析来看,这个协议的实质是一份遗嘱。那么有遗嘱时遗产又该如何继承呢?
【学生回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设问】为什么要遗嘱继承优先呢?
【学生回答】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
【教师引导】但必须是有效遗嘱,有效遗嘱条件: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教师拓展】假如伍氏三姐妹还有一个读初中的弟弟,那么这一遗嘱还合法吗?
【学生表现】学生有争执,有人说合法,有人说不合法。
【教师引导】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同样要体现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
点评:
以《伍氏三姐妹》争遗产一案贯穿,又穿插了三个假设:叔叔、残疾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哥哥、未成年的弟弟,引出了遗产继承的顺序、遗嘱的合法性和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道理,在教学中体现了法与情的统一和对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的肯定。
【设问】那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得到遗产吗?
【呈现案例】舞蹈家戴爱莲逝世所捐遗产设立基金。戴老生前立下遗嘱:我是国家的人,我回国是参加革命的。我希望把属于我私人的房子和存款贡献给国家,希望中央芭蕾舞团能够接受。对此中央芭蕾舞团表示:“我们将以她的名字设立一个基金,专门用来帮助我们国家的舞蹈创作者,以及从事舞蹈事业的艺术家。”这样做可以吗?
【学生表现】学生除了了解法定继承人以外,又了解了“遗赠”——即其他的公民或者组织也有可能获得遗产,也受我国法律保护。
【教师引导】结合以上分析,请你最后为伍家分配一下遗产。
【学生表现】学生1:三姐妹平分,因为她们都是法定继承人;
学生2:分给小妹,她与老人生活在一起;
学生3:分给二姐,因为她有遗嘱。
【过渡】那么,让我们看看伍家最后到底是怎样继承遗产的。
环节四:解决继承纠纷
【视频5】最终的结果:平分了遗产。
【教师小结】遗产继承既要尊重法律,依法进行,更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如果一定要用法律分出个输赢,也许最后没有真正的赢家。赢得了金钱,可能输掉了亲情。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要见利忘义、斤斤计较,也许你会损失一点儿应该得到的遗产,但获得的却是整个家庭的和睦和幸福。所以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遵循法律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最后送大家一副对联作为今天的结束语:“血浓于水亲情可贵,遗产继承法情相随,共创和谐家庭。”
点评:
全课以《伍氏三姐妹》真实案例贯穿始终,紧扣教材,将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方式、继承的原则等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并进行了“血浓于水、亲情可贵、遗产继承、法情相随、共创和谐家庭”的价值观的引导,对学生产生正面的教育效果。
【板书设计】
(镇海区立人中学 吴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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