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语言的涵义及其本质
一般说来,语言是指具有一定的音、形、义的符号系统,它是由声音(语音)、词汇和语法这三个部分所构成。语言是在人类的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协同动作的需要,“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12],于是就产生了语言。
语言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表达、储存和传递知识信息的载体而存在的。就语言本身来讲,应该说它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即意义本体与特定的符号形式。简单地讲,语言作为意义的存在,总是以特定的符号为其存在形式。当然,这种作为语言意义(即语义)存在形式的符号,并不是简单的空洞抽象,而是寓含特定意义的符号。因此,语言,就其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储存和传递信息意义的符号载体。符号是人们从思维上掌握现实世界的必要手段。卡西尔认为,符号化的思想与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可以把人定义为符号动物。没有符号,人的存在和发展是十分困难的。人类经过漫长时间的进化、发展,才从实物性操作发展到运用符号思维的符号操作,语言符号活动是人类成熟的标志。语言就是以语音、文字为标记的信息符号。
按照研究的不同方面的意义,可以把语言符号系统分为不同的类型。
从语言体系的内部构成意义上划分,语言可以分为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所谓自然语言,是指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在社会成员长期生活交往中而逐步形成的各种民族语言,它是在音义结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词汇和语法体系,具有灵活性和可塑性,能够鲜明生动地表达人的思想和感情。人工语言则是人类采用的一种没有直接含义的符号、代码来代替科学术语和自然语言的语法介词所组成的语言形式体系。这种语言更能表达意义的内在结构和逻辑体系,使科学思维得以更简练、更抽象地表达出来。
从语言存在区域上来划分,可以把语言分为外部语言和内部语言。前者是指存在于人们的社会交往场所而体现出来的有声或有形(文字)的语言,诸如动作语言(手势、表情)、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等等;后者则是指存在于人脑而内化的无声或无形的符号体系。内部语言作为内化于人脑的无声或无形的符号系统,与内存于人脑的其他思维因素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它有自身符号结构的意义和逻辑的“格”。与外部语言相比,内部语言具有简化和迅速的特点,它是衡量思维发展水平的标志。思维越复杂就越需要复杂的内部语言,但内部语言并不是思维。它具有发音器官的隐蔽性,在默默思考问题时参与活动。
一般认为,不管语言与思维究竟是怎样的具体关系,有一个基本观点应该是明确的,即语言与思维作为不同的事物,在活动中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说来,从完整意义上的思维活动来讲,语言是思维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没有语言就不可能有完全意义上的思维活动过程,即这种思维过程是以语言为中介而运行、并借助语言能够完全表达出来、体现于社会交往的思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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