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要讲文学的力量发生,应先讲文学的本身。文学的作品如诗歌小说之类,和“等因奉此”的公文,“天地元黄、宇宙洪荒”的千字文性质不同。文学的特性第一是“具象”。我们平常说话不一定是文学的,但如果用文学的方法来说,便成为文学的了。譬如我们说:“日子过得很快。”这句话语不足称为文学。如果我们要使它文学化,第一就应当使其能够使人感觉到,既是使其具象化。于是我们便说:“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这样便成为文学的说法了。为什么?因为后边的一句是具象化的:“抛”、“红”、“绿”、“樱桃”、“芭蕉”,都是可用感觉机关来捉摸的事象,比“日子过得很快”的说法有声有色得多。再好像我们听见人家说某某地方打仗,死了很多人。这句话当然使我们感动,但若我们果然亲身到了那个地方,眼睛看见累累的尸身,狰狞可怖,那我们所得的印象一定更深了。可见愈具象的事情愈能使人感动。文学的力量也是同样发生的。通常说,中国人胆子小、爱面子、爱虚荣,因为有了这些劣根性,于是中国人到处吃亏。但是只讲我们中国人有这些不良的品性,我们听了感动甚少。经鲁迅在《阿Q正传》中,假了名叫阿Q的一个人,加以一番具体的描写,便深刻多了。
文学的力量是从“具象”来的,不具象就没有力量。
文学的特性,第二是情绪的。这情绪也是使文学有力的一个条件。大凡告诉人家一件事情使他去做,有好几种的方法,或是用知识,或是诉之于情感。知识能够使人知道“如此这般”,但是很不容易使人实行。如果用情感就不同了。我们用情感使人做一件事,若是能使对方动情,对方自然便去做了。所谓“情不自禁”者,就是指这现象的话。文学的作品并不告诉人家如何如何,只把客观的事实具象的写下来,使人自己对之发生一种情绪,取得其预期的效果。
以上是讲文学本身发生力量的缘由。次之,文学的力量还可以从文学作者发生。文学作者的敏感,也是使文学有力量的原因。所谓文学作者,便是那些感情和观察力比较常人来得敏捷的写作的人:普通人看不见的,他们能够看见;普通人感觉不到的,他们感觉得到;普通人想不到的,他们也想得到。因为文学作者对于社会、对于事物的观感,比常人特别强,所以社会有变动时,先觉者往往是文学作者。世间事件所含奥秘,一般人往往不能见到,经文学作者提醒以后,方才注意及之。譬如讲到妇女解放问题,最初发动的是文学作者易卜生,他的名剧《娜拉》便是妇女解放的先声。美洲的黑奴解放,普通人都归功于《黑奴吁天录》一书。因为人生很微细的地方,文学作者都能看得到,因而把他的敏感观察得到的东西发为创作,自然会使人佩服,对读者有力量了。
所以,文学的力量的来源,可以分作两部分,第一从文学本质而来的,由于具象,由于情绪;第二是从文学作者方面来的,便是由于作者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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